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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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138 公司简称:海量数据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上半年,公司在拓展业务、提高客户体验、推进技术研发与创新、发掘创新管理方式等方面做出了巨大的努力,但在国家经济下行压力明显增加的情况下,公司经营状况与去年同期相比有一定程度的下降。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835.6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7.4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42.6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9.5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777.4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5.58%。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数据技术提供商,始终专注做好数据库,力争更好地为客户服务。目前已经建成了“广州、杭州、北京”三大研发中心,陆续推出了数据库、数据计算、数据存储等自主品牌的产品,并不断地对产品进行优化升级。报告期内,公司在推进业务发展方面情况如下:

1、持续加大核心技术投入,打造核心竞争力

公司始终坚持自主创新,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夯实技术基础,推进技术成果产业化。在保证产品通用性的基础上,针对兼容性、易用性、可靠性、安全性、高性能和海量数据处理等方面持续对产品进行优化升级和研发创新。报告期内,公司相继推出了基于安全可控的“Vast+”海量产品系列、基于开源技术的“Atlas+”云图产品系列以及“Apollo+”阿波罗服务系列,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的市场竞争力,积累了核心技术。

公司自主研发的AtlasDB云图数据库是公司数据库产品线的核心产品,该产品在多种负载场景下均具有绝佳的性能表现。AtlasDB产品具备强生态兼容能力、强通用性、稳定可靠的内核引擎、支持通用和各种专业领域应用场景、支持一键平滑迁移、维护成本低等优势。

公司自主研发的Vastdata数据库一体机是公司数据计算产品线的核心产品,支持主流数据库和操作系统,软硬预安装、预集成,简化现场安装部署步骤,节省交付时间,加速业务上线弹性扩容,安全、高效地满足任何规模的业务需求;Vastorage是公司数据存储产品线的核心产品,它通过软件定义新型分布式存储技术以及集群技术的综合应用,实现了高并发数据读写访问功能。

2、拓宽营销服务网络布局与行业覆盖,稳定公司发展根基

报告期内,公司客户覆盖区域不断拓宽,服务响应实时性不断提升,形成了“京津冀”、“长三角”、“大湾区”、“华中区”、“西南区”、“西北区”、“东北区”七大服务中心,覆盖了包括全部省会城市及部分计划单列市在内的36个城市,进一步提升了营销服务网络的广度与客户服务响应速度。公司产品和服务已广泛应用于金融、电信、能源、制造、政府、交通、医疗等重点行业,同时继续向新领域拓展,行业覆盖率和客户规模不断扩大。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38 证券简称:海量数据 公告编号:2020-070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审议通过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2017年5月2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上述四项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并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2019年9月19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鉴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时间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和2017年5月2日颁布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之前的确认和计量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应当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公司将因追溯调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并颁布的新收入准则,自该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和2019年9月19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公司在资产负债表中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列示,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列示,比较数据相应调整。在利润表中投资收益项下新增“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比较数据不调整。“其他应付款”项目,将根据“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数填列。其中的“应付利息”仅反映相关金融工具已到期应支付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支付的利息,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应包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比较数据相应调整。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对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收入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金额,对可比期间的信息不予调整。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本次执行新收入准则不会对公司包括总资产、净资产和净利润等财务指标在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二)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需要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追溯调整,新旧准则转换累计影响结果仅对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调整。本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不会对公司包括总资产、净资产和净利润等财务指标在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修订财务报表格式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财务报表格式变更仅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包括总资产、净资产和净利润等财务指标在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38 证券简称:海量数据 公告编号:2020-071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0年8月15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0年8月25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闫忠文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73)。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董事长提名且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会议一致同意聘任王贵萍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王贵萍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相应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结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公司组织架构调整后的具体实施及进一步优化等相关事宜,调整后的组织架构图如下:

特此公告。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6日

附简历:

王贵萍女士,1974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吉林农业大学本科毕业。现任职于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曾任中电通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总账会计、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证券代码:603138 证券简称:海量数据 公告编号:2020-072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0年8月15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于2020年8月25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孟亚楠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上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0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7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38 证券简称:海量数据 公告编号:2020-073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将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54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5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9.99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479.5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3,826.4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6,653.10万元,并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中。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2月28日到位,并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致同验字(2017)第110ZC0088号《验资报告》。

(二)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5,955.47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金额为854.59万元;2020年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25.55万元,2020年半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金额为105.19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4,047.67(含募集资金净额3,637.93万元,银行存款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409.78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6,381.02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金额为959.78万元,累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4,047.67万元。

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3,184.17万元(含银行存款利息和现金管理投资收益金额550.04万元,不含正在进行现金管理的4,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于2017年3月22日同保荐机构国海证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学院路支行(以下统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该《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0年6月30日,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说明:

(1)本公告中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系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公司于2020年3月26日、2020年5月18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终止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扩建)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扩建)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47)。

三、2020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年4月22日、2020年5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短期理财产品或者结构性存款。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上述资金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短期理财产品或者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收益,也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利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管理办法》和公司《公司章程》、《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上述资金可滚动使用,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机构国海证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保荐机构认为:海量数据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有利于资金增值,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及日常经营的正常进行。海量数据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保荐机构同意海量数据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在报告期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投资理财收益合计人民币金额为76.59万元,正在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4,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四、2020年上半年度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见本报告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扩建)项目终止永久补流,剩余募集资金3,637.93万元及利息409.78万元,合计4,047.67万元已转入公司普通资金账户,详见上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之说明。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注2:本公告中若出现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