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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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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

2020-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0-087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受中国疫情与全球疫情的先后影响,公司不仅遭受所处的全球新能源产业链与硬质合金产业链受到重创的影响,而且面对70%的核心产能居于湖北疫情震中区的严峻现实,面临湖北疫情区一度长期交通封路停运、人员来往不畅通的严峻现实,面临多方面的历史性生死挑战,公司管理层立即行动,勇敢应对,精准施策,攻坚克难,顽强拼搏,取得了湖北疫情震中区3500名员“零感染”与“零疑似”的奇迹,打赢了这场百年不遇的市场生死保卫战,100%准时完成全球市场的交单任务,维持全球供应链的稳定性,获得了全球市场客户的赞誉。第一,公司在2月初,果断打响市场保卫战,在湖北省市政府支持下,突破交通封锁,打通公路、铁路、水运等生命通道,完成全球客户交单。同时,公司按照“有单必接,有单必交”的原则,全力抢占全球市场订单,全力抓复工复产,振兴疫后经营,最大限度减少中国与全球疫情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第二,作为与湖北同舟共济的深圳上市公司,深刻认识到打赢疫情阻击的武汉保卫战、湖北保卫战就是打赢公司疫情防控保卫战,公司在1月25日紧急启动疫情防控,主动投入武汉保卫战与湖北保卫战,严防死守,不给病毒任何可乘之机,取得战“疫”大获全胜;第三,抓创新与业务升级,提升公司现有业务的核心竞争力,为抢占全球疫后市场赛道奠定坚实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61,390.71万元,同比下滑9.51%,利润总额27,870.2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399.76万元,同比下滑48.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8,801.67万元。上半年的经营与业绩是在公司挑战生死情况下取得的,非常来之不易,公司全体员工以玩命努力的拼搏精神,在最大限度上对冲了中国及全球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灾难性影响。

风雨过后见彩虹,东方吹来满眼春。展望下半年,公司在上半年的各种奋斗措施有效影响下,公司各项业务已经得以振兴,各种业务呈现红红火火大好趋势,尤其随着新能源材料市场回暖,公司将把握机遇,推进新能源材料业务全面振兴。公司全体人员正斗志昂扬挑战全球疫情,只争朝夕抓振兴经营,高瞻远瞩抓战略调整,誓死打赢疫后经营振兴保卫战,最大限度扳回上半年疫情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实现全年业绩的稳定化,为广大投资者交出全年经营业绩的良好答卷。

(一)战略调整新能源材料的产品结构,冲刺技术与质量“无人区”,最大限度对冲全球疫情对新能源产业链的影响,提升新能源材料业务的全球技术与质量竞争力,为抢占全球疫后市场赛道奠定坚实基础。

突发的中国疫情以及后续爆发的全球疫情,让全球新能源产业链受到重创。上半年,全球新能源动力电池销量同比下滑超过50%以上,不仅给公司三元材料的销售带来巨大的冲击,同时也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严峻影响。公司70%的产能位于湖北疫情震中区,在中国突发的疫情和后续复工复产现实中,公司70%的核心产能遭受到60天不能正常生产以及物流与人员交流长期处于不畅通的现实,严重影响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一方面全力抓复工复产,果断打响市场保卫战,全力抢占全球市场订单,按照“有单必接,有单必交”的原则振兴疫后经营,主导产品三元前驱体材料出货量超过16,000吨。尽管三元前驱体材料出货量仍居世界行业前列,占据世界市场的20%以上,但是与去年同期相比,仍然同比下降51%;另一方面,在全球三元材料市场订单拦腰下滑的情况下,公司果断战略调整新能源业务结构,立即扩容消费电池用四氧化三钴材料,抢占四氧化三钴材料全球订单,上半年四氧化三钴材料出货量近6,000吨,同比增长57%,最大限度对冲了三元前驱体下滑的影响。上半年新能源材料业务实现销售收入274,212.93万元,同比下滑 33.56 %,贡献毛利额62,667.14万元,同比下滑 33.91 %。

发起技术与质量攻击战,高镍低钴动力电池材料步入技术与质量“无人区”,为全球疫后抢占全球市场赛道奠定坚实基础。公司高镍低钴9系三元前驱体已批量生产;超低钴含量的Ni98前驱体产品已经进入量产认证阶段(含钴0.45%的超低钴高镍NCM98与含钴低于1.0%的超低钴高镍NCA98前驱体),已拥有高镍全系无钴技术及氢能催化材料制造技术储备;NCMA四元前驱体技术完全突破,进入批量制造阶段。同时,公司还开发了NCM8系与9系的核壳前驱体技术,实现了由第二代核壳技术向第三代和第四代技术转化,并成功开发双浓度梯度最新一代高镍低钴核壳前驱体,标志着公司成功迈向了全球最新一代高镍低钴核壳前驱体制造技术的“无人区”。公司坚信高镍三元电池依然是现在及未来发展的主流。

动力电池回收业务大幅增长,硕果累累。公司已经与全球200多家知名整车厂及电池厂签署了动力电池回收协议并展开合作,扎实推进动力电池从报废端到消费端的大循环体系建设,实现新能源汽车产业链走向从“绿色到绿色”的全生命周期绿色模式。报告期内,公司回收动力电池包及模组超过12,000套组,超过去年全年总量,实现了占据三分天下的动力电池回收市场份额,动力电池回收业务实现盈利,展示良好的盈利前景,将成为推动公司业绩增长的新增长极。

(二)积极扩量电子废弃物拆解业务,再生资源与废物处理业务成疫后经营振兴主力军

电子废弃物业务是公司优势业务,针对家电报废高峰期到来的时机,公司顺势发力电子废弃物拆解业务,六大电子废弃物园区放量产能,六大电子废弃物处理园区送货车水马龙,拆出了一片红红火火的景象。报告期内,公司电子废弃物(报废家电)拆解超过380万台套,同比增长54.5%。同时,公司发力电子废弃物业务深度循环,形成了“电子废弃物精细化拆解一废五金精细化利用一废塑料精细化利用一稀贵稀散金属综合利用”产业链,创新性地实现了行业精细化处理电子废弃物的循环利用增值模式。另外,积极探索再生资源料场运营模式,转型升级城市矿山业务,以废五金、废钢、废塑料为主要品类的资源量均大幅提升。

报告期内,再生资源板块实现毛利21,609.51万元,同比增长113.41%。

(三)升级钨资源回收业务,深耕“钨资源回收一高性能碳化钨粉末一硬质合金”产业链,稳定钴钨粉末与硬质合金销售规模。

全球疫情给中国以及世界硬质合金行业同样带来巨大影响,欧美硬质合金行业一度停摆,使公司下游客户以及产业链市场大幅减少,严重冲击了公司超细钴粉、碳化钨粉与硬质合金产品的市场。公司从2月初果断打响市场保卫战,按照“有单必接,有单必交”的原则,全力抢占全球市场订单。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超细钴粉销售1,597吨,实现逆势稳定,同比只下降5.4%,稳定了公司超细钴粉在全球与中国硬质合金行业50%的市场地位,位居世界市场第一。碳化钨粉末销售1,083吨,同比下降30.7%。

公司采用废弃钴镍钨资源、废弃硬质合金等循环再造高技术含量的钴镍钨产品,生产的超细钴粉成为被全球硬质合金行业认可的优质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面向世界一流产品和头部市场,对钨资源回收、钨产品再制造、硬质合金制造全产业链进行技术升级、装备升级与产品升级,扩大钨资源回收量,再造行业头部市场的APT与碳化钨产品,推动钨资源回收与硬质合金业务迈向新台阶。

公司钴镍钨板块实现营业收入63,485.78万元,贡献毛利额10,236.29万元。

(四)资本市场再发力,顺利完成非公开发行,为循环产业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006号)核准,报告期内,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28名特定对象共发行634,793,184股,募集资金总额24.25亿元,为公司“城市矿山+新能源材料”绿色产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为夯实循环产业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五)紧急驰援湖北疫区,联手全球产业链上下游,互相守望,共同抗疫,深化全球供应链的合作关系。

战“疫”不获全胜,格林美驰援不停。疫情期间,公司积极主动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向湖北疫区累计捐款捐物650万元以上,其中现款捐赠320万元,捐赠紧缺防控物资330万元以上,包括84消毒液200余吨、环卫垃圾桶1,960个(其中火神山医院1,000个)、暖心餐35,000余份、医用口罩28,000个、护目镜600个、防护服200套、红外测温枪450把、医用手套16,900双、医用酒精835升。尤其是为了满足湖北疫区对84消毒液的紧急需求,公司在2月3日紧急转产84消毒水,先后为武汉、荆门、黄冈、孝感、荆州、襄阳、宜昌等20个县市免费送去消毒“及时雨”,极大缓解湖北对84消毒液的紧缺度,受到湖北疫区各地政府的好评。

疫情期间,公司员工自发设立联防联控志愿者突击队,300名志愿者在湖北与十多个省市开展义工和联防联控。公司紧急启动在湖北疫区“送暖心、同抗疫”的送暖心餐服务,累计向湖北疫区送暖心快餐35,000余份,为防控一线注入源源不断的暖心!

人类共命运,山河同无恙。全球疫情爆发后,公司积极支持全球产业链合作伙伴抗击疫情,深化产业链的合作关系。国外疫情爆发后,公司紧急向韩国政府、印尼政府、三星、比利时优美科、欧美等海外合作伙伴捐赠防控物资达300万元以上,包括N95口罩、手套、护目镜、防护服、红外线测温枪等紧缺防疫物资。韩国浦项政府用“江淮熙风暖,汉江繁花开”来感谢,体现中国企业的国际担当。

危机时刻,政企联手,打赢疫情期间国际市场保卫战。公司作为全球新能源原料与硬质合金行业供应链的核心企业,三元前驱体占全球市场20%以上,超细钴粉占全球市场的50%以上。公司的生产经营场地主要在湖北地区,报告期内,因湖北地区疫情严重,尤其是2月-3月份,湖北封路,全国交通管制,为保障国内外供应链稳定,公司于2月初,打响全球市场保卫战。在政府的全力支持下,打通了“荆门一一武汉港一一上海港一一韩国水陆海联运大动脉”、“荆门一一常州铁路货运大动脉”与“荆门一一湖南黄花机场一一韩国空运大动脉”,成功将3,000余吨货物运往韩国与国内战略客户,赶上了国内外客户的紧急需要,100%保障了国际供应链稳定,体现了中国企业的信誉担当,受到全球客户的广泛赞誉。

(六)打响疫情防控保卫战,履行社会责任,彰显企业担当,以推进党建工作来打赢湖北疫情保卫战就是打赢格林美的疫情防控保卫战。

2020年,突发的疫情给世界产业链按下了“暂停键”。武汉与湖北是中国新冠疫情的震中区,给公司带来了历史性挑战,公司在武汉、湖北荆门、湖北仙桃拥有三大园区,员工总数3,500余人,占集团员工总数的70%以上,生产经营占集团总量的70%以上。

公司紧跟习总书记发出的“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号召,紧急成立集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通过领导小组精准部署、园区要塞绝对防控,引导员工科学隔离,100%管控所有人员与所有场地、100%封闭、100%防护、100%消杀消毒,全体员工疫情防控每天24小时清底清零,对重点疫区和异常现象员工绝对一对一管控,取得了5,000余名员工“零感染”与“零疑似”的战绩,尤其是公司在湖北疫区3,500余员工实现“零感染”与“零疑似”,成为湖北疫情重区的奇迹,体现格林美人抗击疫情的执行力与战斗力!

全体党员主动参与全国疫情防控一线,主动请战、主动担责、主动奉献。

组成了党员志愿者突击队,先后有150名党员以志愿者身份参与到全国疫情防控阻击战中,涌现了一大批最美逆行者,彰显了公司党组织的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作用。。

关爱员工、稳定就业。

紧急纾困员工,与员工互相守候!疫情面前,危难时刻,公司与员工从来不是隔河相望,从来都是彼此心连心。公司高度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对群众的生活影响,紧急启动困难员工纾困计划,公司在全国16大园区的5,000余名员工中开展了基层员工生活状态普查工作,迅速实施了抗击疫情期间基层员工纾困帮扶的关爱活动。根据员工家庭实际困难情况,公司共计对1,607名员工进行纾困帮扶,纾困帮扶资金总额约人民币200万元,极大缓解困难员工生活困难,让困难员工在疫情期间感受到社会温暖。

同时,公司承诺:“不裁员,不降薪,决不抛弃任何一名员工”!公司与员工共克时艰,建立互相守候的关系。

(七)抢抓创新与战略研究,突破核心业务与核心产品的关键技术,冲击技术与质量“无人区”,科技创新综合实力引领行业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对研发制度与研发人才制度进行改革,通过创新研发激励制度释放研发活力,促进优秀人才加入研发队伍。并通过积极谋划重点项目的研究攻关,聚焦并推动核心业务的关键技术进步,为核心产品的质量进步与市场占有提供技术保障,高镍动力电池材料步入技术与质量“无人区”,并拥有高镍全系无钴技术及氢能催化材料制造技术储备。

继续强化推进建立引领行业高水平的知识产权与标准体系,截至报告期末,累计申请2,001件专利,主导/参与制修订245件国家和行业标准。江西园区“废旧荧光器件回收拆解与稀土再生关键技术及产业化应用”荣获江西省科技进步奖,科技创新综合实力引领行业。

(八)安环大整治,绿色大转型,筑牢安全、环保红线,抓好“六化”工厂建设,建设世界一流的绿色工厂

报告期内,公司全面实施“绿色化、安全化、科技化、质量化、智慧化与教育化”等“六化”园区建设和“流程化、自动化、清洁化、安全化、信息化、教育化”的“六化”车间建设,进行全面整理整治,实施管理作风大整治、园区场地大整治、生产车间大整治、生产设施大整治、生产工艺大整治、安环隐患大整治、信息智能大整治、成本降低大整治、业务效益大整治、创新能力大整治、卫生健康大整治与开门办厂大整治,深度推进“管理大修、业务大修、创新大修”,根本消除安环隐患,实现“管理升级、业务升级、创新升级”,提升全体管理人员的战略经营和园区治理能力,全面提升公司全球核心竞争力,打造符合时代要求的世界一流的“绿色+安全+智慧”工厂。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首次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19年可比数,本次新准则的执行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2020年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孙公司共64户,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比上年度增加2家孙公司,减少1家孙公司,详见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许开华

2020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0-085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8月23日,分别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0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6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6人。出席会议的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开华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 文及摘要的议案》。

《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针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治理水平,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对《公司章程》的董事会成员人数等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同步对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相关工商变更手续。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唐鑫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关于增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提名潘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独立董事候选人潘峰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和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增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启动分拆子公司境内上市前期筹备工作的议案》。

《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启动分拆子公司境内上市前期筹备工作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针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8、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唐鑫炳,男,汉族,1964年12月生,中国人民大学商业经济专业研究生学历,正高级经济师。曾任湖北省供销社办公室副主任、北京国际电力开发投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北京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战略规划部主任、北京清洁能源股份公司(H股上市公司)董事、京能能源科技基金筹备组负责人,现任北京京能同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北京京能能源科技并购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执行事务代表。唐鑫炳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经查,唐鑫炳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潘峰,男,汉族,1963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清华大学材料物理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北京航空材料研究所工程师、厂长。1996年7月至今,任清华大学材料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20年5月起任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6月起任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潘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权,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经查,潘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0-086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8月25日,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8月14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名(其中,监事王健女生、唐丹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出席会议的人数超过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发表如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针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0-088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0年6月30日为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5年增发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15年增发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271号文)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7名特定对象共发行 254,442,606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格为9.5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2,417,204,757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2,357,892,505.3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11月3日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5]48110017号)。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公司2015年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2020年半年度公司2015年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2015年增发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为0元,募集资金相关银行存款账户已全部注销。

(二)2017年增发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17年增发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837号文)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4名特定对象共发行 336,263,734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格为5.46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1,835,999,987.6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805,950,187.8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8月23日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亚会A验字[2018]0007号)。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公司2017年增发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2020年半年度公司2017年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2017年增发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7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为949,442.62元。

2017年增发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2019年增发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19年增发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006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28名特定对象共发行634,793,184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格为3.82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2,424,909,962.88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2,386,512,911.01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4月24日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亚会A验字[2020]0021号)。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2020年半年度公司2019年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2019年增发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9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为1,022,701,057.10元。

2019年增发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存放情况及余额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1、2015年增发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2015年11月23日,本公司和保荐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田背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掇刀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沙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5年12月,本公司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和保荐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掇刀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后因公司就 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签订《关于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保荐协议》,原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义务解除,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完成的对公司尚未使用完毕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之持续督导工作由国信证券承继,故公司2015年增发募集资金专户按照相关规定,已由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和国信证券分别与各开户银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账号及用途未变。

2、2017年增发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2018年8月23日,本公司以及本公司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和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循环再造动力三元材料用前驱体原料项目(6万吨/年)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18年8月23日,本公司以及本公司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和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循环再造动力电池用三元材料项目(3万吨/年)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18年8月23日,本公司和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本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后因公司就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上市之承销及保荐协议》,原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 A 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义务解除,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完成的对公司尚未使用完毕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之持续督导工作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继,故公司2017年增发募集资金专户按照相关规定,已由本公司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强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账号及用途未变。

3、2019年增发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2020年4月24日,本公司以及本公司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和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沙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绿色拆解循环再造车用动力电池包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20年4月24日,本公司以及本公司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和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北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3万吨/年三元动力电池材料前驱体生产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20年4月24日,本公司以及本公司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安青美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和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安青美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项目(年产5万吨动力三元材料前驱体原料及2万吨三元正极材料)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20年4月24日,本公司和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田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本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0年半年度《2015年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一;

2020年半年度《2017年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二。

2020年半年度《2019年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三。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半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年半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未按规定使用以及相关信息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2020年半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均未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一:2015年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二:2017年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三:2019年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5日

附件一:

2015年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一:

2015年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2020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二:

2017年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二:

2017年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2020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三:

2019年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三:

2019年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2020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下转25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