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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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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0-08-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220 证券简称:中贝通信 公告编号:2020-047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未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收到深圳市国信弘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信弘盛”)发来的《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国信弘盛自2019年12月16日至2020年1月3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3,377,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0%,2020年6月17日至2020年8月19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5,45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153%。本次权益变动后,国信弘盛持股16,887,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7%,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明细

本次权益变动前,国信弘盛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5,72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6153%。国信弘盛自2019年12月16日至2020年1月3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3,377,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0%,2020年6月17日至2020年8月19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5,45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153%。本次权益变动后,国信弘盛持有公司股份16,887,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7%。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国信弘盛的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截至本公告日,国信弘盛的减持股份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减持计划期间内,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如何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方式、数量及价格,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0日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中贝通信

股票代码:603220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深圳市国信弘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三座第26楼4单元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九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提要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了中贝通信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甬金股份股票(股票代码:603995)。持股比例为9.1267%。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安排需求减持所持有的股票所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增持上市公司股票的意向。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0年5月27日通过上市公司发布《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132,800股,即不超过总股本的3.0000%,减持期间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90天内(即2020年6月17日至2020年9月14日),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除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有继续减持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5,72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6153%。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9年12月16日至2020年8月19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8,833,600股,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16,887,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7%。

注:截止2020年8月19日,中贝通信总股本为337,760,000股,上述“减持比例”均按该总股本计算得出。上述个别数据可能存在尾差,系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2、股东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三、信息披露人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目前,国信弘盛持有公司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国信弘盛持有公司的股份无对外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卖出中贝通信的股票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前的六个月内,除上述披露的减持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入中贝通信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事项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询。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国信弘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日期:2020年8月19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义务披露人(如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深圳市国信弘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如为自然人)姓名:

签字:

2020年 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