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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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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2020-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217 公司简称:中再资环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上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球经济遭受重创,多项经济指标严重衰退,国内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增加,整体经济负重前行,外部宏观经济环境恶化,公司经营面临巨大压力。一季度,受春节和疫情影响,公司整体开工率远低于近年同期平均水平,在确保员工安全、健康的前提下,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公司所属企业于第二季度有序、全面地复工复产,并积极实施对外捐赠,助力住地抗疫,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报告期内,面对外部经营环境突变,公司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应对经营压力,持续密切关注行业市场变化,一方面,继续聚焦废电回收拆解处理业务,深耕废电回收与拆解处理细分行业,结合废电处理基金补贴标准,在处理基金补贴发放不及时的资金压力下,适时优化处理品种结构,开展非基金业务,运用生产经营动态调整机制,不断调配和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强化经营过程管控,加大废电拆解物的深度精细化处理力度,提高产品附加值,降本增效,夯实基础管理,在二季度全面复工复产后,废电处理业务逐步恢复增长态势。另一方面,挖掘产业园区固体废弃物一体化处置业务板块潜力,发挥废电业务板块和固体废弃物一体化处置业务板块的协同效应,加大回收废弃物再生利用的深加工力度,积极寻求固体废弃物一体化处置业务运营效益的稳定。

报告期,主要受疫情和相关大宗商品价格波动的影响,公司整体经营先抑后扬,和上年同期相比,公司主要经营指标不同程度下滑,废电拆解处理量和固体废弃物一体化处置量下降,大宗拆解物销量下降,销售收入减少,营业收入和利润减少,报告期的整体运营效益未能达到年初预期目标。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整体运营已恢复至疫情前水平,各项工作正在平稳、有序地按计划进行。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18亿元,同比减少2.46亿元;营业成本发生8.38亿元,同比降低2.11亿元;实现利润总额1.94亿元,同比减少0.73亿元;实现净利润1.65亿元,同比减少0.56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4亿元,同比减少0.53亿元。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61.19亿元,较期初增加3.92亿元。其中:流动资产52.84亿元,较期初增加4.03亿元;固定资产5.01亿元,较期初减少0.20亿元;总负债41.39亿元,较期初增加2.37亿元,流动负债31.62亿元,较期初减少2.25亿元;净资产19.80亿元,较期初增加1.5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19.63亿元,较期初增加1.57亿元。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7.63%,较期初降低0.50个百分点。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2020-056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书面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通过《关于调整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实施对外捐赠资金用途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同意公司或下属子公司2020年内累计捐赠不超过100万元,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根据具体情况组织实施,在授权范围内捐款仅限用于本次新冠肺炎疫情、扶贫和助学。

为使公司和下属公司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筑牢企地关系,彰显良好的社会形象,同意将上述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组织实施的对外捐赠款项用途进行调整,增加其他公益性捐赠。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通过《关于为全资孙公司蓝天公司向浙商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全资孙公司浙江蓝天废旧家电回收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天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龙游支行申请办理1年期融资人民币2,000万元,贷款利率以央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与银行商定。公司拟为蓝天公司此笔融资业务提供2,000万元等额的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刘贵彬先生、温宗国先生和伍远超先生共同对该次公司为蓝天公司融资提供担保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孙公司蓝天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57。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2020-057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孙公司蓝天公司融资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蓝天废旧家电回收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天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本次拟为蓝天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250万元人民币。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上述公司拟为蓝天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㈠担保情况介绍

公司全资孙公司蓝天公司拟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龙游支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申请办理1年期融资人民币2,000万元,贷款利率以央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与银行商定。

公司拟为蓝天公司上述融资提供额度为2,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㈡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孙公司蓝天公司向浙商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为蓝天公司拟向浙商银行申请办理1年期融资人民币2,000万元、利率以央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与银行商定事宜,提供2,000万元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本笔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不含少数股东权益)的1.11%,截至2019年12月31日,蓝天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9.32%,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本笔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浙江蓝天废旧家电回收处理有限公司

⒈注册地点:龙游县湖镇新区(沙田湖)沙田湖大道502号

⒉法定代表人:周瑜敏

⒊注册资本:6,400万元

⒋经营范围:再生资源回收(除境外可利用废物及危险废物)、销售;废旧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拆解;废弃线路板的处理;闲置设备调剂。(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⒌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蓝天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⒍被担保人的资产经营状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蓝天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37,960.76万元,总负债为26,312.78万元,净资产为11,647.9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9.32%。蓝天公司2019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9,238.16万元,实现净利润4,259.38万元。

三、拟签署的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此次拟签署的公司为全资下属企业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协议相关主要内容:

㈠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㈡担保类型:借贷

㈢担保期限: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一年。

㈣被担保金额:为蓝天公司担保2,000万元人民币。

四、董事会意见和独立董事意见

㈠公司董事会认为:蓝天公司上述申请融资事项系其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为蓝天公司提供上述融资事项连带保证责任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㈡公司独立董事刘贵彬先生、温宗国先生和伍远超先生共同对上述公司为全资孙公司蓝天公司融资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

对于上述公司拟为蓝天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蓝天公司上述向银行申请贷款是其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为蓝天公司上述事宜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能有效促成下属企业实现融资,满足其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总体发展要求,风险可控,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不会对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造成不利影响和损失;同意公司为蓝天公司上述融资提供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公司之外的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余额为5.125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2019年度)经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不含少数股东权益)的28.38%,均为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除上述为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对下属公司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㈠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㈡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全资孙公司蓝天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