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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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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2020-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531 公司简称:豫光金铅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公司无利润分配预案或使用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严峻考验和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形势,按照“做强有色主业,坚持循环经济,加快转型升级,完善产业链条”的战略布局,公司紧扣“稳生产、防风险、增效益、强项目、重发展”工作主线,全面提升安全认识及经营管理水平,较好推动公司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1、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积极推进复工复产

公司上下积极应对疫情挑战,聚焦年度生产目标任务,提出目标不变、任务不减、指标不降,有效确保了防疫、生产两手抓、两不误。在一季度目标欠产的不利局面下,二季度因疫情变化,公司适时调整生产,通过优化生产管理,狠抓设备运行效率提升,推进效益化生产;坚持推进差异化、效益化生产,优化配料结构,加快各类中间产品变现,库存占用大幅降低;通过提升作业率、投料量,深入实施精细化管理和操作,加大技术创新和设备改造力度,实现均衡稳定生产。

2、全力以赴攻坚克难,确保重点项目进度

一季度,受疫情管控影响,公司重点项目再生铅资源循环利用及高效清洁生产技改工程基本处于停滞状态。恢复施工后,公司攻坚克难,精心组织、科学施工,较好克服了人员返岗复工难、道路交通运输难、交叉施工作业多等重重困难,为确保项目顺利竣工、如期试产打下了坚实基础。

3、坚定不移筑牢红线,风险防控扎实推进

深入开展安全管理,突出抓好“重点时段、重点人群、重点环节”三个重点,持续深化落实主体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进一步修订完善环保目标责任书和考核办法,实施差异化分级考核,加大违规操作惩处力度。积极参与国家标准修改和环保政策意见反馈,加快危废物联网平台建设,公司环保管理清单化、污染治理精细化、台账管理规范化、环保监管可视化水平不断提升。

4、科技引领创新驱动,发展动能不断增强

坚持推进以课题创新、基础研究、联合攻关为核心的创新举措,持续围绕环保超低排放治理、铅铜冶炼技术进步、产业链延伸和产品深加工、两化融合等重要领域和核心技术开展研究攻关,金精炼提取工艺研究、铂回收工艺研究等一批技术研究取得重大突破,与中南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科研院所联合开展的铅冶炼烟气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技术、底吹炉炼铅工艺优化机理研究等多项课题按计划推进,承担和参与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固废资源化”项目中两个子课题,目前公司已承担三个国家级课题,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得到显著增强。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电解铅及铅合金16.39万吨,阴极铜量4.98万吨,黄金3,419.53千克,白银446.71吨,实现营业收入71.79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4.46%,实现利润总额3,525.2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9.91%,实现净利润2,470.0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8.10%,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03.0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7.85%。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1.与去年同期相比,本期硫酸销售价格大幅下跌,但其成本未发生明显下降,硫酸由盈利产品转为亏损产品。2.电解铅、氧化锌等产品销售数量及价格,本期较去年同期均有所下降,导致电解铅、氧化锌产品毛利减少。3. 因本期铅金属、硫酸、改性再生专用料收入减少,增值税税率下调,公司销售铅金属、硫酸、改性再生专用料享受的税收优惠减少。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编号:临2020-030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2日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8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对2020年半年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2、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临2020-032)。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编号:临2020-031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2日发出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8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书面投票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发表审核意见的议案

在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监事会对其进行了监督,各位监事对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了核查和确认。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出具本书面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0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2、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临2020-032)。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编号:临2020-032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公司将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715 号),公司获准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数量不超过36,931万股(每股面值1元),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204,490,306.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7.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33,677,295.00元,扣除证券承销费和保荐费人民币52,111,350.74元后,余额人民币1,481,565,944.26元,已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1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扣除公司自行支付的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960,224.1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79,605,720.10元。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勤信验字[2016]第1158号)。

2、2020年上半年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3,839.01万元。(其中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1,632.91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15年7月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形。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济源豫光支行、中原银行济源分行、交通银行济源分行和浦发银行郑州分行郑东新区支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严格遵照执行。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和公司《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执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按约履行,协议各方均按照《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了相关职责。

截止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元:人民币元)

截止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储余额为3,839.01万元,其中:

募投项目“偿还银行贷款”已完结,该项目对应账户中原银行济源分行账户销户处理,并将其余额57,809.09元全部转入中国银行济源豫光支行账户继续用于募集资金项目。

因原募投项目“废铅酸蓄电池回收网络体系建设项目”部分变更,开立新中国银行济源豫光支行账户(254667033063),同时将原账户余额85,150.91万元转入新账户继续用于新募集资金项目“再生铅资源循环利用及高效清洁生产技改项目(一期)”建设。原募投项目对应账户中国银行济源豫光支行账户(262407800565)销户处理。

因公司终止原募投项目“废铅酸蓄电池塑料再生利用项目”剩余10条车用制品注塑生产线建设,并将剩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对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即交通银行济源分行)结余募集资金2,320.99万元全额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对账户进行了销户。

三、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年8月2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8个月。截至2020年4月1日,公司已将35,000万元全部归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0年4月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3个月。截至2020年7月6日,公司已将35,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1、公司原募投项目“废铅酸蓄电池塑料再生利用项目”拟建设8条车用改性专用料生产线和10条车用制品注塑生产线,废铅酸蓄电池塑料再生利用项目已建成8条车用改性专用料生产线并已正常运营,剩余10条车用制品注塑生产线尚未投入建设。根据公司的市场调研,目前车用制品注塑行业存在产品销路较窄、更新换代快、新客户很难参与汽车厂、蓄电池厂新品开发跟进等市场不确定因素,继续投资建设剩余10条车用制品注塑生产线将很难达到预期收益,增加公司的投资风险。为合理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公司决定终止废铅酸蓄电池塑料再生利用项目的建设,并将剩余的募集资金2,284.17万元及利息收入(共计2,320.9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等。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提升公司在铅行业的综合竞争力,公司决定变更原募投项目“废铅酸蓄电池回收网络体系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85,059.91万元(考虑募集资金利息因素,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再生铅资源循环利用及高效清洁生产技改项目(一期)”的投资建设。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2020年上半年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9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