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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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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0-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8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20年上半年,受新冠疫情、贸易保护主义、单边主义等因素影响,我国汽车产业出现明显下滑。上半年,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011.2万辆和1,025.7万辆,同比下降16.8%和16.9%,降幅持续收窄,总体表现好于预期。其中乘用车产销775.4万辆和787.3万辆,同比下降22.5%和22.4%;商用车产销235.9万辆和238.4万辆,比上年同期增长9.5%和8.6%;新能源汽车实现产销39.7万辆和39.3万辆,同比下降36.5%和37.4%。受多种因素影响,我国汽车市场发展遭遇瓶颈,竞争更加激烈。

面对多种不利因素,公司认真贯彻“两抓、两创”经营方针,紧紧依靠技术创新,强化内部管理,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品品质,确保了公司经营大局的稳定。但受关税提高,汽车行业下滑,折旧摊销增加,财务费用增加等原因影响,公司经营指标有所下降,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1.93亿元,同比下降11.2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3,880.50万元,同比下降5.01%。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法定代表人:

孙耀志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7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8:30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8月14日以专人传递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6名董事现场出席了会议,独立董事孙玉福、方拥军、李培才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会议有效表决票为9票。会议由董事长孙耀志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 2020年8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2、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涌金司库业务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公司《关于开展涌金司库业务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0-039)。公司独立董事孙玉福、方拥军、李培才对关于公司开展涌金司库项下集团资产池业务的事项,进行了充分的事前核实并认可相关交易,并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0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3名监事现场出席了会议,会议有效表决票为3票。会议由摆向荣主持,本公司监事王宇、李永泉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真实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关于开展涌金司库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公司五家子公司(南阳飞龙、 郑州飞龙、西峡飞龙、重庆飞龙、西泵特铸)与浙商银行开展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的涌金司库项下集团资产池业务,此业务包括存单、票据及其他资产的质押融资;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期限为一年,实际期限以公司与浙商银行最终签署的相关合同中约定期限为准。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9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涌金司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开展涌金司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五家子公司(南阳飞龙、 郑州飞龙、西峡飞龙、重庆飞龙、西泵特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开展涌金司库项下集团资产池业务,此业务包括存单、票据及其他资产的质押融资;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期限为一年, 实际期限以公司与浙商银行最终签署的相关合同中约定期限为准。

一、 开展涌金司库业务概述

1、业务概述

涌金司库业务:指协议银行依托易企银平台、集团资产池及相关产品与服务,向企业提供的集账户管理、支付结算、 资金融通、金融资产管理、 流动性管理、 风险管理、 征信管理、供应链金融等于一体的金融、科技综合解决方案。该业务协议主要包括易企银平台合作协议、资产池业务合作协议、票据池业务合作协议、资产池质押担保合同。

涌金司库项下的集团资产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或企业集团对所拥有的资产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要,向企业或企业集团提供的集资产管理、资产池质押融资、配套授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业务。企业或企业集团与协议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将相应资产向协议银行申请管理或进入资产池进行质押,向协议银行申请质押融资及相应额度的银行授信。

资产池入池资产是指公司合法拥有并向协议银行申请管理或进入资产池进行质押的权利或流动资产,包括不限于企业合法持有且协议银行认可的存单、承兑汇票、信用证、理财产品、应收账款等金融资产。

资产池项下的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对入池的承兑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向企业客户及子公司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代理查询、票据贴现、电票自动入池、票据质押池融资、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 合作银行

本次拟开展涌金司库业务的合作银行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业务期限

本次拟与浙商银行开展涌金司库项下集团资产池业务,此业务包括存单、票据及其他资产的质押融资。

上述涌金司库业务的期限为一年;实际期限以公司与浙商银行最终签署的相关合同中约定期限为准。

4、 实施额度

公司及公司五家子公司(南阳飞龙、 郑州飞龙、西峡飞龙、重庆飞龙、西泵特铸)和浙商银行开展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的涌金司库项下集团资产池业务,此业务包括存单、票据及其他资产的质押融资;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5、 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浙商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 涌金司库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公司开展涌金司库项下的票据池业务,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据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涌金司库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审计部门负责对涌金司库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涌金司库业务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因此涌金司库业务的担保风险可控。

三、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 提请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人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与本次业务相关的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公司及公司五家子公司(南阳飞龙、 郑州飞龙、西峡飞龙、重庆飞龙、西泵特铸)可以使用的涌金司库项下资产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提请董事会同意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涌金司库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涌金司库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总经理及董事会报告;

3、审计部门负责对涌金司库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涌金司库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四、 涌金司库业务的担保方式及担保人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公司五家子公司(南阳飞龙、 郑州飞龙、西峡飞龙、重庆飞龙、西泵特铸)为涌金司库业务提供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上述五家子公司分别向浙商银行出具同意提供资产质押担保的有决策权机构决议。公司及上述五家子公司在本次综合授信业务和涌金司库业务中为共同债务人,并互相承担担保责任。

1、担保及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及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公司五家子公司,上述公司互为担保及反担保对象,均归入本次涌金司库业务范畴之内。

2、上述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1)上述公司 2019年度财务数据 人民币:元

(2)上述公司2020年1-6月财务数据 人民币:元

本次审议通过的公司及子公司拟互相担保额度为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9.5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含本次)20,000 万元, 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9.56%,无实际担保发生额。

除上述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亦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五、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孙玉福、方拥军、李培才对关于公司开展涌金司库项下集团资产池业务的事项,进行了充分的事前核实并认可相关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及公司五家子公司开展涌金司库项下集团资产池业务,可以提升公司流动资产的流动性和效益性,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上述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前述公司与浙商银行开展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的涌金司库项下集团资产池业务,此业务包括存单、票据及其他资产的质押融资;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期限为一年, 实际期限以公司与浙商银行最终签署的相关合同中约定期限为准。

六、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核通过了《关于开展涌金司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上述子公司与浙商银行开展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的涌金司库项下集团资产池业务,此业务包括存单、票据及其他资产的质押融资;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期限为一年, 实际期限以公司与浙商银行最终签署的相关合同中约定期限为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0503 证券简称:国新健康 公告编号:2020-25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一)行业及政策环境

今年爆发的新冠肺炎疫情迅速蔓延,一定程度上也促使了我国医疗健康产业进一步变革。《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4号)提出在保证医疗安全和质量前提下,进一步放宽互联网诊疗范围,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报销范围。随着医保支付范围的进一步扩大,基金监管形势仍然严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中提出了“到2025年,基本建成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和执法体系,形成以法治为保障,信用管理为基础,多形式检查、大数据监管为依托,党委领导、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个人守信相结合的全方位监管格局,实现医保基金监管法治化、专业化、规范化、常态化”的主要目标。

公司积极应对疫情影响,紧抓行业发展契机,按照“一体两翼、双轮驱动、数字赋能、健康生态”的战略规划,深入挖掘数据价值,不断推动机制创新,加快深化内部改革,提升战略管理能力并扩大品牌优势。

(二)完善产品服务体系,做强基本盘

医保业务方面: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打造医保领域“形成医保精准支付第三方服务、医疗质量运营管控服务、医保大数据智能监控服务”三大产品系列,提供体系化、标准化、专业化产品服务,加快推进项目落地工作,重点打造项目服务样板,不断提升市场份额及行业影响力。

在广东,公司深入推进第三方服务模式,已覆盖广东全省19个地市;佛山多家医院成功落地病案校验系统;2020年3月,公司中标深圳市异地就医结算费用审核服务项目,探索多年的按单收费模式实现突破。DRGs基金结算服务业务覆盖范围持续扩大,陆续落地梧州、儋州、南平等国家试点地区项目,公司发挥优势资源,利用协同机制,成功中标山东省直DRG服务项目以及上海市按病组分值付费病例评审服务项目,为下一步重点区域业务开拓形成良好开端。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医保端市场覆盖统筹区增长至172个,医保基金综合管理服务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5,954,381.10元,较去年同期大幅增长。

卫健业务方面:湖北项目的平台升级、互联网医院监管以及覆盖全省的扩面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药监业务方面:上半年,公司持续提升在药监市场的卡位能力,先后中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和器械审批系统建设项目,为未来打通药品上市数据与医保结算数据奠定了基础;加快推进业务转型升级,推动疫苗及高风险品种生产监管项目落地,中标新疆、北京等地的智慧监管项目,成为公司新的业务增长点。

(三)推进新产品新技术研发、新业务开发,打造创新盘

公司通过体系化梳理服务模式,着力提升B端、C端业务占比,进一步集中公司优势资源,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依托公司在医保、卫健、药监领域的优势,服务公司战略布局,在商业健康险、“互联网+医疗服务”等领域和方向,进行创新和探索,持续输出具有市场应用场景和盈利空间的创新性产品和服务。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完善产品设计,保险直赔、快赔业务取得阶段性进展;温州处方流转平台正式上线运行,为公司新业务拓展提供了实践案例支撑。

(四)持续深化改革,形成界面清晰的作战阵型

公司加快推进党建工作,并实施组织架构优化,对业务部门及职能部门进行重新梳理,成立医保事业部、医药事业部、新业务事业部及健康保障创新中心,着重加强战略、投资、运营等职能,有力支撑公司未来项目和战略落地;不断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持续推进制度流程优化及人才队伍建设,团队业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2020年上半年,公司推动产品体系化、交付流程化,运行效率明显提升,实现营业收入39,866,270.32元,同比增长26.60%。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2、新收入准则下,公司对于已完成履约义务但尚有其他条件制约未能取得相应的合同对价的金额重分类为合同资产。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3、新收入准则下,公司对于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共42户,较上期相比减少2户,新增1户

1.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2.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证券简称:国新健康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20-24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8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由董事长贾岩燕先生召集并主持,于2020年8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0年半年度报告》见同日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见同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0-25)。

二、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运营及管理水平,公司对组织架构进行了调整。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相关部门名称变更的,随之作出相应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的《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26)。

特此公告。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简称:国新健康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20-26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为适应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运营及管理水平,公司对组织架构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组织架构图详见附件。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相关部门名称变更的,随之作出相应调整。

特此公告。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司组织架构图

证券简称:国新健康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20-27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为真实反映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报表中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迹象梳理和分析及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金额及涉及的会计期间

经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发生减值迹象资产进行测试,2020年半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5,871,519.75元,涉及的资产明细如下表:

2020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明细表

单位: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应收账款

公司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无论是否含重大融资成分),以及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规范的租赁应收款,均采用简化方法,即始终按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公司以单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国新健康合并范围内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2:第三方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3:政府机关及事业单位客户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报告期公司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3,262,679.00元。

2、其他应收款

公司按照一般方法,即“三阶段”模型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根据款项性质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国新健康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其他应收款组合2:保证金、押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3:代扣代缴、备用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4:第三方往来款

其他应收款组合5:其他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报告期公司对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2,198,887.87元。

3、合同资产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 号)的相关规定,根据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对于已完成履约义务但尚有其他条件制约未能取得相应的合同对价的金额重分类为合同资产。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参见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处理方法。

本报告期公司对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409,952.88元。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5,871,519.75元,将减少2020年半年度合并净利润及2020年6月30日所有者权益,减少金额均为5,871,519.75。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影响已在2020年半年度报告中反映。

五、其他说明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2号一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七日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如意湖及周边水系景观工程(二期)施工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16 证券简称: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0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如意湖及周边水系景观工程(二期)施工合同的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远东电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智慧能源 编号:临2020-098 债券代码:136317 债券简称:15智慧01 债券代码:136441 债券简称:15智慧02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远东电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类型及内容:施工合同

● 合同金额:12,856.98万元

● 合同工期:工期为270个日历天

●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

该项目的顺利实施将对公司当期及未来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提升产生积极影响。

2020年6月30日,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邦股份”或“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关于项目中标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披露了公司成为如意湖及周边水系景观工程(二期)(以下简称“该项目”)中标人。

近日,平潭综合实验区先行实业有限公司与公司签订《如意湖及周边水系景观工程(二期)施工合同》。相关情况如下:

一、交易对手方情况

平潭综合实验区先行实业有限公司为签署本合同的甲方。公司与甲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合同甲方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发生业务往来。

二、合同主要条款

(一)合同主体

甲方(发包人):平潭综合实验区先行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承包人):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同金额

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12,856.98万元

(三)工程地点

平潭岛西南方向的金井湾建设组团

(四)工程内容及工程承包范围

工程内容:如意湖及周边水系景观工程(二期)施工,包含园林绿化、铺装、小品、构筑物,自动喷灌、园区智能化、给排水、夜景灯光照明;园区配套服务用房(休闲茶室1幢、游客服务中心2幢、休闲驿站2幢),具体以招标人提供施工图纸为依据。

工程承包范围:如意湖外湖景观工程及园区配套用房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为依据。

(五)合同工期

270个日历天

(六)支付方式

本项目不设预付款。

承包人在每月25日前向发包人提交当月进度付款申请单,发包人确定无误后于次月5日前向建设单位申请拨付工程进度款,发包人收到建设单位拨付工程进度款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

经发包人确认后按当月确定的合格工程量所含款项的85%扣除当月的应扣款后支付进度款,若承包人逾期提出进度款支付申请,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当期进度款。待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完成工程量的90%,经财政审核结算批复后再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7%,剩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支付。

(七)争议解决方式

项目实施过程中,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引起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均应当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交平潭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合同生效条件和时间

该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三、审议程序情况

本次合同金额在公司经营层审批的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业绩影响

本合同的履行对项目运营期内会计年度的公司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和净利润等存在一定的影响。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约定,若该合同顺利履行,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年度的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且该合同的顺利签订及履行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提高业务承接能力,为公司后续工程项目的合作与开拓提供更多经验,提升公司工程建设与管理以及持续经营的能力。

(二)独立性影响

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上述合同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公司将会根据双方约定的条件积极稳步推动上述合同项目的顺利完成,但是否能够如期实现尚存如下不确定性: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在合同期限内存在和发生其他不可预见或无法预期的合同履行风险;因合同各方造成的未履约风险;其他可能出现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远东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电缆”)。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远东电缆提供人民币19,900.00万元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为远东电缆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68,246.29万元。(本次担保额度在公司相关年度授权担保额度内)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公司不存在担保逾期的情形。

●风险提示:若被担保人受国家政策、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发生完全或部分无法履约的情况,公司可能存在承担担保金额范围内相应担保责任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远东电缆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授信业务,公司为上述授信业务提供担保,并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9,900.00万元。

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0年4月28日)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5月20日)审议通过的《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为远东电缆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90,000.00万元。详情请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编号:临2020-051)。上述担保事项在已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远东电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8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宜兴市高塍镇远东大道8号

法定代表人:张希兰

经营范围:电线电缆、电缆附件、电缆用材料、电力电气、电工器材的制造、销售;电缆盘加工、销售;电线电缆制造工技能等级鉴定;贵金属投资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远东电缆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为远东电缆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远东电缆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担保金额:人民币19,900.00万元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申请授信是为了满足远东电缆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确保其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远东电缆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有管控权。远东电缆业务运行良好,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为其提供的担保未发生过逾期情形。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605,667.32万元,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23.65%,其中: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597,867.32万元,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22.06%;公司对参股公司的担保总额为7,800.00万元,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59%,公司对外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情形。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