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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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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之“二、风险因素”的内容。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6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7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357.9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39%。其中人工晶状体收入9,001.71万元,角膜塑形镜收入1,083.49万元,其他产品及服务收入272.75万元。

2020年1季度受新冠肺炎疫情以及春节假期影响,终端医疗机构的白内障手术和角膜塑形镜验配业务大幅减少,营业收入同比下降39.15%。 2020年2季度随着国内疫情好转,市场逐渐恢复,营业收入同比增长49.90%,其中:人工晶状体销量同比增长33.02%,人工晶状体销售收入同比增长39.38%;同时角膜塑形镜产品2019年3月取得产品注册证以来,经过一年左右的市场推广,市场销量快速提升,2020年2季度实现收入791.6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75.42%。2020年上半年患者配戴片销量为16,181片,其中1季度销量为4,217片,2季度销量为11,964片。

2020年1-6月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53.8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30%,其中2020年1季度同比下降80.10%,2020年2季度同比增长74.70%。2020年1-6月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618.4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86%,其中2020年1季度同比下降82.08%,2020年2季度同比增长78.14%。

2020年1-6月公司研发投入1,405.5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2.86%。公司在疫情期间通过多方举措尽力保障研发进度。报告期内公司在境内获批7项发明专利,5项实用新型专利及1项外观设计专利,同时境外在美国获批1项发明专利。产品注册方面,境内预装式人工晶状体A1UL于2020年5月取得国内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境外方面,2020年2月取得泰国人工晶状体AQBHL产品注册证书,2020年3月取得韩国人工晶状体A1UL产品注册证书,2020年5月取得泰国人工晶状体A1-UV、一次性植入系统DIS产品注册证。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强市场拓展,尤其角膜塑形镜的销售团队建设,持续增加一线销售人员及技术培训人员,保障公司产品使用效果和用量的提升。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88050 公司简称:爱博医疗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无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上半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经济社会的正常运行产生重大影响,也对公司下游机械工业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为防止疫情扩散不得已采取的一些隔离措施造成国内部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一度暂停,一季度各主要经济指标大幅下降。3月份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部署下,政府部门及时出台减税降费、助企扶企等政策措施,公司下游企业积极抗击疫情、加快复工复产。特别是进入二季度后,生产经营秩序基本恢复正常,行业经济运行指标明显趋稳。

在突如其来的疫情面前,公司响应政府号召、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积极做好防疫工作,始终把员工健康与安全放在第一位,坚持防疫和生产两不误。公司管理层根据下游不同产业的周期性特征,及时调整营销策略和产品结构,把握住二季度新基建与能源建设等相关行业重大项目先后实施的机遇,加大了高景气度行业市场的开拓力度及供货保障,依托公司在行业内的品牌、技术研发优势等综合实力,在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尽可能克服新冠疫情对下游客户造成的冲击以及疫情期间人员流动不便给新业务开拓带来的困难,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48亿元,同比增长1.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133万元,同比增长2.47%。铸造树脂销量为39603吨,同比增长8.09%;磺酸固化剂销量为13278吨,同比增长9.52%;铸造涂料销量为7442吨,同比下降0.28%。主要原材料价格仍然延续了下降的趋势,导致公司主要产品的价格也有不同程度下降,其中铸造树脂的均价降幅同比超过10%。子公司兴业南通的酚醛树脂和盛鼎丰的孕育剂、球化剂均已实现销售收入,但新冠疫情影响了新产品市场的开拓。

公司2020年下半年的重点工作如下:

1、在目前“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 的新发展格局下,公司需要根据所处行业及自身实际情况,紧贴市场和客户,牢牢抓住国内产业结构升级的机会,加大环保型新产品的推介力度,用新产品跑赢市场,将优势转换为胜势。

2、持续不断强化公司的创新能力。公司成立二十多年来持续推进管理创新、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牢牢把握市场竞争的主动权,创新是公司发展壮大的核心竞争力。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公司将加大原创基础技术研究和前沿新产品技术研究,进一步提高公司化解风险的能力。

3、将降本增效始终贯穿于公司未来的经营工作,加强公司精细化管理,内部挖潜,提高公司整体盈利水平。

4、加快项目的建设,培养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大南通兴业和盛鼎丰新产品的市场开发力度,尽快对标达纲生产,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加快对周边成熟化工园区的调研及沟通,积极寻找公司未来建设新项目所需的土地资源。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一收入》,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 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公司根据上述通知规定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新收入准则要求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即2020年1 月1 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本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本次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928 证券简称:兴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3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于 2020年 8月14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 2020 年8 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8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进兴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28 证券简称:兴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4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十五次会议于 2020年8月 14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 2020年8月25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文英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经认真审议,情况如下: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本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全体监事承诺《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地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28 证券简称:兴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5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执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概述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 2006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一一收入》及其相关规定,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 2017 年发布的新收入准则。本次执行的新收入准则主要 内容如下: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新收入准则要求采用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来规范所有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并且就“在某一时段内”还是“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提供具体指引。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新收入准则打破商品和劳务的界限,要求企业在履行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新收入准则要求企业与同一客户(或该客户的关联方)同时订立或在相近时间内先后订立的两份或多份合同,且满足“一揽子交易”等条件时,应当合并为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4)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

新收入准则要求企业在合同开始日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进而在履行各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相应的收入。

(5)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新收入准则对区分总额和净额确认收入、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售后回购、无需退还的初始费等特定交易(或事项)给出了明确的指引,有助于更好的指导实务操作,从而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收入准则要求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即2020年1 月1 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本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

本次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地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一)兴业股份第三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兴业股份第三届监事会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兴业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28 证券简称:兴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6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上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一化工》的要求,现将公司 2020年上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披露如下(均不含税):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三、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统计,且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5日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928 公司简称:兴业股份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上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我国农药行业的生产、供应和服务都受到很大影响。公司在做好疫情防控的情况下有序复工复产,攻坚克难,开拓创新,做好农药供应、服务和出口工作,实现了经营逆势增长。

主要工作举措包括:

1.作物健康业务方面

一是聚焦重点产品、重点市场,狠抓中农系列套餐销售项目的落地。二是通过众筹,开展订制业务。三是在线上广泛开展各种推广培训活动,包括线上农技课堂、线上产品推荐会、订货会等“云上服务”,抵消了线下推广活动受限的影响。四是面对封村封路的特殊地区、特殊时期,通过自有车辆将农户急需的农资产品送达指定地点,实现“无接触式送货”。五是在淘宝网建立企业品牌店,拓宽销售服务渠道,扩大公司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原药业务方面

面对需求弱势、供应缓解、原药价格下滑的市场形势,原药板块加快推进从传统贸易向平台服务转型,打造原药交易平台,为合作伙伴创造价值。实施大单品上量和核心伙伴打造策略,放大产品规模效应,抵消了产品单价大幅走低的影响。

3.联销业务方面

一是积极协调物流供应商,做好供货服务。二是配合上游合作伙伴促销,挖掘客户潜力。三是对供应链信息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4.国际业务方面

一是深入分析全球各地区疫情和农药市场库存情况,针对性制定各区域销售策略。二是增加通过跨国公司和国际知名公司渠道的销售比例,适当降低直接做终端的比例,严控业务风险。三是整合南京红太阳国际业务资源,设立中农红太阳,进一步壮大国际业务力量。

5.分装加工业务方面

一是全力促复工复产,天津立华成为天津武清区第一批复工的危化企业。二是通过加班加点等措施,尽力提高产能。

6.植保机械业务方面

一是抓好喷头、果林机等中小型产品的生产销售。二是承担援助巴基斯坦治蝗项目任务,实现了援巴植保机械的销售,获得外交部、农业部、商务部的认可。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上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具体金额调整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中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970 公司简称:中农立华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加北京辖区

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92 证券简称:万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0-044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加北京辖区

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2020年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将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http://roadshow.sseinfo.com)或关注微信公众号上证路演中心,参与本次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时间为2020年9月8日(星期二)15:00至17:00。

届时公司的总经理邱子欣先生、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赵义勇先生将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与投资者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沟通。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08月26日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377 证券简称:兴业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0-042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0年8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现有9名董事,全体董事参加会议。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续推进落实〈资管细则〉整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五日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任职资格获监管机构核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26 证券简称:杭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0-030

优先股代码:360027 优先股简称:杭银优1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任职资格获监管机构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6月18日,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王平先生为公司董事。近日,公司收到《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关于王平任职资格的批复》(浙银保监复[2020]555号),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已核准王平先生的公司董事任职资格。

王平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2020年6月1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特此公告。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5日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加

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91 证券简称:京能置业 公告编号:临2020-027号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加

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交流,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2020年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将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http://roadshow.sseinfo.com)或关注微信公众号上证路演中心,参与本次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时间为2020年9月8日(星期二)15:00至17:00。

届时公司的董事长周建裕先生、总经理王怀龙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于进先生及财务总监解建忠先生,将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与投资者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沟通。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