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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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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上半年,面对新冠疫情带来的严峻考验和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我国经济先降后升,二季度经济增长由负转正,目前国内经济运行已稳步复苏,但受疫情影响国内建筑装饰行业和眼科医疗服务行业上半年整体表现呈下行趋势。报告期内,由于疫情的爆发和反复,公司国内外业务均受到一定影响,但随着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公司上下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各项业务工作,加快推进复工复产,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二季度公司经营已基本恢复正常。报告期内公司在坚持稳健发展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内装业务,积极推进vision在国内第一家中高端眼科医院南京维视眼科医院的设立工作。自复工复产以来,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经营情况持续向好,尤其在报告期内狠抓工程回款,在疫情影响的大环境下,公司上半年销售回款表现突出,较上年同期增长4%; 新增订单逆势上涨,同比增长1.31%。

1.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7.34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1.52%,其中建筑装饰板块实现营业收入63.53亿元,同比下降11.74%;医疗健康板块实现营业收入3.81亿元,同比下降7.66%。公司实现净利润2.69亿元,同比下降27.6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4亿元,同比下降38.14%。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系在疫情形势严峻期间公司建筑装饰板块或医疗健康板块部分区域市场或部分业务停工停产,对公司生产经营及开展医疗服务业务产生一定影响。随着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果,目前公司生产经营已基本恢复正常,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2. 建装板块新增订单同比增长1.31%,在手订单充足,产业单位协同效果显著

报告期内,公司建筑装饰板块实现中标额约116.03亿元,同比增长1.31%。其中幕墙系统订单约68.90亿元,内装系统(含设计)订单约47.13亿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在手订单金额333亿元,在手订单充足。报告期内,公司在国内外中标多个2亿元以上项目,如广商中心幕墙工程、国家会议中心二期项目(初定)一标段幕墙工程、神州数码·国际创新中心一期幕墙工程以及新加坡Integrated Business Park Development on CC1, CC2 and CC3at Punggol Digital District幕墙工程等具有影响力的地标工程。报告期内新增200米以上项目7个,累计187个;累计300米以上幕墙项目70个。

2020年上半年,公司内装业务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新增订单同比增长5.81%。为加快推进公司内装市场的发展,公司持续向内装市场发力,尤其在疫情期间,公司对国内南方区域内装市场进行了战略布局,在广州成立了港源装饰南方总部。公司将借助国家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之势,以集团为依托,在中国南方区域内装市场深耕细作,全面服务大湾区,服务中国南方市场。至此,公司在内装业务的布局上,在港澳区域,公司依托承达集团总部开展业务,在大陆依托北京承达、港源装饰总部、港源装饰南方总部开展业务,北京承达、港源装饰全面开拓大陆内装市场。

报告期内,各产业单位加强协同作战,全力推动建装板块内外装业务一体化进程与内外装全产业链发展,充分发挥了区域市场协同部门的作用。上半年各产业单位协同中标项目31个,协同项目中标金额约为9.58亿元,协同效果显著。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客户价值”的年度主题,坚持服务领先,持续为客户创造价值,同时江河人高效、实干、攻坚克难的精神也赢得客户高度赞誉。

3. 精准把握建筑行业发展趋势,纵深发展装配式业务

近年来国家政策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公司积极把握行业发展趋势,多年来一直致力于装配式建筑的发展。在幕墙领域,公司已建立并完善了装配式幕墙从设计、生产到施工各阶段、各环节的技术标准化、生产工业化、数据信息化系统,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成都建立了五大全球领先的现代化幕墙研发生产基地,全面实现了幕墙业务的装配式发展,公司也凭借着在装配式幕墙方面的优势,成为全球高端幕墙第一品牌。随着国家对装配式建筑的推广,以及随着建筑主体应用钢结构装配式的渗透率提高,将带动新一轮幕墙行业的发展,公司凭借在幕墙领域的龙头品牌优势,将积极开拓增量市场业务。

在内装修领域,江河集团旗下承达集团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就在东莞建设工业化生产基地,开始内装工业化的探索与实践,其大量装配式产品应用在诸如澳门四季酒店 、澳门新濠天地君悦酒店等港澳地区高端项目上,并出口到欧美发达国家,是中国室内装潢行业唯一获得AWI质量认证企业、唯一获得全球最具权威的UL认证企业以及美国绿色建筑委员会成员,在内装装配式细分领域具有领先优势。

目前,装配式内装行业尚处于起步阶段,部分产品、工序虽然实现了装配化,但内装材料、工艺复杂,且个性化鲜明的特点决定了内装装配式是一个逐步推进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其所需部品、部件也不可能全部由一家公司独立完成,必然要与上下游供应商在材料与产品上进行系统集成,形成合力,才能促进行业发展。也基于此,公司装配式内装采取的是“自主研发+产业链系统集成”的发展模式。在自主研发上,以“标准化、工业化、装配化、信息化”为发展路径,积极推进设计的标准化、生产的工业化、施工的装配化以及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在产业链系统集成上,将整合优质客户、供应商资源,共同研发系统集成产品,满足不同客户的的个性化需求。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内装装配式技术专利18项,其中13项实用新型专利,5项发明专利。

4. 稳步推进眼科医疗业务,打造国内中高端眼科品牌

报告期内,医疗健康板块稳步发展,实现营业收入3.81亿元,其中国内实现营业收入1.15亿元,同比增长26.51%。受新冠疫情影响,国内眼科医院业务收入和利润同比下降,但公司医疗体系化建设及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为日后提高眼科业务经营效益奠定了基础。国内眼科发展方面,公司除面向大众的基层眼科医院外,在南京设立了第一家vision直营店南京维视眼科医院,定位中高端客户群体及中高端业务,并与现有的传统眼科医院形成互补。在眼科的布局上以面向大众的区域眼科医院+面向中高端的vision直营眼科医院并存的形式协同发展,稳步推进眼科医疗业务。

针对第三方医疗检验业务,自公司并购江河华晟医学以来其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未来还将持续一段时间,对上市公司利润造成负面影响,不利于上市公司的整体发展。加之公司拟出售持有Healius的全部股权,公司仅依靠国内的江河华晟医学来实现第三方检验业务的规模发展,难度较大。江河华晟医学要做大做强第三方检验业务需要依托“互联网+”的平台模式进行驱动融合发展,该模式下公司需要投入较大的发展资金,并承受一定时间的亏损,同时采用互联网医疗模式进行发展,公司也不具备优势。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对第三方检验医疗服务业务的战略进行调整,不再从事第三方检验业务,后续公司将集中精力发展现有的主营业务(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2日披露的临2020-045号江河集团关于全资子公司北京江河康健医疗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5. 持续稳定分红,切实积极回报股东

公司以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为目标,努力为全体股东创造价值。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扣除股权登记日回购的股份,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3元(含税)现金红利,共派发现金红利339,900,618元。公司自2011年上市至今实现归母净利润累计约35亿元,其中已累计派发现金红利近17亿元,分红率高达48.54%。公司长期保持稳定分红,切实以实际行动在积极回报股东。

6. 品牌溢价再提高,影响力进一步彰显

公司旗下品牌江河幕墙、承达集团、梁志天设计集团品牌溢价不断实现业务增值,报告期内在全球各地承建了几十项地标性建筑。2020年3月18日,2020中国房地产500强测评成果发布会暨500强峰会召开,公司旗下品牌江河幕墙、SLD梁志天设计集团分别以行业排名第一的成绩,蝉联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500强首选供应商品牌榜首,体现了江河幕墙、梁志天设计集团深得市场信赖,展现了其品牌价值及市场竞争力,再次凸显了江河“冠军”效应。7月27日,2020年《财富》中国500强排行榜揭晓,公司位列榜单,本次也是江河集团第五次入选《财富》中国500强榜单。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度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下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新收入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仅对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报表项目金额进行调整。

执行该准则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也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0-047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建筑装饰和医疗健康两个板块,其中建筑装饰板块2020年半年度累计中标金额约为人民币116.0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1%。项目中标数量为474个,与上年同期持平。

公司建筑装饰板块2020年半年度中标金额及数量如下表所示:

注:内装系统含设计

公司2020年半年度无已签订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以上数据为公司中标数据,仅供投资者参考。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1886 证券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0-048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8月2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顺义区牛汇北五街5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股东大会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刘载望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周韩平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刘飞宇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江河医疗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审议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于进进、黄婧雅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7日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886 公司简称:江河集团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房地产市场简述

2020年上半年,新冠疫情对我国经济发展带来较大冲击,中央多次强调要加强逆周期调节力度,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与此同时,为充分释放国内消费潜能,新型城镇化与区域发展战略的推进力度加大,土地审批权限下放、完善生产要素的市场化配置以及加快老旧小区改造等,释放房地产行业中长期利好。房地产调控方面,2020年上半年,中央政策层面继续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落实城市主体责任,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

疫情影响下,报告期内,房地产行业经历了停摆-重启-回升的过程,投资、销售、拿地等重要指标增幅创下20年历史低位后修复回升。到5月,销售金额同比已增14%、开发投资额已与近2年月均相当,足以见证中国房地产业具有强大韧性。但与此同时,行业下行压力仍如影相随,受疫情冲击下中部和东北地区销售表现恢复仍不理想,下半年行业依旧处于承压而行的反复、波动阶段。

展望下半年,经济方面,在国内疫情得到基本控制的前提下,国内经济存在逐季向好预期,但仍存在多种不确定性。货币政策整体保持宽松基调,但边际放松空间有限。

预计全国房地产市场下半年将呈现“市场规模调整,房价以稳为主,新开工稳中有升,投资较快增长”的格局。房地产调控政策方面,坚持“房住不炒”定位不变,政策改善空间缩小,房地产金融监管或将针对性趋严。

2020年,中央接连发文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区域一体化协同发展。5月,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深入推进城镇化,发展中心城市和城市群综合带动作用,同时要加快落实区域发展战略,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并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2020年上半年,在调控政策不放松,房地产金融监管依然从严的环境下,公司克服困难,逐步恢复疫情带来的影响,积极把握市场需求节奏,创新营销策略,完成半年度既定目标。

1、 经营业绩稳健提升,总体负债安全可控

公司坚持“利润与规模并重,以利润为导向”的战略方针,追求品质经营、谨慎经营和安全经营的原则,继续稳杠杆、控负债率,同时加快去化和周转,充沛公司现金流。

报告期内公司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房地产销售面积较上期增加,带来本期房地产销售收入同比增长,实现营业收入76.69亿元,同比增长74.41%,实现归属上市公司净利润3.02亿元,同比增长9.78%。本期营业收入与净利润非同比增长,主要系本期综合毛利率较上年下降,而综合毛利率下降主要系本期新增结转项目中华东区域毛利率较低,且收入权重占比更高。华东区域毛利率低主要是本期结转的南京大名城,紫金九号因为受限价调控等影响单价同比下降,而同时,华东区域本身的土地成本较高,项目预证推迟也带来资本化利息推高,一减一增,导致了毛利降低。

报告期内加大土地投资力度,经营性现金流同比呈现下降趋势但持续为正,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入19.12亿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 60.48亿元,资产负债率65.06%,扣除预收账款资产负债率为43.59%,公司净负债率 35.95%,现金短债比为1.28。

2、房地产业务开拓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采取线上线下营销相结合,创新营销策略,积极化解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实现签约面积39.50万平方米,累计实现销售金额70.64亿元,续建在建面积250.90万平方米。

在房地产项目投资布局上,坚定布局新型城镇化重点发展方向,贯彻公司发展战略,继续深耕长三角一体化区域、东南沿海区域项目,积极落实深圳旧改项目的逐步落地。同时,基于房地产市场城市分化加剧的发展趋势,坚定地将投资重心转向聚焦具备长期支撑力的热点城市,加快拿地节奏,投资高能级重点城市中的发展潜力区域,保障公司房地产业务规模增长。

截至报告披露日,公司先后竞得上海临港科技城、临港奉贤、松江永丰、青浦朱家角,福州金山等优质地块,总计土地面积465亩,土地投资金额78亿元。

公司一直密切关注临港新片区的发展机遇。2019年11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时,对临港新片区提出了“五个重要”的重要指示要求,集聚海内外人才开展国际创新协同的重要基地、统筹发展在岸业务和离岸业务的重要枢纽、企业走出去发展壮大的重要跳板、更好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重要通道、参与国际经济治理的重要试验田。2020年上半年,公司敏锐地把握上海临港所处的作为“长三角一体化”、“临港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国家重点战略的发展契机,在临港片区一举获取总计254亩优质土地。

公司看好临港新片区未来的发展。在上海市委市政府临港新片区2020-2022年建设的路线图和任务书--《行动方案》中提到,城市功能加快完善,其中将新增建设各类住房总建筑面积900万平方米;教育、卫生、养老等社区公共服务设施15分钟可达;着力增强海内外人才集聚能力。未来公司将继续深耕上海临港新片区,并围绕临港新片区关于打造完善城市功能配套,提升宜居度和吸引力,打造人性化城市、人文化环境、人情味生活的区域发展要求,做好适配产品的研发和迭代,提升产品力,升级产品品质和服务,进而提升公司区域发展动力。

3、把握融资窗口积极融资,提升资金风险防范能力

一方面,优化债务结构,加速回款增加现金流等,增强企业的抗风险能力。 另一方面,在房地产融资受限的融资环境下,积极拓展直接融资工具进行融资。

报告期内,公司把握融资窗口期,积极融资。

2020年7月底,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15.24亿元的注册批复。

2020年8月,公司启动项目收益票据发行计划,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项目收益票据,目前正在申报中。

公司购房尾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10亿元正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反馈阶段。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一收入》,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该会计准则。

本次变更后,公司于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一收入》。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修订后的收入准则将现行的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且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后公司2020年年初未分配利润调整金额为0元,少数股东权益调整金额为0元。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公告编号:2020-089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局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的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召开十日前已向各位董事发出书面通知,会议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董事局主席俞培俤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公告编号:2020-090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召开十日前已经向各位监事发出书面通知,会议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监事会主席董云雄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监事会对2020年半年报的专项审核意见》

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在本报告期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工作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编号:2020-091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房地产业务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号一房地产》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0年半年度房地产业务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销售业绩:

2020年半年度公司房地产销售面积39.50万平方米,销售金额70.64亿元。

二、新增土地获取:

(1)2020年2月24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名城地产(福建)有限公司以人民币71,000万元的价格,获得位于上海临港奉贤园区地块,地块名称:上海临港奉贤园区二期04FX-0002单元B1002地块,出让面积:51,782.3平方米。

(2)2020年2月2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名城地产(福建)有限公司以人民币24.6亿元的价格,获得福州仓山地块,地块编号:宗地2020-11号,出让面积:44,217平方米。

(3)2020年5月2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名城钰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经公开竞投,以人民币158,725万元获得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开挂牌转让的位于上海松江永丰街道一地块,地块名称:松江区永丰街道H单元H24-07号地块,出让面积:47,475.8平方米。

(4)2020年6月9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名城钰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经公开竞投,以人民币113,475万元获得上海市青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开挂牌转让的位于上海青浦区朱家角镇一地块,地块名称:上海青浦区朱家角镇淀园路西侧D06-01地块,出让面积:48,626.4平方米。

(5)2020年6月12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名城钰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经公开竞投,获得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开挂牌转让的位于上海临港两地块:

地块一名称:临港科技城D06-01地块,出让面积:28,319.9平方米,成交价格:人民币43,489万元。

地块二名称:临港科技创新城B02-02地块,出让面积:32,033.4平方米,成交价格:人民币69,142万元。

(6)2020年7月9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兴名恒投资有限公司和嘉兴名峻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经公开竞投,以人民币81,422万元获得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开挂牌转让的位于上海临港新片区奉贤园区地块,地块名称: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奉贤园区二期04FX-0002单元B1101、B1201、B1301地块,出让面积:71,349.7平方米。

由于销售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销售数据最终以公司定期报告数据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0年8月28日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094、900940 公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通辽金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补充有关内容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20一111

债券代码:128119 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通辽金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补充有关内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龙大肉食”)于2020年8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收购通辽金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4)。现对有关内容进行补充,详细如下:

一、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机构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二、股权转让价格评估的依据

1、方法

本次股权转让采用资产基础法与收益法两种方法,并最终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确定金泉食品与屠宰业务直接相关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管理资源和客户资源等的整体估值为人民币3,500万元。各方一致同意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金泉食品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并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标的股权的交易对价(“股权转让对价”):股权转让对价(本次收购的100%股权)=整体估值3,500万元-审计报告确定的截至2020年审计基准日的金泉食品的净负债金额,净负债金额=流动负债-流动资产,其中,金泉食品在过渡期内经营业务开展产生的净资产或净负债不参与交易价款的计算。

2、具体过程

(1)经交易各方评估及协商,确定金泉食品与屠宰业务直接相关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管理资源和客户资源等的整体估值为人民币3,500万元,并于2020年4月6日共同签署《收购通辽金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之框架协议》。

(2)四川经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金泉食品进行审计并于2020年8月14日出具审计基准日为2020年7月31日的川经会审字[2020]2-030号审计报告。根据《审计报告》,截至2020年7月31日,金泉食品的流动资产为652.46万元,流动负债为686.92万元,净资产为3,528.95万元,总资产为4,215.87万元;扣除过渡期内经营业务开展产生的影响因素后,金泉食品的流动资产为29.40万元,流动负债为10.00万元,净资产为3,531.95万元,总资产为3,541.95万元。

(3)根据《收购通辽金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之框架协议》约定,各方一致确认标的股权的交易对价(“股权转让对价”)为人民币3,500.07万元,并于2020年8月20日共同签署《收购通辽金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计算方式详见下表:

三、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收购以2020年7月31日为基准日,基准日财务报表经四川经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截止2020年7月31日,金泉食品账面净资产为3,528.95万元,100%股权对应的账面净资产份额为3,528.95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金泉食品100%股权的转让价格为3,500.07万元,较金泉食品账面净资产增值-0.82%。

龙大肉食根据金泉食品自身经营情况、盈利情况、市场销售行情、风险等情形综合确定估值,股权交易对价具有公允性。

除上述补充内容外,该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20一112

债券代码:128119 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龙大肉食;证券代码:002726)于2020年8月25日、8月26日、8月2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向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已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目前正在推进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年8月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龙大肉食: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及其他相关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目前,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有序地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各项工作。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存在不确定性。

5、公司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7、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2020年半年度经营业绩详见公司2020年8月1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龙大肉食: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3、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能否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或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公司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网站、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充分了解投资风险,谨慎、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