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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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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0年上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697.55 万元,同比去年减少5.81%;实现净利润6,416.30 万元,同比去年增加5.76%,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16.30 万元,同比去年增加5.76%,实现每股收益0.07 元;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774.48 万元,同比去年减少0.39 %,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774.48 万元,同比去年减少0.39 %,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 0.07 元。

2020年6月底公司资产总额19.79 亿元,同比增加31.16%;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4.26 亿

元,同比增长25.76%;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40 %,同比减少1.10 %。

2020年上半年国内玻璃纤维市场延续上一年供过于求、供需格局失衡的趋势,产品价格相对降低,市场依然面临较大的挑战。且全球经济形势仍旧错综复杂,宏观经济增速放缓,中美贸易摩擦持续。公司所在的玻璃纤维行业由于受到行业内产能快速集中扩张以及宏观经济下行的影响,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面对上述不利市场环境,公司加大产品推广力度,提高人员工作效率,采取成本降低措施,稳定产品质量等措施来应对。

在公司经营方面,年初受春节假期因素的影响,经济环境不景气,市场需求较为平淡,加上国内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国内部分下游客户停工停产,市场需求情况不容乐观。随着政府采取序列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国内经济和生产逐步恢复。随着国外新冠肺炎疫情的全面爆发,国外部分下游客户停工停产较为严重。面对国内外变化多端的市场环境,公司迅速调整销售策略,优化产品结构,加大力度推广高频高速产品、低介电布产品、极薄布产品,内部通过各部门紧密配合、提前规划、提前预防,实施节能减耗等措施来降低生产成本。并开展内部教育训练来提高人员的工作效率,鼓励员工持续创新。

面对复杂的国内外环境,公司在“节能增效、技术创新”的高质量发展目标引领下,坚持稳定生产和持续创新。充分发挥质量管理体系优势、人员绩效管理优势,重点抓好生产和经营管理,稳定产品质量;进一步提升经营管理能力和人才队伍建设能力,实施薪酬体制改革,充分调动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依据客户要求灵活调配产品结构,快速响应客户的需要,精准服务。经过全体员工的不懈努力,共克时艰,公司上半年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256 证券简称:宏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5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在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并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董事长毛嘉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结合公司2020年上半年经营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报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结合公司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存储与使用情况,公司董事会及时、准确、完整的编制了《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筹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筹资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公司股份的行为,会议同意,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办法》,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正式施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子公司无锡宏和玻纤材料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原计划以无锡宏和玻纤材料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实施原募投项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新的募投项目将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黄石宏和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具体实施;截至目前,无锡宏和无实质经营业务活动,为优化公司资源配置,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公司拟注销全资子公司无锡宏和。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具体落实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科技关于注销子公司无锡宏和玻纤材料有限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黄石宏和增资的议案》。

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为“年产5,040万米5G用高端电子级玻璃纤维布开发与生产项目”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黄石宏和负责具体实施。基于募投项目“年产5,040万米5G用高端电子级玻璃纤维布开发与生产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公司同意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33,545.80万元人民币中的33,500.00万元对黄石宏和子公司增资,增资完成后,黄石宏和的注册资本由34,000.00万元增至67,500.00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黄石宏和将使用本次增资款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满足募投项目资金需求,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黄石宏和将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监管银行及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本次增资资金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包括募集资金及其理财所孳生的全部利息)。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黄石宏和增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向作为募投项目“年产5,040万米5G用高端电子级玻璃纤维布开发与生产项目”实施主体的全资子公司黄石宏和增资,同意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33,545.80万元人民币中的33,500.00万元对黄石宏和增资。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黄石宏和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次增资资金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同意公司、黄石宏和与保荐机构及中国银行就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监管事宜签署四方监管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56 证券简称:宏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6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廖明雄先生召集,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全文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监事保证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在报告编制和审议过程中,没有发现参与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同意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对外报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和《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结合公司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存储与使用情况,公司董事会及时、准确、完整的编制了《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宏和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黄石宏和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黄石宏和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满足项目资金需求,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三、备查文件

1、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56 证券简称:宏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7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有关规定,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做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019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8,78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4.4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895.4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人民币3,867.92万元,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35,027.48万元,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15日划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已经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1900335号验资报告。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A股发行费用人民币5,349.6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545.80万元,将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暂未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执行《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15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确实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暂未投入募投项目使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暂未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0年5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3,5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该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尚未建设,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三、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0年6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7月1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5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本次变更系根据当前市场情况、经营情况对原规划进行部分结构性调整,变更将有利于公司更高效地服务客户,开拓潜在市场,增强公司的经济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本次变更调整后,公司IPO募集资金用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IPO募集资金33,545.80万元人民币及其利息拟全部投入调整后的项目中。

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补足,以满足项目使用的要求。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五、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经核查,公司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六、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256 证券简称:宏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8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子公司无锡宏和玻纤材料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提前1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毛嘉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子公司无锡宏和玻纤材料有限公司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全资子公司无锡宏和玻纤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宏和”)。

一、注销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无锡宏和玻纤材料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34,000万元人民币

3、经营范围:电子级玻璃纤维超细纱、电子级玻璃纤维布、复合材料及其制品的开发及生产;销售自产产品;技术开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4、地址:无锡市新吴区新洲路28号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4MA1MWDSQ38

6、截至2020年6月30日,无锡宏和总资产317,176,694.69元,净资产316,589,973.17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00 元,实现净利润3,055,157.83元。以上数据均为未经审计数据。

二、注销的原因

公司原计划以无锡宏和玻纤材料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实施原募投项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新的募投项目将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黄石宏和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具体实施;截至目前,无锡宏和无实质经营业务活动,为优化公司资源配置,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公司拟注销全资子公司无锡宏和。

三、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全资子公司无锡宏和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和管控能力;无锡宏和注销后,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相应减少,但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注销全资子公司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本次注销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授权公司总经理办理无锡宏和的清算、注销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五、备查文件

1、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56 证券简称:宏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9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黄石宏和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标的名称:黄石宏和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石宏和”)

● 增资金额: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为“年产5,040万米5G用高端电子级玻璃纤维布开发与生产项目”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黄石宏和负责具体实施。公司拟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的33,500.00万元向黄石宏和增资;增资完成后,黄石宏和的注册资本由34,000.00万元增至67,500.00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次增资不属于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增资事宜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019号),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78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发行价格为4.43元人民币/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38,895.40万元人民币,减除发行费用5,349.6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3,545.80万元人民币。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7月1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1900335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经2019年9月17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的议案》,公司将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由全资子公司无锡宏和玻纤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宏和”)在江苏无锡市新吴区实施调整为由全资子公司黄石宏和在湖北省黄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2)。

经2020年7月1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将原先拟实施的“年产6,000万米电子级玻璃纤维布项目”变更为“年产5,040万米5G用高端电子级玻璃纤维布开发与生产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

变更前后募投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IPO募集资金33,545.80万元及其利息拟全部投入调整后的项目中。

三、本次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黄石宏和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34,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毛嘉明

住所:湖北省黄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鹏程大道东108号

经营范围: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其他合成材料制造;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合成材料;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和限制类)(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二)本次增资方式及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33,545.80万元中的33,500.00万元对黄石宏和进行增资,33,500.00万元计入黄石宏和注册资本。

本次增资实施前,黄石宏和的注册资本为34,0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黄石宏和100%的股权;本次增资实施后,黄石宏和的注册资本将增加至67,5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仍持有黄石宏和100%的股权。

(三)黄石宏和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四、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黄石宏和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将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升公司整体实力。本次增资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黄石宏和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年产5,040万米5G用高端电子级玻璃纤维布开发与生产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满足项目资金需求,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及风险分析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黄石宏和将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监管银行及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本次增资资金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已经于2020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后续将于中国银行黄石分行开立专户并签署四方监管协议。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加强对黄石宏和经营活动的管理,防范和控制各项经营风险。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黄石宏和增资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七、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黄石宏和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满足项目资金需求,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黄石宏和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满足项目资金需求,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认为:宏和科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黄石宏和增资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相关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黄石宏和增资的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黄石宏和增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256 公司简称:宏和科技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持股基本情况及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南京威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吴荣文持有公司股票3,149,997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3750%,拟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6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6429%(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数量将作相应调整),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6日披露的《关于股东及监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7 日实施了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0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93,333,380股增加至130,666,732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1日披露的《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截至2020年8月26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届满,吴荣文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650,996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982%。

上述减持计划实施后,吴荣文持有公司股份3,759,0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8768%。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注:上述持股数量比例以减持计划公告日的总股本93,333,380股为基数进行计算。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注1:上表中减持数量及比例、当前持股数量及比例均以目前公司总股本 130,666,732 股为基数进行计算;

注2:减持价格区间列示的为股东具体卖出时的实际价格区间,未考虑 2019 年度权益分派对公司股价的影响;

注3:上述个别数据可能存在尾差,系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南京威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8/28

南京威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351 证券简称:威尔药业 公告编号:2020-056

南京威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绍兴德能防火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能防火”)持有公司股份8,794.7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54%。德能防火本次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2,1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69%,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4.56%。

2020年8月26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德能防火通知,德能防火将其质押的公司流通股股票333万股办理了股权质押回购交易的解除质押业务。相关质押解除手续已办理完毕。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份解除质押的情况

德能防火当前不存在将本次解除质押股份用于后续质押的计划,未来将视其资金需求情况考虑是否再质押,公司将根据股东实际质押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控股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三、其他情况说明

德能防火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德能防火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77 证券简称:德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0-039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