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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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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8-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5188 证券简称:国光连锁 公告编号:2020-004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3日发出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0年8月8日在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文天祥大道8号公司5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胡金根先生主持,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类型、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草案)〉、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类型、注册资本等内容发生了变化,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将《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对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对公司类型、注册资本进行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因工作需要,公司拟聘任廖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廖芳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该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投资活动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四)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拟将存放在公司“连锁门店建设项目”“连锁门店改建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中的人民币10,658.91万元向全资子公司赣州国光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国光”)进行增资,用于实施赣州国光连锁门店建设项目和连锁门店改建项目。

为规范赣州国光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赣州国光已开设银行专户,拟用于存储和管理公司增资给赣州国光的募集资金。资金到位后将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及本公司签订四方监管协议规范管理该募集资金的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公司拟将存放在公司“连锁门店建设项目”“连锁门店改建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中的人民币10,658.91万元向全资子公司赣州国光进行增资,用于实施赣州国光的连锁门店建设项目和连锁门店改建项目,增资资金将存放于赣州国光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资金到位后将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及本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规范该募集资金的使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六)审议通过《关于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在原有已获公司股东大会审批的不超过人民币58,000万元自有资金额度购买理财产品的基础上,本次拟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购买原则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由银行发行的短期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财务负责人根据上述原则行使具体理财产品的购买决策权,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拟定于2020年8月26日在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文天祥大道8号公司5楼会议室,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变更公司类型、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草案)〉、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12)。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0年8月修订)》

(二)《独立董事关于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1日

备查文件

(一)《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记录》

证券代码:605188 证券简称:国光连锁 公告编号:2020-005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3日发出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0年8月8日在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文天祥大道8号公司5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云玲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类型、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草案)〉、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监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类型、注册资本等内容发生了变化,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将《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对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对公司类型、注册资本进行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监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监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赣州国光实业有限公司增资是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要求进行的,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的建设,增资资金将存放于赣州国光实业有限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资金到位后将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及本公司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管理该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四)审议通过《关于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监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特此公告。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11日

备查文件

(一)《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记录》

证券代码:605188 证券简称:国光连锁 公告编号:2020-006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草案)》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类型、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草案)〉、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的变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45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958万股,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20]01290002号),本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4,6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49,558万元,公司股本由44,600万股变更为49,558万股。

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7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公司章程(草案)》的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草案)》作如下修改: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0年8月修订)》。

以上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事宜。

特此公告。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605188 证券简称:国光连锁 公告编号:2020-007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因工作需要,同意聘任廖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廖芳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廖芳女士的简历见附件。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姓名:廖芳

联系电话:0796-8117072

传真:0796-8115138

电子邮箱:investors.gg@jxggls.com

办公地址: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文天祥大道8号

特此公告。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1日

附件:廖芳女士简历

廖芳,女,1978年出生,大专学历。2015年1月至2018年6月,任江西国光商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高级经理;2018年6月至今,任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高级经理。

廖芳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605188 证券简称:国光连锁 公告编号:2020-008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45号)核准,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9,58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6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0,547,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42,030,599.0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8,516,400.98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7月22日出具了瑞华验字[2020]01290002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于2020年7月23日与募集资金专户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本着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公司收益之目的,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 (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该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公告。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相关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商业银行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具体投资活动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后续将对理财产品的投资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内容包括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额度、期限、预期收益等。

三、现金管理的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出现的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本次事项所履行的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8月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全体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该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8月8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全体监事审议,表决通过了该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 (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其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目前财务状况良好,资金充裕,在保证公司资金安全和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会对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此项议案。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综上,保荐机构对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605188 证券简称:国光连锁 公告编号:2020-009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并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45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9,580,000.00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8,516,400.98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7月22日出具了瑞华验字[2020]01290002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于2020年7月23日与募集资金专户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赣州国光实业有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投资项目情况,由子公司赣州国光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国光”)实施的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公司拟将存放在公司“连锁门店建设项目”“连锁门店改建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中的人民币10,658.91万元向全资子公司赣州国光进行增资,用于实施赣州国光连锁门店建设项目和连锁门店改建项目。

为规范赣州国光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筹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赣州国光将下述银行账户指定为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存储和管理公司增资给赣州国光的募集资金,账户具体信息如下:

开户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

开户账号:287019800000002280

三、后续事项

增资资金到位后,赣州国光将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及本公司签订四方监管协议,规范该募集资金的使用,公司后续将对四方监管协议的内容进行披露。

特此公告。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605188 证券简称:国光连锁 公告编号:2020-010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赣州国光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国光”)。

●投资金额: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拟将存放在公司“连锁门店建设项目”“连锁门店改建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中的人民币10,658.91万元向全资子公司赣州国光进行增资,用于实施赣州国光的连锁门店建设项目和连锁门店改建项目,其中人民币1,000万元用于增加赣州国光的注册资本,其余部分计入赣州国光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赣州国光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1,000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45号)核准,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9,58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6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0,547,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42,030,599.0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8,516,400.98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7月22日出具了瑞华验字[2020]01290002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于2020年7月23日与募集资金专户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项目具体如下:

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足,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若有剩余,多余部分将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如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需要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先期投入,公司将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上述项目,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用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三、本次增资情况

据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投资项目情况,由子公司赣州国光实施的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公司拟将存放在公司“连锁门店建设项目”“连锁门店改建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中的人民币10,658.91万元向全资子公司赣州国光进行增资,用于实施赣州国光的连锁门店建设项目和连锁门店改建项目,其中人民币1,000万元用于增加赣州国光的注册资本,其余部分计入赣州国光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赣州国光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1,000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赣州国光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是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要求进行的,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增资后,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上市公司的发展战略。

六、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增资资金将存放于赣州国光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开户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营业部;账号:287019800000002280,增资资金到位后将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及本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规范管理该募集资金的使用。

七、本次增资事项所履行的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8月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经全体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该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8月8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经全体监事审议,表决通过了该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赣州国光实业有限公司增资是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要求进行的,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的建设,增资资金将存放于赣州国光实业有限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资金到位后将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及本公司签订四方监管协议规范该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将存放在公司“连锁门店建设项目”“连锁门店改建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中的人民币10,658.91万元向全资子公司赣州国光实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实施连锁门店建设项目和连锁门店改建项目,是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要求进行的,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此项议案。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机构对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一)《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