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8月22日

查看其他日期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公告

2020-08-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609 股票简称:金杯汽车 公告编号:临2020-051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2020年9月17日开庭。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杯汽车”)及沈阳金杯车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杯车辆”)为被告人。

●诉讼请求的金额:债权本金11,000万元及利息1,446,133.34元、诉讼费用。

●该案件尚未开庭,本次诉讼对公司当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暂无法预计,需以法院最终审理情况及年度审计为准。

一、诉讼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收到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辽01民初1307号《民事诉讼案件应诉通知书》。现将本次诉讼案件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沈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西支行(以下简称“农商行铁西支行”)

被告:金杯车辆(被告人一)、金杯汽车(被告人二)

(二)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三)农商行铁西支行起诉理由

2019年9月17日,金杯车辆与农商行铁西支行签订了编号为MCON201909170000374的《借款合同》,借款金额共计11,000万元,期限一年,贷款年利率为6.96%(逾期归还贷款本息,贷款人对逾期借款按合同利率加收30%的利率计收罚息),按日计息,按月结息。

2019年9月17日,公司与农商行铁西支行签订编号为SUBC201909170000594的《保证合同》,为金杯车辆与农商行铁西支行的上述《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的范围为主债权的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以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农商行铁西支行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被保证的债权额为11,000万元人民币,被保证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为2019年9月17日至2020年9月16日。

合同签订后,金杯车辆取得借款11,000万元。金杯车辆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截至2020年7月27日共欠息1,446,133.34元,触及了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中第十一条约定,据此农商行铁西支行向金杯车辆发出《贷款提前到期通知书》,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并提起诉讼。

(四)农商行铁西支行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金杯车辆偿还原告贷款本金11,000万元,及利息1,446,133.34元(暂计算至2020年7月27日,2020年7月27日之后的利息、罚息按照合同约定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合计111,446,133.34元。

2、判令金杯汽车对上述借款本金、利息及罚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

二、诉讼进展情况

公司已收到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辽01民初1307号《民事诉讼案件应诉通知书》,目前案件已被法院受理,2020年9月17日开庭。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当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鉴于案件尚处于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阶段,暂无法预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最终影响以法院审理结果及年度审计结果为准。公司将积极采取各项措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0609 股票简称:金杯汽车 编号:临2020一052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辽宁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

网上集体接待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交流,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0年9月3日(星期四)下午参加“2020年辽宁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将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http://roadshow.sseinfo.com)或关注微信公众号:上证路演中心,参与本次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时间为2020年9月3日15:00至17:00。

届时公司高管将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与投资者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沟通。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