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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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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上半年,公司着重开展了如下工作:

1、主动践行社会责任,严防严控疫情。

疫情期间,公司积极响应政府号召,旗下的百货、购物中心业态采取了阶段性的停业、缩短营业时间及限制客流的措施,同时对供应商提供了减免租金及降低扣率等支持措施,与合作伙伴共度时艰。面对疫情,公司主动践行社会责任,积极全面地宣传和推进防控工作,确保了员工零感染,有效保障了顾客的健康安全。

2、积极推进复工复产,加大线上布局。

随着疫情逐步得到控制,公司积极推进复工复产,积极响应政府出台的各种促消费政策,在组织开展多项节假日营销活动的同时,加大线上布局和运营力度,通过茂乐惠APP、微信小程序、直播等线上销售平台积极拓展社群营销、社交营销,抢抓市场机会,同时加速公司的数字化转型,继续拓宽、挖掘线上与线下融合的广度与深度。

3、持续开展门店调改和升级。

报告期内,面对较为困难的经营局面和实体门店销售空档期,公司管理层坚持围绕“一个核心、两个目标”的方针持续开展门店调改和品牌升级。即:以经营流量提升商业价值为核心,以提升销售额增加市场份额、以提升物业价值增加盈利能力为目标,持续不断地进行品牌及品类优化、内部调改和硬件升级,持续提升门店经营效率和门店形象。

4、坚持精细化运营,不断提升效益。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在门店经营、客户管理、费用控制和人员培训及管理方面贯彻和落实年初制定的相关策略。科学拆解经营目标,落实精细化考核;精准维护重点客户,形成制度化跟进;全面实行招标比价制度,有效降低运维成本;加强日常费用支出管理,严格按预算支出;强化人员管理,坚持定期培训,定期考核,定期检查。通过相关举措,以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有效降低运维成本和费用,持续强化门店经营效率。

在一系列积极举措之下,二季度公司经营逐步复苏,销售与客流明显恢复,经营业绩较一季度有了明显改善。整体来看,公司2020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60,551.92万元,同比下降74.19%,(剔除执行新收入准则的影响,同比下降41.2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145.33万元,同比下降62.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5,998.71万元,同比减少74.39%。

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总计1,802,933.13万元,负债总计1,106,919.67万元,股东权益合计696,013.46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61%,每股收益0.1394元,扣非后每股收益0.0924元。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具体会计政策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 五、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828 证券简称:茂业商业 编号:临2020-069号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由董事长高宏彪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高宏彪、Tony Huang、钟鹏翼、俞光华、赵宇光、卢小娟回避表决。

议案具体内容请见于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茂业商业关于签署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828 证券简称:茂业商业 编号:临2020-071号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经营情况简报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五号一一零售》的要求,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0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20年半年度门店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新增门店,无关闭门店;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拥有各业态零售门店合计22家。

二、2020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

单位: 元

注:若剔除新收入准则的影响(在计算同比变动比例时,上年同期数据均采用净额法口径对收入及成本进行相应调整), 门店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下降35.99%,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下降28.15%、毛利率比上年同期下降4.63%。

说明:

1、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同比去年下降幅度较大,原因主要为疫情导致百货零售行业销售下滑 。

2、2019年7月1日起,公司因经营架构调整,将原深圳市茂业百货华强北有限公司业务转入深圳茂业百货有限公司华强北分公司进行核算。

3、因深圳奥特莱斯、珠海百货、包头百货及购物中心为联营业务模式,在新收入准则下,不再列示主营业务成本。

本公告的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在此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828 证券简称:茂业商业 编号:临2020-072号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本次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约为5,281.67万元(不含本次),包括2019年9月9日至本次交易前经决策与控股股东或关联方签署的《互联网平台采销协议》、《企业委托经营管理协议》、《茂乐惠小程序平台入驻使用协议》、《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地下车库租赁合同》、《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延期协议》及《茂业天地停车场承包经营协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0年1月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委托经营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了避免与控股股东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业商厦”)及/或实际控制人黄茂如可能存在或潜在的同业竞争情形,同时继续推动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履行,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与茂业商厦签署《企业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受托管理茂业商厦下辖的现有16家百货和购物中心门店以及协议约定委托管理期限内,茂业商厦新增的与公司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百货零售类门店,托管期限自经公司决策程序审议通过之日起起算,至同业竞争已解决之日截止。有关本次托管的具体情况请参考公司于2020年1月3日披露的《关于签署委托经营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1号)。

因受托经营管理门店的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拟与关联方深圳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业集团”、“出租方一”)、深圳兴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华实业”、“出租方二”)及茂业商厦(即“原租入方”)签署《租赁合同补充协议》,茂业集团将其原出租给茂业商厦的位于深圳市罗湖区世界金融中心A座7层ABC、37层ACD的办公面积转租给本公司,出租面积合计2,013.75平方米,租赁期限自2020年2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租金及管理费合计5,280,041元;兴华实业将其原出租给茂业商厦的位于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兴华公寓的住宅面积(员工宿舍)转租给本公司,出租面积合计538.35平方米,租赁期限自2020年8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租金及管理费合计141,210元。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合约总金额为5,421,251元。

2020年8月26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关联方茂业集团、兴华实业及茂业商厦签署《租赁合同补充协议》。

茂业集团、兴华实业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下的企业,茂业商厦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及《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相关规定,茂业集团、兴华实业和茂业商厦均为本公司关联法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本公司之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的金额共计5,421,251元,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上述同一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已达到3,000万元以上,但是未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需经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关系介绍

茂业集团、兴华实业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下的企业,茂业商厦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及《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相关规定,茂业集团、兴华实业和茂业商厦均为本公司关联法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本公司之关联交易。

2、关联方基本情况

(1)深圳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95年5月5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18890922U

营业场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4003号世界金融中心A座38楼

法定代表人: 张静

经营范围:为本集团公司的股东企业和子公司提供综合经营管理及代理服务;投资兴办高科技工业、房地产、物业管理、旅游、能源、储运等项目(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从事商业信息咨询;从事都市花园停车场机动车辆停放服务、世界金融中心停车场机动车辆停放服务;从事物业租赁业务;酒店管理;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股权结构: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2)深圳兴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86年12月1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0332064C

营业场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18号6楼东厅

法定代表人:张静

经营范围:轻工业品、畜产品等商品的出口和纺织品、轻工业品等商品的进口(具体商品按经贸部[具体商品按经贸部[92]外经贸管体审证字第A19027号文经营),开展补偿贸易,本公司进出口商品内销业务;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不含移动通信终端及有专项规定的产品)的销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物业租赁。

股权结构: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3)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6年1月31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18911535B

营业场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中路东门中心广场

法定代表人:张静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范围“从事东门中心广场的日用百货、金银饰品、佣金代理(不含拍卖)、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他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在东门中心广场内经营保龄球室、棋艺室、壁球室、桌球室、器械健身室;在东门中心广场三期6、7、8楼经营餐饮业务、酒零售(限分支机构经营)、美容美发、健身中心;商业信息咨询及服务;物业租赁;在商店内组织商品的促销活动。(以上不得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涉及国营贸易、配额、许可证及专项管理规定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后经营)(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须取得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从事茂业商厦百货停车场机动车辆的停放服务;食品的批发、零售;经营餐饮业务。

茂业商厦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其股权结构如下: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由双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在参照市场价格的基础上,经双方平等协商确定。

四、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办公部分的补充协议签约主体

甲方:深圳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

丙方:本公司

1、甲方与乙方于2019年1月1日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一”),现乙方拟将其在原合同一项下的权利义务概括转让给丙方,签署《租赁合同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2、三方一致确认,自2020年2月1日起,原合同一项下的承租方由乙方变成丙方,丙方确认其已经仔细阅读及详细了解原合同项下的所有内容,并同意承继乙方在原合同一和《补充协议》项下的所有权利和义务。甲方同意接受丙方为新的承租方,并依据原合同的约定向丙方履行出租房屋等义务。

3、各方均同意,租期届满后,由甲、丙双方按照原合同一之约定协商续租事宜。

4、丙方承诺在租赁期内完全适当地遵守及履行原合同一及本协议项下的各项条款、条件、协议、条文,包括但不限于按时足额地向甲方缴交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必要款项,遵守租赁物业的管理公约,履行租赁合同项下其他义务及责任。本协议经各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一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一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与原合同一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二)住宅部分的补充协议签约主体

甲方:深圳兴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

丙方:本公司

1、甲方与乙方于2019年12月31日签署了《场地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二”),现乙方拟将其在原合同二项下的权利义务概括转让给丙方,签署《租赁合同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2、三方一致确认,自2020年8月1日起,原合同二项下的承租方由乙方变成丙方,丙方确认其已经仔细阅读及详细了解原合同项下的所有内容,并同意承继乙方在原合同二和《补充协议》项下的所有权利和义务。甲方同意接受丙方为新的承租方,并依据原合同的约定向丙方履行出租房屋等义务。

3、各方均同意,租期届满后,由甲、丙双方按照原合同二之约定协商续租事宜。

4、丙方承诺在租赁期内完全适当地遵守及履行原合同二及本协议项下的各项条款、条件、协议、条文,包括但不限于按时足额地向甲方缴交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必要款项,遵守租赁物业的管理公约,履行租赁合同项下其他义务及责任。本协议经各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与原合同二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三)原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基于受托经营管理门店的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需求,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本次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形成不利影响。

六、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

2020年8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高宏彪、Tony Huang、钟鹏翼、卢小娟、赵宇光、俞光华回避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发表的独立意见及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曾志刚、廖南钢、田跃事前审查,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基于受托经营管理门店的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需求。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审议的关联交易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定价方式公允,符合市场规则,体现了公平、公正、平等、诚信原则,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按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表决同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828 公司简称:茂业商业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上半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公司领导团队创新发展思路,从市场营销、创新研发等方面抢抓机遇,一边严抓疫情防控,一边紧抓复工复产,以决胜的信心克服各项困难,紧紧咬住全年指标任务不放松,努力实现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的“双战双赢”。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1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169.17 万元。

(一)面对突发疫情,严格落实防疫,确保疫情和经济双战双胜

为了应对疫情突发,公司成立了防疫领导小组,制定了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有序推进各项防疫工作。为确保复工复产过程中不发生聚集性疫情,结合公司生产特点和现状,人员管控园区通勤;班车严格测温扫码,严控一人一座,实行双证入厂,车辆定时消毒;就餐严控安全距离,定时定点定座位;隔离室配置合理,设施齐全,专人消毒;防疫物资准备充足,防疫措施有序推进,确保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双战双赢。

(二)应对疫情变化、抢抓市场机遇,实现国内外市场新突破

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市场形势严峻等各种不利因素影响,公司积极应对,制定措施,紧追销量,扭转局面。

1.国际市场方面:深化欧美规范市场开发,促进高利润产品销售显著增长。紧跟海外市场的趋势变化,主动与终端客户加强沟通,增加了需求增长产品的出口,及时弥补了其他产品需求下降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针对疫情期间激素原料药需求增加的市场机遇,积极推进扩产增产,提高公司盈利水平;维护非规范市场占有率,面对印巴等市场的激烈竞争,精选目标客户,深化市场开发,使多个重点产品出口占有率均有提升。上半年,皮质激素原料药出口约103吨,实现出口创汇约6,100万美元。

2.国内市场方面:受疫情影响,原料药销售市场发生了巨大变化,公司积极应对市场的严峻考验,指标分解、细化落实,多个品种上半年均超均衡计划完成;充分发挥行业主导地位,以技术和生产优势满足客户需求;强化大客户维护,确保市场占有率。公司部分制剂产品受疫情影响,收入同比有所下降。

(三)科学生产组织、调整精益管理,克服疫情资源优化配置

1.有序生产组织,及时调整资源,实现产量新的突破。疫情期间,在人员到岗率不足、设备、能源紧张的情况下,公司提前谋划,有序组织,合理调整,紧跟市场变化,满足销售需求,实现产、供、销联动、平稳生产。

2.持续精益管理,提升运营管理水平。公司利用现代管理理念,持续开展精益生产管理模式、工具和方法优化运营、提升效能。上半年,公司能源费用同比下降5%,同时,运用kanban(看板管理)安排生产,避免生产问题,减少资金占压,降低公司运营压力。“按需定时采购”,满足生产所需物料的供给,精益管理成果显著,为运营管理夯实基础。

(四)审计合规,注册推进,加快新产品国际化进程

1.聚力攻坚审计认证,顺利通过一致性评价核查。2020年3月在面临新冠疫情的情况下,公司上下同心戮力、齐抓共管、积极准备、有效组织,顺利通过泼尼松片的一致性现场核查,并于8月份获得《药品注册证书》,填补了国内空白,完善了公司激素类产品群,将对公司拓展国内制剂市场、提升公司业绩带来积极的影响。3月甲泼尼龙片通过国家药监局一致性评价审批,有利于提升该药品的市场竞争力,加快新产品国际化进程,同时为公司后续产品开展一致性评价工作积累了经验。

2.积极推进注册工作,为国际市场做准备。2020年上半年新品国际注册项目均按照工作进度开展,新品项目的技术文件初稿已交接,工艺验证工作有序开展。塞来昔布胶囊于2020年2月获得ANDA批准,子公司金耀药业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于2020年1月通过ANDA批准前现场检查。

3.完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运行合规有效。定期召开产品质量技术分析会,从产品收率、质量趋势、客户审计、现场检查等维度对产品质量、质量管理情况进行深层的剖析,寻找有效可行解决方法,不断完善公司的质量体系。CAPA追踪分析常态化,质量部门侧重对审计报告中涉及的CAPA进行电子版汇总整理,按月追踪整改完成情况。同时,建立了激素原料药基因杂质风险评估机制及产品异常反馈制度。

(五)安全环保提升、优化公司治理,确保合规运营

1.完善安全管理体系,构建本质安全生产环境。报告期内,公司建立了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并完善了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让安全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组织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实现了全员覆盖、一岗一责。公司提前取得重大危险源备案登记、应急预案备案登记,满足新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的要求,确保合法经营。坚持每日安全巡视检查,每月组织一次安全联合检查,并组织各类专项检查,所有隐患现均及时整改完毕,整改率100%。打造本质安全,完成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完成污水处理系统总氮工艺技术改造等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持续推进上氟工序改造项目、仓储物流智能化提升改造项目、新建合成车间项目的安全验收评价。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安全培训效果,上线“安全培训APP”,实现培训权限分级管理,顺应安全管理“两化融合”的发展趋势。

2.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打造环保行业标杆。加大环保设施的提标改造,确保在新标准实施后达标排放,保证合规排放。

(六)创新考核、优化管控,基础管理迈上新台阶

1.深入推进绩效考核,激励机制逐步完善。积极修订完善车间承包考核方案,进一步加强生产车间的安全环保、成本控制、精益生产和用工模式优化意识;在总结生产车间承包考核模式经验的基础上,推进动力车间、供应、销售承包责任制考核,推动公司各管理单元、流程环节改善和战略落地。以挖掘和发挥现有人力资源力量为抓手,做到增产扩产不增人、减员降费不减效。

2.加快转型升级项目,积蓄企业发展力量。新合成车间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已完成项目设计、设备及结构拆除改造,正在进行结构加固和土建施工。预计明年上半年实现试产,此项目将从本质上提升和改善原料药生产的安全水平和环保水平,降低劳动强度,提升生产效率。搭建先进数据管理系统,基本完成SCADA和MES系统的搭建和试运行工作,完成了西区能源系统升级改造和办公楼无线覆盖项目。

3.积极申报政府项目,提高公司影响力。工艺改进多个项目取得进展,公司获得2020年天津市科技领军(培育)企业认定,获得资金支持50万元;“合成生物学”重点专项、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共获得补助资金73万元。积极申请环保补贴资金,VOCs废气在线监测设施建设项目取得市财政局下发的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批复,补贴金额为142.5万元。“天药股份生产链智能化提升改造”项目获得天津市、区两级财政支持141万元;申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市级财政补助约25万元,已审核通过。

4.继续加强制度建设,夯实基础管理工作。进一步推进科学管理,梳理公司级制度。制定OA系统管理办法,优化了会议追踪、财务审批、报销等线上审批流程,规范了OA系统建设的良性发展,通过信息化手段进一步提升了管控效率。

(七)党建引领、教育引导,共建共享获得新成效

积极开展形势任务教育,全面贯彻落实抗疫生产两不误,复工复产保增收。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做到“五个带头”。创新学习形式,理论学习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组织开展专题集中学习研讨。强化支部政治功能。创新和丰富支部活动形式,车间生产工作与党建工作有效结合,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性和群众的积极性,为实际工作献言献策。强化党员管理,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培养,激发广大党员的责任感、使命感。

大力弘扬企业文化,关爱员工共建和谐企业,让公司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每名职工。开展“夏季送凉爽”对高温班组慰问,发放防暑降温饮品。加强职工保障,为全体职工缴纳补充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费用,和谐企业建设成效显著。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2020年3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新收入准则的主要内容及影响如下

(1)新收入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①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②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③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④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要求,公司将在编制2020年度及各期间财务报告时,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数据不予调整。同时,公司将在2020年定期报告的财务报告附注中披露与原规定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财务报告相关项目的影响金额。

(2)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19年可比数。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488 股票简称:天药股份 编号:2020-046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0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会议由董事长张杰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表决董事8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职业经理人的议案。

为进一步增强市场竞争活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经营管理团队,推进企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公司全面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相关工作,经董事会审查并提名,继续聘任杨福祯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继续聘任王立峰先生、武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继续聘任郑秀春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四位职业经理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请参见附件)

为保证公司全面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相关工作的有序开展与有效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负责实施职业经理人制度工作的以下事宜:1.授权董事长与职业经理人签订《职业经理人聘任合同》;2.授权董事长与职业经理人签订《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3.授权董事长负责实施公司职业经理人制度的日常工作;4.授权董事长办理实施公司职业经理人制度工作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天津市天发药业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发进出口”)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15,000万元提供担保。公司持有天发进出口90%的股权,拟对其银行授信总额的90%,即13,500万元进行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贷款资金将用于天发进出口的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王立峰先生为天发进出口董事长、总经理,此议案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拟向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期限为五年。公司控股股东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为该笔授信业务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何光杰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姚克挺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经公司控股股东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推荐,董事会提名何光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日止。何光杰先生简历请参见附件。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6日

附件:

一、职业经理人简历

1.杨福祯,男,1968年生人,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历任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研究所所长;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新制药厂总工程师、厂长;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部长;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生产运行部部长。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天津金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王立峰,男,1976年生人,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助理经济师。历任天津市天发药业进出口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天津市天发药业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天津天药药业(亚洲)有限公司董事;天津药业(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美国大圣贸易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天津金耀集团湖北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3.武胜,男,1982年生人,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历任天津天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质控部部长;公司质量总监、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4.郑秀春,女,1979年生人,中共党员,大学本科,会计师。历任天津天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财务总监;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现任公司财务总监;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天津金耀集团湖北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天津市天发药业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天津药业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天津市三隆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天津天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二、董事候选人简历

何光杰,男,1963年生人,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先后多次获得天津市科技进步二三等奖、天津市优秀专利奖、天津市“创新先进科技工作者”、天津市“新型企事业家培养工程”、天津市“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国家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等荣誉称号。历任天津金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天津信诺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天津金耀集团有限公司营销中心总支书记、总经理;天津天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天津药业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天津金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天津信诺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氨基酸专委会主任;天津市粉雾吸入药物技术企业重点实验室主任。

证券代码:600488 股票简称:天药股份 编号:2020-047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天津市天发药业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发进出口”)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天发进出口申请综合授信提供13,500万元担保,截止目前,除本次担保外,公司没有为天发进出口提供其他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天发进出口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5,000万元,贷款期限为一年,公司按所持天发进出口90%股权的比例承担相应担保金额13,500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

2020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不超过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天津市天发药业进出口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0年4月28日

3.住所:河东区八纬路109号金耀大厦四层

4.注册资本:18000万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王立峰

6.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开展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以上不含阴凉条件储存药品、冷藏药品、冷冻药品)批发;矿产品、金属材料批发;医药中间体批发(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品、剧毒品除外);食品添加剂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天发进出口资产总额为31,752万元,所有者权益20,581万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80,284万元,净利润80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0年6月30日,天发进出口资产总额为40,549万元,所有者权益20,603万元;2020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45,731万元,净利润2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天发进出口股东及出资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天发进出口在交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15,000万元提供担保,公司按持股比例90%承担相应担保金额13,500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以上担保具体业务要素以公司届时与交通银行、天发进出口签订的有关合同文本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天发进出口提供担保的贷款资金将用于天发进出口的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资金用途合理。公司对天发进出口拥有绝对控制权,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策略,相关风险可以控制。

独立董事认为:

1.事前认可意见: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根据下属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支持下属公司的经营和业务发展,降低融资成本,风险可控,符合公司业务整体发展的需要,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7,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82%,以上担保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 天发进出口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财务报表;

2.《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488 股票简称:天药股份 编号:2020-048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8月26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姚克挺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姚克挺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姚克挺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姚克挺先生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

姚克挺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期间勤勉尽责,开拓进取,为公司生产、安全环保及持续发展做了诸多工作,公司董事会对姚克挺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6日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488 公司简称:天药股份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851 证券简称:交大思诺 公告编号:2020-020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于2020年8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849 证券简称:锦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0-025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于2020年8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

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830 证券简称:金现代 公告编号:2020-026

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于2020年8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