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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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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2020-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78 证券简称:三星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0-84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3,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中融-睿融通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3期D3类、封闭式)

● 委托理财产品期限:12个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星新材”)于2020 年 7 月 1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0 年 7 月 29 日召开了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委托理财,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或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前述额度可自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循环使用。在额度范围内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由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委托

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二)资金来源

委托理财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包括承兑汇票到期托收资金及将部分

未到期承兑汇票贴现收款。

(三)委托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在授权范围内,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相关规定的有关要求开展委托理财,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委托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将持续监督。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信托合同主要条款

1、产品名称:中融-睿融通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3期D3类、封闭式)

2、认购金额:3,000万元

3、认购价格:每份信托单位对应信托资金1元,认购价格1元。

4、合同签署日:2020 年8月27日;信托收益起算日:2020年8月28日。

5、交易杠杆倍数:无

6、流动性安排:存续期间不可申请赎回持有的信托单位。

7、清算:受托人在信托单元终止后十个工作日内编制信托财产清算报告,以合同约定方式报告信托单元项下受益人。受益人或其继承人/承继人在信托单元清算报告公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受托人就清算报告所列事项解除责任。

8、信托资金的支付方式:受托人从在中国境内银行开设的自有银行账户将信托资金划付至信托财产专户,划款银行账户应当与委托人指定的信托利益分配账户为同一个账户。

9、违约责任:若委托人或受托人未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陈述或保证,或一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承诺或保证虚假或不真实,视为该方违反本合同。本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委托人违约导致本信托计划被撤销或被确认无效,由此给信托计划项下其他的信托受益人和信托计划的财产造成损失的,由导致信托被撤销或被确认无效的委托人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10、风险揭示与承担:本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资金运作存在盈利的机会,也存在损失的风险。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政策风险与市场风险、投资风险、风险后置风险、受托人管理风险及保管人风险、信托单位认购、申购被拒绝的风险、信托产品不成立风险、信托受益权提前终止和信托单位、信托单元延期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信托财产实行净值化管理和估值方法调整的风险、税务风险、电子签名的特有风险、其他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规定,受托人管理和运用信托财产时,须恪尽职守,负有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但并不意味着向委托人和受益人承诺信托财产运用过程中无风险或无损失;受托人不保证本信托计划资金不受损失,亦不保证本信托计划一定盈利。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受托人因违背信托文件的规定、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不当,导致信托财产遭受损失的,由受托人以固有财产负责赔偿。受托人固有财产不足赔偿时,由投资者自担。如遇法律、政策等重大调整或市场状况变化,致使信托财产受损失的,全部损失由信托财产承担。若因其他不可抗力造成的信托财产损失,由信托财产承担。

11、是否要求提供履约担保:否

12、信托费用:受托人因处理信托事务发生的费用由信托财产承担。

13、其他事项:本合同规定的受托人接收款项或支付款项的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应顺延至下1个工作日。

(二)信托资金投资范围:本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资金投资于监管机构认可的金融工具或产品,包括:1、固定收益类产品,包括信托产品或信托受益权、附加回购的债权或债权收益权、附加回购的股权收益权、资产管理计划或资产管理计划收益权、固定收益类银行理财产品等;2、债权、股权、收益权、债权加股权、认购有限合伙份额、受让有限合伙份额等方式投资于优质企业及项目;3、固定收益类证券,包括而不限于国债、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各类金融债(含次级债、混合资本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等;4、货币市场工具,包括而不限于现金、银行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债券逆回购等;5、信托计划项下如有闲置资金,受托人可将其用于银行存款、购买金融债、信托产品等高流动性低风险的金融产品,但投资于非债权类资产的信托资金比例不得超过信托资金总额的20%;6、信托计划存续期限内,信托资金的实际投向不得违反上述约定,如确需改变,除高风险类型的产品超出比例范围投资较低风险资产外,应当经全体受益人书面同意或者经受益人大会审议同意;7、信托计划存续期限内,受托人有权根据信托计划运营情况自行决定变现信托财产,无需提请受益人大会审议决定,并在发生本合同中标题为“信托计划的变更、解除、终止和清算”的条款所约定的关于信托终止的第(5)项情形时提前终止信托计划;8、本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受托人有权根据信托计划的运行需要,与相关主体协商后对本信托计划项下交易文件进行修改。

(三)其他说明

本次购买的产品是信托理财产品,属于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计划由信托公司进行管理,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资金计划的投向详见文中“信托资金投资范围”内容,信托公司在季度末以大类资产投资比例情况进行说明,但无法确定最终资金使用方的名称等相关情况。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次购买的是信托理财产品。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期间,公司将与信托公司保持密切联系,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1、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前身系哈尔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成立于1987年。

法定代表人:刘洋

注册资本:120亿

主营业务: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委员会批准,公司经营本外币业务范围:(一)资金信托;(二)动产信托;(三)不动产信托;(四)有价证券;(五)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等;(六)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七)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八)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九)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十)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十一)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十二)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十三)从事同业拆借;(十四)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为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37.47%)、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32.99%)、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1.54%)及

沈阳安泰达商贸有限公司(8.01%);实际控制人为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

是否为本次交易专设:否

2、受托方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单位:亿元

3、受托方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 2019年12月31日,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276.16亿元,净资产为207.09亿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53.59亿元,净利润为17.55亿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截止2020年6月30日,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274.49亿万元,净资产为208.76亿元。2020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为24.40亿元,净利润为6.61亿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2.66%,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信托产品金额为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2020年6月30日)货币资金的比例为38.27 %,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满足日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

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

(三)会计处理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本金计入资

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或货币资金,实际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或利息收入。具体以审计结果为准。

五、投资风险提示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的影响而无法达到预期收益。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0 年 7 月 1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0 年 7 月 29 日召开了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三星新材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71)。

七、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前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含本次)

单位:人民币万元

特此公告。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9日

● 备查文件

1、《中融-睿融通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信托合同(第3期D3类、封闭式)》;

2、《中融-睿融通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认购(申购)风险申明书(第3期D3类、封闭式)》;

3、《中融-睿融通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信托计划说明书》;

4、《中融-睿融通6号集合资金信托产品20200828批次份额开放完成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