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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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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公司定位为一家以互联网文化娱乐为主的综合性互联网企业。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是互联网游戏的研发和运营。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和沉淀,公司确立了聚焦精品、玩家至上、注重长留等研发理念,在电脑端网络游戏和移动端网络游戏市场均推出了多款游戏精品大作,特别在MMORPG和多人休闲竞技领域建立了良好的竞争优势。公司未来在继续深耕擅长的游戏品类的同时,还将不断探索符合新时代玩家需求的垂直品类。此外,公司对产业趋势和技术革新也保持着敏锐洞察,将积极通过投资、合作等手段布局符合公司战略方向的前瞻技术与应用。

报告期内,巨人网络实现营业收入12.23亿元,同比下降6.35%;利润总额5.83亿元,同比上升3.5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7亿元,同比上升4.40%,业绩保持稳定。报告期内不存在单一产品收入占公司总收入30%以上的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沿着垂类精品化路线,围绕六大既定赛道,积极推进新产品研发及成熟产品深化运营。

公司自主研发的手机游戏《帕斯卡契约》于2020年1月16日在App Store全球同步发行,该款游戏的卓越品质使其成为首款亮相苹果全球新品发布会的中国本土游戏,并在正式上线后连续多日位居iOS中国付费游戏排行榜第1名,长期位居iOS中国付费排行榜前列,被App Store评为2020年1月最佳游戏。该游戏国内安卓版于2020年5月29日在TapTap独家发行后,首日即创TapTap付费游戏销售额新高,并多日位居热卖榜榜首。《帕斯卡契约》在海外市场也有不俗表现,上线首周即获得包括日韩,港台,美国等多个地区iOS付费游戏排行榜第一,累计获得苹果全球推荐21次。公司通过《帕斯卡契约》的海外发行进一步累积了公司发行团队在全球市场用户获取、渠道合作和口碑营销等方面的经验。报告期内公司还完成《帕斯卡契约》大型资料片“遗忘之潮”的研发,该资料片已于2020年8月20日在App Store、Tap Tap、Google Play同步发售。此外,《街篮2》的安卓版与iOS版本已于2020年8月19日同步发行。

《征途》嘉年华活动于2020年6月12日正式启动。本次活动首次纳入征途赛道全系七款游戏产品,创新地引入“直播带货模式”,在线上举行了一系列的活动,实现了《征途》游戏研发团队和玩家的密切互动。研发团队还坚持“到玩家中去”的理念,通过每月一次的玩家线上见面会,鼓励玩家参与研发,帮助游戏调优,这一系列的举措有效吸引了老玩家回流。嘉年华活动实施后,征途全系产品日均活跃用户较活动前增长了30%。另外,《征途》电影于2020年7月24日在国内知名视频平台爱奇艺及全球最大的流媒体平台Netflix同步线上发行。上映首周末的票房收入打破爱奇艺电影单点付费模式的多项记录;在海外,首周末进入Netflix全球电影电视综合榜第7名。此外,在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上《征途》电影衍生短视频总播放量超过300亿,微博话题阅读量超过11亿,讨论量超过200万。《征途》电影极大地提高了征途IP在海内外的曝光度和影响力。在电影上映期间,公司同步推出了影游联动游戏版本,继而巩固了用户粘性。

《球球大作战》亦于2020年7月开启了五周年系列庆典活动,包括:与《变形金刚》开展跨文化跨次元的IP合作,玩家在游戏中可以体验《变形金刚》正版授权的角色皮肤;与知名音乐人徐梦圆、杨和苏合作举办了线上潮流派对;在直播平台举办“球鞋直播大派送”活动,直播累计观看人次超过300万。活动上线一周后,《球球大作战》日均新增用户、日均回流用户、日均活跃用户较活动前均实现超过20%的增长。

此外,报告期内公司获得了《球球大作战2》(5月11日)、《王者征途》(3月24日)、《如果一生只有三十岁》(1月10日)三款游戏版号。

2、报告期内,公司延续2019年启动的改革思路,在组织、文化和人才层面进一步实施了一系列深化改革措施:

组织层面,公司深入贯彻 “中台赋能项目”的理念。公司明确了各中台部门的工作目标和激励原则,针对中台如何帮助项目的问题,确立了“大中台、小项目”的合作关系。对于重要项目施行绿灯政策,在关键时间段将关键资源集中到关键项目,通过项目实践已显示初步成效。同时还优化决策环境,更大程度发挥管理团队的价值。

文化层面,公司对研发文化进行提纯,总结出如“长留是第一指标”、“灵感来自用户”、“产品要尽早见用户”等精髓,并推动研发文化的落地执行。公司还在内部大力推动信息透明工作,鼓励知识分享,力求让每位一线人员都清楚公司战略和项目目标,从而加强组织的自驱力、凝聚力与协作能力,最终建立一个自我进化的学习型组织。

人才层面,公司围绕人才的“选用育留”展开优化措施。游戏是创意产业,人才是最宝贵的资产,一流的人才才能做出一流的产品。公司将把如何吸引最好的人才加入并留在巨人团队,不断提高人才质量和密度,作为巨人管理团队的长期核心工作。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2020年上半年新设合并范围内子公司详见第十一节/八/5

证券代码:002558 证券简称:巨人网络 公告编号:2020-临050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经全体董事推举由董事屈发兵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就上述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58 证券简称:巨人网络 公告编号:2020-临051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永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8月28日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558 证券简称:巨人网络 公告编号:2020-定003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

诺亚正行为销售机构及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银基金”)与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亚正行”)签署的销售协议和相关业务准备情况,自2020年9月1日起,诺亚正行将开始销售本公司旗下上银慧财宝货币市场基金(A类基金代码:000542、B类基金代码:000543)、上银慧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004449)、上银中债1-3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7390)、上银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7492)、上银慧永利中短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7754、C类基金代码:007755)、上银慧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9284)、上银可转债精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8897)、上银新兴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520)、上银鑫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4138)、上银未来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7393)、上银鑫卓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8244)、上银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9613、C类基金代码:009614)、上银内需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9899)、上银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9918、C类基金代码:009919)。

一、自2020年9月1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诺亚正行办理本公司上述基金的账户开户、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上银内需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上银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具体开通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时间将另行公告。具体业务办理程序请遵从诺亚正行的相关业务规定。

二、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在诺亚正行办理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流程和业务规则请遵循诺亚正行的相关规定。

三、基金转换业务

1、基金转换是基金管理人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的一种服务,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条件将其持有的某一只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另一只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销售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注册登记的基金,且申请当日拟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均处于正常交易状态,转出份额必须为可用份额,否则申请无效。计算基金转换费用所涉及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均按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公司最新公告中规定的费率执行。

2、除特别声明外,投资者可以通过诺亚正行办理上述基金之间以及上述基金与诺亚正行销售的上银基金其他基金之间的基金转换业务。

四、费率优惠活动

本公司上述基金参加诺亚正行的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折扣费率、费率优惠期限、业务办理的流程以诺亚正行规定或公示为准。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诺亚正行代理销售的基金产品,则自诺亚正行正式销售该基金产品之日起,该基金产品将自动参加上述费率优惠活动。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登录诺亚正行网站:www.noah-fund.com;

2、致电诺亚正行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3、登录上银基金网站:www.boscam.com.cn;

4、致电上银基金客户服务电话:021-60231999。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八日

上银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8月2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上银中证500指数增强型A(交易代码:009613)以下简称“A类基金份额”,上银中证500指数增强型C(交易代码:009614)以下简称“C类基金份额”。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及/或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期货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元。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元。

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收取申购费,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具体如下: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投资者每次赎回份额申请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

投资者在销售机构保留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为1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上述余额的,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在赎回时需同时全部赎回。

4.2 赎回费率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如下:

(2)本基金C类份额赎回费率如下: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5 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业务需要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用。基金转换费用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的标准收取。其中,转出基金赎回费根据各转出基金相应的赎回费率进行计算和收取;申购补差费为转入基金申购费与转出基金申购费之间的差额,申购费率按申购金额的不同分段收取,申购补差费按转入基金和转出基金各自对应的申购费率分别计算,由申购费率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率低的基金进行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5.2.1 适用范围

自2020年9月1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办理本基金与以下基金的转换业务:上银慧财宝货币市场基金(A类基金代码:000542、B类基金代码:000543)、上银慧盈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002733)、上银慧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004449)、上银中债1-3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7390)、上银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7492)、上银慧永利中短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7754、C类基金代码:007755)、上银慧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9284)、上银可转债精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8897)、上银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9560)、上银新兴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520)、上银鑫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4138)、上银未来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7393)、上银鑫卓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8244)。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是否开通转换业务以各销售机构为准。投资人在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本公司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于基金转换业务并另行公告。

5.2.2 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说明

(1)基金转换是指投资人将其持有的本公司管理的某一开放式基金直接转换到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开放式基金,而不需要先赎回已持有的基金份额、再申购目标基金的一种业务模式。

(2)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销售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

(3)投资人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申请转换份额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基金转换后的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自转换入确认日开始重新计算。

(5)已冻结份额不得申请进行基金转换。

(6)基金转换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先申购的基金份额在转换时先转换。

(7)基金转换只允许在前端收费基金之间或者后端收费基金之间进行,不允许将前端收费基金转换为后端收费基金,也不允许将后端收费基金转换为前端收费基金。

(8)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日对投资人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办理转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入基金的权益登记。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人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

(9)每笔基金转换视为一笔赎回和一笔申购。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10)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以申请日(T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计算公式为:

转出金额 = 转出基金申请份额×转出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用

申购补差费用= 转入金额×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

净转入金额 = 转入金额-申购补差费用

净转入份额 = 净转入金额/转入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

(11)单笔转换最低申请基金份额及转换后单个交易账户的最低持有基金份额适用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关于最低赎回份额及赎回后最低持有基金份额的规定。如投资人转换后该交易账户基金份额余额低于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最低余额,销售机构应要求投资人将余额部分一同转换。转入基金份额不设最低限额限制。

(12)基金转换业务与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优先级等同。

(13)投资人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所需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

(14)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15)投资人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否则基金转换申请处理为失败。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6.1业务介绍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销售机构将按照与投资人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交易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具体扣款方式也以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自2020年9月1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直销渠道(包括网上及微信)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6.2 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其申购费率相同。具体申购金额限制以销售机构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司直销渠道(包括网上及微信)每期申购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200元(含定期定额申购费)。

7 基金销售机构

7.1直销机构

名称: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28号陆家嘴基金大厦9层

电话:(021)60232799

传真:(021)60232779

客服电话:(021)60231999

联系人:敖玲

网址:www.boscam.com.cn

7.2 代销机构

(1)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客服电话:95594

网址:www.bosc.cn

(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客服电话:95553

网址:www.htsec.com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citics.com

(4)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5层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sd.citics.com

(5)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客服电话:95396

网址:wwwb.gzs.com.cn

(6)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客服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7)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

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8)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9)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客服电话: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10)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路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01-1203室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11)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客服电话:4008210203

网址:www.leadfund.com.cn

(12)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号楼3层

客服热线:400-118-1188

网址:www.66liantai.com

(13)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2室

客服电话:021-33635338

网址:www.zhongzhengfund.com

(14)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号院2号楼19层19C13

客服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hcjijin.com

(15)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32楼

客服电话:021-50206003

网址:www.msftec.com

(16)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客服电话:95318

网址:www.hazq.com

(17)上海陆金所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陆家嘴环路1333号平安金融大厦13-15楼

客服电话:400-866-6618

网址:www.lu.com;

(18)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室

客服电话:952555

网址:www.5ifund.com

(19)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A座

客服电话:400 098 8511(个人业务)、400 088 8816(企业业务)

网址:kenterui.jd.com

(20)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万得大厦11楼

客服电话:400-799-1888

网址:www.520fund.com.cn

(21)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朝阳区四惠盛世龙源国食苑10号楼

客服电话:4006-802-123

网址:www.zhixin-inv.com

(22)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4号楼(度小满金融总部)1层

客服电话:95055-4

网址:www.baiyingfund.com

(2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银城中路188号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投资人可以通过上述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相关业务,具体办理程序,以各销售机构相关规定为准。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查阅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同时可以拨打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60231999咨询相关事宜,或登录网站获取相关信息。

(2)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八日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9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0 年9月2日(星期三)下午14:30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依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9月2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9月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2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观澜湖度假酒店会议室。

7、股权登记日:2020年8月27日。

8、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 2020年8月27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二),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00《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00《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3.00《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4.00《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5.0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6.00《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7.00《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承接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以上提案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其中提案1需要以特别决议审议。

上述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议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采取现场、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时间:2020年9月1日 9:00-11:00 及 14:00-16:00;

(2)电子邮件方式登记时间:2020年9月1日当天16:00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ir@aohaichina.com);

(3)传真方式登记时间:2020年9月1日当天 16:00 之前发送传真到公司传真号(0769-86975555)。

3、登记手续:

(1)现场登记

法人股东现场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④持股凭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⑤持股凭证复印件;⑥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自然人股东现场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持股凭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④持股凭证复印件。

(2)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

公司股东可根据现场登记所需的相关材料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所提供的登记材料需签署“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字样。

①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登记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公司邮箱(ir@aohaichina.com),邮件主题请注明“登记参加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②采用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登记材料传真至公司。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凭以上有关证件及已填写的股东大会回执(详见附件三)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传真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上述登记材料中的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现场登记地点:东莞市塘厦镇蛟乙塘振龙东路6号奥海科技园证券事务部。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蔺政

电话:0769-86975555

传真:0769-86975555

电子邮箱:ir@aohaichina.com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材料备于董事会办公室。

2、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书面提交。

3、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或授权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费用自理。

4、请准备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登 记时间内报名。为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三十分钟办理会议入场手续,迟到或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者不得入场。

5、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八、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93

2、投票简称:奥海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如股东对提案 1.00 至 7.00 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提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9月2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2日上午 9:15 至 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 /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注:请在“同意”、“反对”、“弃权”栏之一打“√”每一议案,只能选填一项表决类型,不选或者多选视为无效。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法人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附件三: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致: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附注:

1、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回执,应于2020年9月1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ir@aohaichina.com)或传真方式(传真:0769-86975555 )交回本公司证券事务部,地址:东莞市塘厦镇蛟乙塘振龙东路6号奥海科技园证券事务部,邮编:523723。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于发言意向及要点栏目中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要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在本回执上表明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4、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0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获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证书号:第3937064号

发明名称:一种镭雕设备的编码管理方法及装置、设备及存储介质

专利号:ZL 2017 1 1326596.4

专利申请日:2017年12月13日

专利权人: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公告日:2020年08月14日

专利权期限:二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上述专利的取得是公司重要核心技术的体现和延伸,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公司的技术创新,充分发挥自主知识产权优势,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