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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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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5166 公司简称:聚合顺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上半年,面对严峻的国内与国际疫情,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公司管理层迅速采取强有力的应对措施,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稳步推进各项生产经营工作。在疫情期间,公司保持连续生产,充分发挥了生产优势,在管理层与全体员工的努力下,实现产量与销量的新突破,比去年同期有增长。上半年,国际油价大幅波动,公司在疫情和国际油价的共同影响下,造成公司原材料及产品单价下调。因此,2020年上半年度营业收入和利润规模相比2019年同期有所下降。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3,408.61万元,同比下降8.6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66.06 万元,同比下降14.26%。

面对严峻的疫情及外部形势,公司坚定保持战略定力,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方式,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研发新产品,优化现有产品结构,在全力拓展市场的同时,着重加强新产品的研发创新能力和提升管理水平,为持续发展积蓄力量。

(一)积极推进IPO募投项目建设。公司积极建设“年产10万吨聚酰胺6材料扩建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从而提升品质与扩大产能,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

(二)坚持技术创新和研发能力提升,进一步推行精细化管理和智能化生产。公司将进一步通过引进优秀的技术研发人才和行业专家、购买先进的研发设备和软件、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不断开发适应市场需求的新产品,提升产品的附加值,同时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不断提升技术自主研发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细化ISO管理体系,加强其执行力度,同时通过引进国际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生产流程,结合信息化系统和智能化设备的运用,进一步优化生产流程、提高劳动生产率,从而提高整个公司的生产运营效率。

(三)深入了解市场需求,开拓、发展新产品,提升品牌知名度,加强营销网络建设。

(四)安全生产和环保节能工作。公司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和环保节能工作,加强对环保安全设施的改进和优化,加强对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和节能环保意识。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166 证券简称:聚合顺 公告编号:2020-018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0 年8月21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通知和材料。公司于 2020 年8月26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7人,其中5人现场出席会议,董事郑安东和独董俞婷婷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傅昌宝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20)。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 8 月 26 日

证券代码:605166 证券简称:聚合顺 公告编号:2020-019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0年8月21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和材料。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人,实际现场出席会议的监事 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晓光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与会监事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0 年上半年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监事会提出本审核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20)。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半年度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存放和使用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 8 月 26 日

证券代码:605166 证券简称:聚合顺 公告编号:2020-020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半年度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79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888.7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0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56,153,350.00元,座扣承销保荐费32,291,400.00元(其中,不含税保荐承销费为30,463,584.91元;税款为1,827,815.09元)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523,861,950.0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6月12日全部到位,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6月12日出具了“天健验〔2020〕第198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二)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135,598,111.29元,支付流动资金金额1,048,243.00元,支付发行费用 9,992,033.02 元,本期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65,730.50元,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377,389,293.19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4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与广发证券、各家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前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共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6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35,678,111.29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4日发布的《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6月23日出具《关于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8420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件一 募集资金适用情况对照表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 8 月 26 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年产10万吨聚酰胺6切片生产项目属于项目建设期,项目尚未达产。

注5: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为研发类项目,无单独的销售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该项目的实施为进一步开发新技术和新产品夯实基础,提高公司新产品销售收入在总销售额中的比例,促进公司销售收入和营业利润的持续增长,增强公司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