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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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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0-08-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75 证券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055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强化“安全红线、环保底线、效益生命线”三线意识,狠抓疫情防控和安全环保攻坚,通过生产优化、指标攻关、素养提升等措施,多层面降本增效,公司生产经营总体保持较好的运行态势。

报告期内,公司共生产钢产量175.66万吨,同比增长12.26%;铁产量146.00万吨,同比增长13.48%;材坯产量168.62万吨,同比增长12.96%;销售钢材168.20万吨,同比增长11.31%。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4.77亿元,同比增长3.89%;实现利润总额6.06亿元,同比下降18.8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52亿元,同比下降11.45%。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通过,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前述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对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未对2019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56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1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0年8月21日在张家港市锦丰镇沙钢宾馆4楼7号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春生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作出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刊登于2020年8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刊登于2020年8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更好地控制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江苏沙钢集团淮钢特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上半年实际运行情况并结合下半年生产经营的需要,对2020年度原预计的额度及单位进行调整。其中采购方面:由于关联方的业务范围调整及矿粉价格上升幅度较大,关联采购预计总额由原来的380,120万元调整为410,120万元;销售方面:因向关联方销售产品数量预计减少,关联销售预计总额由原来的81,880万元调整为62,880万元。

因公司董事长何春生先生担任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董事钱正先生担任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以上2位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关于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具体内容刊登于2020年8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刊登于2020年8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因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沙钢集团淮钢特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江苏利淮钢铁有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拟向光大银行南京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额度为准,但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额度,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具体内容刊登于2020年8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沙钢集团淮钢特钢股份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刊登于2020年8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2020年3月1日修订后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修订前后内容对照详见附件一。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具体内容刊登于2020年8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具体内容刊登于2020年8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刊登于2020年8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刊登于2020年8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具体内容刊登于2020年8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制度》具体内容刊登于2020年8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具体内容刊登于2020年8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刊登于2020年8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分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制订的《分公司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刊登于2020年8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0年9月8日下午2:00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地点设在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沙钢宾馆4楼7号会议室。

《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2020年8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2日

附件一:《公司章程》修订前后内容对照表

《公司章程》中未经修订的其它条款继续有效。

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57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1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0年8月21日在张家港市锦丰镇沙钢宾馆4楼6号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连桂芝女士主持。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作出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对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20年8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20年8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江苏沙钢集团淮钢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依据市场公允价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也没有构成对公司独立运行的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同意对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调整。

因公司监事会主席连桂芝女士担任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属于关联监事回避了表决。

《关于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具体内容刊登于2020年8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刊登于2020年8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2日

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58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调整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披露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对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披露。

为了更好地控制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江苏沙钢集团淮钢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钢公司”)2020年上半年实际运行情况并结合下半年生产经营需要,对2020年度原预计的额度及单位进行调整。其中采购方面:由于关联方的业务范围调整及矿粉价格上升幅度较大,关联采购预计总额由原来的380,120万元调整为410,120万元;销售方面:因向关联方销售产品数量预计减少,关联销售预计总额由原来的81,880万元调整为62,880万元。

2020年8月2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何春生先生、钱正先生与关联监事连桂芝女士均回避了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二、调整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调整前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2、调整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主要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钢集团”)

沙钢集团法定代表人沈彬先生,注册资本人民币450,000万元,注册地址为张家港市锦丰镇,主营业务:钢铁冶炼,钢材轧制,金属轧制设备配件、耐火材料制品、金属结构及其构件制造,废钢收购、加工,本公司产品销售。

截止2020年6月30日,沙钢集团资产总额20,940,929.05万元,净资产8,379,598.84万元;2020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6,826,256.11万元,净利润267,351.26万元(未经审计)。

2、江苏沙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钢物贸”)

沙钢物贸法定代表人李旭先生,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注册地址为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张家港市锦丰镇振兴路),主营业务:冶金原辅材料、冶金产品及相关副产品、化工产品、建材产品、矿渣微粉、五金机电批发、零售。

截止2020年6月30日,沙钢物贸资产总额1,682,481.22万元,净资产235,453.92万元;2020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3,631,092.21万元,净利润-6,748.25万元(未经审计)

3、沙钢(上海)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商贸”)

上海商贸法定代表人沈谦先生,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11号302部位368室,主营业务:从事金属材料、矿产品、五金交电、机电设备、通讯设备、建筑装潢材料等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截止2020年6月30日,上海商贸资产总额71,365.16万元,净资产-8,669.06万元;2020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82,085.56万元,净利润-8,479.04万元(未经审计)。

4、张家港保税区沙钢资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钢资源”)

沙钢资源法定代表人沈谦先生,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注册地址为张家港保税区长谊大厦411A室,主营业务:冶金原辅材料、冶金设备、冶金产品、金属材料的贸易。

截止2020年6月30日,沙钢资源资产总额234,960万元,净资产5,396.28万元;2020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779,410.71万元,净利润9,435.19万元(未经审计)。

5、上海砼飞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砼飞”)

上海砼飞法定代表人李向阳先生,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崇明区港西镇三双公路1021号10幢M1030室(上海津桥经济开发区),主营业务:从事金属材料、矿产品、五金交电、机电设备、通讯设备、建筑材料等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截止2020年6月30日,上海砼飞资产总额48,664.25万元,净资产-13,040.50万元;2020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85,404.44万元,净利润-3,218.81万元(未经审计)。

6、张家港保税区沙钢矿产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钢矿产”)

沙钢矿产法定代表人李向阳先生,成立于2020年3月5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注册地址为张家港保税区长谊大厦302C室,主营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金属矿及制品批发;金属矿石批发;金属材料批发;机械设备批发;金属制品批发;国内贸易代理。

截止2020年6月30日,沙钢矿产资产总额103,614.22万元,净资产10,922.73万元;2020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21,593.61万元,净利润922.73万元(未经审计)。

7、盛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隆化工”)

盛隆化工法定代表人徐磊先生,注册资本人民币56,880万元,注册地址为滕州市西岗镇,主营业务:生产本公司煤焦化项目的产品甲醇、粗苯、煤焦油、氧气、氩气、氮气等。

截止2020年6月30日,盛隆化工资产总额378,135.04万元,净资产270,456.67万元;2020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221,919.46万元,净利润8,905.20万元(未经审计)。

8、沙钢商贸新加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加坡公司”)

新加坡公司成立于2018年2月,主要从事铁矿石贸易业务。

截止2020年6月30日,新加坡公司资产总额61,145.40万元,净资产10,668.24万元;2020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202,217.91万元,净利润1,521.45万元(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沙钢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沙钢物贸、上海商贸为同一母公司;沙钢资源、上海砼飞、沙钢矿产、新加坡公司与公司为同受母公司控制、盛隆化工为母公司联营公司。以上关联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对关联法人的规定。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各关联方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多年合作伙伴,是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稳定、信用状况良好的公司,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历年来从未发生过拖欠公司账款而形成坏账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是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是以市场为原则,严格执行市场价格,同与非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一致,关联交易的结算方式也与非关联交易一致。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2019年12月25日,公司与沙钢物贸签订了《2020年宽厚板购销协议》,协议中约定了购销模式、购货数量、订货程序、结算方式、付款奖励、价格和交货期、运输方法及费用结算、质量及数量验收方式等内容,协议有效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2)2020年1月1日,淮钢公司子公司淮安淮鑫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与上海商贸、沙钢资源、上海砼飞等公司签订了《铁矿资源代理采购协议》,协议中约定了供矿数量、品种、定价方式、结算方式、验收标准等内容,协议有效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除上述主要协议外,公司及其子公司将根据经营需要就交易具体情况与关联方签署各单项合同。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均属于正常的业务购销活动,这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可持续发展。公司利用与上述关联方的采购和销售优势,将有利于降低公司原辅材料采购成本,拓展产品的市场份额,促进公司整体经济效益的提高。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没有因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控制,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出具了事前认可的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不会导致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公司利益损失,对公司当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董事会会议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发表了如下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本次公司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董事依法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2日

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59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授信额度具体事宜

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沙钢集团淮钢特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江苏利淮钢铁有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拟向光大银行南京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额度为准,以上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上述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授权控股子公司江苏沙钢集团淮钢特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江苏利淮钢铁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综合授信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沙钢集团淮钢特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江苏利淮钢铁有限公司向光大银行南京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由于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较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控股子公司江苏沙钢集团淮钢特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江苏利淮钢铁有限公司向光大银行南京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意公司董事会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授权控股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综合授信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2日

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60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2020年3月1日修订后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事宜。

修订前后内容对照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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