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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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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08-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上半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受到较大影响,随着疫情逐步缓解,公司在做好防疫工作的同时,稳步推进各地逐步复工复产。但国内部分省市疫情反复及各地严格防疫管控,仍对项目实施人员出行与项目现场作业造成较大影响。面对严峻形势,公司号召全体员工,争分夺秒,妥善安排,确保工程项目顺利交付,尽量减少因疫情耽误的时间和损失。上半年国际疫情形势严峻,公司海外人员商务活动及项目实施部分受阻,对海外业务也带来不利影响。

由于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年2-4月份公司各个项目实施处于停工状态,公司生产经营受到一定影响。2020年1-6月,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亿,比上年同期6.32亿下降了47.72%,实现净利润233.12万元,较上年同期4,126.53万元下降94.35%;广东和新公司作为以通信网络代维业务为主企业,也受到同样的影响。国际公司受疫情影响,各个项目实施均延迟,直接影响了公司经济效益。2020年1-6月,合并报表口径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9,521.07万元,实现净利润419.96万元。公司在2020年3月增加收购广东和新科技公司20%股权,实现对广东和新的控股(公司合计持有其55%股权),广东和新以通信网络代维业务为主,通过控股广东和新,公司扩展了通信网络维护业务;2019年底收购了天津邮电设计院,形成设计、施工和维护一体化服务能力;合并报表的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一是增加了广东和新与天津设计院的收入,二是国际公司去年下半年开始运行、今年上半年项目实施增加的收入。

疫情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压力与挑战的同时,也给公司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在国家加快包括5G在内的新基建建设的大背景下,各运营商也加快了5G的建设力度,公司在全国各地业务区在5月份后均在加紧抢工,公司的实施能力和项目进度得到了用户的肯定。

市场方面,上半年在保持移动市场持续稳定的同时,在联通市场上,公司新中标广东联通、浙江联通和福建联通设备安装施工项目,同时再次中标中国联通骨干传输网络建设(设备安装)施工服务集中采购项目。公司下属广东和新新中标广东及安徽移动代维集采项目、天津设计院新中标湖北电信和天津铁塔设计项目。在信息集成服务业务上,公司重点围绕新基建和5G行业应用加大了市场开发力度和行业合作。同时公司全面展开了新基建市场业务拓展,积极与葛洲坝、中能建、中建三局与中交二航局等大型央企业务合作,推进新基建项目落地。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详情请查阅公司半年度报告第十节、五、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220 证券简称:中贝通信 公告编号:2020-044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7月27日以电话、短信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于2020年8月6日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六兵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根据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编制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46)。

特此公告。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7日

证券代码:603220 证券简称:中贝通信 公告编号:2020-045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8月6日,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0年7月27日以电话、短信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姚少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监事会做出本决议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与审议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46)。

特此公告。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8月7日

证券代码:603220 证券简称:中贝通信 公告编号:2020-046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将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武汉贝斯特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391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444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85元,共计募集资金66,285.4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以及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1,086.5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2-19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18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9,692.51万元,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9.29万元。

2019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9,238.51万元,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106.74万元。

2020年1-6月,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8,444.96万元,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77.62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47,375.98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343.65万元。

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5,054.19万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未到期本金余额为10,5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4,554.19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8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口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以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19年11月25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形。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相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国债逆回购或流动性好、安全性高、风险低、单笔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该笔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1.总部及分支机构服务机构建设项目主要保证总部以及分支机构服务机构建设的正常运营,以及配套相关项目的流动资金需求。该项目建设期为三年,尚在建设期,尚无法计算效益。

2.研发与培训中心项目以及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尚未完成。项目的实施将提升公司产品与服务的技术含量,提高公司提供服务的能力,优化收入结构。公司通过研发中心项目的建设,将改善研发环境、完善研发架构,吸引一批专业的技术人才,培养出一支高素质的研发团队。培训中心项目的建设将提升公司员工的专业能力和职业水平,促使公司形成稳定的人才梯队。该项目效益无法单独核算。

3.补充流动资金系与日常资金一起投入公司日常运营,该项目效益无法单独核算。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总部及分支机构服务机构建设项目

总部及分支机构服务机构建设项目原计划投资预算为37,755.20万元,公司承诺使用募集资金35,330.67万元,调整后,“总部及分支机构服务机构建设项目”承诺使用募集资金14,223.17万元,变更结余募集的资金21,107.5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也进行了相应的变更。

本次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4)以及《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59)。

(二)研发与培训中心项目及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为适应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提升公司整体形象,改善办公环境及提升工作效率,公司于2019年11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武汉市信息增值服务产业化基地(中贝通信大厦)的议案》,决定以自筹资金在武汉投资新建办公楼,用于总部日常办公。为促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研发与培训中心项目及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也相应进行变更。本次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并变更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7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补充流动资金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资总额,主要系募集资金利息净额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所致。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220 公司简称:中贝通信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20年上半年,新冠肺炎疫情对整个生活用纸行业的采购、生产和销售环节在短期内造成了一定影响,公司管理层在疫情初期即刻应变,将挑战转变为机遇,及早复工复产,以最快速度恢复日常营运。同时,公司坚持核心战略和经营目标,通过拓展品类,强化渠道拓展、加速销售推广等有力措施,推动公司业绩和利润稳健提升。2020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16亿元,同比增长13.9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53亿元,同比增长64.69%。公司重点工作回顾如下:

1、产品品类拓展,助力销量提升

报告期内,受肺炎疫情影响,消费者消费习惯有所改变,公司迅速适应市场消费趋势,不断丰富渠道内容,推出了口罩产品、酒精消毒湿巾、消毒洗手液、漱口水等新品,有效提升品牌效应,并形成公司又一利润增长点。报告期内销量良好,推动公司业绩持续提升。

2、产品结构持续优化+渠道建设完善,销售稳健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加速推广新品、重点单品,持续提升高毛利品类产品占比,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调整。另外,公司积极适应形势变化,持续优化营销体系,疫情期间也刺激了线上消费增长,公司同时也加大了线上业务投入、布局和发展,其他渠道也一并深耕发力,报告期内各渠道都取得了不错的成绩。生活用纸毛利率达到46.19%,位居国内生活用纸行业第一。

3、国际纸浆价格下降,公司毛利率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主要原材料纸浆的价格有所下降,得益于此,公司的生产成本降低,产品毛利率相应提高,公司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

4、股权激励计划顺利完成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期解锁/行权,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

报告期内,公司顺利完成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工作及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启动工作,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5,593,428股,期权可行权数量3,431,505份。本次解锁/行权使得员工共享公司发展红利,持续激发员工积极性,有利于充分发挥全员价值,为公司长期稳健发展夯实基础。

5、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体现头部企业人文精神

面对疫情,公司作为生活用纸领域头部企业,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迅速捐赠1,080万元现金并提供50万元卫生消毒湿巾和其他生活用纸用于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并且后期捐赠超过100万片医用外科口罩及5,000余片女性卫生巾驰援前线医疗机构,为抗击疫情贡献力量。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执行新收入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2月25日决议通过,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为规范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建立了新的收入确认模型。为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重新评估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选择仅对在2020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金额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2)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主要变化和影响如下:

公司将因转让商品而预先收取客户的合同对价从“预收账款”项目变更为“合同负债”项目列报。

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未对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产生影响,对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影响情况如下: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0-60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31日以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20年8月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邓颖忠先生主持。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0年半年度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证 券 日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了保证财务审计工作的有效进行,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证 券 日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分别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聘任2020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此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请召开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同意定于2020年8月25日召开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6日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0-61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24日以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20年8月6日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海元先生主持。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审核后,认为: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报告中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在2019年度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严谨、客观、公允、独立,有着良好的职业规范和操守,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了保证财务审计工作的有效进行,同意公司续聘其为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同意将此议案提交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6日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0-63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8月6日,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为了保证财务审计工作的有效进行,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审众环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具有证券、期货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严谨、客观、公允、独立,有着良好的职业规范和操守,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2019年中审众环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审计费用为156万元。

为了保证财务审计工作的有效进行,公司拟续聘其为2020年度审计机构,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参照市场价格、以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审计费用,原则上不超过2019年的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中审众环建立有完善的内部治理架构和组织体系,在北京设立了管理总部,在武汉、上海、广州等地设有36个分支机构。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5、业务资质:中审众环已取得由湖北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编号:42010005),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有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颁发的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资格。

6、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历:中审众环自1993年获得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7、投资者保护能力: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累计赔偿限额4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8、加入的国际会计网络:2017年11月,中审众环加入国际会计审计专业服务机构玛泽国际(Mazars)。

(二)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审众环拥有合伙人152人、注册会计师1,350人、从业人员3,695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900余人。

(三)业务信息

中审众环2019年度业务收入185,897.36万元,净资产8,302.36万元。2019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60家,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8,344.96万元,涉及制造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审计的上市公司资产均值为1,491,537.09万元。

(四)执业信息

1、中审众环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项目合伙人王兵,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03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工作,在制造业、金融行业、商贸流通行业财务报表审计和上市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从事证券业务14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何丽,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12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工作,在制造业、金融行业、商贸流通行业财务报表审计和上市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从事证券工作9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潘桂权,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13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工作,在制造业、金融行业、商贸流通行业财务报表审计和上市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从事证券业务8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五)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中审众环最近3年累计收(受)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为中国证监会各地证监局出具的16封警示函,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并向各地证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2、中审众环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证券法的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有证券、期货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在2019年度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严谨、客观、公允、独立,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续聘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有证券、期货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本次续聘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聘任2020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6日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0-64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8月25日(星期二),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13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8月25日(星期二)下午2:3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8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8月25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0年8月18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8月18日下午3: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13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传真或发送邮件等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现场会议的登记时间为2020年8月19日(9:3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136号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60-87883333

传真号码:0760-87885677

工作邮箱:huicao@cs-paper.com

联系人:曹卉

通讯地址: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136号

邮政编码:528401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若有其它事宜,另行通知。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2511;投票简称:中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8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8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填表说明:请在 “同意”、“反对”、“弃权”中填“√”,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不选或多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3、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三:

回执

截至2020年8月18日,我单位(个人)持有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20年8月19日前将回执传回公司。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