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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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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0-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099 公司简称:晶晨股份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6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2020年上半年,公司股份支付费用为2,885.38万元,该费用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影响为2,689.37万元(已考虑相关所得税费用的影响)。因此,2020 年上半年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67.1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33.56%。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7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多媒体智能终端SoC芯片的研发、设计与销售的高科技公司,产品目前主要应用于智能机顶盒、智能电视和AI音视频系统终端等科技前沿领域,业务已覆盖中国大陆、香港、北美、欧洲、亚太、非洲等全球主要经济区域。

2020年上半年,受突发疫情的影响,公司下游终端客户订单需求量有所减少,营业收入同比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4,505.2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6.2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56.5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58.86%;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67.16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33.56%。随着国内疫情防控形势好转,公司销售情况明显改善,二季度出货量相较于一季度已有明显提升,二季度营业收入相较一季度环比增长34.46%,已占去年同期营业收入的95.55%。随着疫情影响的逐渐减弱,宏观经济复苏,上下游企业逐步恢复正常运营水平,将进一步驱动公司业绩转好。

2020年上半年,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主要工作包括:

一、坚持产品创新,增强产品竞争优势

公司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集成、高性能、高安全性的芯片产品,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创新方面取得积极成效,先后完成现有三大产品线:智能机顶盒、智能电视和AI音视频系统终端的升级芯片流片。公司在巩固国内市场的同时,积极拓展海外市场,并取得了积极成果。截至目前,公司的智能机顶盒SoC芯片已广泛应用于众多海外运营商设备,如北美、欧洲、俄罗斯、亚太(含东南亚、印度、中东)和非洲等。智能电视SoC芯片方案正在逐步完成国际主流电视系统认证。AI音视频系统终端SoC芯片在海外高端客户份额进一步提升,代表客户有Sonos、Google及Google生态系统客户、Amazon生态系统客户以及俄罗斯客户等。公司积极布局的连接芯片(包含WIFI和蓝牙功能,又称“WIFI和蓝牙芯片”)已完成试生产,即将进入量产阶段。汽车电子芯片方面,公司已与海外高端高价值客户进行深度设计、验证,并已收到部分客户订单。

二、坚持核心技术自主创新,不断加强研发投入力度

公司本着研发创新为发展基石的思路,持续地、有计划地推进公司自主研发。2020年上半年发生研发费用26,088.8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3.16%。通过坚持不懈的研发投入,公司整体研发能力有很大提升,进一步优化公司产品性能,提高其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新获得8项专利授权。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拥有11项核心技术、69项专利和43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公司正在申请且已取得受理通知书的各类专利为360余项。

三、强化人才驱动,实施人才激励计划,实现员工与公司协同发展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措施,通过向激励对象授予800万股限制性股票计划,进一步发挥技术、业务及管理骨干的潜能,加快优秀高端人才的引进,赋能公司高质量发展。报告期内,公司确认股份支付费用2,885.3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555.34%。

四、全球营销网络建设与品牌推广、以及公司治理管理

为推动公司可持续、稳健的发展,公司持续加强营销网络建设和品牌推广,致力于海外市场开拓;随着公司海外市场的快速发展,以及各项产品线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在可预见未来,公司将进入新快速发展成长空间。公司在注重生产经营业务管理的同时,不断努力加强公司治理管理,通过管理水平提高,进一步推动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稳健发展。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099 证券简称:晶晨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2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先仪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充分审核,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上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晨股份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12亿)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保证流动和安全性的前提下,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正常开展。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12亿)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0-033)。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一一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毕。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及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0-034)。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8 月 27 日

证券代码:688099 证券简称:晶晨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3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2020年8月26日,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晶晨股份”)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1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就该事项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7月1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94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112.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8.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8,312.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共计人民币7,991.71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0,320.29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安永华明[2019]验字第61298562_K03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

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将闲置部分分笔按不同期限投资上述现金管理 产品,最长期限不超过1年。

(三)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12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 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 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 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 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 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业务。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2020年8月26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12亿)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保证流动和安全性的前提下,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正常开展。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12亿)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就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公司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和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意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12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有关资金管理、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3、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1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公司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六、上网公告附件

1、晶晨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99 证券简称:晶晨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4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2019年6月28日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7月16日《关于同意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94号)核准,同意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112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8.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83,120,000.00元,扣减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03,202,904.91元,实际到账金额为人民币1,519,457,600.00元,包括尚未划转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6,254,695.09元。本次公开发行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19)验字第61298562_K0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于2019年8月,本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张江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奉贤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长宁支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川沙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立募集资金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于2019年10月,本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设立募集资金归集户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立募集资金归集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请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于2019年10月29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合计人民币83,180,316.00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对此,保荐机构国泰君安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该募集资金置换事项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19)专字第61298562_K13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9年8月2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文件。

保荐机构已就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已就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

三、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续)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续)

报告期内,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情况如下:

三、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续)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续)

报告期内,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情况如下:

三、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续)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续)

报告期内,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情况如下:

三、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续)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续)

报告期内,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情况如下:

三、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续)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续)

报告期内,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情况如下:

备注:中信银行共赢智信利率结构35268期和35270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于2020年6月24日至30日为募集期,公司已于2020年6月24日和中信银行签订理财产品购买合同,并于当日从募集资金银行账户转入理财专户,中信银行于2020年7月1日扣款买入理财产品。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产品本金金额为人民币108,800.00万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投资额度。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特此公告。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