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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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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08-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243 公司简称:*ST海华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上半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经济社会的正常运行产生重大影响,也对机械工业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一度暂停,一季度行业主要经济指标大幅下降。3月份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部署下,政府部门及时出台减税降费、助企扶企、稳定就业等政策措施,机械工业企业积极抗击疫情、加快复工复产。特别是进入二季度后,生产经营秩序基本恢复正常,行业经济运行指标明显趋稳。受以上原因影响,公司完成营业收入2.75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了14.7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062.57万元,上年同期为-5,842.57万元。

展望下半年,随着宏观经济政策效应的逐步释放,机械工业需求市场将继续恢复、运行环境不断改善。但由于海外疫情仍存在较大的不稳定和不确定性、国际经济贸易形势愈发严峻复杂,机械工业依然面临较大的下行压力。公司将以年初既定的经营计划,细化经营指标,细分产品领域和分行业,责任具体化,具体到人。一如既往的将忧患意识、创新意识、成本意识、竞争意识贯穿于整个生产经营当中。及时转变观念,解放思想、提高思想认识、端正工作态度,不断地提高工作效率及降低成本,加强内部控制管理等措施,力争完成全年计划。

3.2主营业务分析

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 主要是系受宏观经济环境及疫情影响,销量下降导致食品机械板块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下降2,927万元,下降33.90%;电梯配件业务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下降2,036万元,下降13.82%。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由于本期营业收入下降,营业成本随营业收入下降。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475.47万元,主要是运费下降128.96万元、工资下降113.85万元、差旅费下降38.73万元、租赁费下降206.63万元。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887.48万元;主要是工资下降533.31万元、差旅费下降194.07万元、业务招待费下降210.22万元。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较上年同期上升1,452.91万元,主要为融资成本增加所致。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较上年同期上升433.78万元,是研发力度加大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收到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及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子公司苏州江源清算处置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偿还借款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2其他

(1)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其他

□适用 √不适用

3.3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2.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6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3.7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3.8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披露事项

(一)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因公司装备制造业需要高技术投入的特点,公司研发人才、技术人员的储备是否能够满足今后业务发展存在一定的风险;

2、人工成本的增加、应收账款数额大、回收难、融资难、融资贵、转贷难、转贷周期长等因素以及同行业恶性竞争等不确定性等因素的存在,将对公司组织生产和经营带来严重的考验;

3、因 2018 年度、2019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 条第一条款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1.1 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若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仍为负值,公司股票将自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被暂停上市。

(三)其他披露事项

青海华鼎于2019年11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于2019年12月6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青海华鼎关于拟对全资子公司进行清算注销的议案》,因青海华鼎全资子公司青海一机数控机床有限责任公司和苏州江源精密机械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经营业绩连续亏损,无存续价值,为减少亏损提高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公司对青海一机和苏州江源进行清算注销,目前正在清算程序当中。

(四)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第十节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44.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变更”。

(五)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243 证券简称:*ST海华 公告编号:临2020-040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青海华鼎”)第七届董事会于2020年8月15日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8月24日上午10时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于世光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青海重型机床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的议案》

为了推进公司装备制造业的整合,充分利用西宁装备园区资源,基于在全资子公司青海华鼎重型机床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华鼎重型”)现有生产的主要产品基础上,同意在西宁装备园区设立青海重型机床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注册资本1亿元,注册地址为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经二路北段 24 号(公司西宁装备园区),华鼎重型出资9900万元,占成立公司注册资本的99%,全资子公司广州亿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100万元,占成立公司注册资本的1%。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全权办理相关事宜。

详细内容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ST海华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2)。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号)要求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ST海华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ST海华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3)。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决议。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243 证券简称:*ST海华 公告编号:临2020-041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青海华鼎”)监事会于2020年8月15日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8月24日上午10时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新萍女士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通过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认真审核,提出审核意见。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本审核意见做出之前,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能真实、客观地反映了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号)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况。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详细内容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ST海华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3)。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〇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243 证券简称:*ST海华 公告编号:临2020-042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成立全资子公司青海重型机床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

● 投资金额:注册资本1亿元(其中全资子公司青海华鼎重型机床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华鼎重型”)出资9900万元,占成立公司注册资本的99%,全资子公司广州亿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100万元,占成立公司注册资本的1%。)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了推进公司装备制造业的整合,充分利用公司西宁装备园区资源,基于在全资子公司华鼎重型现有生产的主要产品基础上,在西宁装备园区设立青海重型机床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注册资本1亿元,注册地为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经二路北段24 号(西宁装备工业园区),华鼎重型出资9900万元,占成立公司注册资本的99%,全资子公司广州亿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入货币资金100万元,占成立公司注册资本的1%。华鼎重型出资方式为主要经营性资产,包括可用的机器设备及可用的存货等,华鼎重型的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包括专利权、商标权、技术图纸及工艺、其他生产重型机床产品的资质及管理体系等无偿划归成立公司使用及维护。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全权办理相关事宜。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青海华鼎于2020年8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青海重型机床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的议案》,本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投资主体名称:青海华鼎重型机床有限责任公司

(1)注册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体育路1号

(2)法定代表人:罗春刚

(3)注册资本:11,600万元

(4)经营范围:金属切削机床制造与销售;机床及其它机械设备修理;对外协作加工;备品备件生产;机电产品设备及配件批零;工具制造;木材加工;技术咨询及服务;经营国家禁止和指定公司经营以外的进出口商品;经营进出口代理业务。

(5)与本公司的关系:全资子公司

2、投资主体名称: 广州亿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砺江路11号(柜件装配车间)

(2)法定代表人:肖善鹏

(3)注册资本:10,000万元

(4)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投资咨询服务;企业财务咨询服务;项目投资(不含许可经营项目,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不得经营);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

(5)与本公司的关系:全资子公司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被投资的名称:青海重型机床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

注册资本:人民币一亿元

注册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经二路北段24号(西宁装备工业园区)

经营范围:金属切削机床制造与销售;机床及其它机械设备修理;对外协作加工;备品备件生产;机电产品设备及配件批零;工具制造;木材加工;技术咨询及服务;经营国家禁止和指定公司经营以外的进出口商品;经营进出口代理业务。

以上投资标的基本信息最终以工商注册为准。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通过在公司西宁装备园区成立青海重型机床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是为了通过公司西宁装备园区进一步整合公司装备产业,实现统一管控,优化现有资源。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新公司成立初期,可能面临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风险,

公司将加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流程和有效的监督机制,优化公司整体资源配置,确保子公司的日常管理和正常运营。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243 证券简称:*ST海华 公告编号:临2020-043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

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青海华鼎于2020年8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暨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在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号),以控制权转移标准替代风险报酬转移标准确认收入。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按照新收入准则,公司对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事项进行了重新评估,执行该项新会计准则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和文件要求,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况。本次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况。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要求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