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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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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之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的公告

2020-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水业 编号:临2020-067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之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1540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问题回复并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8月1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答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61)及《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近期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内容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修订,现将反馈意见回复的修订稿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水业 编号:临2020-068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申请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等相关事宜。根据中国证监会《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现就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用于财务性投资或类金融投资承诺如下:

一、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募集资金将不用于财务性投资或类金融投资。

二、在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前或募集资金到位36个月内,公司不以增资、借款、担保等任何形式新增对类金融业务的资金投入。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