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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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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08-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34 证券简称:杭锅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2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20年上半年,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对全球市场经济环境造成了巨大的影响,尤其对制造业来说,是异常艰难的特殊时期,公司一季度受突发新冠疫情冲击严重。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公司稳步推进复工复产,努力克服疫情对国内外订单交付的不利影响。同时坚定围绕既定的战略方针和工作计划,上半年整体业务实现了稳健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7,31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0.76%,实现营业利润32,87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0.9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5,11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8.57%。

公司始终践行“以客户为中心,以奋斗者为本”的理念,以变革为驱动力,提升组织能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组织变革,公司治理、人力资源管理、技术创新、营销能力提升、供应链管理五项子项目全面落地。以客户价值创造为目的,深挖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更有价值的服务;技术创新深化,供应链管理革新,流程再造实践,有效地提升组织规模发展带来的业务效率,打造具备核心技术竞争力的产品和解决方案供应商。将以奋斗者为本的分享机制植入管理体系,推行绩效考核与组织激励相结合、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机制,大大激发了员工的奋斗意愿,为公司发展注入了强劲动能。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持续关注行业和产业政策发展,深入挖掘潜在的市场机遇。在以传统燃煤燃气为基础能源的锅炉市场外,捕捉太阳能、光能等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市场发展机会,创新行业能源解决方案,提供智能化能源设备和服务。报告期内,公司新增订单30.74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2.15%,其中总包的新增订单7.1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84%,工业锅炉和余热锅炉分别较去年同期增长69%和65%。2020年6月底,公司实现在手订单51.5亿。

报告期内,公司成立了成都分公司和海宁分公司。成都分公司的成立,有利于公司更便捷地整合国内西部市场的优势资源,完善产业布局,提升市场竞争力,并辐射东南亚、南亚国际市场。海宁分公司负责实施年产1.5万吨锅炉部件技术改造项目,将增加各类余热锅炉、循环流化床电站锅炉、工业锅炉等锅炉产品的蛇形管、膜式壁等典型部件的生产加工能力,助力公司生产制造能力的整体提升。

报告期内,西子智慧产业园建设及招商运营有序推进,产业园一期(雏鹰创业基地,建筑面积约8000平方米)平稳运营,目前已引进杭州安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20余家企业入驻;产业园二期(建筑面积约24万平方米)已于2020年6月8日正式开园, 已成功吸引中科院资本数字经济创新中心、力普科技等几十家企业入驻;产业园三期已引入沃尔玛旗下高端会员店一一山姆超市,目前正在改造装修中,预计2020年底投入使用。园区将最终形成一个以数字经济、智能制造、新能源与节能环保等三大产业为主导,兼具生活文化配套的多业态智慧产业园区。公司控股子公司一一杭州西子星月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作为西子智慧产业园的运营平台,已经在进行项目整体的招商与运营,目前二期项目去化率已超过30%。未来园区三期全部投运后,将成为公司稳定的利润增长点和投资发展重要平台。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水福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34 证券简称:杭锅股份 编号:2020-053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

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2020年8月24日,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受让方”)收到了杭州市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的《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你方拟受让杭州新世纪能源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5.5%股权(2805.17万股)项目(标的编号:HJS2020CQ0902),提交的《产权受让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经审核并经转让方书面确认,你方符合受让条件。

一、交易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新世纪能源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纪能源”)股东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融投资集团”或“转让方”)将其持有的新世纪能源25.50%的股权,于2020年7月21日,以4,913万元的挂牌底价,通过杭州产权交易所责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交所”)公开挂牌转让。

2020年7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竞价受让杭州新世纪能源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授权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5,400万元进场竞价,如本次交易顺利达成,则公司持有新世纪能源81.00%的股权。并授权管理层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办理工商变更等手续。

2020年8月24日,公司收到杭州市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的《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公司以4,913万元报价受让新世纪能源25.5%股权符合受让条件,并将与转让方金融投资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4)注册地:杭州市上城区庆春路155号中财发展大厦12楼

(5)法定代表人:张锦铭

(6)经营范围:市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经营的资产;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的批发;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标的公司情况介绍

(一)新世纪能源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杭州新世纪能源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1,000万元人民币

(3)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

(4)注册地: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国际花园东塔楼6层A座

(5)法定代表人:王柯

(6)经营范围:服务:垃圾处理、烟气处理、污水处理、灰渣处理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环保设备、普通机械的安装;批发:发电设备,环保设备及耗材(钢材、贵金属除外),普通机械,电气机械及器材;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二)本次交易前后新世纪能源股权变动情况

(三)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标的公司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四)标的公司估值情况

经上海国多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评估并出具的国多评报字(2020)沪第0604号《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杭州新世纪能源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新世纪能源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为人民币192,62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亿玖仟贰佰陆拾贰万元整)。

四、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股权交易的份额及价格

1、转让方同意将其持有的杭州新世纪能源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5.5%股权(2805.17万股)以交易成交价全部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同意受让转让方向其交易的上述股权。

新世纪能源2020年4月30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647,207,894.74元,负债总额为507,611,216.95元,净资产总额为139,596,677.79元。上海国多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以2020年4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标的企业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资产评估值为698,663,723.74元,负债评估值为507,611,216.95元,净资产评估值为191,052,506.79元;(2)收益法评估结果:净资产评估值为192,620,000.00元。本次资产评估最终采取收益法评估结果,杭州新世纪能源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5.5%股权(2805.17万股)在评估基准日对应的评估价值为49,121,076.86?元(详见上海国多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国多评报字(2020)沪第0604号《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杭州新世纪能源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上述评估结果已经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备案。

2、转让方与受让方均确认,杭州新世纪能源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5.5%股权(2805.17万股)的交易成交价为人民币肆仟玖佰壹拾叁万元整(小写:¥49,130,000.00)。

本协议项下股权交易所涉税收由依法应纳税方各自承担。

(二)股权交易的审批及登记

1、本协议签署及取得杭州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杭交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之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双方应尽快将本协议及其他有关法律文件送至有关部门办理股权交易审批及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

2、转让方应根据办理股权交易审批及登记手续的需要,及时地提供或者更换有关法律文件和申请资料,直至股权交割完成为止。

(三) 股权交易价款的支付和股权交易的移交、交割与清算

1、 受让方应在本次股权交易成交日当天付清成交价20%的定金和按成交价【1.19】%计的交易服务费,两项合计人民币壹仟零肆拾壹万零陆佰肆拾柒元整(小写:¥10,410,647.00)(受让方已付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定金,不足部分当天补足,多余部分自动转为相应股权成交款),受让方应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定金可冲抵相应等额的最后一笔应付款项)。

上述款项由受让方统一支付至杭交所指定结算账户。

2、本次股权交易的交接,在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进行。受让方付清本次全部股权交易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后,杭交所经审核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受让方取得杭交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受让方方能要求转让方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股东变更登记等手续。

3、股权交易成交及生效日:本《股权转让协议》签署之日为本次股权交易成交日及生效日。

4、股权交易交割日:工商变更登记之日为股权交易交割日,表示本次股权交易交割完毕。

5、期间损益清算原则:自评估基准日(2020年4月30日)至股权交易交割日期间,标的企业的净资产变化不再进行审计清算,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继。

6、本次股权的变更工商章程备案手续由标的企业负责办理。转让方和受让方应自取得杭交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积极协助标的企业在20个工作日内办妥股权的变更工商章程备案手续法律程序必备的文件资料。股权的变更工商章程备案手续相关费用由标的企业全额承担。如果由于转让方的原因而导致无法获准上述登记的,由转让方承担违约责任,受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由于受让方的原因而导致无法获准上述登记的,由受让方承担违约责任。

(四)受让方须承诺履行事项

1、本次股权交易完成后,转让方不再是标的企业股东,标的企业章程中载明的转让方作为股东享有的各项权益责任均由受让方承继。

2、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均由股权变更后的标的企业承担。

3、本次股权交易不涉及职工分流。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标的企业应继续履行全部职工的劳动合同,维护、保障全体职工的合法权益。

4、本次转让完成后,按照转让方的要求,杭交所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款项后,按转让方要求的时间内将已收款项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转让方和受让方对成交标的的交付有异议的,由转让方和受让方自行解决,主持人和杭交所不承担责任。

(五)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署之后即应严格遵照履行,任何一方不完全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或者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同时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2、受让方逾期支付上述应付款项的,每天支付按逾期额万分之五计算的逾期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20个工作日的,视受让方根本违约,受让方已付的定金及交易服务费不予返还。受让方毁约或根本违约情况下,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股权转让协议》。

(六)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的解释和履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协议履行过程中出现的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处理。

2、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出现任何争议,转让方、受让方双方应本着平等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五、收购标的产权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收购股权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标的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收购完成后,有利于提高公司对标的公司业务规划与整合,并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2、存在的风险

本次交易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短期内将导致公司现金流减少,增加财务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