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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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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0-08-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网站(网址: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王兵、陈学安、余明清、裴鸿雁回避了对本项议案的表决。

该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资产核销的议案》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网站(网址: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卢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见附件),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所审议事项的议案》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1.会议届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0年9月7日下午14:30

4.现场会议地点:北京未来科学城七北路9号北新中心A座17层会议室

5.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8月3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6、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会议拟审议议案: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北新禹王防水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5)《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议案》

股东大会的其他相关事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网站(网址: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18日

附件: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卢平女士,1981年生,管理学硕士,现任公司法务合规部总经理助理,已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卢女士已于2019年9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卢平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要求。

通讯方式如下:电话010-57868769、传真010-57868866、邮箱lup@bnbm.com.cn。

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20-040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8月18日上午在北京未来科学城七北路9号北新中心A座17层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江林先生主持。会议经过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各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与审议的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0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网站(网址: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作如下修改: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网站(网址: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公告》。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该持续风险评估报告对公司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进行了客观、充分的评估。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王兵、陈学安、余明清、裴鸿雁回避了对本项议案的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网站(网址: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资产核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真实、准确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进行本次核销。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网站(网址: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20-041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投资建设石膏板生产线事项涉及变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的决议事项。

一、对外投资概述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在海南东方投资建设综合利用工业副产石膏年产3,000万平方米纸面石膏板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全国石膏板产业基地建设规划,同意公司在海南东方投资建设综合利用工业副产石膏年产3,000万平方米纸面石膏板生产线项目。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关于公司对外投资项目调整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在山西省朔州市投资建设的综合利用工业副产石膏纸面石膏板生产线及配套轻钢龙骨生产线项目、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山石膏有限公司在山西省忻州市投资建设的综合利用工业副产石膏纸面石膏板生产线项目的部分内容进行调整。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次投资累计金额未超出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在海南省东方市投资建设综合利用工业副产石膏年产3,000万平方米纸面石膏板生产线项目

项目地区、出资方式和建设情况:该项目位于海南省东方市东方工业园区,该项目产品销售主要面向海南地区。项目总投资估算为人民币23,929.47万元,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该项目预计建设期为自土建工程开工之日起18个月,预计达产后的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9.53%。

项目公司基本情况:该项目拟以北新建材(海南)有限公司为建设及运营主体。北新建材(海南)有限公司由公司出资组建,注册资本为1,500万元,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物业管理;住房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在山西省朔州市投资建设综合利用工业副产石膏纸面石膏板生产线及配套轻钢龙骨生产线项目

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山西朔州投资建设综合利用工业副产石膏年产3,000万平方米纸面石膏板生产线及配套年产5,000吨轻钢龙骨生产线项目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在选定媒体披露的《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8)。

该项目产品销售主要面向山西、陕西、内蒙古和河北等市场,为增加产品销量,提升公司在目标区域的市场占有率及竞争力,决定将原计划投资建设的年产3,000万平方米纸面石膏板生产线及配套年产5,000吨轻钢龙骨生产线项目,变更为投资建设年产4,000万平方米纸面石膏板生产线及配套年产5,000吨轻钢龙骨生产线项目,并相应调整配套设备、设施等。

前述变更后,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7,011.38万元,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预计项目建设期为自土建工程开工之日起18个月,预计达产后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3.71%。项目地点、建设及运营主体等其他内容不变。

3.在山西省忻州市投资建设综合利用工业副产石膏年产3,500万平米纸面石膏板生产线项目

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山石膏有限公司在山西忻州投资建设综合利用工业副产石膏年产3,500万平方米纸面石膏板生产线项目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在选定媒体披露的《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0)。

为满足当地环保、安全要求,决定对该项目的环保工艺技术及装备进行升级、对建筑工程进行优化设计。

前述变更后,该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0,354.74万元,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预计达产后的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24.70%。项目地点、建设期、建设及运营主体等其他内容不变。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见“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新建生产线项目的投资建设有利于加快公司在全国的石膏板产能布局,项目的建成投产将降低石膏板制造成本,缩小原材料和产成品的物流半径,从而有效地提高公司在目标地区市场的经济效益和综合竞争实力,为公司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项目采用附近的工业副产石膏作为原材料,产品具有节能、利废、环保等特点,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具有明显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风险提示:公司面临的国内外市场环境依然复杂多变,存在诸多不确定性。资源约束矛盾依然存在,原材料特别是护面纸、工业副产石膏、煤炭、蒸汽的价格波动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构成影响。

上述项目的投资建设对当期业绩无重大影响。

五、对外投资公告首次披露后,上市公司将及时披露对外投资的进展情况。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20-042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北新禹王防水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北新禹王防水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新禹王)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为满足北新禹王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议案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的相关期间内,公司拟为北新禹王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的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保证担保期限壹年。

北新禹王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北新禹王防水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12月10日

注册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兴油街南、经二路西(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油化工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丁尚华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建筑防水、沥青化工、非织造布产品;建材研制、开发;防水建筑、安装、防水施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北新禹王是公司持股70%的子公司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持有北新禹王70%的股权,自然人柳志国持有北新禹王30%股权

针对公司为北新禹王提供的前述担保事项,柳志国按其在北新禹王的持股比例向公司出具了担保函,并拟以其在北新禹王、北新禹王防水科技(安徽)有限公司、北新禹王防水科技(四川)有限公司、北新禹王防水科技(广东)有限公司、北新禹王防水科技(湖北)有限公司所持股权向公司提供质押担保;北新禹王向公司出具了反担保函。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北新禹王资产总额合计为33,901.51万元,负债总额为21,245.96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12,655.54万元;2019年实现的营业收入为55,084.75万元,利润总额为7,387.1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6,472.79万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北新禹王资产总额合计为74,946.34万元,负债总额为59,890.18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15,056.16万元;2020年1-6月实现的营业收入为35,948.36万元,利润总额为3,160.9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2,400.62万元;资产负债率超过70%。

经查询全国被执行人信息网、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网,北新禹王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拟签订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见“一、担保情况概述”。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

北新禹王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资信状况良好,有较强的偿还债务能力,对其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针对公司为北新禹王提供的前述担保事项,持有北新禹王30%股份的自然人柳志国按其在北新禹王的持股比例向公司出具了担保函,并拟以其在北新禹王、北新禹王防水科技(安徽)有限公司、北新禹王防水科技(四川)有限公司、北新禹王防水科技(广东)有限公司、北新禹王防水科技(湖北)有限公司所持股权向公司提供质押担保;北新禹王向公司出具了反担保函。为满足北新禹王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同意公司为其前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0年8月18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85,199.84万元,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1,395,162.85万元的6.11%。前述担保全系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截至2020年8月18日,逾期担保累计金额0元,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0元。

截至2020年6月30日,北新禹王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上,此次为上述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0,000万元,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0.72%。

六、其他

1.担保公告首次披露后,公司将及时披露对外担保的审议和其他进展情况。

2.备查文件: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20-043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曹江林先生由于工作原因不再担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为了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曹江林先生将继续履行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至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之日。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曹江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曹江林先生担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敬业精业,在公司规范运作、内控建设、风险防控等方面提出了诸多行之有效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向曹江林先生在任期内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推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8月1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议案》,提名傅金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该监事候选人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方能成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一致。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8月18日

附件:

非职工监事傅金光先生简历

傅金光,男,1973年12月生,现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兼执行董事。傅先生在非金属材料行业累积了约15年的业务及管理经验。傅先生自2020年7月至今任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自2019年12月任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主席,自2018年6月至今任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自2020年4月起至今任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南方水泥有限公司董事,自2018年5月至2018年6月任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临时党委副书记,自2016年9月至2018年5月任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裁,自2009年8月至2016年9月任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国际合作及市场部部长、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等,曾任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副主任等多个职务。傅先生于2008年6月获中国人民解放军理工大学电气工程领域计算机测控专业工程硕士学位,是一位高级工程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傅金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20-044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0年1月1日一2020年9月30日

1.1.预计的经营业绩:√扭亏为盈

2.业绩预告期间:2020年7月1日一2020年9月30日

2.1.预计的经营业绩:√同向上升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业绩预计扭亏为盈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所属子公司泰山石膏有限公司2019年与美国石膏板诉讼多区合并诉讼案多数原告达成和解并发生相关和解费用184,647.37万元人民币,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31日和2019年8月9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该事项属于非经常性损益;本年1-9月预计无大额和解费发生,导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同比增加。

四、其他相关说明

1.以上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结果,公司2020年前三季度及第三季度实际业绩情况以公司披露的2020年三季度报告数据为准。

2.公司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20-045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9月7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7日上午9:15一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7日上午9:15一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会议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投票表决时,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同一股东通过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0年8月31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他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七)现场会议地点:北京未来科学城七北路9号北新中心A座17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二)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提案名称如下: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2.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4.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北新禹王防水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5.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已经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6.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议案(已经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提案内容

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提案内容详见2020年8月20日的《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网站(网址: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四)有关提案的说明

上述第1项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0年9月2日(上午9:30一11:00,下午14:00一16:00)。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020年9月2日下午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三)登记地点:北京未来科学城七北路9号北新中心A座17层

(四)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凭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身份证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2020年8月31日下午收市时持有“北新建材”股票的凭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受委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凭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个人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凭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五)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蔡景业

联系电话:010-57868786

传 真:010-57868866

电子邮件:cjy@bnbm.com.cn

2.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1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86;投票简称:北新投票

2.提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提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提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注:为便于股东在网络投票系统中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提案统一投票,公司增加一个“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需审议的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和各提案都进行了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上述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9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7日上午9:15一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投票指示代表本人(本公司)进行投票。

投票指示:

备注:

1.在所列每一项表决事项右方的“同意”、“反对”、“弃权”中任选一项,以“√”为准。

2.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投票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股东的,必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

5.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20-046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规定,现将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902号)核准,公司2014年9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1,840,796股,发行价为16.0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119,999,999.68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中介机构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以下简称发行费用)25,814,494.6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094,185,505.08元。

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4年9月19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4年9月19日出具天职业字[2014]11221号验资报告。

注:验资报告披露发行费用为25,816,840.80元,与上述发行费用差异2,346.20元。原因是:实际发生的印花税较验资报告披露的发行费用中预估的印花税减少2,346.20元。

(二)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报告期末余额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本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4,598,741.34元;本报告期内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本金支出968,000,000.00元,本报告期内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本金转回1,215,000,000.00元。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036,165,268.75元,其中:累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支出75,000,000.00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322,000,000.00元,报告期内使用968,000,000.00元,收回本金1,215,000,000.00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961,165,268.75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1,936,566,527.41元,本报告期内使用24,598,741.34元)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金额2,036,165,268.75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28,087,803.72元;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为170,067,567.39元(其中以前年度为165,510,912.98元,本报告期为4,556,654.41元)。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管理办法于2017年11月30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修订。

根据管理办法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基地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以下合称监管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14年9月29日与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之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原名称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于2019年5月银行变更名称。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情况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公司决议情况

(1)2014年12月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4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2)公司在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议期限到期后,于2015年12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的决议,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3)公司在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议期限到期后,于2016年12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5,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的决议,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4)公司在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议期限到期后,于2017年11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的决议,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前述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5)公司在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议期限到期后,于2018年11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的决议,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前述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6)公司在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议期限到期后,于2019年11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2,8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的决议,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前述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购买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968,000,000.00元,期末结构性存款本金余额为75,000,000.00元。报告期内累计确认结构性存款投资收益3,931,149.32元,期末应收结构性存款收益117,123.29元。

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理财情况(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见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18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日期:2020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至日期:2020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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