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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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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2020-08-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0-070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7月7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1500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对《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提出了《反馈意见》,要求公司就有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9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2)。

由于反馈意见中涉及的有关问题仍需公司及中介机构进一步核查落实,预计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反馈意见的书面回复。

本着认真落实反馈意见的原则,为切实稳妥做好反馈意见的回复工作,经与各中介机构审慎协商,公司特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延期提交书面回复材料,申请自回复期限届满之日起延期不超过30个工作日,待相关文件准备完成后,公司将会同独立财务顾问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反馈意见的书面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