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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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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34版)

2020-08-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注1:2016年12月8日,顺博合金与重庆市澜林教学设备有限公司签订《厂房租赁合同》,顺博合金将位于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璧青北路727号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租赁给重庆市澜林教学设备有限公司使用,租赁期限为20年,自2017年5月1日至2037年4月30日。

注2:顺博合金将位于涪陵区望州路临街的2间商铺对外出租,承租人为自然人肖正南,租赁期限:2018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2)房产证正在办理的建筑物

注1:上述面积为发行人自行测量的面积,最终面积以后续取得产权证上的面积为准。

注2:2018年9月6日,重庆博鼎与重庆渝湘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重庆博鼎将2,991.84㎡的成品库房租赁给重庆渝湘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用途为汽车零部件、通用机械零部件的压铸加工,租赁期限为半年,自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前述租赁合同已期满,重庆博鼎与重庆渝湘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尚在协商续签事宜,目前重庆渝湘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仍在使用该库房。2019年5月30日,重庆博鼎与重庆渝湘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续签《租赁合同》,租赁的房屋包括成品库,以及附属于宿舍楼、办公楼和车间的部分房屋,租赁期限为3年,自2019年5月30日至2022年5月30日。

注3:2019年9月,重庆博鼎与重庆大朗冶金新材料有限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重庆博鼎将8,000㎡的厂房库房租赁给重庆大朗冶金新材料有限公司,租赁期限为2019年9月至2020年9月。

重庆博鼎在303房地证2012T字第00040号土地上兴建的合计14,394.53㎡的建筑物,在规划、建设、施工过程中,已分别取得了编号为地字第500102201200014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字地50010220120064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0010220120821020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已完成全部工程建设,现正办理上述建筑物的房产证。

(3)房产证尚未办理的建筑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建筑物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最终建筑面积以后续取得的产权证上记载的为准。

上述建筑物已完成全部施工建设,并已投入使用,根据地方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待广东顺博取得上述14,904.9㎡土地的国有土地产权证书后,一并办理上述建筑物产权证。上述14,904.9㎡土地的国有土地证的获取进展情况参见招股意向书本章之“五、(二)1、(2)租赁集体建设用地”。

2、机器设备

公司的主要机器设备为熔炼炉,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的熔炼炉以及单体金额较大的浮选设备和铸叠锭设备的价值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二)主要无形资产

公司主要无形资产为土地使用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12,302.50万元,具体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1、土地使用权

(1)取得产权证的土地

注1:粤(2017)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166653号的产权证书的房屋面积为89.12㎡,该产权证书上未记载与房屋面积对应的独立的土地面积,仅记载有宗地面积22,407.37㎡。

(2)租赁集体建设用地

广东顺博使用的土地除已取得产权证的国有工业用地外,还包括一块面积为14,904.9㎡的属于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银盏村的集体建设用地,报告期内,广东顺博与银盏村民委员会就此地块签订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合同》,双方约定土地租赁合同每两年续签一次,直至该土地为政府部门收储。2020年6月17日,广东顺博签订了上述租赁土地的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目前正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报告期内,广东顺博租赁及使用上述集体建设用地用于生产经营,符合土地管理的国家及地方法规的相关要求。2019年3月14日,清远市自然资源局出具说明,证明广东顺博自2016年1月1日起在清远市范围内不存在因违反土地法律、法规而受行政处罚的情况。2019年8月1日,清远市自然资源局出具说明,证明广东顺博自2019年1月1日起在清远市范围内不存在因违反土地法律、法规而受行政处罚的情况。2020年1月9日,清远市自然资源局出具说明,对截至当日的上述守法情况进行了补充确认。

2、商标权

3、专利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已经获取八十余项专利。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一)同业竞争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生产、销售再生铝合金锭。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控制的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二)经常性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向宇虹冶金采购硅的经常性关联交易,关联交易的金额及其在同类交易中的比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向宇虹冶金采购硅的金额在同类交易中的比例较低。

①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生产的铝合金为铝硅铜合金,硅是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之一,宇虹冶金作为硅的生产企业,向公司提供硅的合作时间已有十余年,宇虹冶金的生产经营较为稳定,其产品质量和企业信用均符合公司对供应商的要求,宇虹冶金成为公司采购硅材料的可靠渠道之一。公司对宇虹冶金采购原材料硅具有一定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②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报告期内,公司向宇虹冶金采购硅的价格与向其他供应商采购硅的平均价格的比较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吨

报告期内,关联交易价格与可比价格的差异率分别为8.81%、-8.30%、-6.48%,关联交易价格与可比价格之间互有高低,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向宇虹冶金采购硅的价格与向其他供应商采购硅的平均价格之间存在一定差异。宇虹冶金使用水电作为能源进行生产,其生产期主要集中于每年5月-11月的丰水期,相应地,公司对宇虹冶金的采购也集中在这个时间内。公司对宇虹冶金采购的季节性是影响关联交易价格与可比价格之间差异的主要因素。公司采购硅的品种主要为553#硅,报告期内,553#硅的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如下图所示。

2018年5-11月,硅的市场价格处于全年较低水平,相反地,2017年5-11月,硅的市场价格处于全年较高水平,因此2018年公司对宇虹冶金的采购价格低于可比市场价格,而2017年公司对宇虹冶金的采购价格高于可比市场价格。

公司与宇虹冶金之间的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

③关联交易的持续性与合规性

宇虹冶金作为与公司合作十余年的供应商,其产品质量和企业信用较好,公司对宇虹冶金的采购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公司与宇虹冶金之间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况,在产品质量、企业信用等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公司将继续向宇虹冶金采购硅原料。同时,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公司供应商资源的不断丰富,公司将逐步减少对宇虹冶金的采购比例。

为了规范公司与宇虹冶金之间的关联交易,公司每年年初将合理预计向宇虹冶金的采购规模,根据预计金额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在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2、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支付给关键管理人员的薪酬金额分别为143.14万元、188.47万元、197.12万元。

(三)偶发性关联交易

1、销售铝合金锭

2018年度,公司向关联方武义玖艺工贸有限公司销售铝合金锭244.68万元,在公司当年铝合金锭销售收入中的比例为0.06%,在同类交易中占比较小。武义玖艺工贸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金属日用品的加工业务,向公司采购的铝合金锭为生产所需的原材料。

公司向武义玖艺工贸有限公司销售铝合金锭的价格为12,755.11元/吨,销售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2018年度,公司铝合金锭的平均销售价格为13,126.75元/吨,关联交易价格与可比价格之间不存在重大差异。

2、关联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真见、王增潮及其配偶,以及关联方重庆九龙投资有限公司为支持公司的发展,对公司及子公司部分融资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四)关联方往来款项余额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款余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9年末,公司对宇虹冶金的应付账款余额为4.50万元,在公司应付账款余额中的比例为0.03%,系公司向宇虹冶金采购硅的应付货款。公司向宇虹冶金采购硅的情况参见本节之“(二)经常性关联交易”之“1、采购商品”。

2019年末,公司对王芳周的其他应收款余额9.00万元系员工备用金,金额较小,在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中的比例为2.85%,占比较低。王芳周系实际控制人之一王真见的女儿,任职于公司行政部。

七、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会成员

本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现任董事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二)监事会成员

本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公司现任监事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三)高级管理人员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4人组成,其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王增潮先生持有公司28.65%的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王真见先生持有公司27.40%的股份,担任公司董事长;王启先生持有公司7.17%的股份,担任广东顺博执行董事;杜福昌先生持有公司7.17%的股份,任职于公司物资部。以上四人中,王增潮、王真见及王启三人为兄弟关系,杜福昌为王增潮、王真见及王启的姐夫。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王增潮、王真见、王启、杜福昌合计持有发行人27,168.90万股股份,在发行人总股本中的比例为70.39%,上述四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二)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报告期内,公司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三)主要财务指标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状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规模和结构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公司主营业务为铝合金锭的生产和销售,公司在重庆、广东清远、江苏溧阳拥有生产基地,产品销售主要覆盖以重庆为核心的西南地区、以广东为核心的华南地区、以江浙为核心的华东地区等区域市场。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180,114.02万元、202,551.50万元、220,558.13万元,随着经营规模扩大、盈利能力增加,资产规模总体呈现上升趋势。

公司资产以流动资产为主,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分别为127,323.17万元、145,553.37万元、156,660.49万元,在资产总额中的比例分别为70.69%、71.86%、71.03%,以流动资产为主的资产结构反映了公司主营业务的规模和特征。

首先,公司为国内再生铝行业的领先企业之一,生产经营规模较大,报告期内铝合金锭的销售收入分别为387,360.92万元、417,277.83万元、428,334.45万元,因而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的余额较高。其次,公司主要原材料的成本在铝合金锭销售成本中的比例很高,报告期内平均比例为95.57%,因此公司日常需要较大规模的原材料采购,公司的采购规模除保障已有产品订单的生产需要外,还要维持一定规模的原材料储备,以提高原材料的生产保障水平。以铝材料为例,报告期各期末,铝材料的储备水平分别可以保障20.74天、14.33天、13.88天的正常生产。因此,报告期各期末的原材料库存水平较高。再次,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产品订单可以覆盖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不存在产品积压的情况,但是,由于公司的产品销售规模较大,相应地,期末库存商品及发出商品保持了一定的规模。最后,由于日常原材料采购规模较大,公司日常保持了较高的货币资金水平。

行业内可比上市公司的资产结构也是以流动资产为主,报告期各期末,怡球资源的流动资产在资产总额中的比例分别为71.46%、71.08%、66.17%。

(2)负债状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负债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7年末,公司负债总额较上年末增加了26.10%。其中,流动负债较上年末增加了33.36%,主要为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的增加;非流动负债较上年末减少了29.80%,主要为长期借款的减少。2018年末,公司负债总额较上年末减少了3.14%。其中:流动负债较上年末减少了2.75%,主要为短期借款、应付账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的减少;非流动负债较上年末减少了8.93%,主要为递延收益的减少。2019年末,公司负债总额较上年末增加了5.34%。其中:流动负债较上年末增加了5.28%,主要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的增加;非流动负债较上年末增加了6.16%,主要为递延收益的增加。

(3)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的各项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2017年末,公司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较上年末有所降低,主要是由于公司经营规模扩大,为了满足营运资金的需要,增加了短期借款和应付账款,同时增加了原材料储备。2018年末,公司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较上年末有所提高,主要是由于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的增加,以及库存原材料的减少。2019年末,公司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较上年末有所提高,主要是由于货币资金、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应收账款等流动资产的增加。

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与怡球资源的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与怡球资源的流动比率互有高低,公司的速动比率高于怡球资源,总体而言两家公司的上述两个偿债指标不存在较大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24,364.97万元、23,654.33万元、27,396.23万元,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10.16倍、10.50倍、11.57倍,由于公司盈利能力的增强以及资本结构的优化,公司的利息偿付能力较高。

公司信用状况良好,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过贷款逾期或延迟支付利息的情形,并与多家银行建立了良好的信用合作关系,良好的信用状况使公司获得了长期稳定的授信,能够较为便利地从银行融资,满足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

报告期各期末,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7.20%、39.59%、35.24%,负债率逐年下降,随着公司盈利水平的不断提升,公司合理负债,优化资本结构,使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更加合理,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

(4)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6.20次/年、5.51次/年、5.07次/年,周转速度保持相对稳定;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分别为58.07天/次、65.32天/次、70.94天/次,若以含税营业收入计算则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分别为49.63天/次、56.31天/次、62.00天/次,与公司给予客户的不超过60天的信用期基本保持一致。公司一直注重加强应收账款的质量管理,收款责任落实到销售部门和销售人员,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的回收状况良好。

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与怡球资源的比较情况如下表所示。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怡球资源。销售回款速度的差异的影响因素主要包括:第一,公司与怡球资源的业务不完全相同,报告期内,公司铝合金锭业务的销售收入在营业收入中的平均比例为98.38%,而怡球资源的这一比例为61.71%。第二,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全部来自国内,而怡球资源来自国内的营业收入的平均比例仅为27.96%。两家公司在业务及客户方面的上述差异都是销售回款速度的影响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3.04次/年、12.88次/年、13.62次/年,公司存货周转天数分别为27.61天/次、27.95天/次、26.42天/次,公司的存货周转速度相对稳定。

公司存货周转率与怡球资源的比较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存货周转速度明显高于怡球资源。就双方相同的铝合金锭业务而言,怡球资源的废铝采购主要来自美国等海外市场,国内生产基地在江苏太仓,另有马来西亚的生产基地,一般而言,境外采购的原材料装船取得提单后即获得原材料的所有权,废铝从国外采购完成后,运抵国内生产基地的在途时间较长;公司除少量进口废铝外,采购和生产都集中于国内,存货的周转速度因而高于怡球资源。

2、盈利能力分析

(1)营业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由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构成,其金额及比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根据产品种类牌号进行分类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铝合金锭的销售收入分别为387,360.92万元、417,277.83万元、428,334.45万元,在主营业务收入中的比例分别为99.59%、99.70%、99.68%。公司根据客户的需求生产不同牌号的铝合金锭,其中主要以ADC12、AC4B、A380三个牌号为主,报告期内,这三种牌号的合计收入在主营业务收入中的比例分别为84.68%、77.52%、74.12%。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根据销售区域进行分类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集中在西南、华南和华东三个销售区域,报告期内,这三个区域的合计收入在主营业务收入中的比例分别为95.04%、96.02%、95.20%,其中又以西南地区的销售收入占比最高,报告期内,西南地区的收入占比分别为52.51%、41.55%、36.95%。

(2)营业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的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铝合金锭销售成本中生产要素的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公司的产品为各种牌号的铝合金锭,铝材料为最主要的原材料,报告期内铝材料的成本在产品销售成本中的平均比例为87.86%。在铝材料中,又以废铝为主,报告期内,废铝的材料成本在产品销售成本中的平均比例为75.94%。公司在生产中还会使用A00铝锭,即电解铝厂生产的原铝。废铝的金属成分比较复杂,除了铝外,还有硅、铜、铁、锌、镁等其他金属成分。如果需要生产的某种牌号的铝合金中某种非铝金属成分的含量要求较低,而公司的废铝材料中该种金属成分含量较高,那么就可能需要在生产过程中加入原铝进行稀释,从而降低该种金属成分的含量。报告期内,A00铝锭的材料成本在产品销售成本中的平均比例为8.54%。在铝材料中,公司还使用了铝水,即液态的原铝,在公司的各个生产基地中,只有重庆涪陵的生产基地使用铝水作为主要铝材料,涪陵基地的产能产量较小,因而铝水的材料成本在铝合金锭销售成本中的比例较低。2019年4月之后,重庆涪陵生产基地已经停产,相应地停止了铝水的采购和加工,而且涪陵基地1-4月的产量较上年同期也有下降,因此,2019年铝水的材料成本在铝合金锭销售成本中的比例较上年大幅降低。报告期内,铝水的材料成本在产品销售成本中的平均比例为3.38%。

公司生产的铝合金锭主要为铝硅铜合金,因而主要原材料还包括硅和废铜。报告期内,硅的材料成本在产品销售成本中的平均比例为5.23%,废铜的材料成本在产品销售成本中的平均比例为2.70%。

公司的产品成本主要由原材料成本构成,报告期内铝、硅、铜等主要原材料的成本在产品销售成本中的平均比例达到95.80%。除主要原材料外,直接人工、燃料动力和其他投入的成本比例较低,报告期内,直接人工在产品销售成本中的平均比例为0.71%,燃料动力在产品销售成本中的平均比例为1.74%,其他投入在产品销售成本中的平均比例为1.76%。

报告期内,公司的产品结构较为稳定,主要原材料、直接人工、燃料动力和其他投入在产品销售成本中的比例结构不存在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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