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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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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77版)

2.信息系统硬件购置和软件开发费用:该子项目主要为全力打造“汇至通”浆纸供应链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汇至通平台”)。汇至通平台由八大系统构成:产业大数据系统、征信系统、运营支撑系统、产业互联网技术平台系统、贸易便利化服务系统、产业供应链协同系统、市场行情数据系统及金融服务系统。汇至通平台开发目前共计使用1,304.96万元。资金投入进度为23%。目前已完成贸易便利化、供应链协同系统、企业中后台系统的建设。产业大数据、行业数据分析系统功能已在贸易便利化系统中通过汇至通运营团队的服务得以体现,企业中后台系统的交付使得运营支撑系统的及产业互联网技术平台的功能得以实现。汇至通平台已初步具备接入浆纸产业互联所需的异构系统的能力,于2020年1月10日交付并通过验收。

3.仓储系统设备购置费用(汇鸿中天实施):该子项目由汇鸿中天为实施主体,已使用5,183.12万元,资金投入进度为86.11%。汇鸿中天利用在无锡自有土地投资建设仓储及系统设施共计约23000平米,已于2019年8月竣工,验收通过,已达到预定使用标准并投入使用。未来在项目竣工结算后支付剩余工程尾款后资金使用进度将达到100%。

4.配套流动资金:该子项目已使用15,017.67万元,资金投入进度为100%。配套流动资金全部用于向上游供应商支付采购货款,然后销售给下游客户。

截至2020年6月30日,浆纸O2O供应链服务升级改造项目剩余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6,664.78万元(含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占总募集资金的23.03%。剩余募集资金账户分别存放于两个专用监管账户,一是汇鸿中天账户,账号为4301016529100440793,该账户余额为902.14万元;二是浆纸公司账户,账号为452077930717,该账户余额为5,762.64万元。

(二)实际投资与计划偏差分析

浆纸O2O供应链服务升级改造项目目前整体资金使用进度为79.55%,未达到原定使用进度,主要原因如下:

1.行业环境变化对相关企业商业模式、业务模式产生较大影响。浆纸市场近年来行情波动较大,尤其在纸浆期货上市后,对实体企业和贸易企业的业务模式都产生了较大影响。在此背景下,浆纸公司认为开发原计划中的“征信系统”和“金融服务系统”投入较大,不符合市场趋势。经重新论证,子项目信息系统硬件购置和软件开发费用用于汇至通征信系统及金融服务系统,应在市场导向及行业需求明确的基础上进行优化,业务操作的灵活、多变、便捷、高效、安全成为新的设计和开发需求点,在一定程度上对项目周期延长和费用使用延缓造成一定影响。

2.适应浆纸O2O平台与公司整体数字化建设项目的兼容性要求。公司正在全面推进实施整体数字化架构蓝图、数据标准和集成规范。浆纸O2O平台需满足浆纸公司个性化业务需求,且需与整体信息化建设进行交互和集成,发挥系统的效用最大化。

3.全面推进浆纸业务供应链集成,实施协同化战略。作为公司近年来打造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企业的板块之一,浆纸O2O平台以服务产业链,打通供应链、提升价值链为目标,对相关功能模块进行了优化调整,进一步提升了平台服务于供应链集成运营的能力。

(三)本次拟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和延长建设期的规划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内容仅涉及子项目“信息系统硬件购置和软件开发费用”打造的汇至通平台优化升级,其余子项目实施内容不变化。项目延长建设期至2022年6月30日。

本项目变更实施内容如下:子项目“信息系统硬件购置和软件开发费用”打造的汇至通平台将在原先八大系统的基础上,依据新的政策,按照新的要求,结合新的技术,顺应新的趋势,做对应的调整。除了达成对内实现运营管理效率提升,对外共享产业信息、物流和金融资源,实现跨企业协同,为客户提供便捷而有竞争力的统购分销外包服务、电子商务服务、全程仓储物流可视化追踪服务、供应链金融服务和行业资讯数据服务等一站式供应链集成服务之外,还将顺应浆纸期现结合的商业模式,结合浆纸公司的整体IT战略思路及供应链协同战略思路,与公司的IT系统进行深度融合。具体升级优化内容对照如下:

三、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和延长建设期的必要性

在浆纸行业环境、商业模式、业务管理等背景发生较大变化时,汇至通平台面临适应新需求,与业务发展趋势相匹配以及更好地服务于公司发展战略等客观问题。

(一)变更项目实施内容的必要性

1.商业模式改变催生新需求

行业环境的变化推动浆纸业务商业模式的变革,具体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纸浆期货改变了国内浆纸公司的商业模式,以往撮合、代理业务销售份额持续下降,自营业务占比大幅攀升,纸浆期货套保业务发展迅速;二是供应链、资金链、物流体系等遭遇新困难;三是产业互联网赋能传统行业,成为新“蓝海”,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开始大规模融入到金融、制造、贸易、物流、零售、教育、医疗等行业的生产环节中,传统行业的变革势在必行。

2.协调公司整体数字化建设项目

自2018年下半年,公司制定了整体的数字化、信息化发展规划,未来数字化、信息化建设的整体策略是自上而下、统筹规划、分步实施。而浆纸公司的数字化、信息化建设是公司整体数字化转型蓝图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汇至通平台将成为公司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重要载体,承接浆纸板块产业互联网的重要抓手和支撑点,对丰富公司产业供应链数字化创新解决方案具有重要意义。

3.服务浆纸业务供应链运营

公司在2018年成为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企业,浆纸业务供应链作为创新与应用试点的重要组成部分,将通过贯通林浆纸产业链上下游,提供包括商品服务、物流服务、金融服务、信息服务等综合性服务手段,实现供应链运营的增值效应。优化和完善原项目方案,有利于实现浆纸业务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的目的,并带动其他供应链板块的协同发展。

(二)延长建设期的必要性

1.行业环境变化影响项目进展

2018年底,国内纸浆期货的上市改变了浆纸公司的业务模式,也极大地影响了行业的市场定价权。期现结合可以套保锁定交易利润规避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成为浆纸公司未来重点业务发展方向。

基于此,浆纸公司未来着重开展期现结合业务,为了精准判断市场行情,汇至通平台需要建立行情汇系统和数据汇系统,而这两个系统的开发需要基于大量市场数据,因此对项目进展有一定的影响。

2.引流周期影响项目进展

汇至通平台致力于整合供应链上下游,因此需要吸引各类用户入驻,形成用户生态圈发展,该阶段需要一定的培育时间,一方面用户引流需要平台积累较高的可信度;另一方面用户达到关键规模数量,需要经历较长时间的培育期,因此对项目进展有一定的影响。

四、项目风险提示

(一)系统平台建设风险

1.系统性能风险:投建在线服务信息系统面临专业IT开发人员与一线业务人员沟通不足、未能充分理解客户痛点需求,导致系统性能不达预期的风险。

2.项目进度风险:投建在线服务信息系统对进度要求较高,项目返工影响整体进度可能导致市场机会错失的风险。

3.沟通不良风险:IT项目组与项目各关系方沟通不良是影响项目顺利开展的一个风险因素。

4.运营风险:客户流量导入和客户粘性培养是在线信息系统运营初期最大考验,一是可能单位客户获取成本过高,二是没有差异性的优质产品或服务吸引客户,三是系统功能设计不合理将导致用户体验不佳,以上因素都有可能使得项目面临运营风险。

(二)仓储系统运营风险

1.市场风险:由于仓储行业进入门槛低,技术含量低,这使得大量企业投资进入,可能导致仓储系统面临竞争日趋激烈、盈利空间继续被压缩的局面。

2.经营管理风险:仓储系统经营管理风险主要体现在如下二个方面:一是仓储费用高以及资源浪费;二是仓库面积大难于管理。

(三)公司拟采取的项目建设按时完成的保障措施

1.整体规划和细节控制,保证项目进度

在计划执行过程中,公司通过项目整体统筹安排,实时跟踪、定期检查等措施跟进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如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产生偏差,分析偏差原因并找到解决方案,总体确保整体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2.规范和控制需求变更

公司拟采取措施规范和控制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需求变更,包括一是统一项目目标的认知,明确需求变更范围,减少无效工作;二是规范需求变更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三是重视跟进变更后需求状态和进度影响范围。降低项目延期风险,控制延期影响。

3.建立高效沟通机制

公司拟建立高效沟通机制,由一是由管理层专人负责牵头协调,二是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三是借助可视化工具,提高沟通效率,除了传统的集中办公、会议、周报等形式,拟进一步通过在线团队协作库等方式,提升办公和沟通效率。

五、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的影响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和延长建设期,一是为了适应外部行业环境变化,需要对相关子系统进行优化升级,匹配新的商业模式和业务模式;二是促进公司内部协同发展,充分考虑浆纸公司汇至通平台与公司整体数字化建设项目的兼容性,基于公司整体数字化发展规划蓝图,需要对自身流程、功能、数据进行优化、以及多种数据接口的开发;三是积极响应公司供应链协同战略,需要在供应链协同方面进行优化。基于以上,选择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和延长建设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六、本项目变更不涉及国家有关部门的审批或备案。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延长建设期事项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慎地查阅了相关资料,并发表了如下意见: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延长建设期事项是根据当前市场环境及项目发展情况做出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本事项所履行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浆纸O2O供应链服务升级改造项目实施内容和延长建设期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有利于优化产业板块,充分发挥产业整合和协同作用,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浆纸O2O供应链服务升级改造项目实施内容和延长建设期事项。

(三)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议案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公司变更浆纸O2O供应链服务升级改造项目实施内容和延长建设期的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本次变更浆纸O2O供应链服务升级改造项目实施内容和延长建设期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基于以上意见,本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变更浆纸O2O供应链服务升级改造项目实施内容和延长建设期的事项无异议。

八、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延长建设期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关于变更浆纸O2O供应链服务升级改造项目实施内容和延长建设期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981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20-060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及江苏省国资委等有关规定,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作如下修改:

公司对章程作出上述修订后,《公司章程》相应章节条款依次顺延。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981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20-061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副总裁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裁蒋金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动原因,蒋金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副总裁职务。蒋金华先生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蒋金华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蒋金华先生辞去董事职务后,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公司将尽快按法定程序补选新任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蒋金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33,037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及其承诺,蒋金华先生离职后,其所持股份将严格按照上述规定进行管理。

蒋金华先生在任职期间,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谨向蒋金华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981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20-062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孙苹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并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孙苹女士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增补孙苹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简历:

孙苹女士:1962年2月出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先后任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党委委员,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党委委员。现任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孙苹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20-063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9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9月11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白下路91号汇鸿大厦26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9月11日

至2020年9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详情请见2020年8月27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其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网络投票登记注意事项

证券投资基金参与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应在股权登记日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报送用于网络投票的股东账户;公司其他股东利用交易系统可以直接进行网络投票,不需要提前进行参会登记。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登记地点:汇鸿集团董事会办公室

通讯地址:南京市白下路91号汇鸿大厦26楼

邮政编码:210001

传真:025-84691339

(三)登记时间:2020年9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异地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于2020年9月8日下午4:30前送达公司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或名称、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六、其他事项

(一)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和住宿费自理。

(二)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入场时间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2020年9月11日下午2:30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将所携带的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交予会议工作人员及见证律师,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770610

传真:025-84691339

联系人:刘素云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9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981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20-064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披露的担保金额共计1亿元,实际提供担保余额14.49亿元。

● 本次担保不存在被担保人对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鸿集团”)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根据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为适应整体经营发展需要,保证各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公司及子公司拟为下属控股、全资子公司提供295,315万元担保。上述额度具体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根据担保事项决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通过同类议案时止。

截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预计担保明细为:

单位:万元人民币

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决定每一笔担保的具体事宜,并根据集团实际经营需要,具体调整各级全资子公司之间、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的各级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公司2020年度担保预计的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

在上述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内,公司近期发生如下对外担保,并签署相关借款及担保合同,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江苏汇鸿亚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汉府支行的综合授信2,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

(二)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江苏汇鸿亚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的综合授信2,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

(三)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江苏汇鸿亚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的综合授信1,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

(四)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江苏汇鸿亚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的综合授信1,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

(五)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江苏汇鸿亚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雨花支行的综合授信1,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

(六)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江苏汇鸿国际集团同泰贸易有限公司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的综合授信2,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

(七)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江苏汇鸿国际集团盛世进出口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的综合授信1,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江苏汇鸿亚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二)江苏汇鸿国际集团同泰贸易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三)江苏汇鸿国际集团盛世进出口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被担保人:江苏汇鸿亚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汉府支行

担保金额:2,000万元人民币

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2020.4.17-2021.4.18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赁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赁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赁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赁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赁合同出租人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二)被担保人:江苏汇鸿亚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

担保金额:2,000万元人民币

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2020.4.16-2021.4.15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三)被担保人:江苏汇鸿亚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担保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

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2020.6.2-2021.6.1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四)被担保人:江苏汇鸿亚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担保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

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2020.3.6-2021.1.31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复利、罚息、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律师费、公证费、税金、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其他相关费用等款项。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担保责任。

(五)被担保人:江苏汇鸿亚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雨花支行

担保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

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2020.3.18-2021.1.7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券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六)被担保人:江苏汇鸿国际集团同泰贸易有限公司

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担保金额:2,000万元人民币

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2020.3.6-2021.1.31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复利、罚息、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律师费、公证费、税金、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其他相关费用等款项。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担保责任。

(七)被担保人:江苏汇鸿国际集团盛世进出口有限公司

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担保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

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2020.6.2-2021.6.1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2020年4月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对外担保额度相关事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及长远发展,同意公司及各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95,315万元,具体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根据担保事项决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通过同类议案时止。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一)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等业务发展需要,为满足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求,预计发生的公司及各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95,315万元,具体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根据担保事项决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通过同类议案时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重大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二)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信息披露充分。(三)我们同意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额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4.4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2.93亿元的27.37%。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981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20-065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召 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全资子公司)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本着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拟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该类资金可以自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办 理实施。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1)。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及子公司近期与有关机构签署了购买理财产品的协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开展相关理财业务,并将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公司选择的银行理财产品为保本或较低风险型。在理财期间,公司将与产品发行人保持紧密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证资金安全,并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告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日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实施的。通过购买适度的较低风险的理财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2020年8月26日,公司前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总额为人民币123,000万元(含本次)。以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已到期赎回114,000万元。

截至2020年8月26日,公司前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总额为人民币66,500万元(含本次)。以上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已到期赎回47,600万元。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独立财务顾问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审议的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财务收益。公司在满足经营性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保本投资理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造成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治理及依法合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继续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和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议案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3、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议案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基于以上意见,本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计划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