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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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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08-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782 公司简称:新钢股份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上半年,受新冠疫情影响,钢材市场发生剧烈变化,公司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生产经营”的工作要求,有序有力推进生产经营各项工作,强化生产组织、提升经营管控水平,确保疫情受控、 生产经营运行平稳。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8.78亿元,同比增长20.8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93亿元, 同比下降40.53%。

1生产经营方面。

报告期内,面对疫情对生产带来的冲击,公司以稳定顺行为重点,根据外部形势变化,动态调整生产、检修计划,阶段性地压减炼钢产量,先后实施8#高炉大修、转炉三次系统检修,较好地化解了疫情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当钢材市场回暖时,各工序迅 速释放产能,尤其进入二季度产量连续保持高位,抓住了钢材价格回升的机会。推进科技创新不止步,加大高性能、高附加值产品研发及生产,提高产品质量的稳定性、美誉度,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开发新品种35个;稀土钢、钢结构及新能源汽车高牌号电工钢等新产品研发稳步推进。在疫情最严峻的时候,供销系统稳定了物资供应和产品接单,化解了物流受阻、 资源不足、市场萎缩等带来的冲击,保证了公司生产和工程建设物资需求,产销率、货款回笼率实现两个百分百。

2改革管理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狠抓管理改革、管理不松劲,按照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要求;实行“大部制”改革试点,成立卷板厂,进一步优化管理流程、压缩管理层级、减少管理界面;持续深化“三项制度”改革,优化人力资源配置,钢铁主业减员534人;实行基于职工价值发挥的岗效工资改革,进一步规范职工收入分配制度;以效益分成的方式,鼓励基层单位兼岗并责。围绕“全员、全过程、全方位”降本创效10亿元目标,全力推进系统及专项攻关。在精益管理、资本运作、争取优惠政策等方面持续发力。进一步完善公司智能门禁管理系统,有效提升公司智能管理水平;卷板线质量管理系统、物联网+智慧物流管控平台、智能计量系统等信息化建设不断完善,为后续公司整体效益的发挥打下基础。

3工程项目方面。

报告期内,面对疫情对项目建设带来的严重影响,公司基建系统齐心协力、共克时艰,全力以赴防疫情、赶工期、保节点,强力推进“升改”工程建设。尤其是一些重点项目迎来了重要建设节点,8#高 炉修复项目3月31日出铁;综合料场智能环保易地改造项目 一次料场4月29日进料,混匀料场5月24日造堆、5月31日出料;棒材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5月20日过钢、5月底投入试生产;4.3米焦炉环保节能升级易地改造,煤气综合利用高效发电二期,尘泥综合治理,热连轧产线 1#、2#加热炉大修等 重点项目按计划实施。

4疫情防控方面。

疫情发生后,公司第一时间落实省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把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摆在第一位,成立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强化领导主体责任,层层传递防控压力,及时研究部署疫情防控,采取最全面的发动、最严格的管理、最有效的举措,系统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尤其是严格实行网格化管理,采取职工“两点一线”上下班模式,在有条件的岗位推行弹性工作制,设立专门疫情防控隔离点,全面系统开展信息排查,组建一支近600人的志愿者队伍和党员突击队。公司实现了在岗职工零输入、零感染、零传播,力保打赢这场看不见硝烟的疫情防控阻击战。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7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020年4月18日,新钢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一)变更日期:根据前述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将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将在编制2020年度及各期间财务报告时,根据首次执行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执行该准则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也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50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8月21日上午10: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于2020年8月11日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夏文勇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公司监事会成员、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新钢股份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议,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新钢股份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新钢股份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全部内容,包括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募集资金管理情况、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等内容。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8月22日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51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股份”或“公司”)于2020年8月21日上午11:00在公司第二会议室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会议议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新钢股份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议,公司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通过。

二、审议通过《新钢股份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52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39号)核准,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承销,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401,826,484股,每股发行价格为4.38 元/股。截至2017年10月31日,共计募集资金1,759,999,999.92元,扣除发行费用含税人民币28,000,000.00元(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31,999,999.9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验字[2017]000769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7年11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结存情况如下:

注: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理财余额0元,募集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专户一致。表中手续费支出和利息收入含以前年度金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履行使用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分行新钢支行(以下简称“工行新钢支行”)开设了账号为1505202129000018709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工行新钢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0年06月30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年12月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煤气综合利用高效发电项目”自筹资金人民币259,610,340.69元和偿还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500,000,000.00元,共计人民币759,610,340.69元,公司已在2017年内完成此次募集资金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理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理财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8年12月18日、2019年1月4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将原计划投入第3台高温超高压煤气发电机组及外配套项目的募投资金60,000.00万元,调整转为投入综合料场智能环保易地改造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公司《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2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高效利用煤气发电项目募集资金调整后投资总额的调整数包括发行费用。

2、上表中的“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指的是高效利用煤气发电项目和综合料场智能环保易地改造项目从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出的金额,该项目尚存在因结算周期原因未实际支付的款项。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53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九号一钢铁》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公司现将2020年半年度的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二、公司主要产品产量、销量、售价情况:

本公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