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85 证券简称:天成自控 公告编号:2020-051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书面通知于2020年8月7日发出,会议于2020年8月14日上午在浙江省天台县西工业区济公大道1618号公司行政楼三楼8号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邦锐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 7 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的4名董事为聂织锦、胡志强、许述财、陈昀)。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推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3)详见2020年8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09号),本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9,239,302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31元。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认购该等股份的资金均已到位。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结果,公司拟将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90,986,132元”变更为“人民币370,225,434元”。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公告编号:2020-054)详见2020年8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5)详见2020年8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6)详见2020年8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方式的议案》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7)详见2020年8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60)详见2020年8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3085 证券简称:天成自控 公告编号:2020-052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书面通知于2020年8月7日发出,会议于2020年8月14日下午在浙江省天台县西工业区公司行政楼三楼8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洪慧党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就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及推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第三届监事会提名及资格审查,提名推荐洪慧党先生、袁洪锌先生作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的职工代表监事一起组成公司四届监事会。《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3)详见2020年8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与会监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我们同意该议案。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5)详见2020年8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我们同意该议案。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6)详见2020年8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方式的议案》;
公司本次变更“航空座椅核心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座椅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方式,由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天成科技增资变更为使用募集资金向天成科技提供无息借款合计人民币33,656.79万元,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则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募集资金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项目等均未改变,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方式的议案》。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7)详见2020年8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3085 证券简称:天成自控 公告编号:2020-053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具体情况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程序进行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四名非独立董事,三名独立董事。
经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候选人任职资格,公司于2020年8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推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董事会同意提名陈邦锐先生、许筱荷女士、陈昀先生、陈庆联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董事会同意提名许述财先生、陈勇先生、胡志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陈勇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提名人声明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内容。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上述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内容。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于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程序进行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一名职工代表监事。
(一)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公司于2020年8月14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及推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监事会同意提名洪慧党先生、袁洪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二)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姚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姚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姚伟先生将与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四、其他说明
1、关于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换届选举的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关于独立董事的议案需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为前提。
2、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将自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成立,任期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正式就任前,原董事、监事将继续履行相应职责。
特此公告。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8日
附:候选人简历
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邦锐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1992年-1999年任天台县交通汽车配件厂厂长,2000年1月-2010年9月任浙江天成座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0年10月-2012年4月任公司总经理,2010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2015年12月起兼任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陈邦锐先生直接持有公司6.10%的股份,通过浙江天成科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18.84%的股份,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与本次聘任的董事许筱荷女士是夫妻关系,与本次聘任的董事陈昀先生是父子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许筱荷女士,董事、实际控制人,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0年-2010年9月任浙江天成座椅有限公司监事,2010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许筱荷女士通过天台众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1.81%股份,通过浙江天成科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18.10%的股份,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与本次聘任的董事陈邦锐先生是夫妻关系,与本次聘任的董事陈昀先生是母子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昀先生,董事,1994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7年2月至今担任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7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陈昀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是公司实际控制人陈邦锐先生、许筱荷女士的儿子,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庆联先生,董事,197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1998年3月-1999年12月在天台县交通汽车配件厂工作,为销售部业务员,2000年1月-2010年9月在浙江天成座椅有限公司工作,历任销售部业务员、销售部经理、内销总监,2010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内销总监。2016年1月起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陈庆联先生通过天台众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0.08%股份。陈庆联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勇先生,独立董事,195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副教授。1987年8月至今,浙江财经大学副教授,历任系副主任、主任,研究所副所长、所长等职。
截至本公告日,陈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许述财先生,独立董事,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助理研究员、硕士研究生导师。2007年-2010年清华大学汽车系博士后,2010年至今在清华大学汽车系担任副研究员、硕士研究生导师,担任清华大学《汽车安全与节能学报》编辑部主任、清华大学苏州汽车研究院院长助理等职务。2017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许述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胡志强先生,独立董事,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2003年-至2005年任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业务经理,2005年至2007 年任上海市小耘律师事务所律师,2007年至2017年3月任上海元达律师事务所律师,2017年3月至今任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2017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胡志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监事候选人简历:
洪慧党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1999年-2010年10月在浙江天成座椅有限公司工作,历任销售部业务员、采购部经理、销售管理部经理、制造部经理、质量总监兼品保部经理,现任公司供应商管理部总监。2010年10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日,洪慧党先生通过天台众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0.08%股份。洪慧党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袁洪锌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2000年加入浙江天成座椅有限公司,历任车间主任、采购部经理、品保部副经理、供应商管理部经理。现任公司物流部经理。2010年10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袁洪锌先生通过天台众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0.05%股份。袁洪锌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姚伟先生,监事,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4年加入浙江天成座椅有限公司,历任技术员、技术服务部经理、产品研发部经理,现任公司工程机械研发部经理。2010年10月至今任职工代表大会推选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姚伟先生通过天台众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0.05%股份。姚伟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3085 证券简称:天成自控 公告编号:2020-054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现行章程,对《公司章程》内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
本次新增修订后内容如下:
■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依法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进行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修改后的《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详见2020年8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3085 证券简称:天成自控 公告编号:2020-055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使用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以下简称“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10,082,323.40元,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909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9,239,302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31元,共计募集资金499,999,995.62元,坐扣承销费10,600,000.00(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489,399,995.62元,已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券商保荐费、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2,832,078.93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86,567,916.6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99号)。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经证监会审核的发行申请文件及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实施如下募投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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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中的30,000.00万元用于航空座椅核心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扣除发行费用1,343.21万元后,可投入募集资金净额为28,656.79万元。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同时,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0年8月12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0,082,323.4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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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鉴证,并已于2020年8月13日出具《关于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9152号)。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20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10,082,323.40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专项意见说明
1、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此事项出具了《关于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9152号)认为:天成自控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天成自控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2、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20)9152”鉴证报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二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明确意见,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以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0,082,323.40元,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该议案。
4、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与会监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我们同意该议案。
六、备查文件
1、天成自控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天成自控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9152号)。
4、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5、天成自控独立董事对第三十六届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3085 证券简称:天成自控 公告编号:2020-056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使用不超过3.1亿的2016年度和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0年8月14日至2021年8月13日),公司保证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800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1,917,743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2.55元,共计募集资金50,710.00万元,坐扣承销费和保荐费1,014.2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9,695.8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1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会计师费、律师费等其他发行费用179.7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9,516.0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374号)。
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以下两个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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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909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79,239,302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31元,共计募集资金499,999,995.62元,坐扣承销费用10,6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89,399,995.62元,已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券商保荐费、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不含税)2,832,078.93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86,567,916.6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99号)。
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以下三个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根据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中的30,000.00万元用于航空座椅核心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扣除发行费用1,343.21万元后,可投入募集资金净额为28,656.79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情况
2016年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情况如下: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0年 8月10日,公司2016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成,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注 1:募集资金节余金额中包含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注 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际投入金额超过计划投入金额部分为专户存款利息所致。
注 3:节余募集资金已经过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通过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0年8月10日,公司2019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截至2020年8月14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10,082,323.40元,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0,082,323.40元。
2、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0年8月10日,本公司2016年、2019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用途、金额及期限
鉴于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付款安排,预计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公司会存在部分暂时闲置的资金。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了支持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拟使用暂时闲置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此次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31,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若项目建设资金需要,公司承诺将资金提前归还至专用账户。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合理性及必要性
随着公司规模扩大,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持续增加。为了满足日常经营需要,弥补日常经营资金缺口,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短期负债降低财务费用,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1,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节约一定金额的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有效降低公司短期偿债风险。
五、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承诺
在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时,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的交易;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同时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2个月有效期到期前将及时、足额地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
六、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过2020年8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会议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文件有关规定。
七、 专项意见说明
1、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运营、资金安全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增加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益,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交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3)本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基于以上意见,本保荐机构对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1,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一事表示无异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1,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不超过12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该议案。
3、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我们同意该议案。
八、 备查文件
1、天成自控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天成自控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4、天成自控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3085 证券简称:天成自控 公告编号:2020-057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
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方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成自控”)于2020年8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航空座椅核心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座椅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方式,由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浙江天成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成科技”)增资变更为使用募集资金向天成自控提供无息借款合计人民币33,656.7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909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9,239,302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31元,共计募集资金499,999,995.62元,坐扣承销费10,600,000.00(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489,399,995.62元,已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券商保荐费、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2,832,078.93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86,567,916.6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99号)。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经证监会审核的发行申请文件及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实施如下募投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根据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中的30,000.00万元用于航空座椅核心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扣除发行费用1,343.21万元后,可投入募集资金净额为28,656.79万元。
三、本次募投项目拟募集资金投入方式变更的具体内容
公司已在《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中对“航空座椅核心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座椅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方式分别作出了如下安排: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天成科技。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拟投入项目资金需求额,使用募集资金对实施主体进行增资,实施主体负责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实施。”
2020年8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航空座椅核心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项目以及“座椅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33,656.79万元的投入方式由向天成科技增资变更为向天成科技提供无息借款,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三年,到期后,如双方均无异议,该款项可自动续期。期间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可滚动使用,也可提前偿还,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借款事项后续具体工作。
除上述变更外,本次募集资金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项目等均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本次借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天成科技提供人民币合计人民币33,656.79万元无息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航空座椅核心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座椅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需要,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天成科技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向其提供借款期间对其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
五、本次提供借款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本次借款到位后,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六、相关审核和批准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8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航空座椅核心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座椅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方式,由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天成科技增资变更为使用募集资金向天成科技提供无息借款合计人民币33,656.79万元,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三年,到期后,如双方均无异议,该款项可自动续期。期间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可滚动使用,也可提前偿还,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借款事项后续具体工作。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航空座椅核心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座椅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方式,由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天成科技增资变更为使用募集资金向天成科技提供无息借款合计人民币33,656.79万元,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则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募集资金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项目等均未改变,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方式的议案》。
3、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航空座椅核心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座椅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方式,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则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募集资金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项目等均未改变,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变更“航空座椅核心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座椅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方式,由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天成科技增资变更为使用募集资金向天成科技提供无息借款合计人民币33,656.79万元,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三年,到期后,如双方均无异议,该款项可自动续期。期间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可滚动使用,也可提前偿还,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借款事项后续具体工作。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天成自控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方式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事项待通过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入方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方式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天成自控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天成自控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天成自控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发表的独立意见;
4、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方式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3085 证券简称:天成自控 公告编号:2020-058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减持股份结果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浙江天成科投有限公司为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141,945,700股。天台众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员工的持股平台,持有公司股份14,625,000股。陈昂扬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995,500股。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19年12月21日披露了《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19-068), 浙江天成科投有限公司、天台众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陈昂扬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7,291,195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95%。
2020年7月12日,公司披露了《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届满的公告》,披露:截至2020年7月10日,减持时间区间届满,该次减持计划中仅浙江天成科投有限公司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5,207,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9%, 占本次计划减持股份数量的30.11%,其他股东均未减持。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届满。
● 披露本次补充公告的相关说明
1、本次补充公告主要对未在计划减持期间实施减持的股东天台众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陈昂扬先生的减持情况进行补充披露。
2、公司于2020年8月11日完成了非公开发行股票79,239,302股的股份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增至370,225,434股,本公告所披露的相关股东的持股比例为股本增加之后的持股比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注:公司于2020年8月11日完成了非公开发行股票79,239,302股的股份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增至370,225,434股,本公告所披露的相关股东的持股比例为股本增加之后的持股比例。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8/18
证券代码:603085 证券简称:天成自控 公告编号:2020-059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9月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9月2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天台县西工业区济公大道1618号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8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9月2日
至2020年9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于2020年8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审议通过。
相关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20年8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登记方式:法人股东代表应持有法人代表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1)、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表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
登记地点:浙江省天台县西工业区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登记时间:2020年9月1日(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2:30-16:30。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交通、食宿等费用。
2、联系人:林武威
联系电话:0576-83737726 传真:0576-83737726
邮政编码:317200 邮箱:irm@china-tc.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天台县西工业区
特此公告。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9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股票代码:603085 证券简称:天成自控 公告编号:2020-060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09 号)核准,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成自控”)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9,239,302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31 元,共计募集资金 499,999,995.62元,坐扣承销费 10,600,000.00(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 489,399,995.62 元,已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东方投行”)于 2020年 8 月 4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券商保荐费、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2,832,078.93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86,567,916.69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99 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会同保荐人与全资子公司浙江天成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成科技”)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县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台州天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成自控关于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8)。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签订情况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航空座椅核心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与“座椅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成科技,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顺利推进项目建设,公司已将在中国银行天台县支行营业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户:392278319621)中的剩余募集资金289,399,995.62元(注: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286,567,916.69元的差额2,832,078.93元为券商保荐费、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划转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天成科技在该网点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71478370541);将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台州天台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户:81070078801800000487)中的剩余募集资金50,000,000.00元划转至天成科技在该网点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81070078801300000493)。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会同保荐人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子公司浙江天成航空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县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台州天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及补充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0年8月14日,全资子公司天成科技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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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以下所称甲方为天成自控,乙方为天成科技,丙方为开户行,丁方为保荐人。
鉴于:
甲、乙、丙、丁四方于2020年8月6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用于规范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
甲、乙、丙、丁四方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本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1、乙方作为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乙方已在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用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
2、丙方应于每月10日前向甲方、乙方出具上月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丁方。
3、乙方1次或者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丁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4、丙方一个自然年度中累计三次未及时向甲方、乙方、丁方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丁方调查专户情形的,乙方可以主动或者在丁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5、本补充协议是《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修改和补充,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不一致的,适用本补充协议。本补充协议未作约定的,适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本补充协议一式陆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各方均持壹份,其余用于报送有关主管机关备案。
特此公告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