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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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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08-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45版)

发行人报告期内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三、财务信息查询

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的详细财务资料,敬请查阅本公司财务报告。投资者可浏览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阅上述财务报告。

四、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影响

如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转股,按初始转股价格13.88元/股计算,且不考虑发行费用,则公司股东权益增加3.3亿元,总股本增加约2,377万股。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自募集说明书刊登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发行人未发生下列可能对发行人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一、主要业务发展目标发生重大变化;

二、所处行业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

三、主要投入、产出物供求及价格重大变化;

四、重大投资;

五、重大资产(股权)收购、出售;

六、发行人住所变更;

七、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八、重大会计政策变动;

九、会计师事务所变动;

十、发生新的重大负债或重大债项变化;

十一、发行人资信情况发生变化;

十二、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十一节 董事会上市承诺

发行人董事会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之日起做到:

一、承诺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和及时地公布定期报告、披露所有对投资者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

二、承诺发行人在知悉可能对可转换公司债券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的任何公共传播媒体出现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将认真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批评,不利用已获得的内幕消息和其他不正当手段直接或间接从事发行人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买卖活动;

四、发行人没有无记录的负债。

第十二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二、上市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法兰转债具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招商证券同意推荐法兰转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证券代码:603966 证券简称:法兰泰克 公告编号:2020-059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8月19日,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0年8月14日通过电子邮件、现场送达等方式送达所有参会人员。会议由董事长金红萍女士主持,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规定,公司编制了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贷款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法兰泰克(常州)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法兰泰克”)智能高空作业平台项目发展,公司拟在不影响公司业务正常开展,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金融机构向公司及常州法兰泰克的智能高空作业平台客户提供委托贷款,委托贷款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经到账,公司拟以总额不超过3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向“智能高空作业平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常州法兰泰克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1 日

证券代码:603966 证券简称:法兰泰克 公告编号:2020-060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8月19日,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0年8月14日通过电子邮件、现场送达等方式送达所有参会人员。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康胜明先生主持,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0年上半年经营的实际情况,未发现参与2020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保证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此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0年6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00万元可转债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常州法兰泰克提供借款用于实施“智能高空作业平台”的募投项目,有利于推动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上述事项与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8 月 21 日

证券代码:603966 证券简称:法兰泰克 公告编号:2020-062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将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6】3206号《关于核准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获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7.32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292,8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9,038,604.97元,合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3,761,395.03元。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上述募集资金(含发行费用)292,8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25,000,000.00元,并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4,038,604.9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3,761,395.03元。上述资金已经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0033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2,424,995.64元(含手续费),其中支付募投项目款32,424,329.75元,支付手续费665.89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结余48,039,379.11元。

2020年上半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1,581,439.71元,其中支付募投项目款11,581,269.25元,支付银行手续费170.46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对公结构性存款及理财产品余额为25,000,000.00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37,105,859.15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等制度的情况。

2017年2月6日,公司分别与建设银行、中信银行以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0年6月30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11,581,269.25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7年3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7,195,056.13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内容详见2017年3月24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4。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9年4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6,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2020年4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公司均在上述授权范围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及理财产品。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500.00万元用于购买对公结构性存款及理财产品。

4、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5、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1 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年产欧式起重设备2.5万吨项目旨在通过新建厂房并采购生成设备,扩大公司起重设备的生产规模并提升产品质量。由于公司募投项目是对公司原有起重设备生产规模的扩大和提升,募投项目的采购、生产、销售等经营管理活动与公司原有起重设备的经营管理活动融为一体,募投项目无法与公司原有生产经营区分开单独核算效益。

证券代码:603966 证券简称:法兰泰克 公告编号:2020-063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支持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兰泰克”、“公司”)、法兰泰克(常州)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法兰泰克”)智能高空作业平台项目发展,公司拟在不影响公司业务正常开展,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通过金融机构向公司及子公司的智能高空作业平台客户提供委托贷款,委托贷款余额总量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详情如下:

一、委托贷款概述

(一)委托贷款的基本情况

1、委托贷款目的

公司拟在不影响公司业务正常开展,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通过金融机构向公司及子公司的智能高空作业平台客户提供委托贷款,用于支持公司及子公司智能高空作业平台项目发展。

2、委托贷款的额度

公司进行委托贷款的资金来源于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委托贷款资金余额总量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授权期限

授权期为一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二)开展委托贷款的具体操作事项

1、委托贷款主体:本公司及并表范围内子公司;

2、委托贷款的资金来源:公司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

3、委托贷款对象:经审查符合资格的境内法人企业,该企业须为公司智能高空作业平台的客户,且与公司不得构成关联关系;

3、委托贷款的受托方:合格专业的商业银行,且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贷款利率:根据国家贷款利率及贷款对象的资质情况综合确定;

5、委托贷款金额与期限:单个贷款对象贷款上限不超过委托贷款总量、销售合同总价的85%,单个贷款合同期限不超过五年。

6、本委托贷款事项审核通过后,将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实施。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0 年8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业务正常开展,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向公司及常州法兰泰克智能高空作业平台客户提供委托贷款,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委托贷款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控制

为保障资金安全,公司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控制措施:

1、所有委托贷款对象必须提供担保,根据情况由贷款对象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或抵押担保;

2、单个贷款对象贷款上限不超过委托贷款总量、销售合同总价的85%,单个贷款合同期限不超过五年;

3、委托贷款余额总量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

4、公司成立委托贷款资金管理小组,负责委托贷款项目的考察与审核,确保贷款项目及风险保障措施顺利执行。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拟提供的委托贷款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业务正常开展,整体风险可控,同时有利于公司扩大智能高空作业平台的销售,促进公司经营业务发展。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提供的委托贷款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业务正常开展。公司将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把控贷前审核、贷后跟踪,整体风险可控。同时,开展委托贷款有利于公司扩大智能高空作业平台的销售,促进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提供委托贷款。

特此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1 日

证券代码:603966 证券简称:法兰泰克 公告编号:2020-064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兰泰克”、“公司”)拟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法兰泰克(常州)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法兰泰克”)提供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 万元借款,专项用于实施“智能高空作业平台项目”,详情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05号)的核准,法兰泰克公开发行可转债3,300,000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5,140,808.53元。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6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262号”验资报告。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若本次公开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资项目实际资金需求总量,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三、本次借款的基本情况

本次可转债募投项目之一的“智能高空作业平台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法兰泰克。为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常州法兰泰克提供借款专项用于实施该募投项目,借款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由常州法兰泰克开立专项账户专款专用。借款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该募投项目建设结束之日。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负责上述借款事项,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展及资金需求,在上述借款金额范围内向常州法兰泰克提供借款。

四、本次借款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向常州法兰泰克提供借款,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常州法兰泰克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向其提供借款期间对其生产经营活动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同时,常州法兰泰克已设立专项账户专款专用,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能够保障募集资金的使用安全。

五、借款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法兰泰克(常州)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陶峰华

注册资本:12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9年09月18日

营业期限:2019年09月18日至******

住 所: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中央花苑243号

经营范围:高空作业平台设备的研发、销售;起重机械设备、液压设备的销售、维修、租赁、技术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机电设备、自动化设备的研发、销售、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商务信息咨询(除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2019年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六、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监管要求。

七、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可转债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智能高空作业平台”的募投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常州法兰泰克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00万元可转债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常州法兰泰克提供借款用于实施“智能高空作业平台”的募投项目,有利于推动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上述事项与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常州法兰泰克提供借款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法兰泰克本次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法兰泰克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