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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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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2020-08-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20-080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东控股”或“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0)71号]。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近期,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回复投资者关于公司和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合作情况提问时,未能客观、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相关租赁业务对公司业绩的影响等实际情况。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兼代董事会秘书霍东、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王石山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仁东控股及上述主要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司和相关当事人将充分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积极进行整改,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一日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延期回复2019年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ST勤上 公告编号:2020-080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延期回复2019年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07月2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44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及年审会计师在2020年07月29日前回复《问询函》并对外披露。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人员对《问询函》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同时部分内容需要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由于回复内容有关事项尚需进一步落实,公司已于2020年07月29日、2020年08月07日、2020年08月14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07月30日、2020年08月08日、2020年08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延期回复2019年年报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6)、《关于再次延期回复2019年年报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7)、《关于再次延期回复2019年年报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8)。

由于部分回复内容尚需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公司预计无法按期完成《问询函》的回复工作。经公司再次申请延期回复《问询函》,计划延期至2020年08月28日前完成《问询函》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8月21日

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大康农业 公告编号:2020-054

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孙文先生的辞职报告,孙文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总裁及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孙文先生辞去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职务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在公司未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之前,公司董事会指定公司董事长葛俊杰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选聘工作。

公司及董事会对孙文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葛俊杰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1-62430519

传真:021-52137175

邮箱:gejunjie@dakangmuye.com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2188弄25号

特此公告

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22日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延安必康 公告编号:2020-114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必康”)于近日取得了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三项发明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注:专利权自授权公告之日起生效。专利权期限为二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上述发明专利证书中所载明的专利权人为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该专利的取得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发挥公司的自主知识产权优势,促进技术创新,提升公司竞争能力。

特此公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0-103

债券代码:143514 债券简称:PR璞泰02

转债代码:113562 转债简称:璞泰转债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十八届发审委对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审核意见的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已于2020年8月1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审核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6号)。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第十八届发审委对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审核意见的函》(以下简称“《意见函》”)。

根据《意见函》相关要求,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意见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一落实,并就相关问题进行说明和回复,现对《意见函》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十八届发审委对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审核意见的函〉的回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正式核准文件,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正式核准文件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22日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联合竞拍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股票简称:雅戈尔 股票代码:600177 编号:临2020-036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联合竞拍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一、概述

2020年8月2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市湖庭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庭置业”)与宁波嘉屿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嘉屿商业”)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举行的挂牌出让活动中,以420,653.16万元的价格联合竞得东部新城核心区以东片区C3-1#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配套用房面积1,300平方米。

湖庭置业与嘉屿商业联合竞得该地块后将及时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其中湖庭置业持有项目公司50%股权,嘉屿商业持有项目公司50%股权。

二、土地使用权情况

1、地块编号:甬储出2020-093号

2、地块名称:东部新城核心区以东片区C3-1#地块

3、土地位置:东部新城核心区以东片区

4、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城镇住宅及其配套设施用地

5、出让面积: 58,803平方米(88.204亩)

6、出让年限: 70年

7、容积率:1.0<容积率≤2.2

三、本次取得土地使用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拥有上述地块50%的权益,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以联合竞拍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是公司在房地产业务方面的日常经营活动,增加了公司的项目储备,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特此公告。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 600105 证券简称: 永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74

债券代码:110058 债券简称:永鼎转债

转股代码:190058 转股简称:永鼎转股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5,000万元(含45,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98)。

截至2020年8月20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45,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2日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完成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74 证券简称:宇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0-110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完成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注册资本变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9)、《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83)、《关于注册资本变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4)和《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108)。

近日,公司完成了上述事项的工商登记变更,并对新的《公司章程》进行了工商备案,取得了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名称: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921006070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42号院1号楼5层1-519

法定代表人:洪卫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41,198.92万元

成立日期:2006年10月19日

营业期限:2006年10月19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研究、开发计算机软件、硬件及互联网技术;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技术培训;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技术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1日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证券代码:300377 证券简称:赢时胜 公告编号:2020-058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原授予的激励对象陈文涛、梁欣欣2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上述2人已不具备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将对其持有的已获授权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同时,2019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规定要求,未达到第四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将回购注销未达到第四期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本次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合计207.50万,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28%。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17日

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公司

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的公告

证券代码:900956 证券简称:东贝B股 公告编号:2020-042

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公司

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2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 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1671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公司已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之反馈意见回复》。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上述反馈意见回复内容进行了补充和修订。现根据规定对反馈意见回复的修订稿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之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及相关文件。公司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材料。

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仍存 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吸收合并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2日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68 证券简称:晶丰明源 公告编号:2020-045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通知》,广发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原委派孟晓翔先生、余冬先生作为保荐代表人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现余冬先生因工作变动,无法继续履行持续督导工作职责。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有序进行,广发证券委派袁海峰先生(简历见附件)接替余冬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履行对公司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持续督导期的保荐代表人为袁海峰先生和孟晓翔先生,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特此公告。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22日

附件:

袁海峰先生简历

袁海峰,保荐代表人,广发证券投资银行部总监。曾主持或参与科远股份、九九久、百川股份、启迪设计、鸿路钢构、云意电气、日出东方、扬杰科技、普丽盛等多家企业的改制辅导与发行上市工作,恒顺醋业、林洋能源、云意电气、百川股份等非公开发行,林洋能源可转债及天晟新材、金飞达重大资产重组等工作,具有扎实的资本市场理论基础与较丰富的投资银行项目运作经验。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理财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118 证券简称:力鼎光电 公告编号:2020-011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理财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

2020年8月20日,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了理财产品专用账户,具体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分行

账户名称: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8114901012800151836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在理财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理财购买计划时,并将该账户的理财本金及收益返回募集资金专户后,及时注销该专用结算账户。

特此公告。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2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进展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6月2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增资之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预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0年7月8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增资之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的信息披露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82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逐项回复,并对预案及其摘要等文件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于2020年7月2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增资及参股公司部分股权转让之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调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进行补充调整,调整为大唐恩智浦半导体有限公司、江苏安防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及联芯科技有限公司转让宸芯科技有限公司15%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大唐恩智浦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恩智浦”)及江苏安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安防”)于2020年8月21日收到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的《意向投资方资格审核意见书》,大唐恩智浦及江苏安防增资项目公告期届满,其中大唐恩智浦征集到意向投资方徐州汽车半导体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苏安防征集到意向投资方徐州智安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经审核徐州汽车半导体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徐州智安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符合投资资格条件要求,同日大唐恩智浦及江苏安防向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投资方资格回复意见函》,对徐州汽车半导体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徐州智安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投资资格予以确认。

除上述事项外,宸芯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转让事项尚在履行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公示程序。

在相关程序履行完成后,公司将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本次重组的正式方案,并将相关情况及时进行披露。

二、意向方基本情况

1、徐州汽车半导体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徐州汽车半导体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20312MA21U0NG2J

注册资本:12,6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珠江东路11号办公大楼220房间

成立时间:2020年6月28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南京大唐泰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徐州智安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徐州智安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20312MA2208GD2Q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珠江东路11号办公大楼222房间

成立时间:2020年7月15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 南京智安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风险提示

1、截至目前,宸芯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转让项目尚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履行必要的挂牌程序,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再次召开董事会对上述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由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存在未能通过该等决策、审批程序的风险。

2、宸芯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转让项目尚处于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公示期,交易价格未最终确定,同时也存在无人摘牌的风险。

3、交易相关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2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通知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8月4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公告编号:2020-052)。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8月21日(星期五)14:50。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8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21日上午9:15-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宣城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北路16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凌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49,411,33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5741%。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有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149,241,99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533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有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169,3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40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变更工商登记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获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刊登在2020年8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上。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49,405,03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8%;反对6,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表决情况为:同意163,0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797%;反对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2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煜、朱腾飞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发表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2日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聚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8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198 证券简称:大唐电信 公告编号:2020-051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票于2020年8月19日、2020年8月20日、2020年8月2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 公司股票于2020年7月1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 2020年6月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浙证调查字2020309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

●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发函询证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公司已披露事项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于2020年8月19日、2020年8月20日、2020年8月2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书面发函询证了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经公司自查,本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沈培今书面发函询证,截至目前,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等重大事项。

(三)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四)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风险

2020年6月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浙证调查字2020309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如公司因前述立案调查事项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存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暂停上市及终止上市的风险;如公司所涉及的立案调查事项最终未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将不存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暂停上市及终止上市的风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

(二)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0年7月1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实施风险警示后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公司股票在风险警示板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若公司出现2020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可能被暂停上市。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2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8月2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厦门国际航运中心E栋11楼1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水利、副董事长陈方由于工作原因无法参加,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由董事林俊杰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董事长张水利、副董事长陈方由于工作原因无法参加;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申请开展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申请开展供应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注:以上议案1数据包含象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投票数。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象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对第2项议案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珂、潘舒原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和《网络投票细则》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临2020-071号

债券代码:143295 债券简称:17象屿01

债券代码:163113 债券简称:20象屿01

债券代码:163176 债券简称:20象屿02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公告编号:2020-080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