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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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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08-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169 公司简称:兰石重装

一 重要提示

(一)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二)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四)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五)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上半年,面对突然爆发的新冠疫情席卷全球,世界经济发展由曲折复苏走向中断停摆,生产消费需求疲软,国际贸易摩擦加剧升级,地缘政治风险上升,原油消费出现历史性倒退。经济形势中不稳定与不确定因素显著增多,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疫情防控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虽然疫情防控在短时间取得重大战略性成果,但是疫情仍在全世界蔓延。再加上季节交替、气候变化等因素,疫情风险仍然存在,给防控工作带来新的挑战;二是经济发展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目前世界经济中断停摆、国际金融市场动荡、国际交往受限、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地缘政治风险上升等挑战,给经济运行带来较大压力;三是原油消费市场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全球经济复苏乏力,原油市场长期供过于求。叠加疫情、能源消费结构多元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原油消费出现历史性倒退,相关产业出现萎缩迹象。

报告期内,面对不稳定不确定因素,面对疫情和国际原油市场动荡,面对这些前所未有的挑战,公司坚决守住“保”的底线,不断夯实“稳”的基础,奋力拓展“改”的态势,不断发挥国有企业经营发展优势,在危机中寻求新机遇,为实现全年目标任务及高质量发展积蓄新动能。

1、发挥优势保生产,生产经营企稳复苏

面对疫情导致原材料进不来、基础加工跟不上、产品出不去,上下游产业链受阻等困境,公司坚持发挥产业链互补优势,积极协调内外部资源,3月份兰州、青岛、新疆三大基地全面复工复产,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生产经营,实现了抗疫不停工、订单履约不延期。适时调整营销策略,积极抢抓市场订单,2020年上半年取得重整反应器、加氢反应器、高压容器等核心设备订单11亿元,成功开发西北能化、山西美锦、新疆聚力等新客户10家,市场开拓取得积极成效。加强生产运营统筹,全力以赴保生产,明确必保产值目标,以全年指标为目标,以目标动态跟踪和动态管理为手段,积极通过增加短平快的产品增补年内产量,确保全年指标能够顺利实现。

2、深化改革谋发展,内生动力持续释放

开展子集团建设工作,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和管理现状,提出子集团建设方案,建立符合新时代要求的现代企业管控模式和体制机制。探索业务模式变革,深入推进工业生产专业化,建立内部良性竞争机制,推动机械加工及装备制造配套业务高效发展,进一步提升生产效率。着力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固化“三重一大”事项党委会前置程序,法律顾问审核机制,有效规避决策风险。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各项工作,企业内部活力逐步释放;推进实物出资方式参股神木胜帮,探索入股非公企业混改模式。“三化”改造助力生产,精准、快速、高效开展厂房顶灯节能改造、销售预算管理平台、客户关系管理平台、工艺标准数据库平台、压力容器数字化车间建设等项目,推动公司向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柔性化、生态化生产迈进。推进科技研发体系改革,内部搭建科技研发协同和创新工作平台,不断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会同瑞泽石化与外部洛阳瑞华、中科院兰州化物所等单位成立新型技术利益共享联盟,共同分享技术推广收益,实现科技创新引领发展有序对接。报告期内,公司计划实施技术创新项目30余项,组织筛选申报6项科技专项引领项目。

3、加强管控降成本,发展质量有效提升

扎实推进“两金”压降工作,通过加大货款清收奖惩力度、两级领导包抓和法律手段清欠等方式,上半年完成“两金”压降额16.8亿元。成本管控得到强化,开展“成本管控、效益否决”专项行动,理清成本结构,全面梳理成本控制要点,盘点暂停项目材料、低效无效资产等库存信息,强化目标管理,全力止住成本“出血点”,降低运营成本,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力争减亏降本。优化风险管控体系,持续完善制度和流程搭建工作,建立健全事前控制、事中监管、事后审计的规范化经营管理机制,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保障公司整体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4、多措并举稳队伍,人力资源管理不断夯实

推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优化,持续对专项制度进行完善,为各项工作提供制度支撑。人才队伍持续优化,推行“岗位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和“竞争上岗”的选人用人机制,加强各职位通道之间的转换与交流;同时市场化选聘工程技术、财务管理等领域高端技术人才,为公司转型升级增添新动能。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依据完善薪酬考核管理体系,激励员工工作效能,增强薪酬分配的内部公平性和外部竞争力。夯实培训基础,加大培训力度,充分利用“阙卫平、魏本强两大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师资及技术资源,大力实施产业工人技能提升工程,职工成长成才环境持续优化。

(二)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 年7 月份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一收入》(财会〔2017〕22 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于2020年1 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一收入》。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了2020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数据不予调整。具体财务报表影响如下: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对原存货中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属于已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合同其他条款,满足合同资产的定义,由存货重分类至合同资产。

对原计入预收账款的符合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的确认为合同负债。

(三)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69 证券简称:兰石重装 公告编号:临2020-042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8月20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兰州新区黄河大道西段528号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璞临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20年上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临2020-044)《关于募集资金2020年上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中期调整资本性支出及专项费用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临2020-04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3169 证券简称:兰石重装 公告编号:临2020-043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8月20日以现场方式在兰州新区黄河大道西段528号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丁桂萍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对本公司编制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半年报”)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1)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半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核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和违反证券交易规则的行为。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20年上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临2020-044)《关于募集资金2020年上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临2020-04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3169 证券简称:兰石重装公告编号:临2020-044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20年上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上半年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本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722号),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不超过8000万股。截至2015年12月30日止,本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面值为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79,567,154.00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5.7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49,999,989.34元,扣除保荐费和承销费人民币17,500,000.00元后剩余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32,499,989.34元,已于2015年12月30日由承销商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划入本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金昌路支行开设的账号为8113301014600018060的人民币账户450,000,000.00元、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美林支行开设的账号为48130154500000056的人民币账户350,000,000.00元、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七里河支行开设的账号为931902124410777的人民币账户150,000,000.00元和在中国建设银行兰州住房城建支行开设的账号为62050142900100000050的人民币账户282,499,989.34元,其中中国建设银行兰州住房城建支行账号62050142900100000050扣除公司自行支付的中介机构费用1,300,000.00元后,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31,199,989.3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瑞华审验,并于2015年12月30日出具了瑞华验字【2015】62010022号验资报告。

(二)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金额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A股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下同),经本公司2014年9月1日第2届第15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分别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金昌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美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七里河支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兰州住房城建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的监督,以保证专款专用。本公司2016年1月8日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截止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金额单位元:

三、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上半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2019年11月26日,经公司第4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4,0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于2019年12月31日、2020年6月3日分别归还5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累计提前归还募集资金1,000万元,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 3,000 万元。

3、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情况

2016年1月11日,公司第2届董事会第3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项目2020年上半年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和本公司《兰石重装A股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上半年

编制单位: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169 证券简称:兰石重装 公告编号:临2020-045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作出的调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通知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前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

2020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内容和原因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精神,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按照通知要求的起始日期即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1、将现行的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收入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下发的相关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四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四届八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四届八次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