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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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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8-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0-068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8月6日,分别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0年8月7日在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6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6人(其中,董事陈星题先生、吴浩锋先生,独立董事刘中华先生、吴树阶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出席会议的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开华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治理水平,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对《公司章程》的董事会成员人数等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同步对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相关工商变更手续。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唐鑫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关于增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提名潘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独立董事候选人潘峰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和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增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针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保荐机构针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七日

附件: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唐鑫炳,男,汉族,1964年12月生,中国人民大学商业经济专业研究生学历,正高级经济师。曾任湖北省供销社办公室副主任、北京国际电力开发投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北京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战略规划部主任、北京清洁能源股份公司(H股上市公司)董事、京能能源科技基金筹备组负责人,现任北京京能同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北京京能能源科技并购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执行事务代表。唐鑫炳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经查,唐鑫炳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潘峰,男,汉族,1963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清华大学材料物理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北京航空材料研究所工程师、厂长。1996年7月至今,任清华大学材料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20年5月起任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6月起任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潘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权,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经查,潘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0-069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8月7日,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在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7月28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名。出席会议的人数超过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参股公司深圳循环科技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更好地推动深圳循环科技的发展,最大程度实现公司股东权益,不会对公司开展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并且深圳循环科技母公司格林美(深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其他股东就公司为深圳循环科技提供担保对公司提供反担保。同意公司为参股公司深圳循环科技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事项暨关联交易事项。

《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针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针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八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0-070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提升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治理水平,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董事会成员人数等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同步对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相关工商变更手续。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按照《公司章程》原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目前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为6人,其中独立董事2人。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能力和水平,优化公司治理,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6人增至8人,其中非独立董事5人、独立董事3人。

《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条款:

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条款:

三、《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条款:

四、《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条款: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0-071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2020年8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唐鑫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了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次增选非独立董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增选非独立董事完成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5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组成,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七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唐鑫炳,男,汉族,1964年12月生,中国人民大学商业经济专业研究生学历,正高级经济师。曾任湖北省供销社办公室副主任、北京国际电力开发投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北京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战略规划部主任、北京清洁能源股份公司(H股上市公司)董事、京能能源科技基金筹备组负责人,现任北京京能同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北京京能能源科技并购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执行事务代表。唐鑫炳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经查,唐鑫炳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0-072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2020年8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潘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独立董事候选人潘峰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和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了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次增选独立董事完成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5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组成,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七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潘峰,男,汉族,1963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清华大学材料物理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北京航空材料研究所工程师、厂长。1996年7月至今,任清华大学材料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20年5月起任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6月起任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潘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权,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经查,潘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0-073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银行

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申请授信概述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江西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格林美(江苏)钴业股份有限公司、格林美(无锡)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格林美(天津)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格林美(武汉)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因原有授信额度到期,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保证公司战略的实施,公司及下属公司本次拟申请总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96.28亿元的综合授信。

2020年8月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申请授信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以上公司及下属公司的具体授信额度、授信银行、授信主体可以根据实际需求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依据各公司的需求进行调整,并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授信银行及对应的授信额度、授信品种、授信期限、担保方式以公司及下属公司最终同银行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在办理上述银行及下属公司授信协议项下相关业务时,本决议均为有效,不再另行出具董事会决议。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公司取得一定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保障其经营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从而为公司及下属公司保持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同时,公司及下属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因此,同意本次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合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96.2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0-074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申请银行

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门格林美”)、江西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格林美”)、格林美(江苏)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格林美”)、格林美(无锡)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格林美”)、格林美(天津)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城市矿产公司”)、格林美(武汉)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城市矿产公司”)因原有授信担保额度到期及自身经营发展的需求,拟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公司同意为上述公司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50.10亿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不超过八年,并授权董事长办理该额度范围内的担保事宜。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年8月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开华

注册资本:843,963.754883万元

成立日期:2003年12月04日

注册地址:荆门高新区·掇刀区迎春大道3号

经营范围:再生资源的回收、储存(国家有限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与综合循环利用;废旧车用动力蓄电池及其它含镍、含镉、含铜、含锌电子废弃物的收集、贮存、梯次利用及处置;超细粉体材料、高能电池材料、电子新材料及其产品、有色金属及其化工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高新技术项目的投资与开发;技术与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金融、证券、期货及其他许可项目);环境服务、环境咨询,市政给排水、污水及工业废水处理项目投资和运营管理;稀贵金属、稀散金属、稀土、废旧五金电器、废塑料、废渣、废泥的循环利用;液晶面板的综合利用,铟及其工业用盐的回收;粗铜、粗锡的生产与销售;塑木型材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工业用钠盐、锌盐、锰盐、铵盐的回收、生产与销售;液氨、硫酸、盐酸、氢氧化钠、过氧化氢、乙炔、氮气、硫酸钴、硫酸镍、氢气(储存)、次氯化钠、氯气(票面)、氯酸钠、硫磺、四氯乙烯、煤油、油漆、漂白粉、柴油、工业酒精、硫化钠、硫化铵、过硫酸钠、氟化钠、亚硫酸钠、二氧化碳批发仓储;液体消毒剂的生产、存储及销售;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荆门格林美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2、江西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江西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0,490万元

法定代表人:秦玉飞

成立日期:2010年05月12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丰城市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基地

经营范围:再生资源回收储存(国家有限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与综合循环利用;废线路板处理;废旧金属、废旧电池、废旧车用动力蓄电池的收集、贮存、处置及电池厂废料、报废电子电器产品、废旧家电、报废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废造纸原料、废轻化工原料、废玻璃回收、分类贮存与处置。废弃资源循环利用技术的研究、开发与综合利用;生态环境材料、新能源材料、超细粉体材料循环技术的研究、开发与生产销售及高新技术咨询与服务;塑木型材及合金制品的生产销售;各种物质与废旧资源的供销贸易;进出口贸易;汽车销售、汽车租赁、汽车充电服务、汽车售后服务;报废汽车的回收、拆解、综合利用及拆解产物的销售;废五金、废电机、废电器、废钢、废电线电缆的回收、拆解、综合利用及拆解物的销售;废塑料回收、分拣、加工及塑料产品的销售;铜及电解铜的供销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江西格林美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3、格林美(江苏)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格林美(江苏)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1,928.5715万元

法定代表人:彭伟

成立日期:2003年12月10日

注册地址:泰兴经济开发区滨江北路8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江苏格林美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4、格林美(无锡)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格林美(无锡)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7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翔

成立日期:2011年03月23日

注册地址:无锡市新吴区硕放振发路235号

经营范围:钴酸锂、三元材料的研发和生产;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废旧车用动力蓄电池的收集、贮存;汽车充电设备批发、零售;汽车充电服务;汽车维修;梯级利用电池能源产品的租赁、销售;梯级利用动力电池包、模组及其塑胶件、五金件、电子元器件、结构件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孙公司

(下转9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