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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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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0-08-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085 公司简称:三友医疗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阐述了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二、风险因素”部分。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6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7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近年来,随着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人民健康状况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持续改善,“两票制”、医保付费、带量采购等一系列改革政策出台,全国各省市积极开展带量采购试点,整个行业不断向前发展。在我国人口老龄化持续加剧,多元化的医疗需求快速增长、医保支付体系逐步完善、国民健康消费观念不断升级的背景下,具有原始创新能力、品牌价值、疗法创新产品的医疗器械企业也面临着重要的发展机遇。

2020年年初,新冠疫情的爆发对我国的经济产生了巨大冲击,受到疫情扩散、医院停诊、企业复工延期的影响,骨科手术不能按照原定时间开展,在疫情期间骨科门诊及手术基本停止。由于骨科手术延期,在两票制实施地区,医院终端销售下降;非两票制地区,经销商购货量亦相应下降,公司的产品销售受到了比较大的影响。公司一直以医院终端手术植入量来考核销售业绩,医院终端手术植入的变化基本直观反映公司的营业收入,所以2020年第一季度受疫情影响最大,营业收入同比下降30.59%,但随着疫情受控,医院逐步恢复医疗服务,骨科门诊手术逐步有序开展,公司亦全面复工,生产经营有序进行,第二季度营业收入相比第一季度有了很大增长,较去年同期亦略有增长,增幅12.58%,但由于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4月份医院手术量下降较大,整个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有一定的下滑,同比下降6.60%。上半年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039.79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062.89万元,降幅6.60%,其中,脊柱类植入耗材实现销售收入14,105.50万元, 较去年同期下降446.50万元,降幅3.07%;创伤类植入耗材实现营业收入904.85万元, 较去年同期下降119.02万元,降幅11.6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01.32万元, 降幅23.0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678.11万元,降幅15.99%;公司期末总资产154,418.19万元,较期初增长180.00%。报告期公司整体毛利率为91.09%,基本每股收益为0.22元。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 的通知》(财会〔2017〕22号)的要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影响2020年期初数如下: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085 证券简称:三友医疗 公告编号:2020-012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友医疗”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8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8月8日通过书面、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雯琪女士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进行审核并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2020年半年报告》所载的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异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118.8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披露了关于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等应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88085 证券简称:三友医疗 公告编号:2020-013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倩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王倩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相关素质与工作经验,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资历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王倩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王倩女士个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1-58266088

传真号码:021-59990826

电子邮箱:ir@sanyou-medical.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嘉定工业区汇荣路385号

特此公告。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0日

附件:王倩女士简历

王倩,女,中国国籍,1989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3年7月至2015年5月就职于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证券事务代表;2015年7月至2020年3月就职于上海司南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证券事务代表;2020年4月至今就职于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88085 证券简称:三友医疗 公告编号:2020-009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友医疗”或“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上述额度是指现金管理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在授权期限内,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拟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2020年1月8日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3月12日《关于同意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402号)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1,333,5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0.96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075,950,16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97,892,778.7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78,057,381.2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0508号”验资报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4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发行申请文件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本次发行所募集到的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全部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并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投资产品,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计划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实施方式

拟在上述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购买具体投资产品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投资产品发行主体、明确投资金额、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披露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系以有效控制为前提,实施时将确保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或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以及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包括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现金管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内部审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定期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2020年8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8月1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程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本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88085 证券简称:三友医疗 公告编号:2020-010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友医疗”或“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合计人民币12,118.81万元。前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2020年1月8日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3月12日《关于同意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402号)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1,333,5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0.96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075,950,16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97,892,778.7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78,057,381.2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0508号”验资报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4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发行申请文件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本次发行所募集到的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全部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可以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借款进行先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将用于置换先期投入资金及支付项目建设剩余款项。

三、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20年4月2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12,118.81万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12,118.8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4957号)。

四、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2,118.8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118.8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12,118.8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4957号),且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公司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2,118.8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已经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并且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4957号),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等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4957号);

(3)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88085 证券简称:三友医疗 公告编号:2020-011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2020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2020年1月8日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3月12日《关于同意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402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1,333,5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0.96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075,950,16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97,892,778.7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78,057,381.2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0508号”验资报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原名“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证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4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 2020年半年度(或“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27,546,265.04元,2020 年上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327,546,265.04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651,735,674.69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并严格履行审批及审议程序。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项使用。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与保荐机构东证证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嘉定支行、中信银行苏州分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嘉定支行、恒丰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对公司、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正常,本公司募集资金在开户行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除此之外,本公司未将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2,118.8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事项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关于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4957号)。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关于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2020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所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7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2020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所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公司将部分超额募集资金11,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披露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0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注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包括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和本报告期投入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