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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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2020-08-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48 证券简称:文灿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0 转债代码:113537 转债简称:文灿转债 转股代码:191537 转股简称:文灿转股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权激励权益登记日:2020年8月13日

●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790.00万股

● 股票期权登记数量:168.00万份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2020年6月16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于2020年7月21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决定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完成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及登记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0年7月21日

2、首次授予价格:9.18元/股

3、首次授予人数:116人

4、首次授予数量:790.00万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6、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实际授予登记情况

注:(1)本次授予不包括预留部分。

(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3)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7、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

本计划有效期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销售期分别为自登记完成之日12个月、24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二)股票期权首次授予及登记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0年7月21日

2、首次授予数量:168.00万份

3、首次授予人数:83人

4、行权价格:18.36元/份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6、股票期权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1)股票期权的有效期

股票期权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分三次行权,对应的等待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分两次行权,对应的等待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股票期权各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12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①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②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期行权。首次授予部分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7、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2020年8月13日,公司股票期权授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期权名称:文灿股份期权

(2)期权代码(分三期行权):0000000545、0000000546、0000000547

(3)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期:2020年8月13日

(4)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名单及数量:

注:(1)本次授予不包括预留部分。

(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总额的10%。

(3)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2020]000429号《验资报告》,截至2020年7月28日止,公司已收到激励对象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7,900,000.00元。116名激励对象以货币出资人民币72,522,000.00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7,90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64,622,000.00元。

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手续已于2020年8月13日办理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四、首次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由231,600,426股增加至239,500,426股。本次授予前,本公司控股股东为唐杰雄和唐杰邦,两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为64.77%;本次授予完成后,本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唐杰雄和唐杰邦,两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为62.63%。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六、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一)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公司以授予日收盘价与授予价格之间的差额作为首次授予部分每股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公允价值。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董事会已确定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0年7月21日,根据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总额确认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成本。经测算,预计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对2020-2023年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上述结果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二)股票期权首次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股份支付》《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相关参数选择如下:

(1)标的股价:19.69元/股

(2)有效期分别为:1年、2年、3年(授权日至每期首个行权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19.50%、20.66%、18.80%(分别采用上证指数最近一年、两年和三年的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50%、2.10%、2.75%(分别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1年期、2年期、3年期存款基准利率)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根据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总额确认股票期权的激励成本,则2020-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上述结果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行权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