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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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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08-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9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在董事会及管理层的带领下,公司紧紧围绕年度经营目标,贯彻董事会的战略部署,有序开展各项工作,加快技术创新,突破瓶颈提升产能,优化成本,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同时继续推进业务转型,深化产业链整合。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264.05万元,较上年同比增长39.04%;实现营业利润3,756.37万元,较上年同比上升2,137.70%;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23.45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2,143.00%。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为106,129.4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56,377.70万元。

报告期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1、推动产能扩建项目,缓解产能瓶颈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新能源汽车电池智能制造装备及智能电站变流控制系统产业化项目”的建设,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项目在建工程累计投入16,419.97万元,项目进度达34.69%。该项目的落地实施,将起到扩大公司的业务规模、丰富公司的产品结构、提高公司的产品质量、加快公司智能制造进度的作用,并且能够促进下游消费及小动力锂电池、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储能锂电池等领域的快速高水平发展,为实现公司从“设备型企业”逐步向“装备、规模化产品和服务多元化的企业”全面协同发展创造有利条件。此项目将大大解决当前产能不足,场地受限等问题,为实现星云股份成为国际领先的锂电池检测解决方案、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组智能制造解决方案、能源管理解决方案提供商的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2、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增强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保持研发投入,通过创新驱动发展。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研发投入3,295.1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2.96%。新增发明专利授权3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20项,外观设计专利授权3项,新增软件著作权4项;公司相继推出了星云储能变流器系列产品和充电机系列产品。星云储能变流器系列产品可控制储能电池的充电和放电过程,主要应用于可再生能源风光电站、输配电站、工商业储能及分布式微网储能、储充电站等领域。在电网削峰填谷、平滑电能波动、能量回收利用、后备电源、新能源并网等场合实现能量的双向流动,对电网电压频率主动支撑,提高供电电能质量。星云充电机系列产品具备直流快充技术,可根据车辆实际需求,智能调整充电输出功率,既可以满足小型乘用车的充电需求,又可满足大型客运车高电压的充电需求。通过智能控制功率输出,按需开启恒功率模块,可将充电速度在同等电压平台下最高提升25%,同时电能转换率更高,待机能耗更低,最大程度满足运营效益。

3、推动产品结构改革,深度拓展业务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星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顺利通过中国检验检测机构CMA资质认证,并获得国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这标志着星云检测在动力电池检测检验业务方面的资质和能力获得了专业机构的认可,为公司持续开展第三方检测服务业务提供了可靠的保证。星云检测拥有国内领先的动力电池模组及系统性能检测第三方实验室。自成立之初,便致力于帮助核心客户解决动力电池正向开发中测试资源不足、手段不够全面、设备功能不能满足需求等问题,为客户提供安全可靠的检测认证服务。其主要检测项目为锂离子电池及系统性能检测、环境可靠性检测,目前已配备各类先进的动力电池测试相关设备约400套,检测结果达到国内及国际标准。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的不断发展,第三方检测将成为越来越多动力电池企业的选择,星云检测也将不断革新技术,为客户提供更完善的检测服务。

为了响应中央“新基建”和福建省委省政府“电动福建”战略,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公司、时代星云与车充网进行储能战略合作,在福建福州自贸区开展了储充检一体化智能充电站系列示范站点的建设,通过强强联合构建了从核心设备、解决方案到市场运营的产业协同优势。为中小充电运营服务商在运营模式、服务模式和规划建设方面提供了学习交流基地。通过三方对储能行业良好发展前景的共识,围绕储能产业链,结合各自有的技术储备和管理经验开展合作,充分挖掘各方资源优势,可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

4、强化营销体系建设,提升品牌影响力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推行以服务行业内中高端客户为主的营销策略,不断深化与客户的合作,灵活配置相应的售后服务团队。公司在深圳、昆山、武汉、天津、东莞等国内主要锂电池生产区域设立多家分、子公司和办事处,充分利用长三角、珠三角及京津冀地区的区位优势、高端人才资源优势和城市品牌效应,进行产品开发升级和市场推广。在巩固和发展现有客户合作的基础上,开辟了新增海外客户,带来收入和利润的增长。

5、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提升公司运营效率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治理,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流程体系,进一步整合优化各项制度流程,提升组织能力与运营效率;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规范运作,积极推进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三会运作等工作,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全面梳理并建立基于公司整体经营目标的责任制KPI体系,通过将公司年度经营目标与部门及个人KPI紧密结合,使员工绩效行为与企业目标要求的行为相吻合,提升公司内部的运营效率,有效地保证了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1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

(1)根据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要求,公司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均按照财会[2019]16号文的规定执行新的合并财务报表格式。

本次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调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仅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影响公司当期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不涉及公司业务范围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2)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新收入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详见2020年1月22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公司名称(盖章):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李有财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0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相关规定,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2020年半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77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17年4月19日采用全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股)股票1,7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5.74元。截至2017年4月19日,公司共募集资金26,75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299.4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3,458.56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7)第351ZA0009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总额23,458.56万元,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4,902.17万元(其中包括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为9,584.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7,647.6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7,540.96万元,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106.64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1,036.7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1,015.44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后净额21.32万元)。

2、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投项目7.04万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4,909.21万元。

综上,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4,909.21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1,031.3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1,008.40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22.90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从2017年4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22.95万元(其中2020年上半年度利息收入1.58万元),已扣除手续费0.05万元(其中2020年上半年度手续费9.31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1。

(2)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存在差异的原因。

本公司“研发中心项目”原计划于2019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存在差异,主要原因为:公司研发中心项目设计时间较早,由于锂电池相关行业技术及下游应用领域的快速发展,客户需求出现一定变化,对研发设备和技术工艺的改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公司对于研发设备的选择和采购上更为谨慎;为了营造良好的研发环境,顺应市场需求,公司适时对具体研发项目进行调整,相关项目调整需要经过详细论证分析、设备选型等过程,所需时间较长,受上述因素影响,研发中心项目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公司根据技术发展方向、实际建设情况及市场发展前景,经过谨慎研究,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决定将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2020年4月23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决定将“研发中心项目”进行延期,延期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年5月19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为95,839,984.88元。该事项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致同专字(2017)第351ZA0080号《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

(5)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6)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19日、2019年5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同意使用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无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

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7)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除上述已披露的情况外,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1-6月

编制单位: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1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半年度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各类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及减值测试,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的可变现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本着谨慎性原则,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0年6月30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其他应收款、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2020年1-6月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2,354,850.36元(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经审计)比例为348.18%。详情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本次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为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为存货跌价准备。

(一)2020年1-6月公司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情况说明

2020年1-6月公司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6,704,239.45元,核销坏账准备34,550.00元。其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6,634,377.22元,核销坏账准备34,550.00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7,531.66元;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坏账准备62,330.57元。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公司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B、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组合1:战略及重要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2:一般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3:其他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4: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C、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应收政府机关款项

其他应收款组合2:应收押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3:应收保证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4:备用金及其他

其他应收款组合5: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二)2020年1-6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情况说明

2020年1-6月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650,610.91元。

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为: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0年1-6月利润总额12,354,850.36元,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充分考虑了市场因素,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减值后,财务报表能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依据充分,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会计处理的方法依据公允、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的财务数据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6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0年8月14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20年8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有财先生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有关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过与会董事的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0年半年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0年8月2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20年8月2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0年6月30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其他应收款、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2020年1-6月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2,354,850.36元(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关于2020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20年8月2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备查文件

1、《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8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8月21日,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于2020年8月2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7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0年8月14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0年8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金鸿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公司监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的经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对2020年半年度报告审核过程中,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0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工作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0年8月2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二、《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经过认真审核,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规范使用、严格管理,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2020年8月2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三、《关于2020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会计处理的方法依据公允、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的财务数据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关于2020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2020年8月2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备查文件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五日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的立场,经审慎核查,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对公司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的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也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公司编制的《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二、《关于2020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后,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依据充分,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三、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查公司财务报告和董事会相关资料的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2020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现就相关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及如下独立意见: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0年6月30日的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除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对子公司福州星云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福建星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的银行授信担保外,公司未发生其他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没有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签名:

张白 郑守光 陈莞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一日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上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保荐工作概述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四、其他事项

保荐代表人(签字):

吕泉鑫

保荐代表人(签字):

詹立方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