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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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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360 公司简称:华微电子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受中美贸易摩擦等外部不确定性因素影响,加速了半导体芯片国产化进程。公司紧紧抓住国产化替代契机,以产业政策为指导,充分发挥自身产品、技术优势,持续推进“产品结构、客户结构、市场结构”调整。同时,加大产品研发投入,加快产品市场推广力度,实现了公司产品在中高端市场的规模化应用。同时,公司充分发挥功率半导体器件设计研发、芯片制造、封装测试为一体的IDM企业技术研发优势,积极布局第三代半导体,加速产品转型以及向战略性新兴领域的拓展的速度,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升盈利能力以及主营业务增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03,346,536.71元,同比增长10.7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532,400.35元,同比下降48.63%。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推进职能整合优化工作,垂直整合芯片制造资源,打造芯片制造平台、核心产品工艺技术平台,调整产品结构、优化生产周期、提高产能效率和提升市场交付能力。核心产品分为四大主类,以IGBT(绝缘栅双极晶体管)、MOSFET(场效应晶体管)、BJT(双极晶体管)为主的全控型功率器件;以Thyristor(晶体闸流管)为主的半控型功率器件;以Schottky(肖特基二极管)、FRD(快恢复二极管)为主的不可控型功率二极管器件;以及IPM(功率模块)。产品种类基本覆盖了功率半导体器件的全部范围,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光伏、变频、工业控制、消费类电子等领域,在深度挖潜半导体功率器件开发的同时,公司产品结构调整进展迅速,在上半年推出了TVS(瞬态抑制二极管)、Zener(齐纳二极管)、TSS(半导体放电管)等半导体保护器件。推进全员降本增效,积极挖潜增效空间,通过工艺优化、设备自主调试、备品备件国产化替代、能效管控等手段,增加利润空间;通过远程办公,使公司物流、人员、财务、市场信息等讯息能快速、准确地传输,数据在各业务系统之间高度共享,优化企业资源,提升业务流程效率,降低企业运营成本;严控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融资费用支出,持续加大研发资金投入,支持公司产品研发快速推进,不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优势,实现可持续发展。

公司通过加快数字化、信息化建设,不断完善ERP、MES、BPM管理,有效提高生产、经营、管理效率。通过PLM系统落地,加强项目、工艺、BOM管理,提高开发速度,实现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大力推动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发展,完善企业信息化环境下新型能力,加快企业数字化转型进程,确保公司经营活动有效实施。

2020年下半年,公司将继续稳步开拓国内外市场,通过新产品,新领域的市场拓展,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和利润的增长。同时,通过多元化产品系列平台的合理搭配,有效提升产能利用率,进一步降低产品成本,努力提升公司经营业绩,确保公司平稳发展,切实保障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努力回报股东对公司发展给予的支持。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7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 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自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0-040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8月21日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分别以送达、发送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在公司本部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2020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2020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0-041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0年8月21日分别以发送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0年8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审核意见如下:

1、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0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2020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0-042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编制了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801号文核准,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以2019年4月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公司股本751,324,0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本次配售股票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2,947,304股,发行价格为每股3.9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30,494,485.6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9,545,528.8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0,948,956.78元。截至2019年4月15日,承销商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因原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成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将逐渐终止保荐业务,公司配股发行项目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接)将投资者缴纳的出资额人民币830,494,485.60元,扣除了公司需支付给其的部分保荐承销费用(含税)16,609,889.71元之后的余额人民币813,884,595.89元存入公司中国农业银行吉林市大东支行开设的账号为07261001040025126的人民币账户中。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众会字(2019)第360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余额183,795,637.55元,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02年6月2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201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13年5月17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修订、完善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19年4月29日,公司及原保荐机构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大东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自协议签署之后,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履行了相关职责。

2020年4月24日,公司及现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大东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配股发行项目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继续完成持续督导工作。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报告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9年5月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7,234.36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7,234.36万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众会字(2019)第3604号】;原保荐机构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1、2019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1)公司于2019年6月18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行签订协议购买了“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产品”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3.50%-3.57%。2019年9月19日上述理财产品到期,收回本金200,000,000.00元,获得理财收益1,809,041.10元。

(2)公司于2019年6月19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大东支行签订协议购买了“中国农业银行‘汇利丰’2019年第5136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3.55%-3.60%。2019年9月20日上述理财产品到期,收回本金150,000,000.00元,获得理财收益1,375,890.41元。

2、2019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1)公司于2019年10月16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大东支行签订协议购买的“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62天”人民币理财产品”为保本保证收益型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2.90%。2019年12月18日上述理财产品到期,收回本金150,000,000.00元,获得理财收益738,904.11元。

(2)公司于2019年10月16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行签订协议购买的“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3.50%-3.574%。2019年12月30日上述理财产品到期,收回本金200,000,000.00元,获得理财收益1,438,356.16元。

上述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与预期收益不存在重大差异,本金及收益均已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9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