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93 证券简称:易见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2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0年8月18日,公司股东九天控股已完成56,122,3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股份的过户登记至工投君阳。截止目前,九天控股已完成全部202,040,550股股份转让至工投君阳。
一、股份转让背景
2020年2月11日,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易见股份”)股东云南九天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天控股”)拟将其持有的公司202,040,550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00%)转让给云南工投君阳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投君阳”)。九天控股已分别于2020年5月7日和2020年7月15日完成了56,122,3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股份和89,795,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00%)股份的过户登记至工投君阳。
2020年8月11日,公司接九天控股通知,其正进行剩余5.00%股份的过户办理,预计将于2020年8月20日前完成股份过户登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2020-026、2020-042、2020-045、2020-052、2020-062、2020-063、2020-071)。
二、本次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情况
2020年8月18日,九天控股已完成56,122,375股股份转让的过户登记至工投君阳,截止目前,九天控股已完成全部202,040,550股股份转让至工投君阳。本次股份转让后,九天控股与工投君阳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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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投君阳为云南省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工投”)的控股子公司,两者存在一致行动关系。股份转让过户完成后,云南工投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06,836,4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3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东云南工投、工投君阳、云南省滇中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滇中集团”)、九天控股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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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093 证券简称:易见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3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持股5%的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港通持有公司股份55,971,3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化。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的股东上海港通一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港通”或“信息披露义务人”)通知,上海港通于2020年8月18日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了其所持公司151,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1%。本次减持前,上海港通持有公司股份56,122,3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本次减持后,上海港通持有公司股份55,971,3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上海港通一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1MA1FPFQU02
成立日期:2019年08月26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港通(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666号H区(东座)6楼H129室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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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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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上述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海港通,上述权益变动情况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海港通)。
特此公告。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日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易见股份
股票代码:60009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上海港通一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666号H区(东座)6楼H129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666号H区(东座)6楼H129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大宗交易)
签署日期:2020年8月1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准则1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以及《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见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易见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由:上海港通一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持公司股票引起的,本次减持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减持规定。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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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港通一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666号H区(东座)6楼H129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港通(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1MA1FPFQU02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9年08月26日至2040年08月25日
合伙人:港通(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泰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山东齐交二期基础设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通讯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666号H区(东座)6楼H129室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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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主要因为经营发展需要减持股份。
二、未来十二个月的持股计划
在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符合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无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后续将根据二级市场的情况,择机减持不超过4.99%的上市公司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0年8月18日,上海港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减持其持有的易见股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51,000股,占易见股份总股本的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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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易见股份56,122,375股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易见股份55,971,375股股份,占易见股份总数的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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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交易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交易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易见股份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 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 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上海港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上海港通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
3、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交所及上市公司住所,以备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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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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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0一52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8月19日14:50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8月19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19日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1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A栋11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曾挺毅先生因公在外无法出席,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王明成先生主持大会。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本次会议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6人,代表股份128,305,96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1.554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代表股份122,173,10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0465%;网络投票的股东42人,代表股份6,132,86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5083%。
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44人,代表股份6,144,36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511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1,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2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2人,代表股份6,132,86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5083%。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表决情况
1、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122,379,1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3807%;反对5,776,8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5024%;弃权15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6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1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398%;反对5,776,8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0189%;弃权15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41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提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2、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122,379,1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3807%;反对5,776,8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5024%;弃权15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6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1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398%;反对5,776,8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0189%;弃权15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41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提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122,379,1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3807%;反对5,776,8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5024%;弃权15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6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1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398%;反对5,776,8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0189%;弃权15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41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提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提名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122,623,5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5712%;反对5,432,4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2340%;弃权25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948%。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46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175%;反对5,432,4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4138%;弃权25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688%。
表决结果:通过
监事候选人获出席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施雪芳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福建远大联盟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邓再强、吴润之律师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贵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〇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远大联盟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0一53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厦门信达”)于2020年7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度第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二〇二〇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9号一一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有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根据相关规定,经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0年1月23日至2020年7月28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除部分核查对象(名单及交易情况附后)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前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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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核查对象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是否涉及内幕交易的核查
公司根据上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记录,结合公司筹划并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进程,对上述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进行了核查:
1、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内部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公司已将激励计划各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内幕信息严格控制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登记人员范围之内。在公司发布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2、经核查,公司董事长曾挺毅先生、董事兼总经理王明成先生、副总经理姜峰先生、董事兼财务总监傅本生先生、董事兼董事会秘书陈弘先生、副总经理黄俊锋先生、副总经理陈舸先生的买入行为系基于其已披露的增持计划进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5月6日、2020年8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25)及其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44)。
上述人员在实施增持及发布增持计划公告时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等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同时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对本次增持行为进行了充分披露。
3、其他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系个人基于对公司已公开披露信息的分析及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
上述核查对象在买卖本公司股票时并不知悉相关内幕信息,不存在因知悉内幕信息而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四、结论
综上,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参与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或泄露内幕信息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行为。所有核查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9号一一股权激励》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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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日常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管理人将于2020年8月20日起开始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基金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基金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基金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以届时提前发布的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基金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其他特殊情况或根据业务需要,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销售机构销售网点每个账户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申购费),直销中心每个账户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详情请见当地销售机构公告。
投资人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再投资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2、本基金目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份额、单日申购金额和单笔申购金额不设上限限制,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单日申购金额和单笔申购金额数量限制,具体规定见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但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3、基金管理人目前对本基金的总规模、单日申购金额和净申购比例不设上限,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本基金的总规模、单日申购金额和净申购比例上限,具体规定见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等限制,或者新增基金规模控制措施。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分为A类和C类两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表1: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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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以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本基金分为A类和C类两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申购涉及金额、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2、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1)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
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时采用前端收费模式(即申购基金时缴纳申购费),投资者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用的申购,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固定申购费用金额)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用的申购,申购费用=固定申购费用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
例:某投资者投资10,000元申购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对应申购费率为1.20%,假设申购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则可得到的A类基金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10,000/(1+1.20%)=9,881.42元
申购费用=10,000-9,881.42=118.58元
申购份额=9,881.42/1.0500=9410.88份
即:该投资者投资10,000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对应申购费率为1.20%,申购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则可得到9410.88份A类基金份额。
(2)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
申购C类基金份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申购当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
例:某投资者投资50,000元申购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则可得到的C类基金份额为:
申购份额=50,000/1.0500=47,619.05份
即:该投资者投资50,000元申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申购当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则可得到47,619.05份C类基金份额。
4 转换业务
4.1 基金转换份额限制
单笔转换申请份额不得低于1份,当基金转换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转换。并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4.2 基金转换费用
(1)转换费用的构成: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和申购费补差两部分构成,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
(2)转出基金赎回费:基于每份转出基金份额在转换申请日的适用赎回费率,计算转换申请日的转出基金赎回费。
(3)申购费补差:
目前本公司旗下基金产品均采取前端收费模式,两只前端收费基金(包括申购费为零的基金)之间转换时,按照转出金额分别计算转换申请日的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由申购费低的基金转到申购费高的基金时,收取申购费差价;由申购费高的基金转到申购费低的基金时,不收取差价;
(4)基金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费用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如果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转出金额×(1-转出基金赎回费率)×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1+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
如果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各基金在转换过程中转出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或转入基金申购费用为固定费用时,则该基金计算补差费率时的转出基金的原申购费率或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视为0;
基金在完成转换后不连续计算持有期;
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为基金转换当日转出金额对应得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之差。
4.3 其他与基金转换相关的事项
其他与基金转换相关的业务规则详见我公司2016年12月9日公布的《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5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
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购费率及计算公式等同于一般申购业务。对于满足不同条件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如定期定额申购期限适逢基金费率优惠期,或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等特殊渠道递交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或基金管理人认为适合的其他条件,基金管理人可适用不同的申购费率,并及时公告。投资者办理该业务具体费率以销售机构当时有效的业务规定或相关公告为准。
5.1 扣款日期和扣款金额
投资者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前,须指定本人的一个人民币结算账户作为扣款账户,并经办理本业务的代销机构认可。投资者须遵循各销售机构有关扣款日期的规定,并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各代销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置等于或高于10元的最低扣款金额,具体最低扣款金额以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5.2 交易确认
本业务的申购需遵循“未知价”和“金额申购”的原则,申购价格以基金申购申请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为本业务每月实际扣款日(如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至基金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人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起始日为T+2工作日。投资人办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购基金后,本基金已开放赎回业务的,投资者可从T+2工作日起办理基金的赎回。赎回费率按照相关基金合同约定的一般赎回业务的赎回费率执行。
5.3 变更和终止
投资者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办理该业务网点申请办理,办理程序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6 基金销售机构
6.1 场外销售机构
6.1.1 直销机构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西路99号万向大厦10楼
电话:021-60350857
传真:021-60350836
联系人:郭梦珺
网址:http://www.zsfund.com
客服电话:400-067-9908(免长途话费)、021-60359000
6.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1)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客服电话:4000-618-518
公司网址:www.danjuanapp.com
(2)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47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号绿地紫峰大厦2005室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客服联系方式:025-66046166
网站网址:www.huilinbd.com
(3)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 号 8 座 3 层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客服电话:400-166-6788
公司网址:www.66liantai.com
(4)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 郭坚
客服电话:400-821-9031
公司网址:www.lufunds.com
(5)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客服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址:www.fund123.cn
(6)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7650号2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8楼801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服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址: www.noah-fund.com
(7)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www.ehowbuy.com
(8)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号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10号楼12楼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客服电话:400-921-7755
网址:www.leadfund.com.cn/
(9)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二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9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10)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667弄107号2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667弄107号201室
法定代表人:兰奇
客服电话:400-66-95156
公司网址:www.tonghuafund.com
(11)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
法定代表人:李晓涛
客服电话:4008-773-772
公司网址: www.5ifund.com
(12)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10栋楼
办公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10栋楼
法定代表人:徐伟琴
客服电话:95357
公司网址:www.18.cn
(13)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回路178号华融大厦27层2704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A座6层
法定代表人:洪弘
客服电话:400-166-1188
公司网址:www.new-rand.cn
(14)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公司网址:www.yingmi.cn
(15)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13号楼A座9层908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浦项中心A座9层04-08
法定代表人: 聂婉君
客服电话:400-012-5899
公司网址:www.zscffund.com
(16)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服电话:(021) 65370077
公司网址:www.fofund.com.cn
(17)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 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一2地块新 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法定代表人:李昭琛
电话:(010)62675369
公司网站:fund.sina.com.cn
(18)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 王锋
电话:95177
公司网站:jinrong.suning.com
(19)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服电话: 400-820-2899
公司网址: www.erichfund.com
(20)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址: www.zlfund.cn及www.jjmmw.com
(21)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双井乐成中心A座23层
法定代表人:梁越
客服电话:4008-980-618
公司网址:www.chtfund.com
(22)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服电话:400-619-9059
公司网址:www.fundzone.cn
(23)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1号楼22层2603-06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1号楼22层2603-06
法定代表人:江卉
客服电话:95118
公司网址:jr.jd.com
(24)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东康宁街北6号楼5楼503
法定代表人:王旋
电话:4000-555-671
公司网站:www.hgccpb.com/hg/contact
(25)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区兴盛南路8号院2号楼106室-67
法定代表人: 王军辉
客服联系方式:4006-802-123
网站网址:www.zhixin-inv.com
(26)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
法定代表人: 樊怀东
客服联系方式:4000-899-100
网站网址: www.yibaijin.com
(27)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1105室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1105室
法定代表人: 马永谙
客服联系方式:400-0808-8208
网站网址: www.licaimofang.com
(28)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1704室
法定代表人: TEO WEE HOWE
客服联系方式:755-8946-0500
网站网址: www.ifastps.com.cn
(29)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新华社第三工作区5F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客服联系方式:4008-909-998
网站网址: www.jnlc.com/
(30)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路167号
法定代表人: 陶以平
客服联系方式:95561
网站网址: www.cib.com.cn/
投资人可以通过本基金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日常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代销机构办理基金的业务范围不同,具体请咨询各代销机构)。若增加新的直销网点或者新的代销机构,本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人留意。
6.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7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zsfund.com)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还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067-9908(免长途话费)或021-60359000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0日
浙商智多兴稳健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