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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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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08-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46 证券简称:金证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7

债券代码:143367 债券简称:17金证01

债券代码:155554 债券简称:19金证债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2060号)(以下简称“通知书”),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于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将与相关中介机构按照通知书的要求,在逐项落实相关问题后及时以临时公告的形式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将有关书面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申请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八日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20-041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8月18日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27号瑞和大厦四楼多功能会议厅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0年8月12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介平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的监事、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由于公司经营活动需要,现拟向以下银行申请授信(实际授信额度、期限、授信品种以及采用的担保方式等以银行最终批复为准)。以下银行授信额度申请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二、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华侨银行香港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开展内保外债业务的议案》。

根据经营需要,公司拟向华侨银行香港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开展内保外债业务。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披露的《关于向华侨银行香港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开展内保外债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20-042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8月18日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27号瑞和大厦四楼多功能会议厅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0年8月12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映莉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达到法定人数。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华侨银行香港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开展内保外债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内保外债业务,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通过筹措境外低成本资金有效降低公司综合融资成本,满足公司主营业务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向华侨银行香港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开展内保外债业务的事项。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20-043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华侨银行

香港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开展内保外债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8月18日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27号瑞和大厦四楼多功能会议厅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向华侨银行香港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开展内保外债业务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拟向华侨银行香港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注:具体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以银行批复为准。此授信额度系利用现有银行的授信额度,将境内银行的授信额度转化成为境外银行(华侨银行香港分行)的授信额度,境内银行授信额度已通过董事会审议,并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与前述综合授信额度相关的所有授信协议、融资协议和其他相关法律合同及文件,办理与该协议相关的其他事宜。

二、开展金额不超过1200万欧元,期限不超过3年的内保外债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实施内保外债业务的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内保外债又称跨境直贷,通过该产品可实现境内企业直接向境外银行借款,通过境外银行较低的资金成本,满足企业降低融资成本的要求。内资银行通过开具融资性保函的方式,为境外银行(即受益人)提供担保,境外银行在收到境内银行的保函后直接将融资款项划至公司在境内银行开立的外债专户,公司即可使用。

2、借款额度和合作银行:

借款额度:不超过 1200万欧元。

合作银行:公司根据现有境内授信商业银行的授信额度以及提供的综合内保外债条件,授权董事长决定境内外合作银行。本次拟确定的内保外债贷款银行为华侨银行香港分行,保函出具银行为宁波银行深圳分行(已获银行授信)。

3、借款利率

根据境外市场利率窗口情况,公司将外币借款利率综合成本原则控制在不超过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并相对同期的人民币贷款成本有明显优势。

4、业务期限

本次实施内保外债业务开展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 年。

5、实施额度

实施额度不超过 1200万欧元,根据公司情况可分期实施。具体业务办理由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经营需要按照综合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二)、实施内保外债业务的目的

1、通过实施内保外债业务,可以引入境外低成本资金,为公司降低融资成本;

2、实施内保外债业务不受境内银行人民币贷款规模限制,随时放款;同时该业务可一次授信,分次提款,操作较为便利。利用现有银行的授信额度,将境内银行的授信额度转化成为境外银行的授信额度。

(三)、实施内保外债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担保风险。

内保外债业务的实施前提是已有的内资银行的授信额度。内保外债的实施是直接使用内资银行现有信用授信额度,无需提供任何担保和质押给内资银行的前提下,由内资银行向境外银行出具保函等形式获得境外银行的贷款。如特别情况下需提供担保或者质押,需经过法定的审批程序,故内保外债业务的担保风险相对可控,风险较小。

2、利率风险。

根据境外欧元利率窗口情况,公司原则选择借款利率综合成本不超过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窗口期进行实施,如超过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或国内人民币同期同档市场利率水平,需经过法定的审批程序,故利率风险相对可控,风险较小。

3、汇率风险。

内保外债业务获得的境外借款为欧元,所借欧元可以根据汇率在汇率低点设置提前还款或者汇率高点申请展期,由此降低汇率引起的风险,同时,具体业务操作时采取分批分次操作,匀平汇率波动风险。故总体而言,汇率风险可控性较强。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授信额度范围内由公司董事长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2、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内保外债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内保外债业务进展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防控各种风险,必要情况下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审计部门负责对内保外债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内保外债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三、独立董事意见及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内保外债业务,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通过筹措境外低成本资金有效降低公司综合融资成本,满足公司主营业务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开展内保外债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向华侨银行香港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开展内保外债业务的事项。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内保外债业务,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通过筹措境外低成本资金有效降低公司综合融资成本,满足公司主营业务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向华侨银行香港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开展内保外债业务的事项。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十八日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0-065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吉林证监局、吉林省证券业协会、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提高公司质量 做受尊敬的上市公司一2020年吉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将通过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互联网平台举行,投资者可以登陆“全景·路演天下”网站(http://rs.p5w.net)参与公司本次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时间为2020年8月21日(周五)15:30至17:00。

届时公司董事长宋尚龙先生、副董事长、总裁刘树森先生、总会计师高越强先生、董事会秘书秦音女士将通过网络在线问答互动的形式,与投资者就公司治理、发展经营情况、融资情况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期间,公司高管将全程在线,实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O年八月十九日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58 证券简称:腾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0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20年8月14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2105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组织有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申请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19日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岭南股份 公告编号:2020-111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5日以邮件通知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0年8月18日(周二)在公司十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全体董事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尹洪卫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恒润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润科技”)拟以增资扩股方式引入横琴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琴金融投资集团”),横琴金融投资集团以3,800万元增资恒润科技,对应取得恒润科技319.8397万元的新增注册资本。本次交易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定价方式公允,符合市场规则,体现了公平、公正、平等、诚信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的公告》(2020-112)。

特此公告。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岭南股份 公告编号:2020-112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恒润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润科技”)拟以增资扩股方式引入横琴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琴金融投资集团”),横琴金融投资集团以3,800万元增资恒润科技,对应取得恒润科技319.8397万元的新增注册资本。本次交易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定价方式公允,符合市场规则,体现了公平、公正、平等、诚信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横琴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国沛

注册资本:4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1月28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企业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88

经营范围:章程记载的经营范围:投资与资产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技术引进、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服务、企业营销策划、物业管理、物业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珠海市横琴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横琴金融投资集团100%股权

关联关系:横琴金融投资集团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查询中国执行公开网,横琴金融投资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恒润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平

注册资本:21,500.8016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8年3月21日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企业地址:上海市奉贤区青工路655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从事数码影像、计算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影视策划,电影制片,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网络工程施工,机电设备安装,建筑机电安装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建筑建设工程施工,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钢结构建设工程专业施工,音响系统设备、工艺礼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的销售,展览展示服务,展台制作设计,电器设备、电子设备、低压成套设备开关设备、影院座椅、播放服务器设备、玩具、液压成套设备(除特种设备)的设计、销售,自有设备租赁,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恒润科技截至2019年底的资产总额为155,841.05万元,净资产为60,756.91万元;2019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为44,381.81万元,营业利润为7,850.36万元,净利润为6,853.77万元。

经查询中国执行公开网,恒润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增资扩股的主要内容

横琴金融投资集团拟以3,800万元增资恒润科技,其中319.8397万元计入恒润科技股本,剩余3,480.1603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本次增资前后的出资比例为:

单位:万元

五、合作及增资扩股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有利于进一步增强恒润科技的综合实力,提升恒润科技的公司治理结构,有利于促进公司加快发展文化旅游业务,符合公司及恒润科技的战略规划与未来发展方向。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对恒润科技的控制权,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八日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合并

母公司

3、母公司净资本及有关风险控制指标

单位:元

4、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6、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7、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第一季度,受疫情影响,国内主要证券指数出现下跌。第二季度以来,随着复工复产的推进,国内主要证券指数出现上升走势,沪深两市交投较为活跃,股票基金总成交金额同比增长。公司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和证券投资业务收入取得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营业总收入117,512.6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2.61%;营业利润34,131.8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7.88%;实现投资收益46,079.6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0.86%;利润总额36,866.0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0.7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285.6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8.33%。报告期内,控股子公司中山证券实现营业收入121,757.48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2,504.60万元;参股公司东莞证券实现营业收入129,501.36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7,352.91万元。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该准则执行未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公司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0-59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0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为了真实反映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20年6月末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2020年6月末公司对各项资产进行清查。经测试,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山证券”)2020年半年度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总额为51,154,964.21元,转回、转销各类资产减值准备总额为514,284.78元,具体如下:

单位: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依据及方法

1.应收款项

公司采用简化模型计提应收款项减值损失,即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1)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金额在100万元以上。

单项金额重大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有客观证据表明可能发生了减值,如债务人出现撤销、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清偿后,仍不能收回、现金流量严重不足等情况的。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对有客观证据表明可能发生了减值的应收款项,将其从相关组合中分离出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减值损失。

2.其他债权投资、融资融券类业务等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公司对其他债权投资、融资类业务(含融资融券业务、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等)形成的资产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法计量损失准备。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将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划分为三个阶段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三、计提金额

1.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金额:

2020年6月30日,公司形成的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为139,760,398.89元,较年初减少17.45%。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按照单独或组合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本期计提坏账准备3,599,638.27元,转回坏账准备13,379.56元,期末坏账准备减值余额为147,779,448.33元。

单位:元

(1)经测试,公司按照组合计提减值准备2,048,705.47元,组合计提减值准备期末余额54,376,284.39元。

(2)经测试,公司本期按照单项计提减值准备1,550,932.80元,转回减值准备13,379.56元,单项计提减值准备余额93,403,163.94元。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20年6月30日,中山证券因开展融资融券、股票质押业务,客户未按期补足担保品,强制平仓合约终止后尚未归还的款项,形成应收融资融券客户款。资产负债表日,中山证券对应收融资融券客户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中山证券本期收回部分融资融券客户款,转回坏账准备13,379.56元。

除以上应收融资融券客户款,资产负债表日,中山证券还以单项资产为基础,进行了单独的减值测试,估计了应收款项可回收金额,然后将估计的可收回金额与其账面价值比较,确定部分应收款项发生了减值,需计提坏账准备。经测试,中山证券本期计提坏账准备1,550,932.80元。

2.融出资金减值准备计提金额:

中山证券根据相关的会计政策,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法对融出资金计提减值准备。

2020年6月30日,中山证券融资融券业务形成的融出资金账面价值合计为2,423,153,319.85元,较年初增加3.26%。经测试,本期计提融出资金减值准备791,169.59元,期末融出资金减值准备余额为24,399,649.66元。

单位:元

3.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中山证券根据相关的会计政策,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法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020年6月30日,中山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账面价值130,545,336.66元(其中:债券质押式回购业务109,202,419.00元,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21,342,917.66元),较年初下降83.41%。经测试,本期计提减值准备46,764,156.35元,转回减值准备118,313.70元,期末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余额46,776,923.12元。

单位:元

(1)债券质押式回购业务:

2020年6月30日,中山证券债券质押式回购业务账面价值109,202,419.00元,较年初下降80.77%。债券质押式回购业务资产减值在充分考虑对手方的信用状况,质押品在资产负债表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价值变化等因素逐笔项目进行分析和测试。经测试,本期计提债券质押式回购业务减值准备46,764,156.35元,期末债券质押式回购业务减值准备余额为46,764,156.35元。

单位:元

(2)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

2020年6月30日,中山证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账面价值21,342,917.66元,较年初下降90.26%。经测试,本期转回减值准备118,313.70元,期末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减值准备余额为12,766.77元。

单位:元

4.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

中山证券根据相关的会计政策,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法对其他债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

2020年6月30日,中山证券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价值合计为186,593,879.40元,较年初下降86.72%。经测试,本期转回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3,532.26元,转销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379,059.26元,期末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余额为80,407.29元。

单位:元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0年半年度合并利润总额51,154,964.21元,转回、转销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将增加公司2020年半年度合并利润总额514,284.78元。

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该等影响已在2020年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反映。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0-61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0年8月4日收到深交所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105号,下称“《关注函》”),要求公司就深交所公司管理部关注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相关事项进行核查、作出说明,并于8月11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该部。

收到《关注函》后,公司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方按照《关注函》的要求对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作出说明。截至目前,由于相关方的回复意见尚未全部完成,为保证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已向深交所公司管理部申请延期至2020年8月25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该部。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0-60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山证券”)自2020年1月1日至7月31日累计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900.4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注:其他由多笔构成,金额较小汇总列示。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一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上述政府补助均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上述政府补助均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一政府补助》的规定,将计入公司2020年度当期损益,其中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842.27万元,与日常经营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58.20万元。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预计上述政府补助将增加公司2020年度利润总额约900.47万元(最终数据以经审计结果为准)。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上述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的影响最终以经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十八日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