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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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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330 公司简称:天通股份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公司坚持材料+装备双轮驱动,互为支撑,协同创新的战略发展格局。紧紧围绕磁性材料、晶体材料(蓝宝石、压电晶体)、高端装备等业务,不断加大技术研发和产品应用开发的投入。通过加强核心客户战略、以技术创新为先导、产品结构调整为根本,持续推进精益管理,提升公司运营管理效率。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0,886万元,同比上升19.3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168万元,同比增长83.6%。

1、电子材料与部品基本稳定

2020年以来,紧紧围绕公司战略目标,持续优化磁性材料与部品、蓝宝石晶体材料及压电晶体材料等业务的经营管理能力,在市场拓展、产能扩增、管理优化等方面采取多项举措并取得实质性成效。报告期内公司磁性材料业务,在经过多年研发投入、产线自动化改造以及新技术应用后,产线生产效率提高明显,产品结构调整加快,毛利逐步上升,效益开始显现。

蓝宝石晶体团队不断提升蓝宝石长晶技术的核心竞争力,加速400-600公斤级蓝宝石晶体的量产进程。LED用蓝宝石衬底方面,持续优化工艺,降低成本,在进行自动化和智能化改造的同时,根据市场需求稳定产能规模。此外,通过实施市场多元化的策略,拓展了新的应用领域,蓝宝石在高端智能手表表镜、智能移动终端盖板、工业医疗设备盖板和大尺寸视窗类等产品市场有了新的增长。

公司压电晶体产业已经形成4英寸、6英寸LT、LN各种轴向晶片的量产能力,产品质量获得国内外客户认证。在晶片黑化、抛光等关键技术上,已经获得相关发明专利,技术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公司已成为国内市场主要的压电晶体供应商,并积极开拓日本、韩国市场,已通过了部分国外厂商的产品认证。公司将积极把握声表滤波器国产化和5G时代的新机遇,进一步做强压电晶体材料产业,用三至五年的时间逐步成长为国际主流压电晶圆供应商。

2、高端专用装备不断突破,业绩逆势增长

2020年以来公司坚持围绕粉体材料、晶体材料、显示面板三大行业专用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的同时,重点发展半导体硅片设备、柔性面板设备的研发。通过与国内龙头企业的协同开发与深度合作,硅片成套加工设备与AMOLED模组绑定设备产业化应用取得实质性突破。

粉末成型行业:公司逐步完善机械式压机的各项功能指标,设备技术水平已成为国内该行业龙头,依靠公司技术及品牌优势,积极开拓国际市场,目前已成为国内5G陶瓷滤波器知名厂商的供应商。周边磨床设备主要应用于刀具行业,适应各种类型的刀具磨削,该设备的技术水平仅次于国际龙头企业,国内市场占有率位居前列,并出口多个国家。粉体材料烧结设备在磁性材料、陶瓷材料等细分市场占据优势地位。粉体材料专用的成型压机、周边磨床、烧结设备在磁性材料、陶瓷材料、粉末冶金、硬质合金、锂电池行业的订单饱满,市场持续突破、增长稳定。

晶体材料行业:公司不断投入研发对产品进行功能和性能升级,通过大规格及大尺寸硅单晶炉子开发,LT/LN及半导体晶体生长炉的开发,工艺实验室的建设和使用,新技术采用和验证,使得设备的自动化控制程度更高,实现硅晶体生长高效率、低能耗的领先技术优势。针对晶体材料切磨抛关键技术攻关,开发出技术指标达到国内、国际领先的切磨抛及相关自动化设备,实现大尺寸衬底的超光滑表面加工,并且得到了全球大型太阳能单晶硅制造商后段切磨抛设备的独家订单。半导体行业的12吋单晶生长设备在研发验证中。

显示面板行业:公司积极进行AMOLED模组工艺设备的研发,目前COF/COP,FOF/FOP 绑定设备已成功量产并获得行业重要客户订单。

受益于新材料、新能源、新型显示和半导体等行业景气度的持续提升,依托于自身研发创新能力的不断提高,公司专业装备业务继续保持快速增长。

3、长期股权投资收益突显

报告期内,公司减持了部分博创科技股份,实现投资收益12,002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持有博创科技及亚光科技的市值合计为175,498万元。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330 证券简称:天通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47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四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7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举行,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其中现场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上午10点整在海宁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潘建清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0-049号“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0-050号“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O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330 证券简称:天通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48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四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7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在海宁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桂宝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其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О二О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330 证券简称:天通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49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要求,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2020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429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采用代销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1,653,042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1.01元,共计募集资金1,999,999,992.42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会计师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953,259,848.9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64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0年上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000,662,663.75元(含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981,866,038.54元),2020年上半年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999,954.36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999,713,063.07元(含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981,866,038.54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6,453,214.09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子公司天通银厦新材料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2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市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及子公司天通银厦新材料有限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 本公司承诺用募集资金建设的项目为:智能移动终端应用大尺寸蓝宝石晶片投资项目,并分前端晶体生长和后端晶片加工分别在宁夏银川和浙江海宁实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本公司2015年4月18日六届八次董事会议和2015年6月15日六届十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2015年度合计使用6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分别于2016年4月12日与2016年6月7日全部归还上述募集资金。

根据本公司2016年4月18日六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和2016年6月24日六届十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2016年度合计使用8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分别于2017年4月10日与2017年5月3日全部归还上述募集资金。

根据本公司2017年4月24日六届三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和2017年5月8日七届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2017年度合计使用9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分别于2018年4月12日与2018年4月20日全部归还上述募集资金。

根据本公司2018年4月19日七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和2018年4月25日七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2018年度合计使用9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分别于2019年3月27日与2019年4月11日全部归还上述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2019年4月8日七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和2019年4月22日七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合计使用9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公司于2020年3月6日全部归还上述募集资金。

3. 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有关情况

2017年4月14日,根据公司六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的议案》,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市场前景及实际建设情况,经过研究论证,公司暂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移动终端应用大尺寸蓝宝石晶片项目(海宁)”的建设期至2017年末。本议案已经公司2017年5月8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8年4月19日,根据公司七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的议案》,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市场前景及实际建设情况,经过研究论证,公司暂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移动终端应用大尺寸蓝宝石晶片项目(海宁)”的建设期至2019年末。本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5月11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 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3月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移动终端应用大尺寸蓝宝石晶片项目(海宁)和年产70万片新型压电晶片项目,对年产2亿只移动终端和汽车电子领域用无线充电磁心项目进行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共计98,186.6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17年4月14日,公司六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原计划投资 “智能移动终端应用大尺寸蓝宝石晶片项目”的募集资金4.34亿元变更为投向“年产70万片新型压电晶片项目”和“年产2亿只智能移动终端和汽车电子领域用无线充电磁心项目”。本议案已经公司2017年5月8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O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1-6月

编制单位: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 智能移动终端应用大尺寸蓝宝石晶体项目收益未达预期,主要系蓝宝石智能终端及穿戴视窗类产品的市场需求没有达到发展预期;

[注2]: 根据2017年召开的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对部分投资项目及投资金额进行了调整;

[注3]: 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承诺投资金额合计为200,000.00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进行了调整;

[注4]: 根据公司2020年3月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终止募集资金对智能移动终端应用大尺寸蓝宝石晶片项目(海宁)及年产70万片新型压电晶片项目的投入。截至2020年6月末,智能移动终端应用大尺寸蓝宝石晶片项目(海宁)预计可达到年产300万片晶片加工产能;年产70万片新型压电晶片项目,预计可达到6英寸年产20万片产能(折合4英寸48万片产能);

[注5]:年产2亿只移动终端和汽车电子领域用无线充电磁心项目收益未达预期,主要系该项目于2020年2月建设完成,2017年至2019年仅实现少部分投产,故累计实现收益未能达到预期;

[注6]:年产70万片新型压电晶片项目收益未达预期,主要系受国内压电晶片产品需求不足;国外器件厂家开发认证周期长,压电晶片产品尚未能批量进入国际市场。公司相应的投入和产出未能达到预期,根据公司2020年3月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70万片新型压电晶片项目;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0年1-6月

编制单位: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7]: 年产2亿只移动终端和汽车电子领域用无线充电磁心项目收益未达预期,主要系该项目于2020年2月建设完成,2017年至2019年仅实现少部分投产,故累计实现收益未能达到预期;

[注8]: 年产70万片新型压电晶片项目收益未达预期,主要系受国内压电晶片产品需求不足;国外器件厂家开发认证周期长,压电晶片产品尚未能批量进入国际市场。公司相应的投入和产出未能达到预期,根据公司2020年3月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70万片新型压电晶片项目;

证券代码:600330 股票简称:天通股份 编号:临2020-050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前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八届四次董事会和八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020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的八届四次董事会及八届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 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1、变更原因:财政部于 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了新收入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2020年1月1日。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及其相关规定,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2017年发布的新收入准则。本次执行的新收入准则主要内容如下: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新收入准则要求采用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来规范所有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并且就“在某一时段内”还是“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提供具体指引。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新收入准则打破商品和劳务的界限,要求企业在履行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新收入准则要求企业与同一客户(或该客户的关联方)同时订立或在相近时间内先后订立的两份或多份合同,且满足“一揽子交易”等条件时,应当合并为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4)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

新收入准则要求企业在合同开始日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进而在履行各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相应的收入。

(5)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新收入准则对区分总额和净额确认收入、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售后回购、无需退还的初始费等特定交易(或事项)给出了明确的指引,有助于更好的指导实务操作,从而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当期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系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准则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四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八届四次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О二О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330 证券简称:天通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51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天通高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通高新”)之一致行动人杜海利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4,520,1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6%;本次解除质押3,000,000股后,杜海利女士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含本次)为13,0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的53.02%,占公司总股本的1.30%。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57,598,1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85%。本次解除质押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含本次)为184,552,000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的71.64%,占公司总股本的18.52%。

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接到控股股东天通高新之一致行动人杜海利女士关于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2020年8月27日,杜海利女士将其原质押给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的无限售流通股3,000,000股股份办理完成了质押解除手续,具体如下:

杜海利女士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不再用于后续质押。

二、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天通高新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已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为184,552,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71.64%,占公司总股本的18.52%,具体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二Ο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