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8月11日

查看其他日期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08-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731 公司简称:湖南海利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不平凡的一年。随着新冠疫情的全球蔓延,国际原油价格宽幅震荡,中美政治对抗持续加剧,全球经济正在步入一个‘低增长+高波动’的新环境。公司董事会面对复杂严峻的内外部形势,积极调整生产经营战略,引领公司聚焦主营业务,拓销售、挖潜能。报告期,公司延续了稳定增长的良好趋势,共实现营业收入为10.15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1.36亿元。具体经营情况如下:

(一)严防疫情抓生产、深挖产能增产量

自疫情发生以来,公司坚持把疫情防控作为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第一时间成立了疫情防控工作机构,制定了工作方案,细化了工作措施,狠抓落实,全方位扎紧了疫情防控的“铁篱笆”。2020年常德公司各生产装置的高效稳定运行成为公司的首要任务,公司积极组织职工安全返岗,2020年2月10日常德公司正式复工复产。在生产上,公司加强计划管控,将年度目标任务科学合理分解,建立周调度和日监控机制,实施产供销联动,及时解决问题,确保订单按期交付。硫双威、水杨腈等产品产量较同期增加。在技术上,公司加强技术升级服务,充分发挥湖南化工研究院产研服务优势,对常德公司现有部分生产装置进行生产工艺优化,确保高效稳定生产。

(二)全力拓展市场渠道、销售收入逆势增长

面对全球疫情影响,公司积极应对,主动破局。一是坚持以跨国项目合作业务为龙头,VIP客户优先、价格优先、账期优先的“三优”策略,加强沟通交流,增强客户信心,力保外贸基本盘的稳定;二是利用公司原药的品牌影响力和性价比优势,加强与国内有实力的制剂厂家的合作,在原有品种合作的基础上,嫁接新品种业务,扩大销售增量;三是深化与国内区域强势经销商或农资连锁、联盟商的合作,配合客户进行推广服务,拓展制剂产品市场规模;四是加大非农市场推广应用,广泛开展现场示范推广,使甲嘧等制剂产品在国内储粮、烟储系统销售网络进一步扩容。

(三)只争朝夕抢抓机遇、全力推进项目建设

2020年是公司项目建设关键之年,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给项目的建设推进带来重重困难。公司及时调整原项目进度计划、按时对项目进度进行督查,解决堵点和难点问题,确保项目按期按质完成。目前贵溪新区建设项目正在进行辅助设施和主厂房的施工,主要生产装置的设备已完成第一批计划的采购,配套环保装置已确定实施方案,正全力推进;宁夏新基地建设项目已与当地政府、园区就投资入园、建设用地审批积极沟通,正全力推进项目立项备案、安评、环评、能评、水资源等系列合规性审批程序,并组织力量同步推进技术方案的优化论证和方案设计的评审。

“市场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股东是阅卷人。”在这个特殊时期,公司上半年逆势飞扬取得可喜成绩,是全体湖南海利人共同努力的成果。下半年我们要紧密围绕年度目标责任,互勉互励共前行,唇齿相依齐奋进,为湖南海利的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上述文件要求,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

2020年8月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八次董事会及第九届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以下简称“原收入准则”)及其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然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公司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规范,重新评估了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新收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也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1)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期初数的影响列示如下:

注1:2020年1月1日,重分类为“合同资产”的182,462.39元为湖南海利工程安装有限公司“存货-工程施工”期末余额。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海利工程安装有限公司提供工程服务,在期末对原“存货-工程施工“中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按照新收入准则,满足合同资产的定义,属于已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重新列报为合同资产。

(2)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期初数的影响列示如下: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尹 霖(签字):

2020年8月7日

证券代码:600731 证券简称:湖南海利 公告编号:2020-027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八次董事会会议于2020年7月28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7日上午在长沙市公司本部采用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刘卫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讨论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详见《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29)。

2、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详见《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0)。

3、审议通过了《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详见2020年8月1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600731 证券简称:湖南海利 公告编号:2019-028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六次监事会会议于2020年7月28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7日上午在长沙市公司本部采用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民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讨论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详见《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29)。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详见《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0)。

监事会认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故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详见2019年8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保证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600731 证券简称:湖南海利 公告编号:2020-029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31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790.86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7.53元,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8年1月25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8]000019 号)审验。公司此次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210,151,758.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437,951.7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5,713,806.27元。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33,400,672.99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97,733,700.00元;资金到位后至2019年12月31日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8,050.94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5,658,922.05 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77,097,258.84元(其中银行利息及手续费用合计4,784,125.56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车站北路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本公司与招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单次或者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20%的,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

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0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1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调整后的投资总额为实际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证券代码:600731 证券简称:湖南海利 公告编号: 2020-030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九届八次董事会、第九届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上述文件要求,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

2020年8月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八次董事会及第九届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以下简称“原收入准则”)及其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然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公司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规范,重新评估了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新收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也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期初数的影响列示如下:

注1:2020年1月1日,重分类为“合同资产”的182,462.39元为湖南海利工程安装有限公司“存货-工程施工”期末余额。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海利工程安装有限公司提供工程服务,在期末对原“存货-工程施工”中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按照新收入准则,满足合同资产的定义,属于已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重新列报为合同资产。

(二)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期初数的影响列示如下:

四、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将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故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600731 证券简称:湖南海利 公告编号:2020-031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一化工》和《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0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本公告之生产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

特此公告。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