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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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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236 公司简称:桂冠电力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发电量完成情况分析

2020年上半年,公司直属及控股公司电厂完成发电量184.34亿千瓦时,同比减少6.36%。

1.火电发电量18.68亿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增长11.59%。主要原因是上半年广西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3.92%,用电需求增加,加之水电减发,火电发电量空间上升,火电电量有所增长。

2.水电发电量163.02亿千瓦时,较上年同期下降8.21%,主要原因是红水河来水总体偏枯一成,造成公司水电发电量减少。

3.风电发电量2.64亿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增长5.18%。主要原因是山东风电公司有新机投产。

(二)报告期内主要工作

1.坚决执行股东会、董事会通过的经营目标,疫情防控平稳有序,电力保障有力有效,生产经营发展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高质量发展年”目标任务双胜利。疫情防控实现“双零”。广大干部员工沉到一线、坚守阵地,以坚定的政治自觉抓好疫情防控,以可靠的电力保障支撑疫情防控,以积极有效的措施推进复产复工、确保生产生活秩序,保持了零确诊、零疑似“双零”态势。

2.主要生产经营指标逐渐向好。公司4、5、6月电量、利润连续实现同比增长,二季度当季电量同比增加9.06亿、利润同比增加2.56亿元。与此同时,川汇、香电、深圳公司电量同比分别增加8%、27%、38%,沿渡河公司,电量同比增幅达58.15%,创历史新高。应对电改争取有力,“水电全额消纳”写进政府年度电量指导文件;“水火交易”实现“月结年清”;火电连续争取到6.96亿政策倾斜电量;营销电量57.36亿,区域第二。

3.提质增效取得积极成效。抓火电综合治理,火电供电煤耗完成305.55克/千瓦时,同比下降2.67克/千瓦时,优于年度目标值(305.83克/千瓦时)0.28克/千瓦时。财税政策创效显著,争取到疫情防控财税金融优惠政策金额达8,836万元;财务费用同比下降0.48亿元。燃料采购策略精准,踏准“窗口期”,分别采购进口煤3船约45万吨、内贸煤2船约16万吨,与同期内贸煤炭价格相比,分别节支1.18亿元、2,878万元,合计1.47亿元;带动入厂标煤单价同比下降112.84元/吨,区域五大集团排名第一;减量工作取得突破。成功转让无法推进的安丰和赵家渡前期项目股权,盘活资金2,226万元;得荣公司引入地方国资增资,3.6亿资本金全部到位,年节约财务费用1,800万;盯紧抓住管好,保持安全局面持续稳定,坚持制度管总,作风兜底,严格落实各级安全责任,保持安全生产高压态势;推进智慧电站建设,红水河流域6家电站实现“无人值班、少人值守”集控管理,金鸡滩电站“无人值班、关门电站”试点运行。

4.安全生产持续稳定。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启动开展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网络信息安全,圆满完成两会、两节保电任务,保持了安全生产稳定局面。优化调整机组检修,全面完成108台水电机组检修任务。扎实做好防汛度汛工作,龙滩、岩滩等各水库汛期腾库目标落地,成功应对红水河流域“6.25”等暴雨过程。

5. 脱贫攻坚工作扎实推进。全力助力大化县脱贫摘帽,4,249万元扶贫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启动“美丽幸福乡村”建设,两村村容村貌和群众精神面貌有了较大变化。上半年,累计消费大化县农产品385.1万元,其中组织购买198.5万元,帮助销售186.6万元。公司精准扶贫工作受到地方政府和社会媒体的广泛点赞,在日前公布的2019年度区直中直驻桂单位定点扶贫工作考核中,获得最优级别“好”的评价。

(三)收入完成情况

公司2020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418,414万元,同比减少53,216万元。其中:

1、火电实现营业收入67,186万元,同比增3,380万元,主要原因是电量同比上升。

2、水电实现营业收入334,66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了55,421万元,主要原因是电量同比下降。

3、风电实现营业收入13,48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40万元,主要原因是电量同比上升。

(四)利润总额完成情况

公司2020年上半年实现利润总额为135,18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0,376万元。公司利润结构具体如下:

1.火电板块实现利润-3,938万元,同比增亏64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火电板块的水火交易收入较上年减少。

2.水电板块实现利润137,627万元,同比减利28,613万元。主要原因是电量同比下降导致收入减少。

3.风电板块本年实现利润1,760万元,同比减利130万元。主要原因是成本费用同比增加。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0236 股票简称:桂冠电力 编号:2020-033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8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20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 11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正文)详见2020年8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表决通过了《关于追加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控制物资采购成本,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同意追加物资集采配送业务76,975万元。由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进行公开招标,确定相应物资招投标价后,公司所属企业与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合同,合同价格为:供应商中标价+集采配送费(最高不超过中标出厂价6%),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同日披露的《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加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号:2020-034)。

三、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规模效益,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益,同意公司与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继续签订2020-2023年度《金融服务协议》。在该续签的《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可以向财务公司申请最高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70亿元人民币,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同日披露的《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号:2020-035)。

四、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有关规定,鉴于原会计师事务所聘期已满,公司需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同意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2020年财务审计费用246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1.8万元,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同日披露的《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号:2020-036)。

五、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同意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详见同日披露的《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号:2020-037)。

六、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在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26号龙滩大厦2201会议室以现场+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召开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公司另行披露的股东大会通知为准。

特此公告。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股票代码:600236 股票简称:桂冠电力 编号:2020-034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加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追加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控制物资采购成本和提高管理效率,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本次追加的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追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情况

2020年4月1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发生采购煤炭、技术监控、财务及相关业务一体化平台运行维护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涉及金额4,243.40万元。

为控制物资采购成本,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计划追加以下日常关联交易:物资集采配送业务76,975万元。

追加上述关联交易后,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业务总额不超过81,218.4万元。

根据相关规定,上述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本次追加的关联交易与其他日常关联交易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追加日常关联交易项目及原因

委托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所属各企业提供统谈统签及框架采购物资集采配送服务。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有限公司为统谈统签物资及框架采购集采配送单位,可以进一步提高采购集约化程度,发挥规模效益,充分利用专业公司的专业优势,形成规模优势及更强的议价能力,进一步降低物资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统谈统签物资主要包括主机、主变、箱变、塔筒、电缆、组件、逆变器、四大管道等。

(二)2020年度追加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追加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81,218.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追加的关联交易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二)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1.2019年末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2.截至2020年6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因此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控制的法人,与公司的关系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二项规定的情形,构成关联关系。

(四)关联交易履约能力分析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有限公司是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专业从事招标、物资成套、集中配送、长协采购、电子商务、仓储、国际贸易等业务,经营状况良好,凭借人员和技术优势,具备提供集采配送的履约能力。

三、追加的关联交易计划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合同双方

公司所属各企业与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委托其提供统谈统签及框架采购物资集采配送服务。

2.定价依据

由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进行公开招标,确定相应物资招投标价后,合同价格为:供应商中标价+集采配送费(最高不超过中标出厂价6%)。

3.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一般为“预付款、投料款、到货验收款、初步验收款、最终验收款”。

四、追加关联交易计划的审议程序

2020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回避表决,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在董事会审议过程中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关联交易行为规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它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追加的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有限公司是国内从事物资购销服务的专业公司,与供应商关系稳定、集中采购优势强、采购成本低,价格稳定、可靠,在大宗物资集中采购、配送上具有丰富的操作经验和市场优势。

公司认为,通过上述关联交易,可以降低公司经营风险和生产成本,提高整体管理效率和工作效率,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有积极影响,关联交易对桂冠电力2020年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产生任何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对追加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对追加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9日

股票代码:600236 股票简称:桂冠电力 编号:2020-035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

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与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

● 协议期限由原来的“自2017年11月30日至2020年11月29日”,变更为“自2020年11月30日至2023年11月29日”。

● 在该续签的《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可以向大唐财务公司申请最高综合授信额度从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调整至不超过70亿元人民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概述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与大唐财务公司继续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由大唐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结算、担保、授信、资金统一结算等服务,协议期限自2017年11月30日至2020年11月29日。在该续签的《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可以向大唐财务公司申请最高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

由于协议即将到期,为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与大唐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续签的协议期限自2020年11月30日至2023年11月29日止,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可以向大唐财务公司申请最高综合授信额度从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调整至不超过70亿元人民币。除上述期限变化外,本次拟续签的《金融服务协议》条款无其他变化。(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由于大唐财务公司与公司同为控股股东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与大唐财务公司为关联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对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其余6名董事参与表决并一致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书。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1、董事会审议该项关联交易议案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

2、我们认为大唐财务公司各项监管指标优良,符合并优于监管部门的风险控制要求;业务发展情况良好,2017年以来为公司加速资金周转,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益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公司2017年与大唐财务公司签署了为期3年的《金融服务协议》,将于2020年11月到期。本次与大唐财务公司继续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有以下优势:一是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享有银行同业存款利率(目前为1.15%),高于目前在国内商业银行的活期存款利率水平(目前为0.30%);二是财务公司积极满足公司在资金管理和融资方面的需求;三是财务公司通过定期发送《资金管理简报》、《金融通讯》等材料,及时传导宏观政策信息,提出资金管理建议。

上述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行为规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它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同意将《公司与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前次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根据原《金融服务协议》,在2017年11月30日至2020年11月29日有效期间,公司可以向大唐财务公司申请最高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公司在大唐财务公司的年平均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

(四)本次关联交易预计发生的金额和类别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大唐财务公司成立于2005年8月16日。

注册资本:486,987万元;

股东结构:现有股东单位9家,股东的名称及股比如下: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73.51%;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16.95%;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1.99%,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为3.05%;剩余4.5%为大唐集团公司下属5家分子公司持有。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菜市口大街1号13层1301、14层1401

法定代表人:李增昉

经营范围:(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和代理服务;(二)协助成员单位进行交易款项的收付;(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十)从事同业拆借;(十一)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十二)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十三)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十四)有价证券投资。

1.2019年末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2.截至2020年6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是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持有大唐财务公司73.51%股权,因此大唐财务公司是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直接控制的法人,与公司的关系均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二项规定的情形,构成关联关系。

三、《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及条款

(一)基本服务业务

1、大唐财务公司提供包括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签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公司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公司提供担保;办理公司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为公司办理票据承兑及贴现服务;办理公司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公司及下属单位的存款;对公司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在内的金融服务。

2、大唐财务公司在获得银监会(局)有关批复的前提下,同意按照公司的要求或指示向公司或公司的分、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业务。

3、大唐财务公司在为公司或公司的附属公司提供上述金融服务业务的同时,承诺遵守以下原则: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存、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内,参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基准利率,以不低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存款利率水平,以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贷款利率水平提供贷款等各项金融服务。

4、公司有权在了解市场价格的前提下,结合自身利益决定是否与大唐财务公司保持金融服务关系,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履行该协议的同时由其他金融服务机构提供相关的金融服务。

5、大唐财务公司应确保资金管理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产负债风险,满足公司支付需求。

(二)资金统一结算业务

1、针对公司原来与国内各大金融机构发生的结算业务,凡在大唐财务公司经营范围之内的且公司认为对其有利的,均可给予财务公司指示,要求通过财务公司进行;

2、大唐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的结算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资金的集中结算业务管理;

3、因大唐财务公司资金归集等业务产生的结算费用均由财务公司承

担。

(三)综合授信业务

2020-2023年度,大唐财务公司给予公司人民币7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在综合授信额度之内的用款、提款财务公司将不再单项审批,直接办理相关用款、提款手续。

(四)咨询与培训服务

大唐财务公司将根据公司的需求和实际情况,为公司提供不同主题、按需定制的培训和信息咨询服务。大唐财务公司为公司各项债券发行提供财务顾问咨询服务,以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服务收费水平收取财务顾问费。

(五)其他服务

1、大唐财务公司可为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业务服务,提高闲散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2、大唐财务公司将与公司共同探讨新的服务产品和新的服务领域,并积极进行金融创新,为公司提供个性化的更优质服务。

四、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除披露从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外,还应披露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上市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情况。经核查,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大唐财务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截至2019年底,公司在大唐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18.59亿元,占公司全部存款的99.81%。大唐财务公司向公司的贷款余额为19.09亿元,占公司2019年末贷款余额为245.89亿元的7.77%。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大唐财务公司受中国银监会及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管,在获准范围内,按其运营要求提供服务;客户仅限于成员单位。因此,大唐财务公司风险相对可控。

2、大唐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存款、授信、结算及其他金融服务时,收费标准均等同于或优于国内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同种类的金融服务,且不逊于大唐财务公司向其他成员单位提供的同类服务。

3、本次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增加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同时获得多方面、多品种的金融服务。本次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亦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意见;

(三)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9日

股票代码:600236 股票简称:桂冠电力 编号:2020-036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央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鉴于信永中和聘期已满,公司需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拟聘请天职国际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现将公司拟变更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详细情况具体说明如下: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

注册资本:8,502万元。

执业资质: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天职国际及下属分所为一体化经营,一并加入全球排名前十的国际会计网络Baker Tilly International,作为其在中国地区的唯一成员所 。

本公司审计业务主要由天职国际广西分所(以下简称“广西分所”)具体承办。广西分所于2018年成立,负责人为李明。广西分所注册地址为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46号三祺广场17层1702号。

2、人员信息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从业人员超过5,000人,其中合伙人55人、注册会计师1,208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700人。

3、业务规模

天职国际2018年度业务收入16.62亿元,2018年12月31日净资产为1.41亿元。2018年度承接上市公司2018年报审计139家,收费总额1.24亿元,上市公司年报审计资产均值95.69亿元。承接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覆盖的行业主要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天职国际具有本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同时天职国际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责任赔偿限额6亿元。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及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1)天职国际最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

(2)天职国际最近三年累计收到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三份,天职国际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并向证券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

(3)天职国际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拟安排的项目负责合伙人及简历

李明,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9年,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拟安排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及简历

王军,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多年,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3)拟安排的签字会计师及简历

张卫帆,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6年,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会计师李明、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军、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卫帆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审计收费

2020年财务审计费用246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1.8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最早可追溯到1986年成立的中信会计师事务所,至今已有延续30多年的历史,是国内成立最早存续时间最长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信永中和总部位于北京,并在上海、深圳、成都、西安、天津、青岛、长沙、长春、大连、广州、银川、济南、昆明、福州、南京(含苏州办公室)、乌鲁木齐、武汉、杭州、太原、重庆、南宁、合肥和郑州等地设有23家境内分所,在香港、新加坡、日本、澳大利亚(3个办公室)、巴基斯坦(3个办公室)、埃及、马来西亚(6个办公室)、英国、印度(7个办公室)、印度尼西亚(5个办公室)、德国(21个办公室)、台湾(3个办公室)、泰国设有13家境外成员所(共计56个办公室),是国内第一家走出国门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的本土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具有A股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质、以及H股审计资格,同时拥有工程造价甲级资质、税务师事务所AAAAA资质等执业资格,是第一批取得证监会专项复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业务范围涉及审计、管理咨询、会计税务服务和工程造价等多个领域。

(二)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央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的通知》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同一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承担同一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不得超过5年,超过5年应当予以更换”的规定,鉴于信永中和聘期已满,公司需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拟聘请天职国际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公司与现任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进行了充分沟通,其对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三)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与现任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与现任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已经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就现任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发现上市公司管理层存在诚信问题、现任会计师事务所是否与上市公司管理层在重大会计、审计等问题上存在意见分歧、是否存在现任会计师与上市公司治理层通报的管理层舞弊、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以及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以及现任会计师事务所了解的导致上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等事项进行了初步沟通。基于前述沟通,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并未发现可能导致其不能接受公司聘任的事项。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聘请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格和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都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因此,同意并提请公司董事会聘请天职国际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2020年8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同意公司聘请天职国际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020年度财务审计费用246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1.8万元。

(三)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资格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系根据国资委相关规定而作出,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聘请天职国际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四)2020年8月28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聘请天职国际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聘请天职国际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五)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9日

股票代码:600236 股票简称:桂冠电力 编号:2020-037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财政部相关规定所进行的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新入收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上述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公司于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会计政策。

(五)本更审议的程序

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一)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二)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三)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行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

(四)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五)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净利润和股东权益无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依据财政部颁布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通知的要求实施,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为投资者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9日

股票代码:600236 股票简称:桂冠电力 编号:2020-038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8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20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表决的监事5名,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的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正文)详见2020年8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对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保证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2020年财务审计费用246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1.8万元,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依据财政部颁布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通知的要求实施,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为投资者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36 证券简称:桂冠电力 公告编号:2020-039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9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9月17日10点30分

召开地点: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26号龙滩大厦22楼220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9月17日

至2020年9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2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关于追加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2:关于公司与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议案3:关于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关于追加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2:关于公司与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二)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出席;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凭证及股东帐户卡。

(三)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以2020年9月16日16:30前收到为准。

(四)现场登记时间:2020年9月16日9:00-11:30;15:00-17:00。

(五)现场登记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民族大道126号龙滩大厦2303室。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民族大道126号龙滩大厦2303室证券合规部

邮编:530029

联系电话:0771-6118880

联系人:钟先生、龙女士

传真:0771-6118999

六、其他事项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9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