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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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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931 公司简称:格林达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初新冠疫情爆发至今,公司的订单、销售等经营情况正常,中国和韩国两个显示面板产业聚集地区属于较早爆发疫情地区,目前疫情已经得到了基本控制,故因疫情导致下游显示面板企业停工从而影响公司销售的风险已经较小;疫情的发生发展情况,可能对终端电子产品消费市场需求形成暂时的不利影响,推迟部分电子产品的需求,但是并未改变需求持续增长的长期趋势,且随着疫情对未来生活方式的影响,人们对视频会议、在线视频教育等需求的提升,甚至会提升对显示面板的市场需求。预计下半年下游显示面板、半导体IC产业仍将保持平稳增长,为湿电子化学品企业带来了良好的发展前景,湿电子化学品行业整体持续向好,行业的向好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发展扩大。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409.57万元,较上年同期相比下降2.0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75.87万元,较上年同期相比下降2.93%。

公司2020年上半年业绩略低于上年同期水平,主要由营业收入规模小幅下降所致。2019年下半年起韩国主要显示面板生产商关闭韩国地区的LCD产线,公司出口销售相应出现了即时下降,而因其在中国境内新建成的产线尚处爬坡期,公司对其销售的增长需随其产能逐步释放而分阶段增长。因此使得公司的营业收入整体规模因上述韩国主要显示面板生产商需求的暂时性下降相应出现小幅下降。随着韩国显示面板生产商在中国新建的产线产量爬坡需求逐步释放,公司对该类企业销售规模逐步增长;同时公司积极拓展对国内显示面板生产商的销售规模,2020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和经营业绩较2019年下半年环比已经恢复了增长态势。公司因韩国显示面板生产商产能地区间转移,对公司产品需求暂时下降的不利影响已经消除。2020年第二季度起公司对韩国显示面板企业在中国境内产线TMAH显影液供应量持续增加,公司根据产线爬坡进度和客户沟通情况估计,预计后期供货量有望进一步增加;2020年5月公司成功将TMAH显影液导入南京中电熊猫液晶显示科技有限公司显示面板产线并在6月开始批量供应;2020年6月公司成功将TMAH显影液导入南京中电熊猫平板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综上所述,公司的核心业务、经营环境、主要指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2020年上半年业绩小幅下滑的原因为暂时性事项所致,公司受韩国显示面板生产商产能地区间转移,对公司产品需求暂时下降的不利影响已经结束,目前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已经消除,2020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的暂时性下降已经得到了扭转,较2019年下半年环比已经恢复了增长态势

因此,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盈利水平保持稳定,具有良好的业务发展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43。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931 证券简称:格林达 公告编号:2020-011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于2020年8月26日、8月27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 公司股票交易于2020年8月26日、8月27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函问询了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黄招有、蒋慧儿、蔡江瑞、俞国祥、胡永强、陈浙、徐华函证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了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不存在其他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组、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及市场传闻,也未发现存在涉及市场热点概念事项。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其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931 证券简称:格林达 公告编号:2020-010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星期四)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8月21日通过书面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任姝敏女士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31 证券简称:格林达 公告编号:2020-005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调整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调整事项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格林达”)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刘树浙按规定回避表决,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调整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事前审阅,认为公司与杭州银行开展的存贷款等金融服务业务为正常的金融业务,且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公允合理价格,符合公司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利益能够得到合理保证。该项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同意将《关于调整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刘树浙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调整2020年度公司与杭州银行的存款业务为正常的金融业务,且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公允合理价格,符合公司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利益能够得到合理保证。该项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董事会在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刘树浙按规定回避表决,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和类别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商业银行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人民银行银复[1996]46 号文批准,于 1996 年以发起方式设立,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住所:杭州市下城区庆春路 46 号,注册资本:人民币5,930,2 00,432 .00 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独立董事刘树浙兼任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故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存贷款等金融服务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经营情况正常,具有一定规模和资产实力,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杭州银行之间的存款业务主要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产生的金融业务,产生的关联交易是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系参考同类业务的市场价格,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杭州银行的存款业务为正常的金融业务,且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公允合理价格,符合公司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利益能够得到合理保证。该项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31 证券简称:格林达 公告编号:2020-009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一化工》的要求,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 2020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1、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2、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三、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

特此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31 证券简称:格林达 公告编号:2020-006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00号)核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2,545.39万股, 并于2020年8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注册资本由76,361,600元增加至 101,815,500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0)第332ZC00285号”《验资报告》。

按照前述内容将《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股份总数以及其他相关内容作相应修改,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

《公司章程》中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公司将按照以上修改内容编制《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在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后,《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正式生效施行。

特此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31 证券简称:格林达 公告编号:2020-004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于2020 年 8月17日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工作的连续性,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程序进行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2020 年 8 月 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上述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说明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将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非独立董事4名。经公司股东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拟推选蒋慧儿女士、黄招有先生、方伟华先生、尹云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拟推选梁晓先生、江乾坤先生、刘树浙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自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经公司股东推荐,监事会拟推选任姝敏女士、蔡江瑞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将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均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况。

特此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1、蒋慧儿:1962 年 11 月出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EMBA,高级会计师,是中国氯碱工业协会第十届理事会副理事长、浙江省石化协会氯碱分会会长、杭州市女企业家协会副会长,2015 年至 2017 年连续荣获杭州大江东优秀企业家的称号。1980年起就职于杭州电化集团公司电化厂(电化集团前身,下同),历任主办会计、财务科长及财务经理等职务,2000 年12 月起任电化集团董事、副总裁、总会计师,2009 年4 月至 2018年12月担任电化集团董事、总裁(总经理)、总会计师,2018 年12月起至今担任电化集团董事长、总裁(总经理);2001 年至2017年8月,任杭州格林达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达有限”)董事,2017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

2、黄招有:1942 年 8 月出生,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氯碱工业协会理事长,杭州市企 业家协会常务副会长。1961 年起就职于杭州电化集团公司电化厂,历任杭州电 化集团公司电化厂技术员、车间负责人、厂长等职务;2000 年 12 月至 2009 年4 月,任电化集团总裁(总经理)、董事长;2009 年 4 月至 2018 年 12 月任电化集团董事长,2018 年 12 月起担任电化集团董事、名誉董事长;2008 年 12月至 2017 年 8 月,任格林达有限董事长;2017 年 8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3、方伟华:1978 年 2 月出生,重庆大学本科、中国人民大学 MBA、清华大学 EMBA,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理事会理事。2000 年 7 月至 2000 年 12 月,任职杭州电化集团公司电化厂外贸部;2000 年 12 月至 2004 年 4 月,任职电化集团外贸部;2004 年 5 月至 2014 年 4 月,任浙江日华化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 年 5 月至 2017 年 8 月,任格林达有限董事、总经理;2017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4、尹云舰:1972 年 9 月出生,毕业于郑州工学院,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是全国标准化委员会电子化学品工作组委员、全国废弃化学品处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浙江省氟材料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专家。1994年8月至2000年12 月,任杭州电化集团公司电化厂生产部部门副经理;2000年12 月至2003 年 3 月,任电化集团生产部部门副经理;2003年4月至2017年8月,任格林达有限副总经 理;2017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1、梁晓:1973 年 4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2001年8月至今,任清华大学化学系副研究员;2005年5月至2008年10月,曾任石家庄永生华清液晶材料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主任;2017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江乾坤:1974 年12 月出生,经济学博士,会计学教授。2005年6月至今在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会计学院任教。2007年10 月至 2009年12 月,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理论经济学专业博士后;2008 年 8 月至 2009 年 3月,美国东南密苏里大学和马里兰大学访问学者,2013 年 3 月至 2014 年3 月,任温州市平阳县金融办副主任。2017年12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3、刘树浙:1957 年11 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分行行长助理兼公司业务部总经理、营业部总经理、票据中心总经理,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分行副行长,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专家等职务,2017年12 月起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1、任姝敏:1963 年 2 月出生,毕业于绍兴文理学院,大专学历;1982 年 7 月至 1983年 12 月,任绍兴市统战部办事员;1983 年 1 月至 1991 年 1 月,任职于绍兴市 树人中学;1991 年 1 月起,先后就职于杭州电化集团公司电化厂、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化集团”), 历任出纳、会计、主办会计、会计科科长、财务部经理;2017 年 8 月起至今, 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2、蔡江瑞:1963 年 5 月出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EMBA。1987 年 7 月起先后就职于 杭州电化集团公司电化厂、电化集团,目前担任电化集团董事、营销总监;2018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03931 证券简称:格林达 公告编号:2020-007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9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9月15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萧山区杭州萧山临江工业园区红十五路9936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9月15日

至2020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和相关文件均已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0年9月14日下午16:00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2、登记地点: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20年9月14日8:30-16:00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联系地址:萧山区杭州萧山临江工业园区红十五路9936号

联系人:徐华

电话:0571-86630720

邮箱:xh@greendachem.com

邮政编码:311228

特此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931 证券简称:格林达 公告编号:2020-008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星期四)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8月21日以书面、电话及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梁晓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蒋慧儿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

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0-003)和《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03)。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同意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刘树浙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0年9月15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07)。

特此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