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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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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799 公司简称:华友钴业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与公司两大主导产品相关的手机和新能源汽车市场消费大幅缩减,全球经济的、产业的、市场的不确定性、不稳定性因素大量增加。面对复杂多变的经营环境,公司迎难而上,围绕“拓市场、稳经营、重研发、强保障”的经营思路,坚持“四个不变、三个不能”的工作要求,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生产经营,危中寻机,化危为机,在市场环境的变化中提高经营能力,实现了经济效益指标的同比逆势增长,呈现了良好的经营局面和增长态势。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主要完成以下工作:

1、生产经营稳定,实现逆势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年度经营目标和月度经营计划,贯彻“拓市场、稳经营”的经营理念,聚焦主流市场、主流客户、主流产品,加强生产组织,优化资源配置,实现了主导产品产销增长、质量提高、成本下降。报告期内,公司资源板块发挥矿冶一体化经营优势,落实产线满负荷的生产要求,共生产电积铜42,704吨,同比增长49.54%。有色板块围绕“发挥更大作用、实现更大突破”的目标,落实“做足产能、做足加工”的要求,扩大受托加工业务,持续保持较高的生产负荷, 报告期内共生产钴产品13,510吨(含受托加工业务),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销售钴产品10,360吨,同比有所下降(因部分市场需求转为受托加工业务)。报告期内,公司新能源板块继续深入研判市场趋势、务实推进前期的战略布局,抓住欧洲新能源汽车大幅增长的市场机会,不断实现产品高端化、市场全球化,共生产前驱体13,004吨,同比增长95.47%;销售前驱体12,745吨,同比增长87.92%,其中不包括合资公司的直接出口海外产品6578吨,同比增长215.64%。在国内市场受疫情较大影响的情况下,公司产能利用率依旧保持较高水平。与此同时,公司与POSCO及其关联企业在2019年签订供货MOU的基础上,今年3月签订了合计约 9 万吨的长期供货合同。面向海外市场的同时,公司的技术开发资源向中国国内最优秀的三元正极材料客户集聚,上半年多种新品逐步完成认证开始量产并持续增量,助力国内直接正极客户提升其在全球知名新能源终端汽车厂商的市场竞争力和市场份额,扩充公司自身前驱体产品在海外新能源汽车的市场通道并保持份额增长。

2、项目有序推进,稳步拓展空间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产业集聚、企业集群、一体化、基地化的发展模式,整合资源、集聚力量,有序推进重大项目建设。资源板块的印尼区华越湿法项目今年3月正式开工建设,受疫情冲击,设计、采购、施工等有不同程度延期,公司实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建设进度,项目建设处于有序推进之中;非洲区MIKAS湿法三期扩建改造项目稳步推进。新能源板块的华金项目二期、新大试研发线、喷雾试验线,有色板块的钴合金扩产项目等一批新建、技改项目基本建成,进入调试或投入使用;锂电池回收料预处理、衢州科创中心、桐乡总部中心研究院等项目正在抓紧建设。华海新能源项目产品产线认证工作基本完成,进入大规模批量供货;受新冠疫情冲击,华金项目、华浦项目、乐友项目、浦华项目的产线认证、4M变更工作受到不同程度影响,华浦项目、华金项目预计明年上半年完成,浦华、乐友项目预计今年下半年完成。7月中旬,子公司衢州华友3万吨(金属量)高纯三元动力电池级硫酸镍项目正式开工建设,项目的建成对公司打造锂电材料一体化产业链具有重要意义。报告期内公司还启动了年产5万吨高镍型动力电池用三元前驱体材料,印尼区年产4.5万吨高冰镍等项目前期工作。

3、坚持创新驱动,加快技术进步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围绕产品领先、成本领先的竞争战略,聚焦主流市场、主流客户、主流产品,进行新工艺研究、新装备应用、新产品开发,实现了一批创新成果的突破。公司联合中南大学、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共同完成的“新型钴系锂电材料绿色制造关键技术及应用”项目,于今年7月荣获2019 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公司主导制定的《电池级硫酸钴溶液》等11项团体标准发布;“一种低硫小粒径镍钴锰氢氧化物的制备方法”等获得2019年度浙江省专利金奖;“一种大粒径高密度球形四氧化三钴的制备方法”发明专利产业化示范项目获得衢州市科技局组织专家的验收通过。公司召开了首届科技创新大会,表彰了科技贡献者,启动了“330科研计划”,对公司的科技创新进行了系统性、全局性和长远性的规划部署。报告期内,新能源板块研发的单晶、NCM等多个三元前驱体新产品进入客户认证或批量供货,三元前驱体喷雾技术产业化研发进入调试阶段,与东南数字经济发展研究院展开合作,打造锂电材料智能工厂。有色板块实现高振实密度掺杂小颗粒的技术突破,同等粒度振实密度行业领先;制定4.47-4.48V、4.5V高电压产品开发的路径和方向。资源板块加快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提高装置自动化和生产信息化水平,取得了稳定生产、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的效果,推动矿冶一体化转型升级。

4、加强三基建设,推动管理变革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基层建设、基础管理、基本功提升,三基建设落地展开。在疫情防控方面,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病毒,公司把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摆在首要位置,严防严控、联防联控,持续推进疫情防控,防疫的体系化、制度化、规范化得到了地方政府和兄弟企业的好评。在安全环保方面,召开了公司安全环保大会,始终把“安全环保大于天”作为公司经营的底线和红线,进一步强化安全环保意识,加强安环工作组织保障。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动薪酬结构改革,完善公司薪酬体系,健全员工激励机制;召开公司干部大会,发布《华友干部管理纲要》,进一步加强公司干部管理体系建设;启动华友“铁军计划”,培养华友奋斗者预备队。与此同时,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向医疗机构、红十字会、印尼政府、刚果(金)政府等,捐献口罩、护目镜、防护服、消毒液等各类防疫物资和防疫资金近300万元,并组织员工进行爱心捐款,彰显了华友人的爱心奉献和责任担当。公司进一步加强负责任钴供应链尽责管理,积极参与建设行业解决方案,暂停目前仍未有国际统一标准来自刚果(金)的钴手采矿进入公司生产,并进一步强化对公司完整钴供应链尽责管理的第三方审计,持续推进行业与公司整体供应链的透明、尽责。

5、深化产融结合,助力转型升级

报告期内,公司抓住资本市场的窗口期,完成发行股份购买华友衢州少数股权资产重组项目,并以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建设“年产3万吨高纯三元动力电池级硫酸镍项目”。该项目完成后,公司资产结构进一步优化,在资本市场树立了良好形象,为银行融资、业务开拓等积累了积极因素。5月,为了抓住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产业的历史性发展机遇,公司发布新一轮定增预案,计划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募集资金不超过62.5亿元,建设年产4.5万吨高冰镍、年产5万吨高镍型动力电池三元前驱体材料等项目,为公司实现“成为全球新能源锂电材料行业领导者”这一战略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华友钴业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20-072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8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8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陈雪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详见公司2020-074号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20-073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8月2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8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忠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20-074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1.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贵会证监许可〔2016〕2581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7,486,632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1.86元,共计募集资金183,152.41万元,坐扣部分承销和保荐费用3,193.59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79,958.82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1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643.75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79,315.0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495号)。

2. 2020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经贵会《关于核准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向芜湖信达新能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9号)核准,(1)本公司向芜湖信达新能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信达新能)发行34,110,169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3.60元,购买其持有的衢州华友钴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友衢州)15.68%股权。上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14号);(2)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8,479,886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8.09元,共计募集资金80,000.00万元,坐扣承销费572.00万元(含税,其中不含税承销费为539.62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79,428.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承销费、律师费、审计验资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不含税发行费用1,345.0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8,115.3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8号)。

(二) 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1.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净额179,315.07万元及累计收到的现金管理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769.87万元,已全部使用完毕,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 2020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余额为78,264.21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48.87万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4,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4,264.21万元,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2020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

三、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一)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刚果(金)PE527铜钴矿权区分为鲁苏西和鲁库尼两个矿段,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实际,优先安排开发含钴资源较为丰富的鲁苏西矿段,而主要为铜资源的鲁库尼矿段将延后开发。钴镍新材料研究院建设项目系公司根据“两新三化”的战略发展规划,为了更好的适应公司近两年的高速发展及产业布局,需要增加部分研发装备资产及研发场地面积。MIKAS公司扩建15,000吨电积铜、9,000吨粗制氢氧化钴项目则是利用低成本铜钴湿法冶炼技术优势和高品位的铜钴精矿资源优势,形成较强的综合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公司对全球市场中钴金属控制力,同时为国内市场对铜、钴金属的持续需求提供保障。鉴于此,公司将刚果(金)PE527铜钴矿权区收购及开发项目承诺的部分投资额66,237.76万元,调整为用于增加钴镍新材料研究院建设项目募集资金14,389.21万元和新增MIKAS公司扩建15,000吨电积铜、9,000吨粗制氢氧化钴项目募集资金51,848.55万元,调整部分涉及金额占募集资金总额的36.94%。上述变更事项经公司2018年3月12日四届十一次董事会和四届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也履行了公开信息披露义务。公司2018年3月28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批准上述变更事项。

(二) 2020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存在变更情况。

四、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一)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公司钴镍新材料研究院建设项目承诺投资总额28,739.25万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该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25,671.78万元,与承诺投资差异3,067.47万元,主要系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总额小于承诺投资总额所致,本公司拟使用自用资金继续投入该项目。

(二) 2020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1. 本公司年产3万吨(金属量)高纯三元动力电池级硫酸镍项目承诺投资总额78,000.00万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该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0.00万元,与承诺投资差异78,000.00万元,系该项目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所致。

2. 本公司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本次交易相关税费承诺投资总额2,000.00万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该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1,884.66万元,与承诺投资差异115.34万元,主要系中介机构费用相应的进项税差异。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3、附件4。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钴镍新材料研究院建设项目的实施,系为应对公司不断增长的研发需求,为企业在未来的发展中始终保持技术领先奠定良好的基础,为实现企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保障,因此较难单独核算效益。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2020年发行股份购买华友衢州15.68%股权

(一) 资产权属变更情况

2020年2月13日,华友衢州已办理工商变更手续,信达新能持有的华友衢州15.68%股权已过户至本公司名下,华友衢州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 华友衢州资产账面价值变化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公司上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19年6月30日。上述2019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数据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6月30日数据未经审计

注2:2020年6月末所有者权益较2019年末有所下降,系华友衢州2020年4月根据股东会决议分红9,745.00万元

(三) 华友衢州经营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2019年1-6月、2019年度数据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020年1-6月数据未经审计

(四) 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与信达新能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关于期间损益约定如下:在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下称“过渡期”),标的公司华友衢州产生的收益归本公司所有,如存在亏损,则由信达新能按其持有的华友衢州股权比例向本公司承担补偿责任。

华友衢州过渡期间损益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由其出具了《关于衢州华友钴新材料有限公司资产交割过渡期损益的专项审计报告》(天健审〔2020〕3447 号)。根据上述专项审计报告,过渡期内华友衢州实现净利润 14,064.96万元,未发生经营亏损,因而信达新能无需承担补偿责任,过渡期内华友衢州产生的收益由本公司享有。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一)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公司2016年12月26日三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8,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7年12月15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8,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公司2017年5月19日四届三次董事会决议,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8年5月7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30,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公司2017年12月21日四届九次董事会决议,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5,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8年11月7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5,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公司2018年5月14日四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实际使用金额为29,000.00万元。截至2019年5月13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9,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公司2018年11月13日四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9年10月24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5,0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公司2019年10月28日四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7,6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7,6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根据公司2017年1月9日三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进行资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7年8月9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资金管理的募集资金50,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 2020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根据公司2020年4月29日五届二次董事会决议,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为54,000.00万元。

九、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净额179,315.07万元及累计收到的现金管理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769.87万元,已全部使用完毕。

(二) 2020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余额为78,264.21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48.87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4,264.21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4,000.00万元。本公司募集资金总额80,000.00万元,未使用金额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97.83%,该等资金将继续用于实施承诺投资项目。

十、其他差异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4.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2020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0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183,152.41万元,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179,315.07万元

[注2]公司原计划钴镍新材料研究院建设项目于2019年9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对该项目建设进度进行调整,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有所延后

附件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截至2020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0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实际效益为募投项目产出产品实现的净利润,按以下公式计算: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所得税

[注2]该项目主要生产线于2018年10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故截止日累计产能利用率为2018年11月-2020年6月产量与设计产能之比,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为2018年11月-2020年6月实现的净利润。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16,345.07万元,高于该期间累计承诺效益USD 1,974.70万元

附件4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2020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截至2020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20-075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

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202219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组织相关材料,在规定期限内将反馈意见的回复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并及时披露。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申请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