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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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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A.经营情况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各方共同努力,竭力降低新冠肺炎疫情对公司的影响,严格按照公司内控管理体系,积极推进对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合规性管理。

报告期内,因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部分项目收入成本核算方式发生变化,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2,496.81万元,其中,全资子公司中船九院实现营业收入59,127.24万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比例为94.61%。面对上半年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实际,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船九院积极克服各种难处,采用多元化方式加强与客户的联系,难中有为,签订新增合同233,979.10万元。主要包括西昌钒钛产业园区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钒钛产业园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普陀水街旅游综合开发项目设计、采购及施工(EPC)总承包项目、云县滇西南高原特农产品精深加工及冷链物流一体化综合产业园项目,同时,中船九院积极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为相关领域输出系统集成、成套装备、节能环保和内装工程应用技术,全力构建“智能工厂数字化平台”,为智能化船厂规划设计和全过程运维服务提供专业支撑。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船华海实现营业收入2,163.39万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比例为3.46%,主要承接了芜湖船厂艉跳板装置、广船艉直跳板等滚装项目和增补项目,并积极推进了《绑扎系统国产化研制》科研项目的验收工作。

B.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分析

单位:人民币/元

其他情况说明:

(1)工程总承包产品收入减少主要原因为a、公司本期执行新收入准则,导致部分项目收入成本核算方式发生变化;b、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部分项目开工较晚,完成的工作量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导致确认的收入减少。

(2)工程设计、勘察、咨询和监理产品毛利率上升主要是本期承接部分项目毛利较高所致。

(3)船舶配件产品毛利率上升主要原因为以前年度遗留的亏损船配项目大部分已于去年完工。

2.主营业务成本分析

单位:人民币/元

其他情况说明:

(1)本期工程设计、勘察、咨询和监理产品中人工成本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主要原因是子公司中船九院受疫情影响享受部分社保减免的优惠政策,导致人工成本有所下降。

(2)本期工程总承包产品中工程材料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原因是子公司中船九院下属船鑫公司承接业务并进行建造,本期大量采购工程材料所致。

(3)本期工程总承包产品中分包费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主要原因是子公司中船九院本期执行新收入准则后,部分项目核算方式发生改变导致分包费用同比减少。

(4)本期工程设计、勘察、咨询和监理产品中制图材料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主要原因是子公司中船九院本期新项目较多且大多处于前期设计阶段、发生的制图材料的费用相对较少。

3.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18,708.53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30.74%;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 2,189.08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 3.50%。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8,617.64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36.69%;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 0 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 0%。

C.建筑行业经营性分析

1.报告期内,竣工验收/完工项目情况

2.报告期内,在建项目情况

3.在建重大项目情况

4.报告期内,新承接的项目情况统计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1)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2) 对2020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合同变更,公司采用简化处理方法,对所有合同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采用该简化方法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072 证券简称:中船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0-025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8月17日发出。公司全体董事以书面表决方式行使表决权,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营业收入为624,968,108.76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61,887.25元。

二、审议通过《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0年1-6月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0年1-6月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72 证券简称:中船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0-026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8月17日发出。公司全体监事以书面表决方式行使表决权,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0年1-6月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9日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2020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125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20,894,226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58元,共计募集资金1,641,743,589.08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1,506,841.01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620,236,748.07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于2016年11月2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独立财务费用7,000,000.0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613,236,748.0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XYZH/2016BJA60484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567,490,698.71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8,548,476.97元;2020年1-6月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0元,2020年1-6月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包括委贷贷款利息收益,下同)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874,157.68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567,490,698.71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5,422,634.65元。

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71,168,684.01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于2016年11月27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外高桥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全资子公司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九院)、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普陀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淮海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外高桥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孙公司常熟中船梅李城乡一体化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熟梅李)、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全资子公司中船九院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孙公司常熟梅李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6年12月30日,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中船九院自2015年11月24日至2016年12月16日为募投项目实际投入的自筹资金793,138,992.36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中船九院实际已使用募集资金450,000,000.0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常熟梅李城乡一体化项目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为30,000.00万元,2020年1-6月,常熟梅李项目投入募集资金0.00万元;截至期末,常熟梅李城乡一体化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合计金额为25,425.46万元。

截至目前,受相关土地政策变更的影响,常熟梅李城乡一体化项目处于停滞状态,公司正在与相关各方就该项目进行沟通,项目是否能继续推动尚无法确定;后续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为构建公司设计研发中心大楼,项目建成后,可以满足中船九

院设计研发业务发展的需求,为组建大师工作室、博士工作站和重点科研项目研究室提供良好的环境,科研生产场所将有所增加,不直接形成效益。

舱室内装环境及关键技术研究项目将发挥中船九院在非标设备设计、舱室装潢等方面技术优势,通过对XXXX 舱室内装环境及关键技术研究,为XXXX 实船建造积累设计理论知识,综合考虑舱室环境影响因素,运用系统化、专业化方法开展研究,提供技术储备和人才集聚,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情况。

用于补充中船九院流动资金,为中船九院开展日常经营业务,改善债务结构,减少财

务风险,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目前,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1-6月

编制单位: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截至2020年6月30日,宁波奉化安置房项目累计实现效益8,124.37万元;常熟梅李城乡一体化项目累计实现效益5,365.96万元。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072 公司简称:中船科技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未出席董事情况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上半年,公司紧紧围绕疫情防控、安全环保、调结构、控成本、提效益等重点工作,务实苦干,战危机、寻新机,激活企业内部活力,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上半年公司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与生产经营并重

上半年,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范围内爆发对国内外正常社会经济活动造成较大程度影响。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公司坚持做好组织队伍、防疫物资、宣传疏导“三保障”,出入把关、分类隔离、全面消杀“三充分”。公司对职工进行了全面的抗体检测,为职工定期发放防疫物资,组织职工积极参与国家抗疫爱心捐款、社区防疫等防疫抗疫工作。科学调整班次,精细组织管理,努力降低防疫对生产的影响,保证了生产连续稳定。固定化有效防疫措施,实现常态化防疫与生产经营两不误。

2、强化安全环保保障,确保安全生产和清洁生产

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建设,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修订突发安全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新冠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为安全工作提供体系制度支撑。增加科技投入,在主要生产厂所配置视频监控,并将现场视频信号和消防报警信号全部引入调度中心。积极创建河南省绿色工厂,5.3Mv光伏发电项目,累计发电350万度,累计节约电费50多万元,完成原丝低氮燃烧器改造等环保项目,对环保设备进行了全面维护。加强对下属单位进行安全、环保、防疫检查督导,并组织多场应急演练。坚持“安全环保为前提”理念,严格对照ESO14001和OHS18001环保、安全管理体系要求,时刻保持安全环保红线意识,确保安全生产和清洁生产。

3、全力做好营销工作,应对市场冲击

新冠疫情爆发以来,全球经济衰退,需求萎缩,对公司国内外市场带来较大冲击。公司调整销售策略,对客户进行分类管理,深入市场,研究客户差异化需求,采取一户一策针对销售,个性化服务。调整销售机构,优化市场营销、售后服务绩效考核细则。坚持 “与客户共同成长”的理念,重视客户反馈,提高服务质量,构建生态型上下游合作关系,努力实现共赢。

4、深化改革创新,聚焦质量效益,全面提质增效

开展“五降一增”工程,通过采购、设备、能源、质量控制、费用控制降成本,开发高端产品增产增效。强化成本控制,开展节能降耗,推广永磁电机、高效水泵,严格回收复用工作。在研发领域,探索项目跟投、利润分成等模式,充分调动技术人员、管理骨干创造性、积极性。持续推进智能工厂建设,把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应用向更多岗位延伸。开展内外对标管理,对外以行业最高标准为标杆,找差距,补短板,着力差异化产品开发、运营成本管控等方面对标,对内结合自身实际以产量、质量、消耗、主要工作等要素与历史最好、同工序最好值对标总结,力求新突破,全面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上半年原丝优等品率由去年99.84%提升至99.91%,浸胶布优等品率由去年同期99.48%提升至99.57%。

5、加大研发力度,坚持向差异化、高端化迈进

完善科技创新激励机制,围绕市场开发适销对路、市场紧缺和高端产品。完成低粘度尼龙66树脂EPR22、耐高温短纤专用尼龙66树脂TCPF2701等产品的开发并投放市场。成立“尼龙66差异化切片纺工业丝应用推进专项工作组”,充分发挥技术优势,研制出特殊用途的尼龙66超细旦丝,同时人造丝帘布、DB(单兵携行具用丝)、超高强尼龙66工业丝、高强色丝、阻燃丝、芳纶胎圈等项目稳步推进。通过持续的研发,公司产品种类不断丰富,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

6、狠抓项目建设,积蓄发展后劲

河南神马锦纶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锦纶6民用丝项目一期工程一一年产4万吨纺丝项目已于2020年3月建成投产。中平神马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尼龙66切片项目,整体工程完成,正在进行机械调试,预计9月具备开车条件。河南平煤神马尼龙材料(遂平)有限公司年产2.5万吨BOPA薄膜项目,项目备案、安评、环评、节能评价等前期手续已完成;土地完成摘牌;完成主要配套生产线的设备招标,签订供货合同,计划于2021年底前建成投产。河南平煤神马聚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万吨PC项目,项目备案、安评、环评、节能评价等前期手续已完成;土地完成摘牌;完成主要配套生产线技术和设备合同,设备正在制作过程中,计划于2021年底前建成投产。

7、推进资产重组,完善产业链条

公司拟向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债券方式购买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持有的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84,870.00万股股权,占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总股本的37.72%,同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及可转债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00,000.00万元。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将整合尼龙66盐及中间体业务,拓宽了业务领域,实现产业链向上游的延伸与完善,构建完整的尼龙66产业链,有助于降低采购和生产成本,提升运营效率,提高盈利能力,减少关联交易,发挥协同效应,实现优势互补。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已于2020年8月19日召开2020年第33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无条件通过。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正式核准文件,待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相关核准文件后,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工作。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1-6月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增加/(减少)):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乔思怀 乔思怀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0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10 股票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50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8月14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0年8月27日在公司东配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8人,公司董事宋国民先生委托董事段文亮先生代为出席本次会议并表决,公司3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李宏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董超先生、赵静女士、赵海鹏先生对本项议案表示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更换公司部分董事的议案。

根据工作需要,经控股股东推荐,提名王贺甫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宋国民先生因年龄原因不再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职务;提名尚贤女士、武俊安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超先生、赵静女士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已达六年,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规定,董超先生、赵静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

王贺甫先生、尚贤女士、武俊安先生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的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对宋国民先生、董超先生、赵静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董超先生、赵静女士、赵海鹏先生对本项议案表示同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临2020-05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

附:简历

李宏斌先生,1966年生,研究生学历,工程师,历任平煤天宏焦化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平煤神马蓝天化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尼龙材料遂平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现任平煤神马远东化工公司董事长。

王贺甫先生,1969年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师、政工师,历任神马集团副科级秘书、副处级组织员、办公室副主任、神马实业总办(党办)主任,现任神马股份工会主席、综合处(政工处)处长,神马股份监事。

尚贤女士,1970年生,一级律师(正高),华东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硕士,民进河南省委监督委员会委员,民进省直六支部主委,郑州市第十三届政协委员、郑州市第十四届政协常委,二七区监委特约监督员,郑州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河南有章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曾任神马股份第六届、第七届董事会和新乡化纤第六届、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新乡化纤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武俊安先生,1967年生,大学学历,审计专业毕业,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注册税务师。多次被河南省财政厅评为“河南省先进会计工作者”,曾代表河南省参选国家财政部举行的“首届企业十大总会计师”评选,曾被河南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省财政厅联合评为首届“河南省会计领军人才”。曾任河南中信审计事务所审计部及资产评估部主任、总会计师,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现任河南瑞贝卡(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信息化总监、副总裁。

证券代码:600810 证券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1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9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9月16日 10点 00分

召开地点:公司北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9月16日

至2020年9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2020年8月29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00、1.01、2.00、2.01、2.02

三、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股东类别:A股股东

2、登记方式: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和股票交易交割单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附后)、法人股东账户卡和股票交易交割单到公司办理登记。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股票交易交割单到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个人股东身份证的复印件、个人股东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附后)。

外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时间:2020年9月14日一2020年9月15日

上午8:30一一11:30 下午3:30一一6:00

4、登记地点:公司北大门(平顶山市建设路中段63号)

六、其他事项

联系人:范维 陈立伟

联系电话:0375一3921231

传真:0375一3921500

邮编:467000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9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0810 股票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52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十届八次监事会于2020年8月27日在公司东配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3人,监事会主席张金常先生委托监事姚晓东先生代为主持本次会议并表决,监事魏伟先生委托监事王贺甫先生代为出席本次会议并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更换公司部分监事的议案。

根据工作需要,经控股股东和公司职代会推荐,拟提名刘宏伟先生、王永红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其中王永红女士为公司职工监事,魏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职务,王贺甫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监事职务。

刘宏伟先生、王永红女士担任公司监事职务的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监事会对魏伟先生、王贺甫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7日

附:简历

刘宏伟先生,1966年生,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平煤天安香山矿总会计师、平煤蓝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总经理、平煤神马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河南平煤国能锂电公司董事长,现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审计部部长。

王永红女士,1971年生,本科学历,助理政工师,历任神马股份帘子布公司原丝二厂工会主席、党总支书记、捻织二厂党总支书记,现任神马股份帘子布公司工会主席。

证券代码:600810 股票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53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上半年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化工》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0年上半年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

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以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810 公司简称:神马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