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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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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2020-08-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010 证券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20-051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上半年,新冠肺炎疫情突如其来,国内正常的生产经济秩序遭受巨大冲击,尤其是一季度,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运行面临严峻挑战,二季度随着国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各行各业复工复产加快,公司业务有序恢复。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公司稳中求进、积极应对,及时调整经营重心,在强化疫情防控的同时,充分发挥智能物流服务平台的带动作用,抓住后疫情阶段发展机遇,公司整体生产经营情况高效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7.11亿元,同比下降7.73%;实现营业利润6.87亿元,同比下降22.5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5亿元,同比下降21.9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43亿元,同比增长16.83%。具体的经营情况如下:

传化智联-智能物流服务平台:

(1)公路港经受疫情影响,稳住经营基本盘,整体恢复情况良好

上半年,公司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对物流行业带来的严峻挑战,公路港城市物流中心强化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组织,各地公路港园区率先实现了复工复产,为港内客户生产经营恢复和地区物流畅通奠定了坚实基础。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已开展业务公路港64个;在建公路港项目12个;已获取土地权证面积1,118万平方米,园区经营面积367万平方米。报告期内,公司园区业务实现营业收入4.84亿元,同比增长3.57%;实现港内平台营业额275亿元,同比增长37%;纳税10.5亿元,同比增长57.55%。

在全国疫情得到有效控制的背景下,公司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和客户需求,推出“战疫情、助复工、促生产”17项企业扶助措施,为港内客户提供减免租金、减免停车费、免费开放物流信息系统等减租降费、助力复工的6大类措施,为港内客户生产经营恢复和助力地区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奠定了坚实基础。

截至报告期末,受疫情影响上半年园区入驻企业11,177家,环比下降7.23%;物业整体出租率82.8%,环比下降3.7个百分点;受各地复工复产加快推进和公司17项扶助措施的带动,上半年各地公路港总计引流客户664家,累计车流量1,527万车次,同比增长22.51%。

(2)物流服务聚焦仓运配业务提质增效和标杆项目建设

作为公司持续打造的三大主干业务之一,以“仓运配”业务为核心的物流服务是公司从园区运营到物流供应链服务平台转型的重要业务。目前业务的客户主要定位于“化工、车后、快消、3C家电”等行业相关的制造企业或商贸企业;主要业务模式是通过“基地仓运营”、“区域仓运营”、“干线运输”、“区域配送”的方式,贯穿企业采购、生产及流通的供应链全链条,并通过自主研发的OMS(订单管理系统)、TMS(运输管理系统)、WMS(仓储管理系统)对服务各环节进行管理、跟踪及反馈,提高运行效率。

目前公司已具备较强的资源整合优势,凭借近20年的公路港运营经验,已形成了较强的资源集聚能力,同时依托全国公路港网络丰富的仓储、运力等资源,能根据客户需求快速响应匹配,并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现阶段,物流服务将持续聚焦仓运配业务的提质增效,并且在服务能力建设方面,以打造十大标杆项目为牵引,实现业务延展、客户及行业复制,以及营销获客、运营交付等能力的提升。

上半年,公司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在上下游经营环境恶劣的情况下,公司物流服务业务控规模、提质量,聚焦仓运配业务的提质增效和标杆项目建设。报告期内,公司推动客户结构的持续优化,物流服务大客户数703家,环比减少26.61%,其中仓运配业务服务客户432家,环比减少17.24%。在推动客户结构优化的同时,公司物流服务业务进一步加快服务能力建设,报告期内,公司全国自营仓数量50个,环比增长25%;自营仓总面积17万方,环比增长13.33%;覆盖城市34个,环比增加1个;收发货件数1.95亿件,同比增长39.29%。

在标杆项目打造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已运营海天味业、伟星建材、农夫山泉、一诺威、玲珑轮胎5个标杆项目,重点培育康普顿、滴滴、吉利商用车、方太电器等5个高潜力标杆项目。在标杆项目复制方面,以玲珑轮胎项目为例,该项目最初从西南大区经销商的区域仓运营开始,直到切入玲珑轮胎制造商,为企业提供从制造工厂到全国区域仓、前置仓的干线运输。以玲珑轮胎项目为牵引,目前物流服务在运营的车后轮胎客户超过30家,包括正新轮胎、普利司通、倍耐力等轮胎品牌,初步实现了对车后行业的专业化复制。

(3)增值业务发力传化网络货运产品、销售、政策打通,呈现高速发展

网络货运业务自去年5月上线以来,公司以线上线下融合的业务模式、通过精准的运输监控、多样的增值服务、智能化的大数据分析,为货主企业提供运力派单、运输管理、路径可视、运费支付、票据结算等全链路物流与增值服务,打造集货主、物流企业、运力、车后市场、金融于一体的物流基础服务平台。

报告期内,网络货运业务经受疫情影响,自3月起实现业务快速回升,吸引了大批生产制造企业、商贸企业、物流企业加入,并申请获得了网络货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平台吸附能力不断增强。目前服务客户已覆盖到大宗物流、普货运输、快递快运等领域。截至报告期末,实现营收13.7亿元,月度复合增长率达30.5%;累计签约客户2,547家,订单量36.6万单。

同时,公司基于港内集聚的流量资源开展车后业务,面向物流企业及卡车司机销售实体及电子油卡,截至报告期末,实现油卡销售额21.8亿元,同比增长11.22%;新增加油站1个,累计运营加油站9个,其余8个城市的加油站项目正在稳步推进中;与轮胎、润滑油、车用尿素等车后品牌商建立合作,为车后品牌商提供广告及精准营销服务,为港内物流企业及卡车司机提供商品团购服务。

(4)金融业务聚焦物流企业复工复产,全力融入“传化智能物流平台”打造

报告期内,公司金融业务聚焦物流企业复工复产与传化智能物流平台的协同效应持续强化,实现主营收入1.55亿元,利润总额0.42亿元。截至报告期末,保险经纪业务保费规模1.17亿元,同比增长22%;受疫情影响,传化商业保理与融资租赁业务累计放款总额7.25亿元,同比减少45.90%;支付业务累计完成支付流量830亿元。

上半年疫情发生以来,传化支付通过整合金融资源,推出线上授信、线上投保、智能结算等定制化的无接触服务,助力物流企业复工复产。二季度以来尽管整体复工形势良好,但由于中小微物流企业自身资产小及信用弱等特点出现了资金周转困难的问题,传化金融联合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湖北、河南、陕西、重庆等多地广大物流企业和中小商贸企业,制定了灵活的信贷和延期还款服务标准,提供信贷、保险等综合服务,同时针对物流企业受疫情影响停工的风险,为合作企业送出了1万份员工传染病保险。据统计,疫情期间传化金融为600多家中小微企业提供了3,000多万元资金支持。

(5)智能信息服务推进数字化升级,加速智能化建设

聚焦数字化升级,本阶段公司重点在智能园区服务、物流服务与增值业务方面进行变革,深度打造直接面向客户的技术服务和技术实施能力,加速业务线上化、智能化。

智能园区服务方面,持续为智慧园区注入创新元素,加快无人化和智能化步伐。在现有园区业务稳健发展基础上,着力推进无感停车的应用落地,目前已实现14个公路港开始无感停车业务;同时,基于公司在无人车领域的深入探索以及研发技术日益成熟,已实现长沙、杭州区域无人车场景落地。其中,在杭州实现技术突破,落地5G+无人车试点,通过5G网络与车载智能设备的融合,实现高清监控和无人车视角的AR园区引导,智能感知更多的园区人、车、安全事件,提高园区内快速应急部署能力,进一步实现园区智能化。

物流服务方面,围绕数字化升级供应链线上化工作,初步完成供应链流程等线上化开发上线,完成全网统一客户池的改造,实现业务运营的销售过程以及客户全生命周期管理;基于现有项目、业务提高研发效率与交付质量,实现快速交付,支持KA客户的业务需求,保障业务高效运行;在仓储业务上,成功应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等技术,助力业务及时调整采购策略,加快库存流转、盘活,解放库存占用资金。

增值业务方面,将网络货运平台与传化油链结合,实现两大增值业务产品的组合式发展。一方面通过实现一单多付、电子合同、审核自动化等优化型功能迭代,提升业务扩展性,助力增值业务突破。另一方面全面提升网络货运平台自动化程度,引入智能算法等人工智能技术,批量审核单据,提高运营单据审核效率68%。

⑹ 勇担智能物流平台社会责任,积极组织参与防疫物资运输

在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初期,公司即公布参与防疫抗疫的物流保障措施,充分调动全国公路港网络资源和平台运力资源,免费提供20万平全国仓储资源和2万运力资源参与抗疫物资运输保障任务、开通7×24小时物流服务热线等一系列举措助力防疫抗疫。

在浙江,疫情期间每天数百吨基础医疗、生活保障物资通过传化全省公路港集聚、分散,以最快速度运送至全省及周边城市数百家商超、药店等;在湖北,传化公路港牵头为荆门市医疗物资、救援物资、紧急生产生活物资的城际运输储备运力;在山东,省交通厅联合济南公路港成立“山东省支援湖北应急物资储运站”,承接山东省对口支援湖北黄冈应急物资运输重任。

据统计,疫情期间通过传化公路港打通的绿色运输通道,约3,600吨紧急医疗及生活物资运抵武汉、孝感、黄冈、宜昌等地,为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贡献力量。

传化智联-传化化学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化学业务单元在经营突破、技术创新、空间布局、智能制造、安全环保等方面持续提升,具体经营情况如下:

(1)业务经受疫情冲击,经营实现突破上量

上半年疫情期间,公司化学业务下属所有企业均率先复工复产,公司经营迅速恢复常态,最大限度降低了疫情对生产经营的影响。

面对严峻的上下游形势,化学业务单元采取聚焦客户、聚焦增量的经营策略,进一步争夺市场份额,扩大市场占有率:纺织化学品业务重点客户合力攻坚,通过密集的市场走访,深入把握客户需求,深化完善价值客户档案,为进一步扩大头部客户份额奠定基础;化纤油剂实现头部客户逆势增长,通过盘活休眠客户实现有效增量。

(2)推进产学合作,实现核心技术突破

公司化学业务有序推进与浙江大学、浙江理工大学、杭州师范大学的合作平台建设,并形成月度交流跟踪机制;并重点研发项目和大客户攻关需求,多个系统解决方案项目均已取得了前期突破。

(3)加强供应链网络建设,持续推进新产能空间布局

公司化学业务已正式启动大江东基地供应链项目,并完成业务流程梳理与制度梳理,形成基地供应链组织的建设思路,在仓储系统的资源整合、人员轮岗等方面进行探索尝试;同时建立运行全球供应链管理委员会,持续推动全球敏捷供应链建设突破。

新产能空间布局方面,公司已完成在华南、华东地区新的发展基地布局,广东传化化学华南生产基地项目、浙江功能化学品系列项目正有序推进实质性建设。

(4)积极响应国家战略,平稳推进智能制造工程

公司与浙江中控签订合作协议并启动大江东智能制造项目,以安全为底座,设定了生产管控、危化品全流程、安全、环保、数字化工厂展示、5G试点6大业务场景目标;在新建基地,提前开展工艺自动化、智能制造方面的调研与设计;在现有主力产品自动化上,持续推进机器换人、提质增效工作,各项目按计划稳步推进。

(5)完善流程与机制,推进安全环保标准化体系建设

按照安全环保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班组安全标准化体系及搭建实验室安全环保体系,出台《实验室安全环保管理规范》及实验室各项等管理制度和管理机制;同时推进SRP安全环保信息化系统开发,规划三期变更管理、固废危废流程化管理体系,进一步深化体系建设;持续开展“五查一落实一营造”活动,从意识、 组织、机制、问题整改四个方面深化落实。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①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②对2020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合同变更,公司采用简化处理方法,对所有合同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采用该简化方法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2020年半年度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冠巨

2020年8月25日

股票代码:002010 股票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20-048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8月11日通过邮件及电话方式向各董事发出,会议于2020年8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5日

股票代码:002010 股票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20-049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1日通过邮件及电话方式向各监事发出,会议于2020年8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5日

股票代码:002010 股票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20-052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1-6月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397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向传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集团公司)、长安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长城嘉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杭州中阳融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陆家嘴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凯石益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232,288.0368万股购买其拥有的传化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物流集团)100%股权,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确定为2,000,000万元。同时,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票股票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46,954,31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85元,共计募集资金440,250.00万元,坐扣承销费用5,022.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35,228.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2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验资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433.03万元(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32,794.97万元。公司前次发行股份收购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合计募集资金2,432,794.9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433号、天健验〔2015〕473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注1]从一般户转入募集户支付账户管理费、手续费。

[注2]:公司2017 年 1 月 25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子公司传化物流集团使用募集资金 100,0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之前将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出具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同意子公司传化物流集团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2017年1月26日,传化物流集团使用募集资金 100,0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7年12月21日公司已将该100,000.00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2017 年 12 月 29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独立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80,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到期之前将及时全部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出具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同意子公司传化物流集团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2017年12月29日,传化物流集团使用募集资金80,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8年6月27日公司已将该80,000.00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11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传化物流集团,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28日与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浙江传化公路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泉州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衢州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南充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重庆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长沙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淮安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青岛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分别与本公司、传化物流集团,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7月1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浙江传化陆鲸科技有限公司、传化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浙江数链科技有限公司、传化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传化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传化支付有限公司、天津传化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杭州传金所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分别与本公司、传化物流集团,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2月17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传化物流集团,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28日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金华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荆门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沧州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商丘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温州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郑州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包头传化交投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合肥传化信实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怀化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分别与本公司、传化物流集团,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29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杭州众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传化物流集团,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21日与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杭州传化旺载供应链发展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传化物流集团,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2020年3月9日与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围支行、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及相关子公司有3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1-6月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5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1-6月

编制单位: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含发行股份购买传化物流集团100%股权2,000,000万元。

[注2]:衢州传化公路港项目、重庆沙坪坝传化公路港项目、长沙传化公路港项目、淮安传化公路港项目、金华公路港项目、荆门公路港项目、沧州公路港项目、商丘公路港项目、温州公路港项目、郑州公路港项目、包头公路港项目、合肥公路港项目、怀化公路港项目,由于项目尚处于营运初期、运营环境发生变化、二期项目尚处于建设期等原因,暂未实现盈利或暂未达到预期效益。O2O 物流网络平台升级项目、杭州众成物流供应链管理项目因市场环境变化,业务毛利较预期偏低,因此未实现预期收益。

荆门公路港项目、沧州公路港项目、商丘公路港项目、温州公路港项目、郑州公路港项目、均已完工并投入运营,相关募集资金未达到计划投入进度的主要原因为部分工程款尚未正式结算和支付。怀化公路港项目因二期工程土地取得时间晚于当时预期,目前尚未摘得,同时,部分一期工程尾款尚未结算及支付,因此项目建设及投入进度未达预期。

[注3]:杭州传化公路港项目、南充传化公路港项目受新冠疫情影响,年化收益未实现预期收益。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0年1-6月

编制单位: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票代码:002010 股票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20-053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0年8月24日,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传化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物流”)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以下简称“建行柳州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传化物流为柳州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州公路港”)与建行柳州分行签署的《固定资产贷款合同》项下的10,852.00万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担保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在下属公司申请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上限为22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含)的下属公司担保金额上限为2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下属公司担保金额上限为20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

二、担保进展情况

本次担保前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为柳州公路港的担保余额为0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为柳州公路港的累计担保余额为10,852.00万元。上述担保在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本次担保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可用额度为18.9148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含)的下属公司担保可用额度上限为2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下属公司担保可用额度上限为16.9148亿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柳州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7-11-29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柳州市柳工大道95号(柳工大道东侧石烂路南侧)

法定代表人:赵肖杭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冷藏保险、罐式);大型物件运输;货运站服务;货运代理;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货运信息咨询;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货物进出口;停车场管理服务;餐饮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管理服务;代理记账服务;物业服务;房屋租赁;房地产开发;有色金属、建筑材料、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汽车配件及润滑油、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钢材、五金、矿产品、纸制品、日用百货、金属材料、光伏设备、橡胶制品、纺织原料及辅料、服装、木制品、纸浆、机械设备及配件、皮革制品、电线电缆、通信设备、节能产品、家用电器销售;汽车的销售、维修、租赁;承接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工程、水利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地基基础工程施工;工程项目管理;品牌管理;住宿服务;汽油、柴油、天然气零售(限分支机构经营);代理联通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与公司关系:柳州公路港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之下属公司。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

2、保证人:传化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3、被担保人:柳州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柳州公路港与建行柳州分行签署《固定资产贷款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6、保证责任期间: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五、董事会意见

柳州公路港向银行申请项目授信额度,主要是为满足其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传化物流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要求。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行为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除本次新增担保,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的累计担保总额为261,558.18万元(其中,开展资产池业务发生互保总额为3,282.55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8.58%,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7.8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传化物流与建行柳州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