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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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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08-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331 公司简称:百达精工

转债代码:113570 转债简称:百达转债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面对全球新冠病毒疫情导致的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市场经济环境,公司围绕着“以提高经济增长和质量效益为中心,以自身能力建设为主题;逐步整合技术资源,提升研发能力;提高自动化制造能力和产品质量保证能力,增强产品盈利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的总体经营思路,积极调整计划和目标策略,迎接市场挑战。2020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631.21万元,同比下降13.6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25.88万元,同比下降55.94%,具体经营思路:

1、继续深耕于压缩机零部件的行业,从单一零件向泵体部件拓展,同时大力发展汽车零部件业务

2020年年初开始,全球相继爆发新冠疫情受疫情影响,公司生产节奏和经营策略被严重打乱,但随着国内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公司压缩机零部件业务逐步恢复到正常,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生产已恢复到正常水平。2020年1-6月,压缩机零部件实现销售收入21,114.99万元,同比下降8.47%,优于行业整体数据这得益于公司及时在相对成熟的叶片、平衡块生产基础上开发压缩机泵体全套产品,包括气缸、活塞、曲轴、上法兰、下法兰等,完善产品品类,提升竞争能力。2020年1-6月公司除叶片、平衡块外的其他压缩机零部件的营业收入为6,206.45万元,同比增25.46%。

汽车零部件实现营业收入15,049.08万元,同比下降17.39%,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为40.61% 。汽车零部件业务小幅下降,主要受境外疫情影响,客户停产休假,订单需求减少。 目前,公司已与法雷奥、TRW、日立汽车、万向、博世、TKP等国内外知名的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为更好地顺应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公司汽车零部件产品从重点发展发电机爪极到逐步布局卡钳活塞、EPS转向电机壳及轴叉等汽车制动、传动、转向系统相关的零部件,其中卡钳活塞(制动系统)2020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2,780.57万元,同比增长18.44%,在建卡钳活塞项目建成后总产能约2000万件/年,2020年1-6月卡钳活塞平均售价为7.49元人民币。

2、继续加快推进新建项目建设

随着国内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公司积极组织复工复产,其中新建“年产10,000万件高效节能压缩机新材料核心零部件项目”随着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正快速推进中。新增年产250万套高效节能压缩机核心零部件气缸、活塞、上下缸盖、曲轴项目,已陆续完成部分产品送样合格并导入量产。

新增年产1000万件气缸、上下缸盖孔加工项目,已完成3条生产线架构并投入生产,部分产品送样合格并导入量产 。

年产1000万套高效节能旋转式压缩机泵体零部件基建工程基本完成,第一条生产线已投产。

3、技术改造持续推进,降本增效不懈努力

公司推进技术改造、生产自动化基础工作,促进产品设计、工艺改进和技术管理、生产自动化等同步提升,在人工成本不断攀升的背景下,公司通过生产工艺的改进、现场作业布局优化及自动化设备的投入应用,将有效化解人工成本上升的风险。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331 证券简称:百达精工 公告编号:2020-064

证券代码:113570 证券简称:百达转债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止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886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1,813,3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63元,共计募集资金306,362,079.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8,5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77,862,079.00元,已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2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和材料印刷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46,638,900.0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59,723,179.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240号)。

2.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根据2017年7月17日公司董事会二届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已累计划转募集资金53,345,500.00元以抵补先期投入的垫付资金。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253,384,599.70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920,772.70元,以前年度收到的理财产品收益金额为6,457,404.81元;2020年1-6月实际使用募集资金6,675,061.91元, 2020年1-6月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2,203.61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60,059,661.61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972,976.31元,累计收到的理财产品收益金额为6,457,404.81元。

截至2020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7,093,898.51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35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股权登记日(2020年3月10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共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8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共计募集资金280,000,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800,000.00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277,20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1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扣除承销保荐费、律师费、验证费、资信评级费、债券发行登记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新增不含税外部费用4,525,471.71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75,474,528.2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0〕48号)。

2.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根据2020年3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使用不超过2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自2020年3月27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循环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0.00万元购买了5笔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0年1-6月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0,878,493.99元,2020年1-6月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005,539.14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0,878,493.99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005,539.14元。

截至2020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45,947,045.15元,其中银行存款215,947,045.15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购买的结构性存款30,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27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经济开发区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台州市百达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达电器公司)于2017年8月8日连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百达电器公司与2017年8月8连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和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06月30日,本公司共计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系百达电器公司开立的银行帐户,此帐户于2020年4月1日注销

[注2]:系百达电器公司开立的银行帐户,此帐户于2020年4月2日注销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19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经济开发区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06月30日,本公司共计2个募集资金专户、1个定期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用于偿还银行贷款项目,系通过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满足公司经营规模持续增长带来的资金需求,通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的提升来体现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他募集资金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二)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3。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行为。

特此公告。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1日

附件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2020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公司高效节能压缩机零部件技术升级及产业化扩建项目设备分批投入使用,本期仅部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附件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止2020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止2020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系部分变更,详见本表中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之说明。

证券代码:603331 证券简称:百达精工 公告编号:2020-065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8月1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台州市经中路908弄2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施小友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长史建伟先生因个人原因未现场出席;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杨钊、吕兴伟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603331 股票简称:百达精工 公告编号: 2020-060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0年8月10日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施小友先生主持。

(二)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于2020年7月31日以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三)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

(四)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浙江杰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续租厂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阮吉林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 2020年8月11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浙江杰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续租厂房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2)。

(二)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 2020年8月11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0-063)。

(三)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0年8月11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64)。

特此公告。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603331 股票简称:百达精工 公告编号:2020-061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0年8月1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史建伟先生主持。

(二)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

(三)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浙江杰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续租厂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台州市百达机械有限公司向浙江杰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续租厂房在百达机械目前无自有厂房,无法开展生产的背景下,为顺利进行生产经营而进行的关联交易,价格按当地厂房租赁的市场价格,按实际发生支付水电费,符合关联交易价格公允的原则,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台州市百达机械有限公司向浙江杰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续租厂房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 2020年8月11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浙江杰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续租厂房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1-6月的经营状况、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所载的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等方面没有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 2020年8月11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0-06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0年8月11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6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603331 证券简称:百达精工 公告编号:2020-062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浙江杰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续租厂房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台州市百达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达机械”)与浙江杰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杰瀛”)续签《厂房租赁合同》,公司续租浙江杰瀛位于台州市椒江区三甲创业路22号厂房,涉及租赁厂房总层数3层共计15346平方米以及东面空地882平方米,租赁期限自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租金共计4,073,259元(不含税)。

●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公司过去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联交易概述

百达机械目前无自有厂房,无法开展生产,于2015年4月1日起租赁浙江杰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位于台州市椒江区滨海工业区创业路22号的厂房及空地,并于2020年4月1日续租厂房15346平方米及空地882平方米。租赁期限自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租金共计4,073,259元(不含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公司过去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

二、关联方介绍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协议双方

出租方(下称甲方):浙江杰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承租方(下称乙方):台州市百达机械有限公司

(二) 租赁物概况

拟租赁厂房为:厂房总层数3层共计15346平方米,单价为14.2元/平方米/月(不含税),东面空地882平方米,单价9.5元/平方米/月(不含税)。

甲方用于出租的厂房的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该厂房及所在地块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归甲方所有。

(三)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止。

(四)租金

1.租金共计4,073,259元(不含税);租金应自本合同签字的当天由乙方向甲方缴纳半年度的租赁款,以后每半年度的租金在半年期限届满前十五天为缴纳时间。

2.若乙方提前退房,需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请求,并经双方协商同意方可。

3.乙方退房后,将甲方厂房恢复原貌。

(五)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租赁期间,水、电费用由乙方按实支付。

(六)租赁物的管理和保养

1.在租赁物内,乙方如需对租赁物进行装修,须将整个装修方案向甲方申请,并提交装修施工方案,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装修。

2.乙方在租赁期内,要爱护好租赁物内的各种建筑物和水、电设施,如有损坏,乙方要负责修复,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租赁期内,必须做好安全生产、环保、用电、防火防盗等各项措施,涉及到以上法律法规问题,均由乙方负责。

4.在租赁物的租赁期间,如遇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拆迁或不可抗力之因素,造成租赁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协商解决。

(七)双方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不得单方面解约,经双方共同协商后决定。

四、关联交易定价

百达机械与浙江杰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租赁价格,按当地厂房租赁的市场价格,按实际发生支付水电费,付款方式为现金支付。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百达机械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六、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2020年8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浙江杰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续租厂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阮吉林回避表决。

(二)2020年8月10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浙江杰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续租厂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台州市百达机械有限公司向浙江杰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续租厂房在百达机械目前无自有厂房,无法开展生产的背景下,为顺利进行生产经营而进行的关联交易,价格按当地厂房租赁的市场价格,按实际发生支付水电费,符合关联交易价格公允的原则,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台州市百达机械有限公司向浙江杰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续租厂房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全资子公司台州市百达机械有限公司向浙江杰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续租厂房在百达机械目前无自有厂房,无法开展生产的背景下,为顺利进行生产经营而进行的关联交易,价格按当地厂房租赁的市场价格,按实际发生支付水电费,符合关联交易价格公允的原则,其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台州市百达机械有限公司向浙江杰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续租厂房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书

4、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