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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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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08-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京汉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5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

二、会议召集情况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30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发出《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8月14日(星期五)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8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8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中洲控股大厦40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申司昀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0年8月7日。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股份数230,503,4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664%。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数229,983,5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0983%;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有5人,代表股份数519,9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

五、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拟认购直接融资工具/定向融资计划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本项议案时,关联股东京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回避表决(关联方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构成关联方,京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60,504,314股。

(1)表决情况:

同意230,480,4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0%;反对2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48,6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913%;反对2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8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通过。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方誉律师、梁遥海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本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京汉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6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金环新材料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实际担保总余额为228,530.3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4.62%。由于襄阳国益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金环绿色纤维有限公司融资提供了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金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向合并报表外的襄阳国益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反担保的余额为1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45%。

公司无其他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情况,无逾期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汉股份”或“公司”)于2020年8月14日与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以下简称“湖北银行襄阳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金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环新材料”)办理发放贷款及承兑商业汇票授信业务所发生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7,200万元。

二、审议情况

2020年4月28日、2020年5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互保额度的议案》,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在公司担保余额人民币116亿元的限额内,且在各子公司分别额度内,由本公司或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以及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发行债务融资计划类产品债务融资等多种形式融资计划提供担保(包括超过本公司净资产50%以后的借款担保),其中为公司其他业务子公司年度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4亿元,授权金环新材料预计担保金额为6亿元,本次担保事项为续贷担保,本次担保前为金环新材料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704.14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为金环新材料的担保额度剩余52,80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湖北金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03月20日

住所:襄阳市樊城区太平店镇陈家湖

法定代表人:陈辉

注册资本:壹亿圆整

主营业务范围:粘胶纤维、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的生产与销售,精制棉、化纤浆粕生产与销售(不含籽棉和皮棉等棉花制品)、绣花线、坯布生产与销售;纺织机械设计制造;化纤产品生产技术咨询;对实业投资;通信产品、黑色金属、建筑材料、针纺织品、纺织原料批零兼营;棉短绒收购,房屋租赁;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集中供水、供电、供热、售电;一、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销售;消毒液的销售(有效期以审批机关批准的经营期限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金环新材料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2019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为57.91%。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注:以上2019年数据已经审计。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

1、担保额度:7,200万元。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有利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金环新材料在快速发展过程中顺利获得融资资源,有利于子公司业务发展,且金环新材料目前经营状况良好,银行信用记录良好,不存在逾期不能偿还银行借款的风险,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

公司向其提供担保不会影响到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实际担保总余额为228,530.3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4.62%。由于襄阳国益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金环绿色纤维有限公司融资提供了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金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向合并报表外的襄阳国益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反担保的余额为1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45%。

公司无其他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情况,无逾期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七、备查文件

1、京汉股份与湖北银行襄阳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