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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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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0-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20-068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所有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0年上半年,新冠疫情冲击和世界经济衰退对我国经济带来前所未有的影响,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全国上下共同努力,有效控制疫情,不失时机推动复工复产,我国经济先降后升,二季度已呈现恢复性增长势头,国内经济运行稳步复苏,市场预期总体向好,社会发展大局稳定。同时,国际环境不确定性仍在增加,形势仍然严峻,国内经济面临的困难挑战仍十分突出,经济运行面临较大压力。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0年1—6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62780亿元,同比增长1.9%。其中,住宅投资46350亿元,增长2.6%。住宅投资占房地产开发投资的比重为73.83%。2020年1—6月份,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购置面积7965万平方米,同比下降0.9%;2020年1—6月份,商品房销售面积69404万平方米,同比下降8.4%,其中,住宅销售面积下降7.6%;商品房销售额66895亿元,下降5.4%,其中,住宅销售额下降2.8%。截止2020年6月份,房地产开发景气指数为99.85,处于适度景气水平。

2020年上半年,公司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指示精神,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公司运营各项工作,做到疫情防控有力有序,企业经营保持良好势头。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与销售。二季度以来,全国房地产销售形势逐步回稳,公司在适度增加土地储备的同时,抓住有利的市场销售形势,加速推盘,加大销售力度,快速去化,加快资金回流,取得了较好的销售业绩。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全口径签约销售额122.43亿元,权益签约销售额77.81亿元,公司上半年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公司玉水观邸、明月江南、堇里等项目的交付。

1、公司新增土地储备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土地储备11宗,计容建筑面积118.27万平方米,土地总价款146.15亿元,权益对价126.59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2、公司可售资源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全口径总可售建筑面积240.96万平方米,其中公司权益占比约为64%。

注:长三角区域包括:杭州、嘉兴、宁波、舟山、台州、温州等城市,其他区域包括:重庆、西安等城市。

3、公司主要项目开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全口径新开工面积95.04万平方米,竣工交付面积约27.82万平方米,期末在建建筑面积约488.33万平方米。公司主要房地产项目开发情况如下:

4、公司主要项目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全口径签约销售额122.43亿元,权益签约销售额77.81亿元。公司主要房地产项目销售情况如下:

5、公司主要房地产出租情况

6、公司融资情况

单位:万元

7、公司员工跟投项目情况

2017年12月,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荣安地产项目跟投制度》,将项目经营效益和跟投员工个人收益直接挂钩,实现收益共享、风险共担。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与上市公司共同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执行新收入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财会〔2017〕22号《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进行了修订,新收入准则引入了收入确认计量的5步法模型,并对特定交易(或事项)增加了更多的指引。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未对2019 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年年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 元

注1: 本公司根据新收入准则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的资产确认为合同资产;

注2:本公司根据新收入准则将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即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确认为一项资产,并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推销,计入当期损益,对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合同对应的合同取得增量成本累计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

注3:本公司根据新收入准则将已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确认为合同负债。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 元

注1: 本公司根据新收入准则将已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确认为合同负债。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①本期新设立子公司:

单位:元

②本期注销子公司

单位:元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王 久 芳

二Ο二Ο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20-066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4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8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公司20楼会议室(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700号荣安大厦)。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独立董事郭站红、董事张蔚欣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唐惠琴、石敏波、朱科杰列席了现场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久芳先生主持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成立。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 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告编号:2020-068)。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9)。

三、审议通过《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 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其中关联董事王久芳、王丛玮回避表决,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0)。

四、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1)。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同意上述事项。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20-067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4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8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公司20楼会议室(宁波市天童南路700号荣安大厦)。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唐惠琴女士主持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成立。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 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审核意见: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半年度报告

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告编号:2020-068)。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20-069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为加快公司房地产主业发展,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房地产项目投资、开发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旭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禾企管”)拟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宁波荣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新置业”),公司全资子公司台州荣宁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宁企管”)拟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宁波荣越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越置业”)。

一、对外投资事项概述

(一)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事项一

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竞得位于宁波市鄞州区的YZ08-06-b2地块,为满足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旭禾企管”拟以自有资金出资50,000万元人民币设立子公司“荣新置业”作为开发该地块的项目公司,注册地为浙江省宁波市。

拟注册子公司基本情况(以工商行政管部门核准的信息为准)

1、名称:宁波荣新置业有限公司

2、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钟公庙街道贸城西路158弄60号-6

3、法定代表人:徐小峰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7、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旭禾企管”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8、项目情况:鄞州区YZ08-06-b2地块面积为21,423平方米,容积率1.0<R≤1.8,地块土地性质为住宅,位于鄞州区东至九曲河,南至姜山西河,西北至泰康西路,土地成交总价10.11亿元。

(二)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事项二

公司于2020年8月5日竞得位于宁波市江北姚江新区启动区的甬储出2020-074号江北区JB16-02-8a、JB16-02-8e(姚江新城5#-1、5#-2)地块,为满足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荣宁企管”拟以自有资金出资50,000万元人民币设立子公司“荣越置业”作为开发该地块的项目公司,注册地为浙江省宁波市。

拟注册子公司基本情况(以工商行政管部门核准的信息为准)

1、名称:宁波荣越置业有限公司

2、住所:宁波市江北区洪都路159号443室

3、法定代表人:郑俊仕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7、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荣宁企管”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8、项目情况:甬储出2020-074号江北区JB16-02-8a、JB16-02-8e(姚江新城5#-1、5#-2)地块面积为88,930平方米,容积率JB16-02-8a地块:1.0<R≤1.8;JB16-02-8e 地块:1.0<R≤1.6,地块土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位于江北区东至洪都路,南至丽江西路,西至规划三路,北至云飞路,土地成交总价29.13亿元。

(三)审议情况

2020年8月25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设立子公司,无需签订对外投资合同。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注册子公司的事项旨在推进公司房地产主业的发展,满足全资子公司房地产项目投资、开发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健的发展。

可能产生的风险及对策:未来宏观经济走势以及房地产市场发展状况的变化可能给公司的项目投资的收益带来不确定性。为此,本次对外投资注册子公司完成后,公司董事会要求公司各城市公司深入研究相关区域的房地产市场发展规律,准确把握市场节奏,在保障财务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安排项目投资、开发进度,实现资金平衡,应进一步加强产品营销和成本控制,不断提高经营业绩,实现对股东的回报。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20-070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鉴于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宁波荣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将宁波荣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安物业”)的100%股权转让给关联方宁波香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相关股权转让工商手续于2020年7月28日办理完成,宁波荣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安物业”)系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关联方。

为确保公司所开发房产项目的物业服务质量及物业服务的一贯性,公司与关联方“荣安物业”拟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委托“荣安物业”为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劳务,并向“荣安物业”出租公司房屋。

2020年8月25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王久芳、王丛玮回避表决,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宁波荣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33021272040234X6

(三)法定代表人:王久芳

(四)注册资本:1000万元

(五)成立日期:1999年12月03日

(六)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七)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700号(荣安大厦18楼)

(八)经营范围:物业服务;家政服务;停车服务;房地产信息咨询;台球服务;棋牌服务;室内外装修;水电安装、维修;家用电器维修;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或无需经营许可的项目和未列入地方产业发展负面清单的项目。

(九)股东及股权结构:宁波香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

(十)实际控制人:王久芳

(十一)“荣安物业”最近一年又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单位:元):

(十)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久芳先生持有“荣安物业”51%的股权且担任“荣安物业”执行董事及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总经理王丛玮先生持有“荣安物业”49%的股权。“荣安物业”为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关联方。

(十一)履约能力分析:“荣安物业”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的法人主体,经营正常,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十二)“荣安物业”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策略

公司与“荣安物业”的关联交易皆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交易,在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有效期内,公司每一个会计年度拟接受“荣安物业”提供劳务的总额为不超过4,000万元,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前期销售配合服务费、商业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等。公司每一个会计年度向“荣安物业”出租房屋的租金总额为不超过90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在参考下述因素的基础上,由双方协商确定:所需服务项目具体情况、服务的成本、行业同类服务企业提供类似服务的价格以及物业服务当地的物业服务费政府指导价(如有)。出租房屋之交易价格系在参考出租房屋附近的类似物业的当前市价基础上,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宁波荣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鉴于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荣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关联方,为规范双方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特签订本协议。

(一)关联交易范围

1、甲方或甲方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甲方)接受乙方或乙方控股子公司及分公司(以下统称乙方)提供的劳务,具体服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公司项目交付前销售中心的前期销售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销售中心保洁、保安、设备维护、维修等销售配合服务;公司持有型商业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等;公司项目交付后的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等。上述各类业务具体服务范围以交易双方签订的具体协议为准。

2、甲方向乙方出租房屋,具体出租物业以交易双方签订的具体协议为准。

(二)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1、甲方接受乙方提供劳务的价格在参考下述因素的基础上,由双方协商确定:所需服务项目具体情况、服务的成本、行业同类服务企业提供类似服务的价格以及物业服务当地的物业服务费政府指导价(如有)。

2、甲方向乙方出租房屋之交易价格系在参考出租房屋附近的类似物业的当前市价基础上,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交易金额及付款方式

1、合同期限内,甲方每一个会计年度接受乙方提供的劳务总额不超过4,000万元。公司项目交付前销售中心的销售配合服务,根据各项目销售中心与乙方签订的《物业管理前期销售配合协议》的约定支付,一般按照季度结算支付。公司持有型商业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根据交易双方合同约定的为准。公司项目交付后的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价格由公开招投标方式确认,根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约定按年、半年、季度或月度支付。

2、合同期限内,甲方每一个会计年度向乙方出租房屋的租金总额不超过90万元,付款方式以交易双方的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四)合同期限

2020年8月1日- 2022年12月31日

(五)其他条款:

1、甲方及乙方可以本协议约定的条款为基础,根据需要由甲方或甲方的子公司与乙方或乙方的分公司/子公司就实际发生的交易单独签订具体的合同。

2、在具体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需要并经双方同意,具体合同可以调整,但该等调整需符合本协议的原则,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规定。

(六)生效条件: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公章后生效。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荣安物业”具有多年物业服务经验,能确保公司所开发房产的物业服务质量并保持其物业服务的一贯水准,该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公司与“荣安物业”的交易价格将综合考虑市场价格、服务成本及合理利润,经过双方谈判确定,定价原则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荣安物业”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953.93万元(“荣安物业”股权转让完成后至今,未发生关联交易)。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荣安物业”同一实际控制人王久芳控制的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24.48万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相关文件资料并听取公司对本次事项情况的说明后,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已将公司与宁波荣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事项事先通知我们并进行了沟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进行审议。

本次公司与宁波荣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事项,交易定价参照市场价格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制度,不存在利益输送、损害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同意本次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事项。

八、备查文件

1、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20-071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控股子公司嘉兴钇坤置业有限公司拟为上海盈式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有关事项如下:

二、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兴荣安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荣安”)和上海盈式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盈式”)合作开发嘉兴市本级经开【2019-21】号地块项目。“嘉兴荣安”和“上海盈式”分别持有嘉兴钇坤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钇坤”)50%、50%的股权。“嘉兴钇坤”全资子公司嘉兴荣越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越置业”)为该地块的项目公司。

按照房地产公司经营惯例及合作协议的约定,为确保项目公司各方股东同股同权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项目公司各方股东有权按权益比例临时调用项目公司闲置富余资金,因此,公司控股子公司“荣越置业”拟在预留项目后续建设及运营资金后通过“嘉兴钇坤”将闲置富余资金无息借予各股东方。其中“嘉兴钇坤”拟按权益占比向“上海盈式”提供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的借款,即“嘉兴钇坤”拟对“上海盈式”提供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

2020年8月25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述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上海盈式贸易有限公司

(二)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三)住所:上海市青浦区青昆路53弄13号6幢C区124室

(四)注册资金:壹佰万元整

(五)法定代表人:任玲

(六)经营范围:销售建材、机械设备、日用百货、仓储服务、会务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企业营销策划。

(七)控股股东:卓越集团上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八)实际控制人:李华

(九)关联关系:“上海盈式”非公司关联方,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十)“上海盈式”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单位:元):

(十一)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对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无

三、合作项目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嘉兴荣越置业有限公司

(二)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三)住所:浙江省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融通商务中心5幢101室-4

(四)注册资金:肆仟万元整

(五)法定代表人:陈寅

(六)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七)控股股东:嘉兴钇坤置业有限公司

(八)实际控制人:王久芳

(九)关联关系:“荣越置业”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非关联方,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十)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7月31日,“荣越置业”资产总额1,098,380,994.24元,负债总额1,054,922,544.19元,净资产43,458,450.05元,2020年1-7月营业收入0.00元,净利润-6,541,549.95元。

(十一)项目概况:“荣越置业”开发的嘉兴市本级经开【2019-21】号地块项目土地面积62345.34平方米,容积率为1.3-2.0,该地块位于嘉兴经开国际商务区,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周边居住氛围浓厚,生活配套便利,预计能取得较好的投资收益。

(十二)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

四、风险防控措施

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嘉兴钇坤”向其股东提供的财务资助,是项目公司充分预留了项目后续建设和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后,按照权益占比向各股东方提供的借款。公司负责项目公司的经营管理及财务管理,在财务资助过程中,项目公司将会根据资金情况,酌情实施财务资助,当项目公司资金不能满足未来支出时,将提前通知股东及时归还或者补充投入资金以满足项目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将密切关注借款对象的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变化及商业信誉等情况,积极采取措施防范风险以保证项目公司资金安全。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嘉兴钇坤”对股东方提供的财务资助是公司在充分预留项目公司建设及运营资金的前提下,根据项目合作协议约定对项目公司各方股东按权益占比提供的借款,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公司承诺:在此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除已经收回对外财务资助外,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

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嘉兴钇坤”对股东方提供的财务资助是项目公司在充分预留项目建设及运营资金的前提下,根据项目合作协议的约定对项目公司各股东方按权益占比提供借款,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公司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均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六、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截止本议案审议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包括本次对外提供的财务资助)累计对外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为341,219.59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89%。

公司无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逾期的情况。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