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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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08-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10.SZ 证券简称:庄园牧场(A股) 公告编号:2020-072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注:公司H股股东中,非登记股东的股份由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代为持有。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上半年,公司实现销售收入3.25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了18.12%,实现利润总额-364.40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了111.9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润-197.51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了107.40%。。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做了以下方面的工作:

1、继续布局上游奶源,加强牧场建设,报告期牧场进一步提高奶牛舒适度,提高精准饲喂,牧场的经营管理得到全面提升,奶牛的产量、成牛头日产、头年产、繁殖指标均比去年同期有所提高。公司正在建设中的“金川区万头奶牛养殖循环产业园项目” 有利于进一步保障公司原料奶的供给,有利于进一步从源头上保障公司的产品质量,实现公司长期、稳定的可持续性发展。

公司引进奶牛养殖方面具备博士和硕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才,在进一步提升奶牛防疫和科学养殖水平,及进一步提升自有牧场原料奶质量发挥重要作用。

2、技术研发中心以消费者为导向来完善产品的配方、工艺和设备的优化配置,使产品具有针对性和特色优势,形成以消费分析触发研发,以研发来满足不同场景下的消费需求的研发理念。报告期技术研发中心完成储备项目的研发,根据公司行销策略陆续上市。

报告期内,新研发项目“高原牧场纯牛奶”、“青海牛奶(含牦牛奶)”“牦牛乳酪酸奶”上市,获得市场认可。

3、公司投资建设的 “日加工600吨液体奶改扩建项目” 于报告期竣工验收并正式投入使用,该项目的正式投产在优化生产工艺,丰富产品结构和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控制方面效果显著,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4、公司营销部门围绕社区社群的营销网络建设作为重点渠道建设,同时进一步加快线上销售体系建设,线上体系建设完成将打通线上与线下销售环节,为消费者创造更为便利灵活的消费体验。同时,报告期进一步加强自有营销渠道建设,进一步完善送奶到户配送体系,增加社区直营奶厅及合作门店建设数量,提升服务质量。

5、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财务结构,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公司于2019年12月6日公告《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拟通过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3,800.00 万股(含本数)A股股票,用于“金川区万头奶牛养殖循环产业园项目”和偿还银行贷款。该预案已于2020年1月17日通过“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审议。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的行政许可申请,并于2020年1月2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受理,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3月24日出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公司分别于5月12日和5月26日在指定媒体刊登《关于对〈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反馈回复的公告》和《关于对〈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反馈回复修订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现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2020 年4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预案等进行了调整和修订,调整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数量,调整为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调整为不超过 4,300.00 万股。

2020年8月10日,发审委2020年第119次会议表决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发审委无审核意见。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2910 证券简称:庄园牧场 公告编号:2020-070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会议通知以书面或邮件方式及时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马红富先生召集。

2、本次会议于2020年8月10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际出席并表决的董事8名(其中董事马红富、王国福、张骞予参加现场表决;董事宋晓鹏、叶健聪、刘志军、赵新民、黄楚恒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4、公司董事长马红富先生主持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020年半年度报告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其摘要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截止2020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之中期业绩公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相关公告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com.hk)上的《公司截止2020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之中期业绩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表了鉴证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002910 证券简称:庄园牧场 公告编号:2020-071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或邮件方式及时向各位监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0年8月10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并表决的监事3名(其中监事魏琳、杜魏参加现场表决;监事孙闯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魏琳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半年度报告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其摘要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截止2020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之中期业绩公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公告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com.hk)上的《公司截止2020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之中期业绩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002910 证券简称:庄园牧场 公告编号:2020-073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

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8月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获得通过。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予以核准的正式文件后另行公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