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8月27日

查看其他日期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47 证券简称:*ST成城 公告编号:2020-042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8月2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2号国汇大酒店2楼前海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方项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5人,董事汪名骕、于力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徐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酬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尧正律师事务所

律师:姚遥、张煜昊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47 证券简称: *ST成城 编号:2020-043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被申请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林素菁、林宏哲、林芸甄、林宏儒(以下简称“申请人”)以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

● 申请人的申请能否被深圳中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一、破产清算申请概述

近日,公司收到深圳中院通知书(2020)粤03破申329号。申请人向深圳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申请人提交的《破产清算申请书》主要事实与理由如下:

申请人与公司股权转让及继承纠纷一案(详见公司《关于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42),深圳中院(2013)深中法涉外初字第74号民事判决书、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粤民终657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公司应在本金66857142.86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范围内向申请人承担深圳市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中技”)不能清偿部分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逾期履行应向申请人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上述判决生效后,深圳中技没有向申请人履行债务,公司也没有按照法院判决履行债务。申请人认为公司作为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二、破产清算申请影响

根据目前收到的有关方面的工作函件,公司董事会无法预判申请人直接申请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请求是否符合法律程序,也未收到深圳中院关于本次申请破产清算的裁定,申请人提出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能否被受理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其他说明

1、鉴于上市公司破产清算案件较为敏感,不仅涉及企业职工和二级市场众多投资者的利益安排,还涉及与地方政府和证券监管机构的沟通协调。因此,目前人民法院在裁定受理上市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前,应当将相关材料逐级报送最高人民法院审查。申请人提出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能否被深圳中院受理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因公司 2019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7月1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仍为负值或2020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第(二)款、第(四)款的规定,本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

3、如果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申请且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