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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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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光大阳光稳债收益12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开放日常申赎业务
提示性公告

2020-08-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于2020年8月7日向投资者发布《光大阳光稳债收益12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光大阳光稳债收益12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光大阳光稳债收益12个月持有债券”)将于8月17日起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现将产品基本信息、申赎安排、销售机构再次提示如下:

一、产品基本信息:

二、申赎安排:

本集合计划A类份额可以办理申购业务并设置锁定持有期。A类份额锁定持有期内不办理赎回业务,锁定持有期到期后进入开放持有期,每份A类份额自其开放持有期首日起才能办理赎回业务。

光大阳光稳债收益12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生效后,投资者持有的原光大阳光稳债收益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将变更为光大阳光稳债收益12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A类份额,设置12个月锁定持有期。

即投资者于新合同生效前申购的份额,于2020年8月17日至2020年8月28日期间,持有人有权发起办理赎回业务,自2020年8月31日起(含)遵循锁定持有期安排,锁定持有期为2020年8月31日至2021年8月30日。

投资者于新合同生效后申购的A类份额锁定持有期起始日为申购申请确认日,锁定持有期为12个月。

本集合计划C类份额开放日常申购业务,对每份C类份额设置12个月锁定持有期,锁定持有期内不办理赎回业务。锁定持有期起始日指C类份额申购申请确认日,锁定持有期到期后进入开放持有期,每份C类份额自其开放持有期首日起才能办理赎回业务。

三、销售机构列表:

A类份额销售机构:

(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咨询电话:95595

公司网站:www.cebbank.com

(2)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咨询电话:95525

公司网站:www.ebscn.com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咨询电话:95566

公司网站:www.boc.cn

(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咨询电话:95533

公司网站:www.ccb.com

(5)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咨询电话:95588

公司网站: www.icbc.com.cn

(6)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咨询电话:95559

公司网站:www.bankcomm.com

(7)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咨询电话:95561

公司网站:www.cib.com.cn

(8)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咨询电话:4008308003

公司网站:www.cgbchina.com.cn

(9)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咨询电话:4008219031

公司网站:www.lufunds.com

(10)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咨询电话:95021

公司网站:www.1234567.com.cn

(11)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咨询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站:www.fund123.cn

(12)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咨询电话:95525

公司网站:www.ebscn-am.com

C类份额销售机构:

(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咨询电话:95595

公司网站:www.cebbank.com

(2)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咨询电话:95525

公司网站:www.ebscn.com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咨询电话:95566

公司网站:www.boc.cn

(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咨询电话:95533

公司网站:www.ccb.com

(5)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咨询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站:www.fund123.cn

(6)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咨询电话:95525

公司网站:www.ebscn-am.com

四、业务办理

投资者可通过上述销售机构办理开户、申购与赎回业务。相关业务办理具体流程以上述机构的规定为准。

具体上线时间以上述机构为准,关于费率优惠活动,敬请投资者留意上述机构的有关规定,具体优惠规则以上述机构的安排为准。光大阳光稳债收益12个月持有债券份额办理途径、相关业务具体流程以上述机构的规定为准。

五、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集合计划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本集合计划的详细情况,请于投资集合计划前应认真阅读产品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听取销售机构的适当性意见,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